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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秦恒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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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秦恒樂)

秦恒樂不僅找到了他的學校和宿舍,還認識了在異國他鄉的第一個朋友。

一段時間後,打電話的時候,他這樣告訴家人和弟弟。

準確地說,畫面裏只有父母,但他知道秦恒桉應該在旁邊聽著。

這段時間還沒有正式上課,林斯華帶著他熟悉了學校,校內學生宿舍和各處設施,滿眼全是陌生的建築和陌生的人,秦恒樂不由自主地跟緊了他。

其實小時候父母出國談生意的時候也曾經把他帶上,那時候還是被命運選中的繼承人,穿上小西裝,頭發也梳成大人模樣,接受所有人“將來一定棟梁之材,後浪拍前浪”的誇讚。不過其實現在回憶起來,只記得相當勒脖子的西裝和低聲提醒他不要東張西望的父母。

哪裏能像現在這樣,想看哪裏看哪裏,想聽介紹只用問問前面友好的林斯華同學。

與第一印象不同,林斯華竟然是個挺好的人。初見面事留下了比較無禮的印象,但進了一趟校長室之後,這個印象就被覆蓋掉了。

那天林斯華帶著他進入學校,來到校長室,那位歪果仁校長說了一連串快速的英文句子,秦恒樂一個字都沒聽懂,尷尬地轉向林斯華。

對方也坐在能聽清話的範圍裏,因為秦恒樂在門口時說自己被繞暈了,希望能再被帶回去,於是林斯華不耐地跟進來,隨意坐在沙發上。

但秦恒樂再看他時這人似乎在想事情,松散的坐姿不知什麽時候變得端正。發現他的求助之後稍加思考,便神態輕松地翻譯:“校長說歡迎你來我們的學校。”

“啊,這樣。”秦恒樂想到英文確實有很多表達,一個“wee”能解決的事情,卻湊了這麽多字數,寫進作文的話一定很棒。

“三克油。”他點點頭,對校長說。

校長露出困惑的神情,秦恒樂料想是自己的三腳貓英語不能在國際通用,訕訕地戳戳林斯華:“翻譯一下,三克油。”

林斯華沈默一下,嘰裏呱啦地說了一個長句子,秦恒樂再次強化了之前的作文湊字數觀點,感覺這位林同學英語寫作肯定不錯。

從校長室出來,林斯華就變成了一個很好的人,仿佛瞬間改邪歸正。秦恒樂詢問林同學他的宿舍號,林斯華還一直將他帶到宿舍門口,彬彬有禮地說再見。

“我就住在隔壁,有事可以找我。”對方還加上這麽一句好感倍增的話,尤其是配上高大俊朗的外表。

秦恒樂很受感動,畢竟是異國他鄉唯一可以順利溝通的人,而且還這麽面冷心熱。這沖散了剛見面時的那點不愉快,他上網搜了“Derek”這個名字,認真點了單詞旁邊的小喇叭,努力學了發音。

每次見面的時候,他立刻熱情“Derek”。林斯華的宿舍的確在隔壁,所以總能遇到,他的舍友是一個體格健壯的歪果仁。

秦恒樂比較幸運,竟然一個人住。

林斯華聽到他的打招呼,總是不大明顯地皺皺眉頭,又似乎只是錯覺,很快也笑道:“Morning,Qin.”

兩人一起去上課,秦恒樂因為英語太爛,所以除了學分課程之外還要另上語言班。

林斯華聽說他連語言成績都沒考出來,用種挺怪的表情說:“沒事,我可以教你。”

秦恒樂道了謝,他立志從頭開始學,雖然覺得能接納自己的學校,估計就是些野雞學校,但從好的方面來看,大家的基礎應該都和他一樣。希望學起來容易一些。

但當第一堂課地鈴聲打響,秦恒樂看著前排坐滿的課堂,著實吃了一驚。很多人認真專註地記筆記,和professor互動,有種極其陌生的感覺,仿佛來到了電視劇裏的世界。

旁邊的林斯華倒是連筆記本和書都沒帶,看上去像是和他一類人。於是秦恒樂小聲和他說:“他們真的在學習嗎?連我都能申上的學校,還以為沒有人學習。”

