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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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章
木禾打贏官司的消息被爆出來的時候,很多人第一反應是質疑是不相信,甚至懷疑是不是有什麽內幕。
但不等他們去表達自己的質疑,緊接著陸續爆出來的就是庭審的細節。
這種爆料不是某個知情人士悄摸摸的匿名透露,而是幾乎統一時間,很多娛樂電視臺、網站、包括比較有影響力的記者先後直接曝光出來的。
曝光信息非常詳細,庭審相關的內容有條有理,還列舉相關庭審流程及證據等,言簡意賅的說清楚了木禾為何能打贏官司。
整體流暢的告訴吃瓜群眾,這一切的一切都在表示當初她說的所有都是事實。
她不是私生女。她母親木清月是家境富裕的木家獨女,當年和林森風光舉辦婚禮,結婚之後生下木禾。
只是後來,木家老先生和木清月先後離世,被林森和沈婉柔聯手弄成個小三罵名,還被奪走了家產,親生女兒也被汙蔑成私生女,卑微的長大。
這些真相由一件件證據一個個證人指正出來,無法反駁。
木家在海城是富戶,當年招林森這個上門女婿並不是什麽隱秘的事,兩人的婚禮辦得風風光光,不少人都參加了。找當年參與婚禮的人作證非常簡單。
只是當初木老爺子和木清月先後離世,木禾只是個一歲的小女嬰,木家一切看起來都在林森的掌控中,沒人會去想著木禾或木清月討回公道之類。
因為也沒人會知道林森會做什麽傷天害理的事,畢竟在眾人看來,林森深愛自己的妻子木清月,即便木清月死了,他也一直表示會替女兒好好守住木家的家業,到時候好讓女兒繼承。
當時他把海城的生意慢慢轉移到北城,把公司知道當初他上門女婿身份的人一批批的通通換掉,在很多人看來也屬於正常的商業操作。
誰也不會料到他到北城之後接二連三的騷操作,迅速的變更公司所有權,以新名字新身份重新亮相,木家的公司也成了林森從木家手中買下來的。
哦,這裏要提一下,林森還是很有腦子的,他當初在海城當木家上門女婿的時候可不是叫林森,而是叫林文強。
在把公司轉移到北城並給公司換血的時候,他已經準備好新身份。
作為公司高層,公司轉移時他不需要露面,只需要由他制定的沈婉柔作為臨時總經理替他出面處理各種事宜。
所以等到公司徹底轉移到北城之後,很多人也沒見過公司原本的總經理林文強,更別提公司所有人木清月。
甚至他們那時才被告知,原來公司從海城轉移到北城是因為公司已經賣給了林森。
林森這時便以新身份出面,成為毋庸置疑的公司老板。
再接下來林森和沈婉柔對外宣布是夫妻,兩人白手起家,有錢之後看好這個公司才決定夫妻聯手收購。
到了這一步,為了自己的名譽和地位著想,林森自然而然默認沈婉柔把木禾弄成私生女身份。
因為只有這樣他才能不讓人懷疑自己好不容易得到的新身份。
畢竟如果木禾是婚生子,那林佳芝這個比木禾更大的女兒,以及被包裝成和他一起白手起家的妻子又怎麽解釋?
這一波接一波的操作,可謂讓人意想不到。
即便遠在海城的那些人隱約聽說木家的公司被賣給了其他人,也無從得知具體情況,
因為林森換身份到北城之後,立刻讓“林文強”帶著“女兒”出國了。
也因此,但凡之前和海城的所有聯系都管了,包括當初一直照顧木清月和木禾的趙芬。
若非如此,趙芬和以找木禾找得如此艱難。
時光荏苒,變成林森的林文強早已從當初有些自卑的上門女婿,變成了如今的成功人士。形象氣質發生巨變,即便當初海城相識的人看到他,也絕對不敢貿然相認。
至於木禾,當初只是個不足一歲的小女嬰,更沒人認出來。
所以,林森在北城越發自在,漸漸的完全習慣了自己的新身份——白手起家的林森,而不是靠木家的上門女婿林文強。
就這樣十幾年過去了,如果不是趙芬千裏迢迢的找來,和林木禾私下相認。林木禾不會突然抖出來林森隱藏了那麽些年的身份。
也正是因為如此,林森勃然大怒,說木禾胡言亂語,把她趕出家門。
當時他憤怒之餘更多的是害怕,生怕自己多年的努力全都白費,可不久之後他發現自己多慮了。
在北城近二十年,相熟的人已經非常認可他的身份,只憑木禾一個小丫頭根本撼動不了他什麽。
何況當年他自認自己所作所為沒什麽違法的,木清月死後他作為丈夫本就應當繼承她大部分遺產,最多不過是侵占了原本屬於女兒木禾的那部分。
那又如何,他作為父親養大她,把她那部分遺產占過來有什麽不可以?
