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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歸國重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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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歸國重聚(下)

我真不知道事隔多年,他還能每一件事,連我的那些小習慣還有一些我自己都忘了的事情,他都還能這樣娓娓道來,難怪當時管理學教授曾對我們說過,程亞是我們專業少數幾個比較有腦子的人。

當時我們都對他的話憤憤不平,認為帶有嚴重的歧視政策。

現在比較看來,他確實是我們班最出色的,那個喜歡說“可惜佳人不解風情”的教授果然有眼光。

“別光顧著說我,其實你也沒比我好到哪兒去,你讀書的時候整個就一個書呆子,我記得你那時不論嚴寒酷暑,總喜歡一個人大清早的從男生公寓跑到操場大聲背單詞,那時你都不知道好多晨練的學生都用詫異的眼光看著你,以為你剛從瘋人院跑回來呢。有一回,跟我同住一棟的我樓下的學妹的男朋友跟我說你簡直是學校晨練的人的克星。你沒發現自從你在那以後,晨練的人少了很多?”

“沒發現。難道不是因為天氣冷了都偷懶嗎?”

“那都是給你嚇跑的,都以為你是神經病院跑出來的呢。怕你萬一哪天發病就慘了。”

“說起這事,還都是你的錯。”

“我?”我不敢置信的看著他。

“對,我沒事大老遠跑操場去念英語,你以為我吃飽了撐著沒事幹?那是因為你每天早上都會經過那。我剛不是跟你說過了嗎?果然,你還是和以前一樣健忘。”

他突然又正色道:“清揚,做我女朋友,我可以給你想要的幸福。”

我僵住,我開始害怕他每次嚴肅的時候接下來說的話。

“以前你和成渝在一起,是我晚了一步,但是現在,你和他分手了,為什麽不給我個機會?難道你真的一點都不喜歡我?”

我張嘴想說點什麽,但是我選擇閉上。

我該怎麽說呢?我能否告訴他,當年他晚了一步,如今他依然還是晚了一步,我這兩段感情之間的間隔只差了兩個小時不到。

“別說胡話了,你並不知道我想要什麽樣的幸福。”

“我了解你,你想要的幸福就是簡單的和你愛的人相守一生,我說的對不對?”

我震驚,他說中了,我要的幸福聽上去似乎是最簡單,渺小不過的一個夢想,但其實只有深有體會的人才知曉簡單的同樣也是最難的。

“是不是我不是那個你喜歡的人?”他苦澀的道,我低著頭仔細端詳著手中奶白色的精致的咖啡杯,在手中把玩著。

倘若他的告白在我認識張啟帆的前一秒,也許我都會因為這些過去溫暖的記憶和那些純真的日子以及眼前這個男人眼中的真誠所感動而動心。

可是,事實是,在我愛情空白的檔期已經有人又比他早一步進入了我的世界,雖然我並不確定我和他會有怎樣的故事,或者自此以後還有沒有故事。

“為什麽你這幾年沒有聯系我?”我淡淡的問道。

倘若這幾年我們一直保持聯系,也許事情的結果不會像現在一樣。

程亞條件一直不錯,即使在大學裏他仍然是一個書呆子的時候,雖然不帥,但是因為長相清秀,個性內向還是有很多學妹喜歡,當時寧丹在剛開學的時候也喜歡過他。

而如今他更優秀了,這麽年輕就當上了經理,擁有不錯的業績,更是一改當初羞澀的少年模樣一轉身成了一個能說會道的實業家。

“我搬了一次家,結果把聯系方式全掉了,遇到李木秀還是在香港出差時鬼使神差的碰到的,才能和其他同學聯系上的。”

“也許一切都是註定的。程亞。”我苦笑,難道這就是所謂的天意?

“註定什麽?”

“你知道我和成渝為什麽分手嗎?”我把和成渝,莫彥婷之間發生的事告訴他,然後包括張啟帆的一少部分:

“那一晚,我決定終於要解脫我們三人的時候,我認識了張啟帆。”

“就是剛才那個?”

我點頭。

“每次我都晚別人一步,讓我不得不相信確實是宿命的安排了。”他自嘲。

“其實你很優秀,我相信以你的條件會找到更值得你珍惜的人。”

“他多大?”

“三十七。離婚半年,有一個十二歲的女兒在讀初一,跟他過。”

“你才二十五,我在國外待了幾年,年齡差距和婚史我都不想說,但是我想說的是他有女兒。你想給人當後媽?當一個只比你小十三歲的小姑娘的後媽?”

我抿嘴不知道如何回答,我甚至連當女兒都沒當好過。

“別拿你的終身幸福開玩笑,當你還不確定你是否能承擔起這麽覆雜的一份義務的時候。”

“其實我們都說早了,我和他也許以後根本就不會在一起。我們甚至都還沒正式開始交往過。”

“你知道你是在做什麽嗎?”

“放心吧,我知道。也許最後我和你一樣都是做單身貴族呢。”

“我以為這次回來,我會把你留在身邊。看來又是一次失敗。”

“事情的發展我們不能控制。”

“看今天的情形,他是不是因為我在生氣?要不要我去解釋?”

“不用,他不是為我和別的男人見面生氣,我還沒這麽大的魅力,而是因為我讓他失去了主導權的樂趣。”

他沈默了一陣子。

“成渝沒再來找過你?”

“沒有,我想他現在大約過的很幸福吧。”我淡淡的道。

“忘記過去,重要的是現在。”

“如果我們早一點相遇是不是現在的結局會不同?”

“不知道,其實一切都看你。並不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好象很多人都不是相遇太早就是相遇太晚,有誰是相遇剛剛好的?”

“這樣的人很少,我不想每次都晚了,這次,讓我們來個約定,如果28歲的時候我和你都還是單身的話,我就來找你,我們在一起,你嫁給我。”

我目瞪口呆的聽著他下的這個決定,轉而一想,這並沒有什麽不好,倘若那麽多年,我都不能找到我的真愛,我都不能找到我刻骨銘心的愛情,那麽我終會向生活妥協,找一個愛我的男人結婚生子,然後攜手走向墳墓。不是有句話叫“找個你愛的人做情人,找個愛你的人做丈夫”。

這大約是人生的另一種圓滿結局。

那晚回來,很晚的時候我還是在猶豫不決,最後還是給他打了電話,他接了電話,知道是對方後,然後我們沈默。

“怎麽不說話?”

“沒有,不覺得此刻感覺很好嗎?我在和你培養默契。”

“那你覺得我們有默契嗎?”

“有的,你看你今天來找我,我現在給你打電話,這難道不是默契?”

“你應該叫我張先生。”

“你還在為這事生氣。”我幽幽的嘆口氣。難怪有哲學家曾說,男人的內心裏住著一個孩子。

其實男人就是一個孩子:“你今天來的時候,我很高興。”

“為什麽不告而別?”

“我們怎麽告別?”我一直沒後悔悄悄的離開,這是避免我們日後更尷尬的唯一做法。

他在電話那頭沈默,我拿著無繩電話,在臥室的地毯上低著頭數著步子走來走去。

那一晚,斷斷續續的加起打電話中走的所有步子,我走了三百二十步,我清晰的記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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