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短暫又漫長的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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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短暫又漫長的八年
方臻這下沒能理解安向晨的感受,他那表情似乎是在心疼他,可是對於方臻來說,著實是不知道這有什麽可心疼的,他不覺得自己可憐,這只是一段平淡的人生罷了。
難道安向晨是可憐他的人生沒意思?
如果是這樣,方臻的確要郁悶了。不過以他對安向晨的了解,安向晨不是會這樣想的人。
“唉,你看你這樣,我都不知道怎麽往下說了。”方臻嘆氣。
所以他才猶豫要不要從頭講起,他上輩子本來就只活了二十六年,這二十六年也只待過兩個環境,孤兒院和部隊。他沒有廣泛的社交,也沒有太日常的生活,即便是當了兵,也是每日訓練訓練還是訓練,其實也是一種很枯燥的活法。
雖然後來他進入了特種大隊,多了很多實戰的機會,也有了各種危險刺激的任務,但不提任務內容的話,他的人生依舊是乏善可陳。
提了任務內容,卻又是黑暗血腥暴力,人性的陰暗面,即便結果是他們成功除掉了人類的渣滓,那些人做過的喪盡天良的事,行動中的犧牲,說出來只會令人心情糟糕。
但是也並非是一無所獲,那短短的八年人生,給他留下了一筆寶貴的財富,一種可以托付性命的情誼,一群生死與共的兄弟。
就像他從未後悔替隊長擋下的那顆子彈一樣,換了位置,他的兄弟們也會義無反顧地擋在他的面前。這,就是他最寶貴的人生財富了。
“參軍其實對我改變挺大的。”方臻講起他人生最後的八年,臉上有了點懷念的神情。
安向晨聽到他參軍時,心中那微妙的違和感才總算是得到了完美的解釋。
難怪他總覺得方臻的身手不似常人,對待死亡也比常人更加的冷靜,在很多事情上優於常人的表現,都讓人難以將方臻當做普通的農家漢。如果說方臻是從軍的,那便一切都合理了。
軍人,這是一個無論何時,聽來都會令人肅然起敬的名詞。因為軍隊的職責從未改變過,他們從來都是保家衛國的英雄。
安向晨想起那些曾見過的將軍,他們大多舉止粗放,不拘小節,但他從不會因此討厭他們,相反,他會從他們身上看到駐守邊疆給他們留下的烙印,他們的粗狂,是因為使命需要,也是他們對生命的豁達。
要讓胡人望而卻步,是用不上他這樣文弱的書生的,只有那樣威武的大將,和手下每一個不懼生死的將士,才能保大成萬世太平。
安向晨看向方臻的眼裏,多了些敬佩之情。雖則方臻同他見過的將軍不大一樣,但方臻在千年之後,為了保衛自己的國家而戰,同樣是個頂天立地的英雄。
“原來,你是個將軍。”安向晨因借屍還魂而感到膽怯的情緒,聽到這裏基本煙消雲散了。方臻這樣的人,即便不幸離世,化作的也是英魂,怕什麽都不必怕他。
“我不是將軍。”方臻倒是被他瞧得有些不好意思,他覺得自己就是一個普通人,沒有安向晨想象的那麽偉大,“我就是一個兵。”
安向晨感到疑惑,以方臻的本事都只是個普通的士兵,那樣什麽樣的人才能做將軍?
不過,對於自己的身份,方臻也是有屬於自己的驕傲的,“不過我是特種兵,就是兵王,最牛的兵之一。”
之一,是因為特種兵是團隊合作,小隊內每個人分工不同,隊裏只有各有所長,沒有誰比誰厲害。他們將每個人的長處發揮到極致,配合無間,才成為一把無堅不摧的利刃。
“兵王……”安向晨不太了解,只能通過這兩個字揣摩是個什麽意思。
“這個說來就話長了,聽我慢慢給你講。”方臻來了興趣,講到了他最了解的部分,能講的東西可就多了。
那些基礎訓練略過不提,軍隊建制不提,考核選拔及武器演進都不提,單是那些個個都是神人的戰友,就夠他講上三天三夜也不重樣的。
事跡太多,他只好選一些有代表性的人講一兩個事例,通過這樣的方式,對他的愛人,介紹那些曾經和他並肩作戰的兄弟。
安向晨不曾去過軍營,不了解普通將士的生活,除了因為大伯的關系,見過幾個將軍外,基本都是通過書籍閱讀那遙遠的軍營生活。
如今聽方臻講來,雖則與大成朝的軍隊有較大的不同,但不影響他想象中的形象,一個個鮮活起來。
“其實我做飯的手藝忽高忽低吧,都是因為我有個炊事班的好哥們。”
方臻扶額笑了幾聲,講解了一下什麽是炊事班後,才繼續道,“我們平常訓練挺苦的,炊事班的戰友也是要參加軍事訓練,那裏頭全是人才,我見過一個戰友,能邊做俯臥撐邊給蘿蔔雕花,雕出來的龍跟真的一樣,我都怕它下一秒就上天。”
安向晨目瞪口呆,他如今俯臥撐能做二十個都是極限了,還是在咬牙憋得臉紅脖子粗的情況下,苦撐到二十個,沒想到方臻軍隊裏的廚子,竟然還能邊做邊雕花!