林斯華看著他,藍眼睛很迷人,映著傻乎乎的秦恒樂。原本正在手裏玩一塊橡皮,聽了這話之後微微用力,把橡皮捏得有點變形。但最終露出友好微笑,又轉了回去。

秦恒樂覺得或許是上課不該說話,於是打開他的同步翻譯軟件,實時對教授的話做了一番翻譯,但是感覺連中文都不大看得懂。

他隱約覺得有點不對,野雞學校的授課為什麽這麽難,不過暫時沒有朝別的地方多想。

在接下來幾周的生活裏,他天天都和林斯華待在一起,閑聊時對方偶爾自然地問起秦恒樂在國內的生活。或許是實在無人可傾訴,秦恒樂一股腦地已經說了個幹凈。

從他那富裕卻悲慘的童年開始,一直到娛樂圈的失敗經歷,林斯華始終用一種禮貌的神情聽著,秦恒樂覺得表情標準得有點像面具。但沒想那麽多,因為他很想和能夠順利交流的人說話。

直到秦恒樂講到暗戀一個男生,林斯華那副面具表情顯現出一絲裂紋。

“男生?a boy?”

“耶耶,b-o-y。”

林斯華打量他一下,這位東方人有著俊朗的外表,眼神很單純,即使帶著未谙世事的愚蠢,也不會令人厭煩。尤其是擡頭看人的時候。他壓下其他異樣的情緒,藍色的眼睛在想事情的時候看上去格外深邃。

仿佛一團亂麻裏找到了第一個結,他最近籌劃的事情要迎刃而解了。

秦恒樂皺皺眉:“為什麽這麽看我?不好意思,我以為這裏沒人恐同。”

“當然不是,我也是gay。”林斯華忽然說。

秦恒樂“哦”了一聲,對這個“也”字稍有偏頗。他沒覺得自己是gay,和所有情竇初開的人一樣,秦恒樂認為他此生只喜歡夏秩一個人。既然還沒開始戀就結束了,那麽此生註定孑然一身,失意孤單。

晚上,林斯華效率很高地邀請秦恒樂去酒吧。據說這是留學必備的酒文化,秦恒樂認真聽,認真學,這可能是對他來說最簡單的一門課,因為很輕易地就把自己弄醉了。

歪靠在旁邊人的肩膀上,朦朦朧朧間覺得自己又回到了小時候,說話無意識拖長語氣,像在耍賴。

林斯華沈默地看著他,伸手在眼前晃了晃,確定對方真的醉了之後,似乎覺得挺無趣。又給自己倒了一杯幹掉,帶著人出去。

秦恒樂幾乎醉得不省人事,重量都壓在別人身上。

林斯華有種認真準備去參加拳擊比賽,對手上來直接一拳自己把自己打暈的感覺。黑夜裏高大的身形很顯眼,臉上也沒了那副友善的神色,顯得不耐又危險。

他無聊地吹著口哨,先開了個房,把肩膀上的人撂進去。然後坐在床邊的椅子上,看著床開始思考。

準確說來,從入學那天的校長室出來,他就在思考。

當時在校長室他撒了謊,那一大串話也不止“wee”。

校長說的其實是感謝秦家給學校捐了這麽多錢,決定破格讓秦恒樂獲得入學的機會,雖然和正常考入的學生在學籍上有所差別,但是盡量做到相同體驗......雲雲。

林斯華聽了那個數額之後就沒再聽別的,盡力掩蓋住自己的其他情緒。本來只是出於一種被人撞破事情之後的彌補心理,真的把人送到了校長室,沒想到恰好聽到一番這樣的話。

他以前對這種行為是唾棄的,但最近恰巧需要錢,連帶著對有錢人親切起來。

但是有錢人不多,能讓別人賺錢的有錢人更少。

眼前這一個簡直可遇不可求。

又傻,又有錢。

“他說歡迎你來我們學校。”當時的林斯華露出一個笑容,犬齒比別人稍尖一些。他西方人的特征並不是太明顯,除了鼻梁和眉骨稍微立體外,主要就體現在眼睛和身材上。那雙陽光下明顯的眼睛顏色,室內偏深一些。