再者,也沒人知道這些,更沒人能證明什麽。
說到底這是他的家事。
所以他不必擔心什麽。他做多不過是改變了身份,為了擺脫上門女婿身份而已,算不得什麽。
當木禾通過電視朝他宣戰,給他下律師函的時候,他雖然有點忐忑,但終歸是自信的。
不過即便如此,他還是趕緊又花錢找人把當初和木清月有關的結婚檔案之類的銷毀,也算是給自己心安。
過往的痕跡越少,對他越好。即便那些證據也不能證明什麽。
第一次庭審也如同他所料一樣,木禾那邊的律師只是找來幾個證人證明當初木清月和林文強結婚生下木禾,說木家的公司被林文強轉移到北城,指正林森就是林文強。
這其中最有利的證人是趙芬,她在木家工作多年,對木禾和林文強都非常了解。
雖然說林森如今看起來和當初相比變化很大,但她能肯定林森絕對就是當年的林文強,她還拿出當年林文強和木清月的一張合照。
然而單憑這張照片不僅無法證明木清月和林文強的婚姻關系,也不能證明照片中的林文強就是林森。
即便照片中的人和林森長得很像。
除非有比較權威的鑒定,比如DNA。
可是趙芬又去哪裏找到能夠被法庭承認的有關林文強的DNA信息?
甚至是有關木清月的DNA信息她也弄不來。
如果有木清月的DNA信息,證明木禾和木清月的生物學關系,也能間接而有力的證明林森就是林文強。
可惜趙芬在第一場庭審時什麽有力的證據都沒拿出來。
而林森那邊又一口咬定,自己和林文強不過是做了一筆生意,跟對方是兩個人。真正的林文強跟他女兒已經出國。
林森的女兒木禾是自己當初跟家裏保姆生下來的,那保姆已經死了。
木禾跟什麽木清月一點關系都沒有。木禾所有的指控都屬於無稽之談。只是被趙芬誤導的巧合而已。
趙芬因為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故意說木禾是什麽木清月的女兒,還說林森的家產屬於木家,說白了只是想通過木禾謀取錢財而已。
一番話氣得趙芬想罵人,還好她控制住了,知道這都是木禾特意安排的,所以就忍者。
這種時候木禾如果想反駁,只能想著證明自己不是那個什麽保姆的女兒,可是那保姆已經死了,查無此人,她從哪找去。
所以第一場官司下來,木禾這邊的律師團隊似乎完全被林森這邊的律師團逼到溝裏了。
木禾這邊要如何繼續證明自己和木清月的母女關系?證明林森是林文強?以及林森如今的家產就是當年來自木家?
似乎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林森當年換身份這個操作看起來簡直是無法推翻。既如此,木禾想要打贏這場官司基本沒有希望。
所有那時林森才又肆無忌憚。
他哪裏知道,木禾這邊原本已經掌握了足夠有力的證據,只是一開始故意沒有拿出來而已。
就是要讓他們放松警惕,讓他們高調的各種抨擊或汙蔑木禾不好,等到後續打臉時才能更響亮。
所有第二場官司,從一開始木禾這邊便接二連三的呈現有力證物。比如木清月和林文強當初的結婚照以及婚禮視頻,再比如他們的結婚證。
甚至一開始被林森特別花錢讓人毀掉的相關部門的結婚檔案,也重見天日。
實際上這件事也是程昱的手筆,當初在林森行動之前,他已經找人盡可能的收集和保護相關證據。
林森花錢讓毀掉結婚記錄時,程昱立刻就知道了,便將計就計,讓林森以為真的檔案已經被毀掉了。
不過是一個小計謀而已。
至於那些東西從何而來,當然是木清月留給木禾的,之前一直被趙芬保管。
原本那些照片視頻結婚證之類只是當初林森和木清月結婚時自然而然留下來的,正常的被木清月收著,後來發現林森騙她,便特意藏好交給了趙芬。
木清月那時並不知道這些東西有什麽用,只是盡可能的留下更多的東西,以防萬一,而她留對了。
當然比起她留下來的個人遺囑和跟木禾的親子鑒定證明,那些證據又顯得不算什麽。
當年木清月想盡一切辦法,只為了未來給女兒搏一把。
木家的產業,木老爺子全都留給了木清月,當初雖然同意林森全權接管,但始終只是給的管理權,而沒有把家產轉移給林森。
木老爺子說人心隔肚皮,有些東西永遠撰在自己手裏比較好,所以讓木清月一定不能松口家產的事。
那時木清月還沒發現林森真面目,覺得自己老爹把人心想得太壞,雖然嘴上答應老爹,實際上已經做好決定到時候孩子大了就在產業裏加上林森名字。