“這個不是我要說的重點,還說回我的廚藝啊,我那個炊事班的哥們,他有個特點,報菜譜。”方臻搬著椅子朝炕邊挪了挪,說到興起就下意識想離安向晨近一些。
“尤其是他跑步的時候,他體型有些微胖,最不喜歡長跑,每次一跑步,就開始念叨食譜,什麽紅燒鵝掌,取鵝腳750克,排骨、花肉250克……”
“說完了原料,還要講做法,什麽第一步,將鵝腳用刷子洗凈,斬去爪甲,剁成幾段,怎麽上調料腌幾分鐘,第二步怎麽處理配菜,還有第三、第四步,最後是煎炒炸鹵多長時間出鍋,怎麽擺盤,甚至最佳食用時限也能背一嘴。”
方臻懷念起來,“你還別說,聽他報菜譜註意力全跑到吃的上去了,還真沒註意自己跑了多久,我就特喜歡跟他一起跑,聽他在一旁叨叨,多聽幾遍記了不少。”
後來進了特種大隊,特種炊事班和其他隊伍各練各的,就再也沒聽到報菜譜了。特種炊事班裏頭更是神人紮堆,畢竟也帶了特種兩個字呢。
他那個炊事班兄弟靠著這種註意力轉移大法,體質越練越好,最後入選了特種炊事班,有時候休息,兩人還能湊在一塊閑聊幾句。
方臻打趣他還報不報菜譜,對方擺擺手,不報了,野戰部隊你敢跑神敢出聲,不是上趕著送人頭嗎,還會連累戰友。
“幸好我記憶力好,他報的菜譜我大都有印象,簡單點的照著菜譜也能搗騰出來,不過有些不行,照著菜譜你都做不出來,還真是行行出狀元,不服不行。”
安向晨認真地點頭,跟剛上學的小孩不敢造次,老師說的話就是聖旨一樣,可愛得不行。
方臻看安向晨已經完全沒有了害怕的情緒,才緩慢起身,摸了摸他的臉,反正已經是自己男朋友了,有什麽不能摸的。
“想不想吃紅燒鵝掌?”
“我說吃,你便能現在變出鵝掌來?”安向晨不上他的當,“我以誠待你,你又何必瞞著我,這便是你說的永……同心?”
“永結同心。”
安向晨瞪他一眼扭過頭去,難道他還能不知是永結同心?
“我自己確實沒什麽好說的,上輩子本來也沒活多久。”
方臻握住安向晨的手,在他掌心裏落下一個吻,安向晨“嗖——”一下把手縮了回去,比他害怕那會兒動作還快。
“我進入特種大隊以後,除了訓練,開始執行各種任務,畢竟我們是最出色的隊伍,所以理所當然任務難度和危險度也是最高的。”
“我不想讓你知道,是因為我手上有血。那些窮兇極惡的犯罪分子死不足惜,但我畢竟還是沾了人命……”
方臻頓了頓才接著道,“我們幹的是正確的事,但要形容也能叫殺人不眨眼。一開始怕,我殺了第一個人連著做了好幾晚的噩夢,夢見他血絲糊拉地死盯著我,後來漸漸就麻木了,有時候上了戰場還能開玩笑,比比誰拿的人頭多。”
“但這種事總要有人去做,我們不做,只會有更多人遭殃。”
安向晨主動把手伸了過來,蓋在方臻放在炕沿邊的手上。
方臻的手比他的大,比他的粗糙,也比他的有力許多,能僅憑一只就捏碎一個人的喉骨。
方臻的狠,從他上次對待女殺手時就可窺見一二,雖則安向晨當時在屋裏,但在地窖中見到那女人衣服上被血暈染的地方,布料破損處猙獰的傷口,就足以令人相信他的手段。
“你不是那樣的人,你同那些該死之人不一樣。”安向晨因為自己的主動紅了臉頰,卻沒有將手抽回去,而是任由方臻反過來握住,十指交纏。
“嗯,你說得對。”明明有很多人對方臻說過同樣的話,但安向晨說出來,還是讓方臻感到格外的熨帖,可能這就是被愛人理解和關心的滋味,是別人替代不了的。
“具體任務我就不說了,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別說過一千年,過兩千年三千年還是那麽些事兒。”
方臻盯著兩人牽在一起的手,指腹蹭著安向晨的手背,“我死那年二十六歲,是執行任務出的意外,情報出錯中了敵人埋伏,被人一槍打心臟上,當場就沒了。”
方臻空著的那只手比作槍的形狀,在自己心臟的位置點了點。
槍是什麽,方臻在講到部隊時第一時間就給安向晨科普過了。他邊講還邊想著,如果將來有機會,要把火藥和槍想辦法在大成朝普及一下,普及不了也得爭取給當權的人心裏留個種子。
雖然大成不在他原來那個世界,但大家都是黃皮膚黑頭發黑眼睛講漢語的,應該稱得上平行世界的同胞,他不希望這裏也經歷幾百年之後的屈辱近代史。
