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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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



我第一次去李南山家裏,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這個人出生於那種標準的小城市富足家庭,家裏有錢,足夠花,但不足夠揮霍,不能在首都的學校附近買下一間房子,但若僅僅是租一間小小的單間,那是綽綽有餘的。

我當時會去到那裏,完全是出於意外,演出之後喝多了酒,而口袋裏又沒有錢,只好上門借宿。

我直到現在都記得,夜宵散場時我把頭放在他肩膀上,說話的時候聲音裏帶著醉醺醺的酒氣,臭得要死:“我不管,你是我的粉絲,你要收留我。”

“你聽到沒有?”

“去哪裏隨便你,反正不要讓我流落街頭。”

我朝著他的脖子下令,他很費勁地把我的胳膊固定在自己肩上,避免我說著說著滑到地上,另一只手則規規矩矩地下垂著,好像我是小說裏那種會引人發情的魅魔,碰一碰就容易逾矩。

然後他看著我,眼睛黑沈沈的,很認真地說:“宋思多,我不是同性戀。”

我不知怎得嫌他啰嗦,煩,於是很用力地啃了他肩膀一口,朝著天空大聲喊:“我知道啊!”

他連忙捂住我的嘴,額頭上青筋很明顯地跳了一下。

“我很喜歡你,但不是那種喜歡。”他再度說。

真是啰嗦得要命。

我受不了了,一邊嫌熱地脫衣服,一邊掙脫他的手,扯著他衣領對著他耳朵吼:“都說了我知道了!”

現在看來,我年輕時的脾氣真是難搞得要命,幸好現在不會這樣了。

我再也不會無緣無故地發脾氣,隨便沖一個喜歡的人,要求他喜歡我,什麽也不管,什麽也不怕,告訴他,李南山,你就是要帶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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