秦恒樂感到新奇,盯著認真琢磨了一下。林斯華第一次見到這麽rude的舉動,笑容逐漸收了回去。

此刻,林斯華看著床上毫無防備的人,從口袋裏摸了摸,打火機在指尖熟練地轉圈,點燃一支煙,靜靜地低著頭。覺得是上天掉給他的一塊大肉餅,一直在想怎麽才能讓利益最大化。

綁架勒索他不願意做,既有風險,而且一次性也搞不了太多錢。直到聽說他喜歡男的,電光火石間冒出了一個可持續金錢來源,旋即又覺得荒唐,但很快又覺得為何不可。反正這種人從沒遇到困難,應該替上天給他一點挫折。

他需要速戰速決。根據冷眼旁觀,從肉體開始的感情最為迅速,八竿子打不著的兩個人忽然在第二天黏糊在一起,問及原由,大多是一句扭扭捏捏的“當時我們醉了”。

林斯華清楚其中流程,只是沒有實操過。不僅如此,以前賺錢也大都是用一些正經手段,不知為什麽,對上秦恒樂,第一反應就是這種下三濫的手段。

想到這裏,不耐煩地伸手碰了一下床上人的臉,並不是普通漂亮小男孩的圓圓臉,而是擁有清晰的輪廓和俊氣的眉目,但皮膚還是細膩溫熱的觸感,滑溜又白嫩,一看就是養尊處優的少爺。

他低下頭,煙草的味道隨之擴散,秦恒樂不由皺了一下眉頭,看上去非常不滿,把對煙味的厭惡寫得滿臉都是。

林斯華覺得自己才應該厭惡這個人。單從上課時不屑的問話,就足夠劃入自己的黑名單了。輕輕松松一句,把其他人的努力踩在腳下,給以不屑和輕賤。很多人的挑燈苦讀,比不上人民幣的數字。當時的他花了很大力氣,才壓下辯駁的沖動。

但怪就怪在他仔細觀察秦恒樂的神情之後,發現對方睜大雙眼,所有情緒都清晰地袒露在外面,除了發自內心的好奇之外什麽都沒有。

那是一種很單純的目光,容易讓人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真有什麽平行的世界,在另一套世界法則裏,這樣做一點錯都沒有。

嗆人的煙味兒越來越濃,彌漫了整個房間。秦恒樂翻身,扯過被子蒙過頭,迷糊間心想誰這麽沒禮貌,敢在公共場合吸煙。要不是自己現在睜不開眼,高低得理論幾句。

從前在娛樂圈混的時候,電視劇投資方在包間好幾位女士面前公然吸煙,他都是友好地請對方熄滅的。雖然最後不知道為什麽投資方撤了資,換成了他弟弟。

一支煙燃完,林斯華仍在坐著,眼裏暗沈的藍色像蘊著一汪暴風雨。

他起身把外套脫了,隨手搭在椅背上,漂亮飽滿的肌肉讓裏面單薄襯衫有些緊繃。

之所以這麽猶豫,是因為他雖然不是什麽好人,但也沒做過太壞的事情。要給一塊潔白的布甩墨點,在一片整潔的草坪上踩腳印,給一塊無暇的玉石劃兩道,對良知尚存的人來說,是很大的考驗。

燃到頭的煙蒂被按進煙灰缸,帶著火星的餘燼很快吞噬在綿綿的灰白裏。

林斯華扳過秦恒樂的下巴,摩挲了一下,距離在不經意間縮短,柔軟的嘴唇近在咫尺。就在要下定決心的前一秒鐘,床頭的電話忽然響了起來。具有兒童風味的歡脫音樂一遍又一遍,幼稚得讓人非常煩躁。

等了很長時間,依然再不間歇地響著,有種不接不罷休的倔強,仿佛電話的主人不會在幹別的事情。

林斯華只得先用秦恒樂的指紋按開,點了接通。

接觸時手指觸感溫溫熱熱。

電話一接通,那邊似乎松了口氣,聲音卻是與之相反的低沈冷淡,雖然聽起來挺年輕:“餵。今晚為什麽不報平安?”