不過沒等她加林森的名字,卻提前發現了林森的真面目。
但是木清月只是一個被木老爺子保護得太好的柔弱千金小姐,當她發覺木家所有的產業都已經被林森管理把握的時候,根本就不知道該怎麽辦。
她有想過直接撕破臉,走法律程序要回來。可是他擔心林森會提前做空木家,她到時候得不到什麽。
木家產業說起來最值錢的也就是一個公司,而公司上的事情木清月並不懂什麽。她根本沒有信心去跟林森硬碰硬。
再者最重要的是,她身體一落千丈,也沒精力去跟林森鬥。
她只能寄希望於以後林森但凡有點人性,看在她們木家對他不薄的份上,好好對她的女兒。
當然她懷抱希望的同時,也在盡自己最大的能力去給女兒鋪路,把自己所能想到的所有保護女兒的途徑都做了。
林森是木家產業的實際把控者不假,但他不是木家產業的實際所有者。
木清月才是木家產業的所有者。而木清月把自己所有財產留給了自己的女兒木禾。
同時為了防止以後合約被鉆空子,木清月特意公正,並且去找權威機構跟母女倆做親子鑒定,以及給木禾儲存相關的DNA信息檔案,以防未來被掉包認領產業之類。
為了確保這些信息的權威性,她不止找了一家,而是同時找了三家,國內一家,港城一家,國外一家,全都是當時最有權威的機構。
因此這些證據即便已經過了將近二十年,依然有權威,可以成為呈堂證據。
僅僅是這些就能證明,木禾和木清月的關系,也間接證明了林森就是林文強。
因為木清月當年和林文強結婚,並且生下了木禾,木禾和木清月是生物學的母女關系,而木禾本身又和林森有血緣關系。
由此他說自己根本不認識木清月,以及木禾是他跟保姆生下的私生女都不成立。
這還不止,就算拋開林森金蟬脫殼的新身份。
程昱那邊也讓人找出當年所謂的林文強把公司賣給林森的合同之類,看起來手續齊全,卻根本不符合法律。
因為那時木清月已經離世,林文強便自然而然認為公司會按照基本的遺產法成為自己的,完全可以做主把公司賣給林森。
然而木清月已經公正的遺囑合同堵死了這條路,因為木禾才是公司所有人。林文強作為公司管理者,沒有權利越過木禾把公司賣給林森。
這項買賣合同是無效的。
這個公司包括當初木家的所有家產都屬於木禾。
當年林森急於擺脫自己上門女婿的身份,所以他通過一系列的手段,又是給公司換血又是給自己弄新身份,只是為了擺脫身份,根本沒想過公司會不屬於自己。
因為算漏了木清月的那份遺囑,他沒有采用任何有效手段把公司用法律上認可的方式弄到自己名下。
所以現在公司不屬於他,
不屬於他!
這意味著他這麽些年用心經營的公司,最終是為木禾做嫁衣。
木禾只需要按照市場職業經理人相關的薪資價格,給他這近二十年的辛勤管理付出相應的薪酬即可,上線不超過五百萬。
而這個如今被林森弄成上市的木家公司,市值是兩個億。林森個人占百分之八十的股份,超過1.5億。
之前木禾跟程昱談合作的時候說保守四千萬起,她還是低估了。
因為她覺得林森把公司搞成股份制,大約自己股份占個三四層,三四層算下來六千萬到八千萬。
她官司即便打贏也不可能讓林森一無所得,最多從他手裏爭來大半就不錯了。
沒想到啊,林森就是一個守財的鐵公雞,根本不舍得把股份往外放。
包括沈婉柔和林佳芝都沒有一分錢的股份,而且她們甚至同樣不知道林森竟然擁有這麽多股份。
她們一直以來跟木禾當初猜測的那樣,以為林森只有三四層的股份,身家幾千萬而已。
由此可見,林森這個人才是自私到底的渣,他所謂的疼愛林佳芝母女,也只是嘴上說說,偶爾花點小錢而已。
當初林佳芝要進娛樂圈,林森給她投了五百萬。然後就沒了。
這也是為什麽林佳芝總要靠顧南城和蕭亦白等其他男人,因為親爹並沒有非常給力。
不過那時候林佳芝覺得親爹可疼自己,畢竟林森啥都沒給木禾。
可現實啪啪打臉,她這個所謂的寶貝女兒,也一樣被欺騙。
當木禾這邊的律師說出林森目前所擁有的股份市值的時候,不說其他人,林佳芝和沈婉柔都呆住了。
那邊林森像被踩著尾巴的貓一樣不顧自己律師的勸告,跳起來懟木禾律師。
他說這些東西都屬於自己。木家當年不過是價值千萬的小公司,是他把公司弄上市的,公司是他的,他可以按照三倍的價格賠給木禾,但木禾想現在奪走他弄上市的公司,做夢去吧!
