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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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寧臣歡離開的第五天。

莊園裏很安靜,三月的陽光溫柔地落滿了每一個角落,枝條尖端抽出嫩芽,細小的蟲子在樹幹上爬過,擦出窸窸窣窣的聲響。

傅亭筠坐在窗邊,望著桌上少年留下來的亂七八糟不成形的畫稿。

兩個小時過去,他連身形都未曾動過一分。

太靜了。

別墅裏沒有了少年歡鬧的笑語,沒有了嘰嘰喳喳和他說話吵嘴的聲音,好像一時間寂靜得讓人難以忍受。

明明這樣的日子,沒有寧臣歡的日子,他在從前已經度過了許多年。

那樣廣漠的,渺遠的,空洞無聲的生活,就像是在荒無人煙的沙漠裏,或是冰封千裏的極北之地,他一個人踽踽獨行,找不到一捧能夠溫暖他的燭火。

從前那麽多年都過去了,如今只是五天,卻讓傅亭筠覺得度過的每一分鐘都像是在煎熬。

屋內的暖氣已經開到了最大,他卻還是手腳冰涼。

他本可以忍受黑暗,如果他未曾見過光明。*

可世界上最殘忍的事,是先給予一個人溫暖,再毫不留情地將它奪走。

他已經做了他所能做的一切,該做的,不該做的,千般計算,萬般疼寵,可他的小蝴蝶還是要飛走。

怎樣、怎樣都留不住。

傅亭筠二十多年來所做的決定,從未後悔過。只因他的所有決定,都是權衡過利弊後的最佳選擇。

可現在,他心中的某個角落,卻切實地生出了一份悔意和茫然。

他過去的一切,是否真的做錯了?

他是不是...不該把他的小竹馬關起來,是不是不該違約,而是順著寧臣歡的意思,在他提出離婚的時候就答應和他離婚?

可是他...沒有辦法。

如果不這麽做,寧臣歡就會離開他,又去愛上新的人。他無法在得到從小到大心心念念的人後,又與之再次退回到不越雷池一步的朋友關系。

他深知寧臣歡是個鬧騰、嬌縱、三心二意、任性恣情、只圖一時新鮮享樂的浪子,他的所有喜好追求都與他相反,他的所有行事準則都與他背離,可他還是,無法自控地被他吸引。

傅亭筠的視線落在手中的淺綠色紙條上,如青草般春意盎然的顏色,書寫的卻是離別的寄語。

紙條邊緣已經開始翻卷泛白,不知是被人拿在手裏摩挲了多少次。

【雲哥哥,你先不要來找我了】

少年的字跡潦草又隨性,好像只是臨時起意,想要獨自出門玩一圈,而非蓄謀已久的逃離。

傅亭筠盯著那個“先”字,反反覆覆地看了許多遍。

他一遍遍告訴自己,寧臣歡只是暫時離開一段時間,他只要耐心等著,他的小蝴蝶在外面玩夠了,就會自己飛回來。

寧臣歡留給他的毛絨小熊,每天晚上都被他緊緊抱在懷裏,他就像是一個無所依托,急於找到什麽東西來求證的人,一定要抱著寧臣歡沒有真正離開的證據才能睡著。

但沒了主人每天的依偎,三十六個小時過去,小熊身上沾染的寧臣歡的氣味還是漸漸淡了。

男人平日裏如同遠山般幹凈清潤的眼睛裏爬滿血絲,下巴上生著硬硬的胡茬,活像一只失去了配偶的撫慰,隨時都會發狂失控的獸類。

理智告訴傅亭筠,不能在這時候去找寧臣歡,那只會把小蝴蝶推得更遠,可本能卻告訴他,沒有寧臣歡的每一天,他的生命都在一寸寸幹涸崩毀。

他的確是快要瘋掉了。

寧臣歡這些時日去了很多地方。

他站在飛來寺上看過巍峨壯麗的日照金山,去阿根廷看過每天都在游動的莫雷諾活冰川,去冰島看了賽利亞蘭瀑布,在日出時分看潔白如練的瀑布被映成變幻的彩色,感受細小的水霧冰冰涼涼地鋪灑在臉上。

沒有確切的目的地,他想到哪裏就走到哪裏。

他也遇見了許多五顏六色的人,跟著樂隊滿世界飛的搖滾女歌手,靠拍情.色片為生的肌肉男演員,在街邊給人畫像有一分錢就吃一口飯的白胡子畫家...