安向晨順著方臻點在心臟的位置看去,忍不住起身靠近了他,一手按在了他的胸膛。
槍的威力他已經知曉,即便不可想象那是什麽武器,但心是會疼的啊,換了其他的武器也是會疼的啊,刺在心臟哪裏有不疼的。
他被原來那個用棍子打,用刀砍,用烙鐵烙,每一樣都讓他痛不欲生,可他依舊活著,方臻連性命都丟了,怎麽可能不疼呢。
“你別哭啊,誒,好了好了,我這不是多撿了一條命嗎,老天對我夠好的了,我那些犧牲的戰友……”方臻連忙給安向晨擦眼淚,他這個小男朋友吧,明明要強得很,有時候偏偏又像是水做的,愛哭鼻子。
“不哭了,新年第一天可不興掉眼淚啊。”方臻故意板起臉唬他。
“上天自是有安排的。”安向晨聽出了方臻未盡之言,“他們定然也會如你一般,命不該絕。”
“你說得對,命不該絕。”方臻不知不覺間,臉頰便濕潤了,換安向晨給他抹去臉上的水漬。
其實方臻並非他自己認為的那般無情,安向晨堅定地相信著。方臻不曾為他自己哭泣,卻為了一句戰友命不該絕而落淚不自知,這樣的人,怎可說他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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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臻這下沒能理解安向晨的感受,他那表情似乎是在心疼他,可是對於方臻來說,著實是不知道這有什麽可心疼的,他不覺得自己可憐,這只是一段平淡的人生罷了。
難道安向晨是可憐他的人生沒意思?
如果是這樣,方臻的確要郁悶了。不過以他對安向晨的了解,安向晨不是會這樣想的人。
“唉,你看你這樣,我都不知道怎麽往下說了。”方臻嘆氣。
所以他才猶豫要不要從頭講起,他上輩子本來就只活了二十六年,這二十六年也只待過兩個環境,孤兒院和部隊。他沒有廣泛的社交,也沒有太日常的生活,即便是當了兵,也是每日訓練訓練還是訓練,其實也是一種很枯燥的活法。
雖然後來他進入了特種大隊,多了很多實戰的機會,也有了各種危險刺激的任務,但不提任務內容的話,他的人生依舊是乏善可陳。
提了任務內容,卻又是黑暗血腥暴力,人性的陰暗面,即便結果是他們成功除掉了人類的渣滓,那些人做過的喪盡天良的事,行動中的犧牲,說出來只會令人心情糟糕。
但是也並非是一無所獲,那短短的八年人生,給他留下了一筆寶貴的財富,一種可以托付性命的情誼,一群生死與共的兄弟。
就像他從未後悔替隊長擋下的那顆子彈一樣,換了位置,他的兄弟們也會義無反顧地擋在他的面前。這,就是他最寶貴的人生財富了。
“參軍其實對我改變挺大的。”方臻講起他人生最後的八年,臉上有了點懷念的神情。
安向晨聽到他參軍時,心中那微妙的違和感才總算是得到了完美的解釋。
難怪他總覺得方臻的身手不似常人,對待死亡也比常人更加的冷靜,在很多事情上優於常人的表現,都讓人難以將方臻當做普通的農家漢。如果說方臻是從軍的,那便一切都合理了。
軍人,這是一個無論何時,聽來都會令人肅然起敬的名詞。因為軍隊的職責從未改變過,他們從來都是保家衛國的英雄。
安向晨想起那些曾見過的將軍,他們大多舉止粗放,不拘小節,但他從不會因此討厭他們,相反,他會從他們身上看到駐守邊疆給他們留下的烙印,他們的粗狂,是因為使命需要,也是他們對生命的豁達。
要讓胡人望而卻步,是用不上他這樣文弱的書生的,只有那樣威武的大將,和手下每一個不懼生死的將士,才能保大成萬世太平。
安向晨看向方臻的眼裏,多了些敬佩之情。雖則方臻同他見過的將軍不大一樣,但方臻在千年之後,為了保衛自己的國家而戰,同樣是個頂天立地的英雄。
“原來,你是個將軍。”安向晨因借屍還魂而感到膽怯的情緒,聽到這裏基本煙消雲散了。方臻這樣的人,即便不幸離世,化作的也是英魂,怕什麽都不必怕他。
“我不是將軍。”方臻倒是被他瞧得有些不好意思,他覺得自己就是一個普通人,沒有安向晨想象的那麽偉大,“我就是一個兵。”
安向晨感到疑惑,以方臻的本事都只是個普通的士兵,那樣什麽樣的人才能做將軍?