由於情緒過於激動,林森說出這些話的同時,拳頭已經打到木禾律師的鼻子上,頓時鼻血肆虐。
法官經過雙方律師的溝通,暫時休庭,一來讓律師去醫院簡單的包紮,二來讓人休息進食。
即便如此,有林森那麽一說,完全等於不等法官判決,他已經承認了木禾律師團隊舉證的說法。
所以,木禾的官司那時已經贏了。
林森就是林文強,他如今所擁有的一切都是木家的。
然而最後即便法官已經判決,林森依然不服,他要上訴,絕不認這次判決。
只是接下來即便林森要上訴,也不是去推翻之前的官司,而是要為自己在公司上爭取更多權益。
讓他把公司全權給木禾,自己拿五百萬的工資,除非他死了!
和林森火急火燎上訴打下一場官司不同,木禾更在意這一場官司的輸贏。
比起那個公司如今的價值,木木更在乎贏得官司扭轉輿論,給自己在娛樂圈鋪路。
只要她恢覆了本該擁有的名譽,她相信自己未來可以掙來比這個公司更多的價值。
這就是木禾的自信。
即將上臺前,程昱那邊就提前給她消息說贏了。
木禾整個人前所未有的放松,也前所未有的自信。
當時所謂的比賽在她眼中已經不覆存在,這個舞臺單純的成為她向世人展現個人實力的舞臺。
當她如夢如幻,似仙似妖的降落在舞臺的時候。
所有人都被她震撼和吸引,而她卻絲毫不在意任何人,不管是觀眾、評委,亦或是電視機前那些圍觀的吃瓜群眾,她通通不去看不去想。
她眼中心裏只有自己的表演,又似乎連自己都忘記了。
她輕輕舞動,歌喉舒展,完全沈浸其中。美得不似真人,聲音又好聽得如同天籟。
她整個人仿佛化身成巨大的磁石,驚艷吸引了所有人。
當她結束自己的表演時,舞臺一片寂靜,所有人還沈浸在她的表演中,久久不能回神。
直到她用話筒說自己表演完了,感謝舞臺的時候,他們才反應過來,送給她雷鳴般經久不息的掌聲,以及無法自控的歡呼。
那一刻,不管是觀眾還是評委都知道,根本不需要投票,木禾就是第一。
不只是這第一場分賽區冠軍組的排名賽第一,而是未來總決賽的第一,是整個時代女聲當之無愧的冠軍。
因為她太優秀了,她跟其他所有選手都不在一個水準。她把其他人甩得太遠了。
甚至,她甩開的不是整個時代女聲的參賽選手,而是這個時代的所有歌手。
她已經是一個超級明星,甚至是未來可以劃時代閃閃發光的那種。
而木禾這場表演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之內都成為被模仿卻無法超越的經典,成為她真正打響娛樂圈的第一槍。
果不其然,投票結果出來時,木禾得票遙遙領先,成為本組比賽第一。
而在表達感言的時候,木禾毫不避諱的說起了自己和林家的官司。
她說快二十年了,她終於給自己和母親爭來了應有的公平。謝謝一直以來幫助她支持她相信她的親人、朋友、粉絲,她會帶著他們的愛繼續前行。
說這些話時,她眼中含淚,並不是為了接下來的宣傳造勢,更是發自內心。
真正疼愛她的親人趙芬,支持她的朋友林宇、孫麗等,還有方為,甚至是合作者程昱,她都非常感謝。
當她說完那些話的時候,全場沸騰起來。
很多現場觀眾因為她眼中的淚水和語氣的哽咽而忍不住流淚,他們高喊“木禾加油你是最棒的”“我們禾苗永遠支持木禾”“愛你木禾”。
木禾笑了,笑中帶淚,給觀眾飛了一個香吻。觀眾又是一陣激動。
最後,在一片歡騰又快樂的氛圍中,木禾退場。
而這時候,所有的媒體都忙碌起來。
在接下來幾天甚至幾周之內,木禾都將是娛樂媒體們追逐的熱點和對象。
不管是和林森這場驚人眼球的家庭鬥爭,還是她在時代女聲的劃時代的精彩表現,都是媒體爭先恐後想要報道的內容。
木禾要火了,不,是已經火了。
而且是前所未有紅遍華國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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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等他們去表達自己的質疑,緊接著陸續爆出來的就是庭審的細節。