其中不乏對他感興趣,想要和他進一步接觸或是想追求他的人,可寧臣歡通通拒絕了。

這其實就是他原本理想的人生,像山巔的風一樣無拘無束,走走停停,遇到喜歡的地方就多留一會兒,遇到喜歡的人就愛上,等到熱情褪去後就彼此告別。

可是,似乎有什麽東西悄無聲息地發生了改變。他發現他不再對新的人感興趣,哪怕那個人擁有他曾經喜歡的一切特質。

寧臣歡原以為,終於逃脫傅亭筠的掌控後,他應該是很高興的。

可他好像...沒有自己想象中的那麽開心。

他的心臟像一個已經裝滿水的玻璃瓶子,再也裝不進任何人,身體卻像一只無所皈依的鳥兒,找不到他可以停靠的巢穴。

在獨自旅行的第七天,寧臣歡在洛杉磯的一個珠寶展會上,偶遇了之前在酒會上認識的珠寶大師Anderson。一個金發碧眼的女人挽著他的手臂,看上去像是他的妻子。

Anderson見到他時有些驚訝:“傅呢?他沒和你一起來嗎?”

寧臣歡不知道自己的眼神為什麽會微微躲閃:“嗯,我一個人來的。”

“你們吵架了?”Anderson煞有介事地摸摸下巴,“不應該啊,傅是我見過的脾氣最好的人,而且還是個妻管嚴。”

寧臣歡在這時才意識到有什麽不對勁,怔楞地睜大眼睛:“你知道我們是...”

Anderson調皮地沖他眨眨眼睛:“別誤會,這不是他說的,是我在看到你們的第一眼就猜出來了。”

“你知道,兩個相愛的人在一起時總有一種不同於旁人的氣場。”Anderson說。

寧臣歡想起什麽,驀地臊紅了臉:“那你當時還說什麽生三胎...”

當時Anderson就和傅亭筠當著他的面,以一種探究科學的語氣討論一些很開放的事情,寧臣歡在旁邊就像是一只被蓋在蒸籠裏的蝦子,整個人都快被燙熟了。

Anderson無辜地說:“沒辦法,當時你害羞的樣子實在是太可愛了。”

Anderson剛說完,他的妻子就在他的胳膊上擰了一圈:“少覬覦別人的太太,傅知道了可不會放過你。”

Anderson誇張地嚎叫:“天地良心!我是真心誇讚他可愛的,就像誇讚我的親弟弟那樣。”

“你沒有親弟弟。”Anderson太太說。

寧臣歡看著兩人你一句我一句的鬥嘴模樣,忍俊不禁:“你們感情真好。”

Anderson太太哼了聲:“那都是我慣著他。”

展會後,Anderson太太邀請寧臣歡到家裏去做客,他自然沒有拒絕的理由。

寧臣歡看到這位享譽世界的珠寶設計大師的房子的時候,著實驚訝了一番。

這是一幢獨棟別墅,不過,外墻漆成了鮮艷的的粉紅色,牛奶白的屋頂和煙囪,天空藍的窗框,整個房子外觀做成了城堡的模樣。

寬敞的院子裏有一個圓形的大泳池,裏面還放著色彩鮮艷的水上滑梯,簡直就是一座現實版的芭比夢想豪宅。

Anderson對他很無奈地笑笑:“我的太太和女兒喜歡,沒辦法,她們都是我的公主。”

寧臣歡對此表示理解。

進了屋,Anderson太太為他們烤來了曲奇餅幹,上面撒著濃黑巧克力豆,香氣勾人。

兩個梳著辮子的小姑娘從樓上跑下來,她們看上去七八歲的模樣,是一對雙胞胎,臉頰粉紅,圓潤可愛。

她們正是玩心重的年紀,在Anderson太太的介紹下甜甜地和寧臣歡打過招呼後,便爬到Anderson身上,揪著他的頭發,吵嚷著讓他帶她們去游樂園玩。

“你答應我們的!”

Anderson試圖安撫:“甜心,今天家裏有客人,明天爸爸帶你們去好不好?”

“不好!”兩個小姑娘一人揪著Anderson的一邊耳朵,“你教過我們的,說過的話就要算數!”

Anderson誇張地捂著耳朵嗷嗷大叫:“寶貝兒,我也教過你們把客人丟下是不禮貌的!”