不過,對於自己的身份,方臻也是有屬於自己的驕傲的,“不過我是特種兵,就是兵王,最牛的兵之一。”
之一,是因為特種兵是團隊合作,小隊內每個人分工不同,隊裏只有各有所長,沒有誰比誰厲害。他們將每個人的長處發揮到極致,配合無間,才成為一把無堅不摧的利刃。
“兵王……”安向晨不太了解,只能通過這兩個字揣摩是個什麽意思。
“這個說來就話長了,聽我慢慢給你講。”方臻來了興趣,講到了他最了解的部分,能講的東西可就多了。
那些基礎訓練略過不提,軍隊建制不提,考核選拔及武器演進都不提,單是那些個個都是神人的戰友,就夠他講上三天三夜也不重樣的。
事跡太多,他只好選一些有代表性的人講一兩個事例,通過這樣的方式,對他的愛人,介紹那些曾經和他並肩作戰的兄弟。
安向晨不曾去過軍營,不了解普通將士的生活,除了因為大伯的關系,見過幾個將軍外,基本都是通過書籍閱讀那遙遠的軍營生活。
如今聽方臻講來,雖則與大成朝的軍隊有較大的不同,但不影響他想象中的形象,一個個鮮活起來。
“其實我做飯的手藝忽高忽低吧,都是因為我有個炊事班的好哥們。”
方臻扶額笑了幾聲,講解了一下什麽是炊事班後,才繼續道,“我們平常訓練挺苦的,炊事班的戰友也是要參加軍事訓練,那裏頭全是人才,我見過一個戰友,能邊做俯臥撐邊給蘿蔔雕花,雕出來的龍跟真的一樣,我都怕它下一秒就上天。”
安向晨目瞪口呆,他如今俯臥撐能做二十個都是極限了,還是在咬牙憋得臉紅脖子粗的情況下,苦撐到二十個,沒想到方臻軍隊裏的廚子,竟然還能邊做邊雕花!
“這個不是我要說的重點,還說回我的廚藝啊,我那個炊事班的哥們,他有個特點,報菜譜。”方臻搬著椅子朝炕邊挪了挪,說到興起就下意識想離安向晨近一些。
“尤其是他跑步的時候,他體型有些微胖,最不喜歡長跑,每次一跑步,就開始念叨食譜,什麽紅燒鵝掌,取鵝腳750克,排骨、花肉250克……”
“說完了原料,還要講做法,什麽第一步,將鵝腳用刷子洗凈,斬去爪甲,剁成幾段,怎麽上調料腌幾分鐘,第二步怎麽處理配菜,還有第三、第四步,最後是煎炒炸鹵多長時間出鍋,怎麽擺盤,甚至最佳食用時限也能背一嘴。”
方臻懷念起來,“你還別說,聽他報菜譜註意力全跑到吃的上去了,還真沒註意自己跑了多久,我就特喜歡跟他一起跑,聽他在一旁叨叨,多聽幾遍記了不少。”
後來進了特種大隊,特種炊事班和其他隊伍各練各的,就再也沒聽到報菜譜了。特種炊事班裏頭更是神人紮堆,畢竟也帶了特種兩個字呢。
他那個炊事班兄弟靠著這種註意力轉移大法,體質越練越好,最後入選了特種炊事班,有時候休息,兩人還能湊在一塊閑聊幾句。
方臻打趣他還報不報菜譜,對方擺擺手,不報了,野戰部隊你敢跑神敢出聲,不是上趕著送人頭嗎,還會連累戰友。
“幸好我記憶力好,他報的菜譜我大都有印象,簡單點的照著菜譜也能搗騰出來,不過有些不行,照著菜譜你都做不出來,還真是行行出狀元,不服不行。”
安向晨認真地點頭,跟剛上學的小孩不敢造次,老師說的話就是聖旨一樣,可愛得不行。
方臻看安向晨已經完全沒有了害怕的情緒,才緩慢起身,摸了摸他的臉,反正已經是自己男朋友了,有什麽不能摸的。
“想不想吃紅燒鵝掌?”