這種爆料不是某個知情人士悄摸摸的匿名透露,而是幾乎統一時間,很多娛樂電視臺、網站、包括比較有影響力的記者先後直接曝光出來的。
曝光信息非常詳細,庭審相關的內容有條有理,還列舉相關庭審流程及證據等,言簡意賅的說清楚了木禾為何能打贏官司。
整體流暢的告訴吃瓜群眾,這一切的一切都在表示當初她說的所有都是事實。
她不是私生女。她母親木清月是家境富裕的木家獨女,當年和林森風光舉辦婚禮,結婚之後生下木禾。
只是後來,木家老先生和木清月先後離世,被林森和沈婉柔聯手弄成個小三罵名,還被奪走了家產,親生女兒也被汙蔑成私生女,卑微的長大。
這些真相由一件件證據一個個證人指正出來,無法反駁。
木家在海城是富戶,當年招林森這個上門女婿並不是什麽隱秘的事,兩人的婚禮辦得風風光光,不少人都參加了。找當年參與婚禮的人作證非常簡單。
只是當初木老爺子和木清月先後離世,木禾只是個一歲的小女嬰,木家一切看起來都在林森的掌控中,沒人會去想著木禾或木清月討回公道之類。
因為也沒人會知道林森會做什麽傷天害理的事,畢竟在眾人看來,林森深愛自己的妻子木清月,即便木清月死了,他也一直表示會替女兒好好守住木家的家業,到時候好讓女兒繼承。
當時他把海城的生意慢慢轉移到北城,把公司知道當初他上門女婿身份的人一批批的通通換掉,在很多人看來也屬於正常的商業操作。
誰也不會料到他到北城之後接二連三的騷操作,迅速的變更公司所有權,以新名字新身份重新亮相,木家的公司也成了林森從木家手中買下來的。
哦,這裏要提一下,林森還是很有腦子的,他當初在海城當木家上門女婿的時候可不是叫林森,而是叫林文強。
在把公司轉移到北城並給公司換血的時候,他已經準備好新身份。
作為公司高層,公司轉移時他不需要露面,只需要由他制定的沈婉柔作為臨時總經理替他出面處理各種事宜。
所以等到公司徹底轉移到北城之後,很多人也沒見過公司原本的總經理林文強,更別提公司所有人木清月。
甚至他們那時才被告知,原來公司從海城轉移到北城是因為公司已經賣給了林森。
林森這時便以新身份出面,成為毋庸置疑的公司老板。
再接下來林森和沈婉柔對外宣布是夫妻,兩人白手起家,有錢之後看好這個公司才決定夫妻聯手收購。
到了這一步,為了自己的名譽和地位著想,林森自然而然默認沈婉柔把木禾弄成私生女身份。
因為只有這樣他才能不讓人懷疑自己好不容易得到的新身份。
畢竟如果木禾是婚生子,那林佳芝這個比木禾更大的女兒,以及被包裝成和他一起白手起家的妻子又怎麽解釋?
這一波接一波的操作,可謂讓人意想不到。
即便遠在海城的那些人隱約聽說木家的公司被賣給了其他人,也無從得知具體情況,
因為林森換身份到北城之後,立刻讓“林文強”帶著“女兒”出國了。
也因此,但凡之前和海城的所有聯系都管了,包括當初一直照顧木清月和木禾的趙芬。
若非如此,趙芬和以找木禾找得如此艱難。
時光荏苒,變成林森的林文強早已從當初有些自卑的上門女婿,變成了如今的成功人士。形象氣質發生巨變,即便當初海城相識的人看到他,也絕對不敢貿然相認。
至於木禾,當初只是個不足一歲的小女嬰,更沒人認出來。
所以,林森在北城越發自在,漸漸的完全習慣了自己的新身份——白手起家的林森,而不是靠木家的上門女婿林文強。
就這樣十幾年過去了,如果不是趙芬千裏迢迢的找來,和林木禾私下相認。林木禾不會突然抖出來林森隱藏了那麽些年的身份。
也正是因為如此,林森勃然大怒,說木禾胡言亂語,把她趕出家門。
當時他憤怒之餘更多的是害怕,生怕自己多年的努力全都白費,可不久之後他發現自己多慮了。
在北城近二十年,相熟的人已經非常認可他的身份,只憑木禾一個小丫頭根本撼動不了他什麽。
何況當年他自認自己所作所為沒什麽違法的,木清月死後他作為丈夫本就應當繼承她大部分遺產,最多不過是侵占了原本屬於女兒木禾的那部分。
那又如何,他作為父親養大她,把她那部分遺產占過來有什麽不可以?