寧臣歡忙道:“沒關系,我坐一會兒就離開。“

“Anderson,你帶他們去吧,我在家裏陪客人。”Anderson太太說。

“好吧。”

於是一大兩小雞飛狗跳地出了門,臨行前,Anderson太太還不忘把剛烤好的餅幹裝進袋子裏,給他們帶上。

“他們每天都這麽鬧騰嗎?”寧臣歡忍不住問。

“如你所見。”Anderson太太嘆氣,“帶孩子可是個苦差事,所以我一般都交給Anderson去做。”

寧臣歡用叉子叉起一塊小餅幹,咬了一口,濃郁的巧克力味在嘴裏化開。

他望著別墅內部處處充滿少女心和童趣的裝修,道:“Anderson真的很愛你們。”

“我們對Anderson的愛並不比他對我們少。”Anderson太太笑笑,她的眼睛呈現出一種碧綠的色澤,像是清透的水波,“愛是相互的,沒有愛能獨立生長。”

寧臣歡忽然好奇:“我能冒昧問問,你們結婚幾年了嗎?”

“12年。”Anderson太太思索片刻,“但要是算上談戀愛的時候,我們在一起有14年了。”

“但你們看上去仍像新婚一樣恩愛。”寧臣歡說。

“謝謝。”Anderson太太笑得眼尾泛起細紋,“我想你們也一樣。傅是我見過最優秀的男人,他溫柔、智慧、又富有責任心,一定會是一個好丈夫。”

“...算是吧。”寧臣歡想起他和傅亭筠之間覆雜的糾纏,也不太好往外說,含含糊糊地回道。

可Anderson太太卻像是看出了什麽,沖他眨了眨眼睛:“如果你有什麽困惑,可以告訴我。”

既然她都這麽說了,寧臣歡也就不再顧忌:“恕我冒昧,14年是一段很長的時間,這期間...您會不會有感到厭倦的時候?”

“當然會。”Anderson太太說,“但厭倦過去後,我還是愛他。”

“愛不僅僅是喜歡,愛是世界上最覆雜的事物,它是欣喜,是厭倦,是期待,是逃避,一千個詞語也說不清。不過,當我喜歡一個人,我通常只喜歡他的優點,而對於Anderson,我卻能連他的缺點也一並接受。”

寧臣歡興致盎然問:“在您眼中,Anderson也有缺點嗎?”

“當然,他粗心大意,連我們的結婚紀念日也能忘記,他善於與人交談,但同時也總是管不住自己的嘴去撩撥別人,即使他心裏壓根沒有那個意思,他設計出的珠寶享譽世界,在別人面前風風光光,私底下卻是個連披薩都做不好的笨蛋。”

Anderson太太臉上露出一種暮光般溫柔的神色:“不過,他也是世界上最能包容我的人,他可以容忍我把我們共同生活的房子裝修成我小時候夢想的那樣,全憑我喜歡;可以忍受我睡覺打呼嚕,在我來例假無故沖他發火時溫柔地抱住我,用笨拙的廚藝給我做東西吃。”

“我想,世界上沒有比他更愛我的人了。”

寧臣歡回酒店的路上,天上飄起了小雨。

他沒有帶傘,雨絲細密,如同柔軟的針微微紮在臉上。

寧臣歡在這時候突兀地想起來,往常他出門從來不帶傘,但也從沒有淋過雨,是因為每次都有傅亭筠為他打傘。

這其實是一件再微末不過的小事,放在以前他壓根就不會想起來,但卻像是早已經年累月地存在於他的記憶中,只為了在異國他鄉被他記起的這一刻。

他忽然覺得,自己這麽一走了之是不是太過分了些?

可Anderson太太最後對他說,如果實在不知道下一步怎麽走,那就憑著感覺走好了,自己的心總不會騙自己。

既然從始至終,他的每一個決定皆出自本心,又何須問心有愧?

風大了,早春的絲絲涼意撲進領口,凍得寧臣歡打了個寒顫。

天色已經泛起深青,路燈昏黃的光從頭頂落下來。

前面的十字路口亮起綠燈,撐著傘的行人匆匆走過,寧臣歡望著前方,眸光微怔。

他似乎瞥見了一塊熟悉的黑色衣角。

下章見面

註:*原句“我本可以忍受黑暗,如果我未曾見過光明。”出自艾米莉·狄金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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