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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你剛才為什麽要弄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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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你剛才為什麽要弄暈我?”

在三米開外,巫年定定的站在那,手裏捏著一枚石子,眼睛一眨不眨地望著他。

程所期當下閃出的第一個念頭就是——這回要怎麽糊弄他?

巫年卻突然眸光一暗,沖著程所期的方向,甩手就將那枚石子甩了出去。

毫無殺傷力的石子從他手中脫手飛出,卻有著飛刀利刃般的氣勢。

咻的一下從程所期耳廓旁險險擦過,徑直朝他身後而去。

莫工的匕首還沒來得及揮出去,殺傷力驚人的石子,瞬間把即將要撲到程所期腦袋上的食人蝶打了個對穿。

整個過程發生在電光火石間。

莫工抽空豎起拇指:“十環!”

程所期回頭的間隙,錯過了巫年眼底一閃而過的異樣。

等轉回來,胳魚嚴.膊已經被人一把扯住:

“走。”

林子裏草多樹密,坎多坡多,跑起來很消耗體力。

程所期控制著呼吸頻率,扯著他跑路的巫年速度很快,行動敏捷得像只豹子。

得虧程所期身體素質夠高,才勉強跟得上他。

身後的蝴蝶對他們窮追不舍,程所期壓根不知道他們跑了多久,也不知道具體位置變到了哪裏。

只知道是從一片林子跑到了另一片林子,而且這片林子起霧了。

他氣息有些急,強撐著將背挺得筆直,這次居然沒聽到莫工嘲他死要面子活受罪。

一回頭才發現一直跑在他旁邊的莫工和那些蝴蝶都不見了!

方才跑到後面耳朵累得都跟堵住了一樣,程所期壓根沒察覺到他是什麽時候掉隊的。

正想返回去找,巫年一直抓著他的手腕,沒有松開手的意思:

“不能回!”

“為什麽不能回?”

“……”因為他明明有辦法驅趕那些吃人的蝴蝶,卻選擇拉著人跑,也是有私心的。

現在好不容易把那個討人厭的紅頭發甩開,做什麽要找回來。

巫年垂下眼皮,語氣不明道:“起霧了,危險。”

白色的濃霧覆蓋範圍越來越大,不多時就將整片林子吞沒其中,霎時間,萬籟俱靜。

林子裏只剩下程所期微重的呼吸聲。

擔心會是毒瘴,他正想控制呼吸閉氣,一只手猝不及防捂上他的口鼻。

最後的意識裏,他在心裏將巫年祖上三代全罵了一遍。

因為錯信他人而被偷襲,這絕對可以在程所期為數不多的黑歷史上排上名次。

他決定把這件事帶進棺材,絕不能讓任何人知道。

至於偷襲他的臭小子,要不直接滅口算了?

醒來的程所期如此想著,也在聽到細微走近的腳步聲後,睜開眼鎖定來人的眉心,心臟。

任何一個能讓人一擊斃命的地方。

他曾經在南非的槍林彈雨中生活過一段時間。

這是在那些險惡環境中保留下來的習慣。

可直到巫年走到近跟前,他忍住了,沒有任何舉動。

“給你。”

絲毫不知道別人在心裏已經設計了自己多少種死法,巫年熱情地捧著一堆紅彤彤的野果送到程所期面前。

“……”

要不,先留他一命,看看他到底想幹什麽?

程所期面上不動聲色:“你怎麽在這?”

“我來抓四腳蛇,但是剛要抓就被它們驚走了,我跟著它們走,沒想到看見你了。”

巫年的腰間確實掛著一個很小的竹簍。

“它們?”程所期判斷了一下,“是剛才那些變異的蝴蝶?”

巫年點點頭:“嗯,因為你們摘下來的那幾個野果是它們的食物,它們很小氣。”

“原來那些劈腿的蘋果是它們的。”

進林子深處後,莫工手欠,不知道從哪找來了幾個聞起來特別像蘋果,但是外殼又長著榴蓮刺的野果。

當時他們還猜這到底是蘋果劈了腿,還是榴蓮出了軌。

沒想到程所期的自語,被巫年好學的重覆了一遍,似乎覺得十分有意思:

“劈腿的蘋果?”

“……”程所期不想破壞他那麽純良的眼神,就搪塞道:“你當我沒說。”

巫年沒有追問,他把那些野果又往程所期跟前遞:

“這不是劈腿的蘋果,你吃。”

他抿唇輕笑時,眼睛微微彎著,眼神很明亮,嘴角上揚的弧度並不含蓄,那裏面是毫不收斂的,獨屬於少年人的張揚和意氣。

偏生帶動右眼下一點淚痣,讓那笑容看起來,又帶著一份難以掩飾的神秘之色。

雙手捧著那幾片葉子,相稱之下,皮膚竟是比那腕間的銀鐲子還要白皙幾分。

程所期視線落在他手背上那個刺青圖騰,沒來由的,突然又想起那個奇怪的夢……

他依舊沒有拿,盡管眼前這個少年看起來人畜無害。

程所期扯開話題:“你剛才為什麽要弄暈我?”

“毒瘴很厲害,我聽到你的呼吸太快了……”巫年不好意思地低下頭,把那些野果放到程所期懷裏,“對不起,先生說外面的人都是這樣道歉的。”

他倒是個聽老師話的好孩子。

程所期把東西放到一邊,那只一直趴在不遠處,很像狗的狼崽看準機會,跑上來舔了他的手背一口,然後立馬躥得遠遠的。

只瞪著一雙看起來不太聰明的眼睛盯著他,似乎在判斷自己犯賤去舔一口,會不會挨打。

“……”程所期也看著它,實在沒忍住,“它到底是狼還是狗?”

為什麽總感覺透出一股哈士奇的蠢賤氣息。

“串達的阿爸有一半狼血統,是很厲害的看家犬,阿媽是純狼。”

然後這樣牛逼的基因,生出了一只“哈士奇”?

簡直是匪夷所思。

似乎是知道程所期在想什麽,“哈士奇”串達沖著程所期嗚汪了一聲。

最後轉了一圈,用屁股對著他以示不滿。

程所期嘖一聲,懶得跟它計較。

只問巫年:“我們現在在哪?”

“嗯……串串山。”巫年似乎回憶了一下,又補充,“這是後來先生給取的漢名。”

這是程所期第三次從他口中,聽到他提起先生。

他對這個先生似乎很崇敬,並且得意於自己受過先生的教導。

這讓程所期對這個先生更加好奇了。

“為什麽要叫它串串山?”

巫年沖程所期靦腆地笑了笑,話語卻難掩得意:

“因為先生說這裏的動物都很變態,不是自己同類都能搞,生出來的小崽種都是串串。”

他看了串達一眼:“它阿爸就是在這裏被先生撿回去養的。”

程所期:“……”有點離譜,但讚同。

這裏確實挺變態,這個先生聽起來也是個很直白的“文化人”。

不過這是一件值得驕傲的事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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