熟稔又責備的語氣讓林斯華皺了一下眉頭,幅度很小,他自己都沒有察覺到,換上了一副有禮貌地語氣:“你好,我是秦恒樂的同學。他把手機落在我這裏了。”

“丟三落四。”那邊自言自語了一下,轉而也同樣禮貌道,“請問同學你聯系上他了嗎?到宿舍了吧?”

“對。今天不方便,明天大概能取到。”

“好的,謝謝。明天麻煩讓他給我回電話吧。”

“您是哪位?”林斯華不動聲色地問。

秦恒桉當然不願意承認自己是這個蠢蛋的弟弟,含糊而淡定道:“不方便透露,他知道。”

掛了電話之後,偷聽的秦母嘆了口氣:“他要鬧到什麽時候,翻譯保鏢助理都不要了,我們還能不能見到他。”

“以他那個性格,和人起沖突還不知道會被打成什麽樣。”秦父也嘆口氣,“不能這麽慣下去了,趕緊想辦法接回來吧。”

秦恒桉安慰了他們,說自己花錢讓秦恒樂進了好一點的學校,至少不會有性命之憂。否則真讓他去上不知名的學校,估計一言不合就已經橫屍街頭了。

學校只提供類似旁聽生的名額,並沒有真的學籍,秦恒桉又租了間空閑宿舍,把他哥哥安頓進去。反正他哥傻乎乎的,英文不會說也聽不懂,估摸著鬧夠了就回來了。

秦家三個人相對而坐,他們都知道秦恒樂過得不開心。小時候一昧揠苗助長,扼殺天性。後來從小兒子被接回來掌管公司的那刻起,彼此都心知肚明,是宣告著大兒子走到一半的路不用走了。簡而言之,就是放棄了。

秦恒樂給他弟騰了位置,但始終找不到自己以後的位置。他折騰或許也是正常的,不過是本該在兒童時期完成的事情,被挪到現在來做。

另一邊掛掉電話的林斯華把手機撂到一邊,重新把外套穿上了,他是個有原則的人,不會牽扯無辜的受害者。

看著那張無辜的睡顏,有點沒來由的怒火。就知道有錢人不會多單純。在自己面前裝得幹幹凈凈,背地裏卻和別的男人不清不楚。

第二天一早,秦恒樂睜開眼睛。覺得頭疼得像有小人在裏面開party,又蹦又跳。

意識也不大清醒,混沌得一塌糊塗。

在陌生的環境裏看了一圈,蘇醒的大腦告訴他這是一個酒店房間。四處都沒有人,他先下了床,在房間裏走動走動,從鏡子裏看到自己皺皺巴巴的襯衫和垂在額前的頭發,露出了嫌棄的表情。

實在是難以忍受,他顧不上那麽許多,打算把酒店之謎先擱著,回去把衣服換了。剛一開門,就撞上了一個人的肩膀,把他嚇了一跳,防備道:“Who,who?”

擡頭發現是林斯華,整個人才放松了一些。

“Derek!是你啊,你怎麽會在這裏?”秦恒樂扶著眩暈的腦袋。

“你記性一向這麽差嗎?”林斯華依然是那副彬彬有禮的神態,語氣帶著和內容不符的友好,“昨晚去酒吧,你喝醉了。”

原來是這樣。

解開真相的秦恒樂終於不用再回想,感到一身輕松,全然不知道昨晚差點發生了什麽。

林斯華把手機遞給他:“昨晚有人給你打電話,讓你回一個。”

“誰啊。”

“他說你知道。”林斯華忽然壓低了聲音,配上那雙占優勢的多情藍眼睛,語氣顯得有點暧昧。

秦恒樂楞了一下,臉上有點熱,他莫名其妙地解鎖,看了一眼通話記錄,不明顯地咧了下嘴。

林斯華觀察他的神情。

毫無察覺的秦恒樂給弟弟回了電話,揶揄道:“你還知道關心我?”