再者,也沒人知道這些,更沒人能證明什麽。
說到底這是他的家事。
所以他不必擔心什麽。他做多不過是改變了身份,為了擺脫上門女婿身份而已,算不得什麽。
當木禾通過電視朝他宣戰,給他下律師函的時候,他雖然有點忐忑,但終歸是自信的。
不過即便如此,他還是趕緊又花錢找人把當初和木清月有關的結婚檔案之類的銷毀,也算是給自己心安。
過往的痕跡越少,對他越好。即便那些證據也不能證明什麽。
第一次庭審也如同他所料一樣,木禾那邊的律師只是找來幾個證人證明當初木清月和林文強結婚生下木禾,說木家的公司被林文強轉移到北城,指正林森就是林文強。
這其中最有利的證人是趙芬,她在木家工作多年,對木禾和林文強都非常了解。
雖然說林森如今看起來和當初相比變化很大,但她能肯定林森絕對就是當年的林文強,她還拿出當年林文強和木清月的一張合照。
然而單憑這張照片不僅無法證明木清月和林文強的婚姻關系,也不能證明照片中的林文強就是林森。
即便照片中的人和林森長得很像。
除非有比較權威的鑒定,比如DNA。
可是趙芬又去哪裏找到能夠被法庭承認的有關林文強的DNA信息?
甚至是有關木清月的DNA信息她也弄不來。
如果有木清月的DNA信息,證明木禾和木清月的生物學關系,也能間接而有力的證明林森就是林文強。
可惜趙芬在第一場庭審時什麽有力的證據都沒拿出來。
而林森那邊又一口咬定,自己和林文強不過是做了一筆生意,跟對方是兩個人。真正的林文強跟他女兒已經出國。
林森的女兒木禾是自己當初跟家裏保姆生下來的,那保姆已經死了。
木禾跟什麽木清月一點關系都沒有。木禾所有的指控都屬於無稽之談。只是被趙芬誤導的巧合而已。
趙芬因為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故意說木禾是什麽木清月的女兒,還說林森的家產屬於木家,說白了只是想通過木禾謀取錢財而已。
一番話氣得趙芬想罵人,還好她控制住了,知道這都是木禾特意安排的,所以就忍者。
這種時候木禾如果想反駁,只能想著證明自己不是那個什麽保姆的女兒,可是那保姆已經死了,查無此人,她從哪找去。
所以第一場官司下來,木禾這邊的律師團隊似乎完全被林森這邊的律師團逼到溝裏了。
木禾這邊要如何繼續證明自己和木清月的母女關系?證明林森是林文強?以及林森如今的家產就是當年來自木家?
似乎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林森當年換身份這個操作看起來簡直是無法推翻。既如此,木禾想要打贏這場官司基本沒有希望。
所有那時林森才又肆無忌憚。
他哪裏知道,木禾這邊原本已經掌握了足夠有力的證據,只是一開始故意沒有拿出來而已。
就是要讓他們放松警惕,讓他們高調的各種抨擊或汙蔑木禾不好,等到後續打臉時才能更響亮。
所有第二場官司,從一開始木禾這邊便接二連三的呈現有力證物。比如木清月和林文強當初的結婚照以及婚禮視頻,再比如他們的結婚證。
甚至一開始被林森特別花錢讓人毀掉的相關部門的結婚檔案,也重見天日。
實際上這件事也是程昱的手筆,當初在林森行動之前,他已經找人盡可能的收集和保護相關證據。
林森花錢讓毀掉結婚記錄時,程昱立刻就知道了,便將計就計,讓林森以為真的檔案已經被毀掉了。
不過是一個小計謀而已。
至於那些東西從何而來,當然是木清月留給木禾的,之前一直被趙芬保管。
原本那些照片視頻結婚證之類只是當初林森和木清月結婚時自然而然留下來的,正常的被木清月收著,後來發現林森騙她,便特意藏好交給了趙芬。
木清月那時並不知道這些東西有什麽用,只是盡可能的留下更多的東西,以防萬一,而她留對了。
當然比起她留下來的個人遺囑和跟木禾的親子鑒定證明,那些證據又顯得不算什麽。
當年木清月想盡一切辦法,只為了未來給女兒搏一把。
木家的產業,木老爺子全都留給了木清月,當初雖然同意林森全權接管,但始終只是給的管理權,而沒有把家產轉移給林森。
木老爺子說人心隔肚皮,有些東西永遠撰在自己手裏比較好,所以讓木清月一定不能松口家產的事。
那時木清月還沒發現林森真面目,覺得自己老爹把人心想得太壞,雖然嘴上答應老爹,實際上已經做好決定到時候孩子大了就在產業裏加上林森名字。