“我說吃,你便能現在變出鵝掌來?”安向晨不上他的當,“我以誠待你,你又何必瞞著我,這便是你說的永……同心?”
“永結同心。”
安向晨瞪他一眼扭過頭去,難道他還能不知是永結同心?
“我自己確實沒什麽好說的,上輩子本來也沒活多久。”
方臻握住安向晨的手,在他掌心裏落下一個吻,安向晨“嗖——”一下把手縮了回去,比他害怕那會兒動作還快。
“我進入特種大隊以後,除了訓練,開始執行各種任務,畢竟我們是最出色的隊伍,所以理所當然任務難度和危險度也是最高的。”
“我不想讓你知道,是因為我手上有血。那些窮兇極惡的犯罪分子死不足惜,但我畢竟還是沾了人命……”
方臻頓了頓才接著道,“我們幹的是正確的事,但要形容也能叫殺人不眨眼。一開始怕,我殺了第一個人連著做了好幾晚的噩夢,夢見他血絲糊拉地死盯著我,後來漸漸就麻木了,有時候上了戰場還能開玩笑,比比誰拿的人頭多。”
“但這種事總要有人去做,我們不做,只會有更多人遭殃。”
安向晨主動把手伸了過來,蓋在方臻放在炕沿邊的手上。
方臻的手比他的大,比他的粗糙,也比他的有力許多,能僅憑一只就捏碎一個人的喉骨。
方臻的狠,從他上次對待女殺手時就可窺見一二,雖則安向晨當時在屋裏,但在地窖中見到那女人衣服上被血暈染的地方,布料破損處猙獰的傷口,就足以令人相信他的手段。
“你不是那樣的人,你同那些該死之人不一樣。”安向晨因為自己的主動紅了臉頰,卻沒有將手抽回去,而是任由方臻反過來握住,十指交纏。
“嗯,你說得對。”明明有很多人對方臻說過同樣的話,但安向晨說出來,還是讓方臻感到格外的熨帖,可能這就是被愛人理解和關心的滋味,是別人替代不了的。
“具體任務我就不說了,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別說過一千年,過兩千年三千年還是那麽些事兒。”
方臻盯著兩人牽在一起的手,指腹蹭著安向晨的手背,“我死那年二十六歲,是執行任務出的意外,情報出錯中了敵人埋伏,被人一槍打心臟上,當場就沒了。”
方臻空著的那只手比作槍的形狀,在自己心臟的位置點了點。
槍是什麽,方臻在講到部隊時第一時間就給安向晨科普過了。他邊講還邊想著,如果將來有機會,要把火藥和槍想辦法在大成朝普及一下,普及不了也得爭取給當權的人心裏留個種子。
雖然大成不在他原來那個世界,但大家都是黃皮膚黑頭發黑眼睛講漢語的,應該稱得上平行世界的同胞,他不希望這裏也經歷幾百年之後的屈辱近代史。
安向晨順著方臻點在心臟的位置看去,忍不住起身靠近了他,一手按在了他的胸膛。
槍的威力他已經知曉,即便不可想象那是什麽武器,但心是會疼的啊,換了其他的武器也是會疼的啊,刺在心臟哪裏有不疼的。
他被原來那個用棍子打,用刀砍,用烙鐵烙,每一樣都讓他痛不欲生,可他依舊活著,方臻連性命都丟了,怎麽可能不疼呢。
“你別哭啊,誒,好了好了,我這不是多撿了一條命嗎,老天對我夠好的了,我那些犧牲的戰友……”方臻連忙給安向晨擦眼淚,他這個小男朋友吧,明明要強得很,有時候偏偏又像是水做的,愛哭鼻子。
“不哭了,新年第一天可不興掉眼淚啊。”方臻故意板起臉唬他。
“上天自是有安排的。”安向晨聽出了方臻未盡之言,“他們定然也會如你一般,命不該絕。”
“你說得對,命不該絕。”方臻不知不覺間,臉頰便濕潤了,換安向晨給他抹去臉上的水漬。
其實方臻並非他自己認為的那般無情,安向晨堅定地相信著。方臻不曾為他自己哭泣,卻為了一句戰友命不該絕而落淚不自知,這樣的人,怎可說他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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