“你不要死了,我不想看到爸媽傷心。”

一句話就讓秦恒樂臉色大變,舒暢的心情也消失了,還沒來得及說什麽,就已經被掛斷。

“是誰?”林斯華趁機友好地問,神色卻沒配合上,沈沈的。

“我的傻蛋弟弟。”秦恒樂說。

“biological?”

“啊?”

“生物學上的嗎?”

“什麽生物學不生物學,說話不要總是拐彎抹角。同一個父母。”

林斯華點頭,說不上自己為什麽感到輕快。假如不用意外之喜這種浮誇的詞的話。

那就繼續他的計劃了,看著情緒生動的秦恒樂,林斯華理了一下衣領,問:“你有男朋友嗎?”

“沒。”秦恒樂還在翻著手機未讀消息,隨口回答道,也沒覺得問題突兀。

“我怎麽樣?”

“你人挺好的。”

兩個問題沒有被秦恒樂銜接起來,空氣中一片沈默。

林斯華就這麽低頭,冷靜地看著秦恒樂,外面陽光很好,高大的身形處於背光位置,投落下的陰影把人整個籠進去。

秦恒樂後知後覺地擡起頭:“怎麽了?”

“做我男朋友,你。”林斯華不帶感情地說。分明是達成目的手段,但看到那雙瞪圓的眼睛,他的心率有些異常,或許是撒謊所致。

這句話實在突兀,讓秦恒樂懷疑林斯華的中文也不太好,但想了一下似乎沒有別的解釋,於是先按自己聽到的回答。他拒絕道:“不用了。”

“那以後你就沒有翻譯和向導了。”

即便這樣,秦恒樂也覺得不行。先不談他之前準備孤獨終老的純愛思想,他壓根沒把林斯華納進擇偶範圍。就像路邊的小樹樁突然向他表白,這可以接受嗎?

他打量了一下這個小...這個有點高的樹樁,此刻對方正低頭看他,睫毛天生帶弧度,讓藍眼睛更加迷人,這個角度看過去下頜棱角分明,自帶的壓迫感讓人有點發怵,寬闊的肩膀時刻散發荷爾蒙。

看了兩下,不由自主地別開目光。雖然客觀來說這人確實挺帥,但他是不會被這類人吸引的。因為自認為理想型有且僅有失去的夏秩,這倆沒有一點兒相似。

秦恒樂長得帥又有錢,從小到大經歷過的表白不勝枚舉。不過弟弟告訴過他這些人裏面大半都是沖著錢來的,等有天家裏破產就會把他扔到大街上,秦恒樂知道自己不聰明,狼人殺從來贏不了,所以統統拒絕。

在拒絕人這方面他熟能生巧,已經成了一名優等生。

林斯華沒有想到,這個傻蛋在拒絕他。

他目光愈發暗沈,像深不可測的海域。不是說同性戀嗎,自己都豁出去做了犧牲,這人憑什麽敢拒絕。

“...你人真的很好。”秦恒樂還在吭哧吭哧走流程,忽然感到有只手捏住了他的下巴,

強勢霸道的接觸落在唇上,力度很大,能夠嘗出怒氣。

1v1堅守者秦恒樂的世界觀崩塌了,他不幹凈了,沒法再為心中的白月光奉獻終身。腦袋裏一片轟隆轟隆,可能就是信仰之橋坍塌的聲音。

不過呆了一會兒之後,便拗不過本能地轉移了註意力,投入到眼前最棘手的事情上來,皮膚和唇上的感官刺激都很陌生,伸手推了兩下之後沒有推動。

在異國他鄉被鉗制得動彈不得,饒是遲鈍如秦恒樂也感到害怕。好在林斯華最終放開了他,指腹碾過他的嘴唇,大步轉身出去。

秦恒樂慌亂了好一陣,一會兒想那個吻和藍眼睛,一會兒又覺得自己心跳好快,如果英年早逝在異國,一定要把骨灰埋在祖國大地。好久之後平靜下來,忽然發現自己被一個人丟在酒店。