不過沒等她加林森的名字,卻提前發現了林森的真面目。
但是木清月只是一個被木老爺子保護得太好的柔弱千金小姐,當她發覺木家所有的產業都已經被林森管理把握的時候,根本就不知道該怎麽辦。
她有想過直接撕破臉,走法律程序要回來。可是他擔心林森會提前做空木家,她到時候得不到什麽。
木家產業說起來最值錢的也就是一個公司,而公司上的事情木清月並不懂什麽。她根本沒有信心去跟林森硬碰硬。
再者最重要的是,她身體一落千丈,也沒精力去跟林森鬥。
她只能寄希望於以後林森但凡有點人性,看在她們木家對他不薄的份上,好好對她的女兒。
當然她懷抱希望的同時,也在盡自己最大的能力去給女兒鋪路,把自己所能想到的所有保護女兒的途徑都做了。
林森是木家產業的實際把控者不假,但他不是木家產業的實際所有者。
木清月才是木家產業的所有者。而木清月把自己所有財產留給了自己的女兒木禾。
同時為了防止以後合約被鉆空子,木清月特意公正,並且去找權威機構跟母女倆做親子鑒定,以及給木禾儲存相關的DNA信息檔案,以防未來被掉包認領產業之類。
為了確保這些信息的權威性,她不止找了一家,而是同時找了三家,國內一家,港城一家,國外一家,全都是當時最有權威的機構。
因此這些證據即便已經過了將近二十年,依然有權威,可以成為呈堂證據。
僅僅是這些就能證明,木禾和木清月的關系,也間接證明了林森就是林文強。
因為木清月當年和林文強結婚,並且生下了木禾,木禾和木清月是生物學的母女關系,而木禾本身又和林森有血緣關系。
由此他說自己根本不認識木清月,以及木禾是他跟保姆生下的私生女都不成立。
這還不止,就算拋開林森金蟬脫殼的新身份。
程昱那邊也讓人找出當年所謂的林文強把公司賣給林森的合同之類,看起來手續齊全,卻根本不符合法律。
因為那時木清月已經離世,林文強便自然而然認為公司會按照基本的遺產法成為自己的,完全可以做主把公司賣給林森。
然而木清月已經公正的遺囑合同堵死了這條路,因為木禾才是公司所有人。林文強作為公司管理者,沒有權利越過木禾把公司賣給林森。
這項買賣合同是無效的。
這個公司包括當初木家的所有家產都屬於木禾。
當年林森急於擺脫自己上門女婿的身份,所以他通過一系列的手段,又是給公司換血又是給自己弄新身份,只是為了擺脫身份,根本沒想過公司會不屬於自己。
因為算漏了木清月的那份遺囑,他沒有采用任何有效手段把公司用法律上認可的方式弄到自己名下。
所以現在公司不屬於他,
不屬於他!
這意味著他這麽些年用心經營的公司,最終是為木禾做嫁衣。
木禾只需要按照市場職業經理人相關的薪資價格,給他這近二十年的辛勤管理付出相應的薪酬即可,上線不超過五百萬。
而這個如今被林森弄成上市的木家公司,市值是兩個億。林森個人占百分之八十的股份,超過1.5億。
之前木禾跟程昱談合作的時候說保守四千萬起,她還是低估了。
因為她覺得林森把公司搞成股份制,大約自己股份占個三四層,三四層算下來六千萬到八千萬。
她官司即便打贏也不可能讓林森一無所得,最多從他手裏爭來大半就不錯了。
沒想到啊,林森就是一個守財的鐵公雞,根本不舍得把股份往外放。
包括沈婉柔和林佳芝都沒有一分錢的股份,而且她們甚至同樣不知道林森竟然擁有這麽多股份。
她們一直以來跟木禾當初猜測的那樣,以為林森只有三四層的股份,身家幾千萬而已。
由此可見,林森這個人才是自私到底的渣,他所謂的疼愛林佳芝母女,也只是嘴上說說,偶爾花點小錢而已。
當初林佳芝要進娛樂圈,林森給她投了五百萬。然後就沒了。
這也是為什麽林佳芝總要靠顧南城和蕭亦白等其他男人,因為親爹並沒有非常給力。
不過那時候林佳芝覺得親爹可疼自己,畢竟林森啥都沒給木禾。
可現實啪啪打臉,她這個所謂的寶貝女兒,也一樣被欺騙。
當木禾這邊的律師說出林森目前所擁有的股份市值的時候,不說其他人,林佳芝和沈婉柔都呆住了。
那邊林森像被踩著尾巴的貓一樣不顧自己律師的勸告,跳起來懟木禾律師。
他說這些東西都屬於自己。木家當年不過是價值千萬的小公司,是他把公司弄上市的,公司是他的,他可以按照三倍的價格賠給木禾,但木禾想現在奪走他弄上市的公司,做夢去吧!