他走出去,有位服務人員攔住他說了一串英文,趕緊匆匆忙忙地去掏手機翻譯,但手忙腳亂地操作不好,頁面遲遲打不開。

服務人員對著對講機又說了什麽,很快又來了幾個人,都是外國面孔,嘴裏說著聽不懂的話。

之前林斯華在身邊,秦恒樂從來沒有面臨過這樣的場景。一番尷尬的雞同鴨講後,他迫不得已地打電話給弟弟,秦恒桉幫他解了圍。

秦恒桉冷語勸他回去:“你想進娛樂圈就繼續玩,之前的事情已經翻篇。夏秩和柏越已經見過家長,向所有人公開,上次見面還...”

“不要說了。”

“你不會還對人家夏秩舊情難忘吧,秦恒樂你至於嗎?”

“誰說的,我已經有男朋友了。”

秦恒桉嗤笑了一聲。

“真的,剛剛還在這裏。等回去讓你們通電話。”

這句話顯然起到了震懾作用,秦恒桉警告他不要亂來,秦恒樂很得意地掛掉電話。綜合生活便利,氣死弟弟,還有不明原因的心跳加速來看,或許可以和林斯華試試。

之後來到宿舍找林斯華,有點忐忑地告訴他自己經過考慮,答應了。

林斯華感到被戲耍,但為了長遠行事,他咬了一下後槽牙,作出意外又喜悅的樣子。

於是秦恒樂在異國他鄉交到了一個男朋友。

本來林斯華還擔心自己裝得不好,特地看了幾部膩得要死的戀愛電影,結果是白費功夫,秦恒樂沒談過戀愛,林斯華怎樣,男朋友就是怎樣的。

兩人就這麽談了一段時間,出乎意料磨合得挺好。

“Derek,what do you want?”說話的是歪果仁壯漢John,對林斯華的行為非常不解。這位John是林斯華和秦恒樂初見那天,搶劫女生的那位。

其實當時的事情和秦恒樂見到的有些出入,真相是他們收了那個女生的錢,等待女生的心動男生英雄救美,結果被秦恒樂截了胡。

John不理解Derek為什麽和那個中國人混到一起,他記得Derek的父親就是個極其有錢的中國人,工作時愛上了西方美人,兩人有了林斯華。結果工簽到期選擇了回國,解釋說國內很重視孝道。

林斯華的母親身體一直不好,幾乎不可能跟著走,林父傲慢地說每年會過來看看,氣得林母的病情加重。

這是他所了解的模糊大概,John知道林斯華排斥一切和父親有關的東西,比如有錢人和中國男人。

如今卻和一位有錢的中國男人搞起了對象,他想不通。

林斯華告訴他自己只是為了騙錢,因為林母療養需要很多錢,林父的生活費越來越少,從今年開始便“忘了”打。

“那倒是騙啊!”John攤手,用能夠表達強烈語氣的英文句式說。

林斯華也不知道為什麽,他到目前為止確實一分錢都沒有要,而且也不覺得這樣的扮演令他難以忍受。開始還勉強稱自己是溫水煮青蛙,現在水都已經開了,他還沒有把青蛙放進去。

“斯華!”恰在這時,下了課的秦恒樂跑過來,勾住林斯華的脖子,旁若無人地親吻了一下。林斯華自然地攬住他的肩,替他把書包拿下來。

Jhon看了一眼,這個東方人又傻又有錢,就像一個行走的流油大鴨蛋。

秦恒樂也朝他hello了一下,畢竟是林斯華的朋友。

他發現林斯華在朋友面前和在自己面前差別挺大,對著自己有種刻意表現出的完美,情緒波動不會太大。應該是在一起時間不久導致,他覺得可以慢慢克服。

現在秦恒樂越來越喜歡林斯華,已經可以給當時不明原因的心跳過速寫下結題報告。他為自己的飛速變心而尋找理由,林斯華高大英俊,風度翩翩,在這種人格魅力的感染下,少有人能不淪陷。

他也改換了用終生懷念初次暗戀對象的原定計劃,每天都過得很高興。當高興達到一定數值,會讓人感到害怕,秦恒樂已經到了那個數值,卻沒有害怕。

最近的日子像是一個很美妙的夢,之前人生的四處碰壁,只為沈沈睡去,然後才能遇到這個夢。

直到醒了以後,他才覺得這個比喻的確貼切。

那些夢幻的彩色泡泡勉強捱到了期中,教授進行了考試和成績公布。考試前校長還專門問秦恒樂要不要參加,秦恒樂現在已經能勉強聽懂一些簡單句子,心想這學校真是人性化,參加考試都是自願的。

為了展現學習成果,他“yesyes”。

到坐在單獨教室考試,再到看到題目,最後公布分數,都是一場悲傷的回憶。很多年以後重新想起,像是被人為地快進過一樣。

多媒體屏幕上所有同學的成績都很優異,模範試卷完美得像標準答案。饒是秦恒樂再傻,也能知道事情完全錯了。

而名單上沒有列自己的名字,讓之前隱隱約約的那些猜測迅速集合,增長,爆炸,在這一刻量變發生了質變,所有的一切叩擊著秦恒樂的思維,轟然一片空白。

秦恒樂扒拉出校名搜索了一下。之前剛被錄取的時候他也搜過,但亂七八糟的各種英文介紹也看不懂,心想著能錄他已經很感激了,再爛的學校也不會嫌棄。

這次他搜索得很細致,逐行翻譯成中文。

發現這是一所很牛掰的大學。他又在官網上查了自己的學籍信息,一片空白讓人覺得眼花。

如同扮演了一場戲的醜角,直到戲幕落了才意識到。

秦恒樂合上面前的書,心想真是悲傷的人生。

關在宿舍想了一晚上,差不多厘清了思緒。他打電話問秦恒桉為什麽這樣做,秦恒桉分條告訴了他,委婉指出了很多客觀事實。比如當年因為急著進娛樂圈而選擇了休學,現在仍舊沒拿到大學學位證書。

比如他的自理能力為0。比如他的學習能力也很低。比如他平均每天就要得罪一個人。比如他惹不起也打不過別人。

諸如此類。都是實話,其實秦恒樂本來應該一一經歷,但是因為林斯華的存在,把一切都規避了。而本質上,他就是如此。

最後秦恒桉說:“校長說第一天他已經告訴過你了,我一直以為你知道,對不起。”

這可能是他弟弟第一次向他道歉,秦恒樂想象這個畫面很多次,但這次沒說什麽,掛掉了電話。

正在發呆的時候,林斯華撬開了他的門鎖,生氣地問他到底在幹什麽,還以為出事了。感情少見地外露。秦恒桉就把一切都告訴他。

心想著要是林斯華能帶他走就好了,反正他離了林斯華什麽都不行,就是一個大廢物。只要林斯華不嫌棄他,願意把林斯華男朋友這個職位作為新的生涯目標,並盡量完成得優秀。

但是隨著他的話,林斯華的怒氣一點一點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訝異:“你不知道?”

“你知道?”秦恒樂望著他,感到有什麽東西在破碎,心裏祈禱不要這樣對他。

林斯華低頭看了他很長很長時間,最後說自己誤會他了,要和分手,說之前只是為了他的錢,對不起。

秦恒樂也擡頭看了他很長時間,沒看出希望看到的玩笑神情,反而讀出如釋重負。

於是第二天秦恒樂就坐上了回家的飛機。

爸爸媽媽和弟弟都來接他,三位成功人士立在接機口,舉止和穿著都讓別人投來歆羨的目光。

看到他們齊上陣的目標竟然是給這個普通的年輕男孩接機,路人都意外地從上到下打量秦恒樂,除了外貌之外沒找出什麽過人之處。

秦恒樂回了家,徹徹底底地老實了。面對秦恒桉的故意挑釁也不再回擊,安安靜靜地接受,仿佛一只決定從良的肉食動物,磨掉牙齒和利爪,以後決定溫順地吃草,同時放棄了很多東西。