由於情緒過於激動,林森說出這些話的同時,拳頭已經打到木禾律師的鼻子上,頓時鼻血肆虐。
法官經過雙方律師的溝通,暫時休庭,一來讓律師去醫院簡單的包紮,二來讓人休息進食。
即便如此,有林森那麽一說,完全等於不等法官判決,他已經承認了木禾律師團隊舉證的說法。
所以,木禾的官司那時已經贏了。
林森就是林文強,他如今所擁有的一切都是木家的。
然而最後即便法官已經判決,林森依然不服,他要上訴,絕不認這次判決。
只是接下來即便林森要上訴,也不是去推翻之前的官司,而是要為自己在公司上爭取更多權益。
讓他把公司全權給木禾,自己拿五百萬的工資,除非他死了!
和林森火急火燎上訴打下一場官司不同,木禾更在意這一場官司的輸贏。
比起那個公司如今的價值,木木更在乎贏得官司扭轉輿論,給自己在娛樂圈鋪路。
只要她恢覆了本該擁有的名譽,她相信自己未來可以掙來比這個公司更多的價值。
這就是木禾的自信。
即將上臺前,程昱那邊就提前給她消息說贏了。
木禾整個人前所未有的放松,也前所未有的自信。
當時所謂的比賽在她眼中已經不覆存在,這個舞臺單純的成為她向世人展現個人實力的舞臺。
當她如夢如幻,似仙似妖的降落在舞臺的時候。
所有人都被她震撼和吸引,而她卻絲毫不在意任何人,不管是觀眾、評委,亦或是電視機前那些圍觀的吃瓜群眾,她通通不去看不去想。
她眼中心裏只有自己的表演,又似乎連自己都忘記了。
她輕輕舞動,歌喉舒展,完全沈浸其中。美得不似真人,聲音又好聽得如同天籟。
她整個人仿佛化身成巨大的磁石,驚艷吸引了所有人。
當她結束自己的表演時,舞臺一片寂靜,所有人還沈浸在她的表演中,久久不能回神。
直到她用話筒說自己表演完了,感謝舞臺的時候,他們才反應過來,送給她雷鳴般經久不息的掌聲,以及無法自控的歡呼。
那一刻,不管是觀眾還是評委都知道,根本不需要投票,木禾就是第一。
不只是這第一場分賽區冠軍組的排名賽第一,而是未來總決賽的第一,是整個時代女聲當之無愧的冠軍。
因為她太優秀了,她跟其他所有選手都不在一個水準。她把其他人甩得太遠了。
甚至,她甩開的不是整個時代女聲的參賽選手,而是這個時代的所有歌手。
她已經是一個超級明星,甚至是未來可以劃時代閃閃發光的那種。
而木禾這場表演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之內都成為被模仿卻無法超越的經典,成為她真正打響娛樂圈的第一槍。
果不其然,投票結果出來時,木禾得票遙遙領先,成為本組比賽第一。
而在表達感言的時候,木禾毫不避諱的說起了自己和林家的官司。
她說快二十年了,她終於給自己和母親爭來了應有的公平。謝謝一直以來幫助她支持她相信她的親人、朋友、粉絲,她會帶著他們的愛繼續前行。
說這些話時,她眼中含淚,並不是為了接下來的宣傳造勢,更是發自內心。
真正疼愛她的親人趙芬,支持她的朋友林宇、孫麗等,還有方為,甚至是合作者程昱,她都非常感謝。
當她說完那些話的時候,全場沸騰起來。
很多現場觀眾因為她眼中的淚水和語氣的哽咽而忍不住流淚,他們高喊“木禾加油你是最棒的”“我們禾苗永遠支持木禾”“愛你木禾”。
木禾笑了,笑中帶淚,給觀眾飛了一個香吻。觀眾又是一陣激動。
最後,在一片歡騰又快樂的氛圍中,木禾退場。
而這時候,所有的媒體都忙碌起來。
在接下來幾天甚至幾周之內,木禾都將是娛樂媒體們追逐的熱點和對象。
不管是和林森這場驚人眼球的家庭鬥爭,還是她在時代女聲的劃時代的精彩表現,都是媒體爭先恐後想要報道的內容。
木禾要火了,不,是已經火了。
而且是前所未有紅遍華國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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