他回到原來的大學繼續修完課程,拿到大學畢業證之後給秦恒桉打下手,在公司認認真真地工作,邊做邊學,秦恒桉找水平高的人帶他,秦恒樂努力得像被輸入指令的機器人。

幾年下來,也能逐漸地獨立完成一些項目,雖然小有差錯但也在不斷進步。從“老秦總的大兒子,秦總的哥哥”,逐漸也變成了“另一位秦總”。

秦恒桉和父母沒有再幹涉過他的生活,倒是時常抱歉。面對他的巨大變化,認定他在國外經歷了什麽,知道與他們的自作主張脫不了幹系,還送去看過心理醫生,最後沒什麽改變。

也疑心過那段沒下文的戀愛,拐彎抹角問了很多問題,都沒有取得答案。

秦恒樂取得了很多成就,唯獨在感情方面毫無建樹。家裏人給他介紹過一些,男的女的,從嘻哈rapper到古文字學教授,總之是在適齡人類範圍內反覆橫跳。

他也見過夏秩幾次,對方仍是好看又耀眼,卻沒再掀起什麽波瀾。

直到又過了一兩年,他受邀去參加某個晚宴。

自打秦恒桉和青梅竹馬的女朋友結婚以後,把公司很多股份和拋頭露面的事務都交給了秦恒樂,自己退到幕後幫襯。

秦恒樂陰差陽錯還是走上了當初最不願意走的那條路,整個人生像一個滑稽的笑話。不過現在不用動太多腦子,比最初又好一些。

各平臺也零星出了些新聞,諸如“昔日不知名藝人,今日逆襲成為秦氏集團總裁”“虎落平陽莫小覷”之類勵志新聞,把這個笑話搞得完善了一些。

晚宴盛大而隆重,受到邀請的都是貴客,不過有人的地方總會分出三六九等,這個晚宴的標準就是各自公司與身價。

秦氏集團蒸蒸日上,潛力和價值都屬於佼佼。秦恒樂單身又帥,簡直是個香餑餑。

他拿著紅酒坐在座位上,游刃有餘的神態配上那副皮囊,顯得年輕有為,即使內裏其實草包,只要外面那層繡上了金線,別人就可以假裝看不到。

很快就有成群的人帶著女兒前來結識。那些女孩都身材窈窕,身穿昂貴的晚禮服,帶著訓練過的社交禮儀之標準笑容,根本分不清誰是誰。

直到某位林姓董事介紹她的女兒今年十六歲,秦恒樂才擡起頭,升騰起一些久遠的沖動,比如不管不顧地罵他一頓。

但最終看到周遭黑壓壓的西裝人群,都是一模一樣的嘴臉,他還是什麽都沒說。

“...雖然年紀小了點,但是她們學校早戀風氣盛得很,現在年輕人都是這樣的,她也一直仰慕秦總,以後可以約著見面。對了,還有一位兒子,最近剛剛回國,也想和秦總認識認識,來,斯華。”

聽到這個名字,秦恒樂不自覺地握緊了手裏的高腳杯,平靜的表情有了少許變化,裝作不在意地擡頭。

這個不要臉的禽獸父親姓林,兒子叫斯華,那麽名字就是——

“林斯華。”

記憶深處的人出現在眼前,還是那麽高大英俊,風度翩翩,一雙很有特點的藍眼睛魅力無窮。西裝這種衣物仿佛是為他而存在,寬闊的肩膀和筆挺的腰板熨帖得流暢,身材比例看一眼就令人心跳加速。

兩人就這麽遙遙對視,一坐一站。秦恒樂覺得襯衫領口有點緊。

他果然還是討厭穿襯衫。

在這一瞬間,他像是被催眠了很久猛然清醒。自己為什麽會穿著這身衣服,在這個場合。

“老禽獸,你的女兒還未成年,良心不能和你們公司的帳一樣黑。”秦恒樂聽到自己說,“這個兒子不錯,可以開個價。反正他也缺錢,到時候你倆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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