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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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她是濃妝裏頭的雅致。是粉飾太平裏綻開的荷花。

幫我去找一個人。她是天上的星星。我用盡了全力摘不下來,但是你們可以。記得告訴她。哪怕我的時間將要耗盡,我也會在那盡頭永遠等你。——題記

時光的盡頭是一片白。走到這裏,耳邊再也沒有夏日躁動的蟬鳴,也再沒有了那喧嘩的車馬聲和那鼎沸的人聲,是萬籟俱寂,仿佛佛陀於此誕生,分毫的誘惑都會被那純潔扼殺。在這樣的盡頭,很難不懷疑自身已經死亡,靈魂存於虛妄。在這盡頭,卻有人影,黑色的薄款風衣,領子很齊整,染了些金色的及肩發披著,頭戴一頂黑色寬檐帽,臉瘦得剛好,穿著皮鞋,正站著等誰。

在那時光裏頭,唯一要等的就是她。

五十年代的時候,她還是個二十出頭的年輕人,背著包租了房,在這城市裏尋找些什麽,然而大的甜的西瓜太容易被發現,剩下來的又小又酸,不過她過於了解男人需要什麽。

如果論起實力,還是她的名號最為響亮。畢竟可是留了洋回來的。魏萱。

上司很看得起她。於是就在這座城市重新生活,日子在這鹹淡的時光裏生根發芽了。

春天到了。筍尖兒破土,柳樹長新芽。

魂魄硬是被手上這張黃符牽引著來到了不毛之地,魁不適應地打了好幾個噴嚏。這裏幹凈得讓人感到恐懼,物質類的東西全然沒有也罷,就連能取悅於精神的事物也完全不存在。

空曠寂靜之地,只有一個人生存著。

這是時間的盡頭。

忽然,肺腑裏仿佛吸入了什麽東西,跪下來痛苦地咳起來,仿佛要將那五臟六腑都吐出來。

這樣反胃的感覺比從前喝酒喝吐更加難忘。魁用雙臂支撐著,頭腦一片空白。

怎麽了。

白從未見到如此狼狽的魁,將其扶起來,然後遞上一瓶水讓她漱口。

不知道。我只是覺得喘不過氣。

大概是恐懼。這樣的恐懼比從前經歷過的任何一種都來得壓迫,就她的心同那過於亮堂的白色一同毀滅了。走在這樣的寂靜之所,同被關入牢獄又有什麽區別。

胸悶。頭脹。身體像是被灌了鉛。走了幾步路以後覺得舒服了點。

白似乎與其相反。對於任何事物她都出奇地淡然。或許是因為活了比較久的原因。

畢竟魁在她的眼裏只是算個新生兒。

今天送的那魂也是如此坦然。知道自己要走的人就算是停留也不會留下任何的痕跡。在這空白之中原本可以添加更多的造物,然而魏萱卻沒有。

去到哪?去彼岸。去一個花開遍野的地方,然後重塑自己的魂。

本該是如此的。

我知道你會來。

魏萱轉過身時,魁下意識地瞪大了雙眸。白瞥了魁一眼。

長大了啊。見到好看的人,眼睛都不眨一下了。

哪裏。我只是很少看到這樣的女子。

的確,她如果將頭發剪短,甚至是分不出來她的性別的。站在光裏,甚至能覺得她就是光。那雙丹鳳眼看了就不能忘記,裏頭裝的是歷經了歲月的情意和沈穩。

這裏是時間的盡頭。所以萬物沈寂,悄無聲息。

我要你們幫我去找一個人。

魁本想開口,嗓子卻沙啞得厲害。

呃啊——

魏萱看了眼魁,多麽年輕,從前的她倒也是這副模樣,只不過這丫頭比她魅得多,如果加上會說話,說不定能混得特別好。

可惜……芳華已逝大抵如此。

魏萱沒忍住,那眸裏帶著淺淡的笑意。你到底是怎麽死的?

本來我踏入了輪回的,結果陰差陽錯地被收留了。

所以,你現在也是永恒地死去,又永恒地活著了,是麽。

這些尚且不管——

相對於白,魏萱似乎更喜歡魁。

於是轉向她,繼續講。我要你們幫我找個人。她從風衣的兜裏掏出一沓厚厚的相片,鄭重地放到魁的手裏。你叫什麽名字?

我們是來辦事的。名字不便告知。

將魁手裏的相冊一把拿了過來。白的聲色有些冷。但更多的大概是魁的錯覺。魁悄悄看了眼白,那人依舊是面不改色,只是為何覺得她有些難過。

你囑托的我們必然會完成。

我叫魁。魁還是開口了。

……

白無聲地低下頭翻看著手裏的相冊。接著插嘴,這相冊上的人倒是很百變。

對。和你身邊的小丫頭特別像。眼中的笑意未減,反而更為厚重。像是識別出了白的情緒,魏萱覆又轉過身,又講一串佛串遞過來。這是她送給我的,現在我還給她。其實我不欠她的,我大概是缺愛的人,因為別人的一點善意就瘋狂地迷戀上她,或許她的心裏沒有我,但我找了她好幾年。如果你看到她,記得捎個消息,就說如果哪天她累了,就來這裏找我。

在中午十二點三十分,在安雲站下車。順著那條路徑一直走,那像是走進了仙境,再往前走,就是盡頭。

來到琉城的時候是大中午,不巧的是琉城沒有春天和秋天,只有夏天和冬天。而夏季熱得要人命,冬季則是冷得要人命。

所幸天氣很好,基本都是晴天,幾乎都不下雨,由於身上的黑袍尤其地礙眼,只有從街邊的店裏買了兩件襯衫和牛仔短褲,配著短款馬丁靴。倒也是顯得現代了不少。

這樣的時光只會更多。取之無窮,去也無窮。

建築用那像素般的光點拼湊出各類圖案,而最顯眼的廣告位置是沈瑤的代言。那是看上去就溫柔至極的少女,看起來頂多二十歲出頭。甚至就連地鐵站也全都是沈瑤的影子,而這樣一個巨星就這樣生活在這樣一個城市。

不會吧。了解這樣一個概念以後,魁悄聲問白。如果走在街上被別人發現,那道路豈不是會被圍繞得水洩不通?

是啊。何況又是憑借自己的實力一步一個腳印走出來的呢?

大街小巷,琉城都有賣香膏的小鋪子。來一個?白仔細地看著店家遞過來的香膏,聞了聞,一股淡雅的茉莉香。

這個還是比較適合你。

魁拿過白左手拿著的玫瑰香膏。這個給我。錢你付吧。

這一點倒不含糊。白雖然嘴上怪魁,但還是直截了當地幫著付了。

這是個新時代,但也未被洪水沖去過往的洪流,那面孔令人分不清,而沈瑤的臉極其有辨識度。她是一向喜歡唱歌的,只不過作風引得媒體紛紛猜測,偶爾在那地下酒吧也能見到她。這個時候的經紀公司都不管麽。白笑著。

魁第一次來到這裏。這裏的氣息同樣老舊,大概除了去最新的未來,怎樣都是存在於過去的。這裏同樣如是,這座城偶有煙雨,人影熙熙攘攘地,偶爾有人提著蛋糕就這樣走過去了。

這座城市的人們活得很懶散,步伐不緊不慢,走到哪裏都是喝著咖啡,老舊的電影院也時常爆滿,皆有閑情,更有甚者穿著一身旗袍。

白和魁都不喜歡熱鬧,幹脆用了最簡易的方式得知了沈瑤的所在之處,接下來就需要找個借口去接近她。幹脆……還是偶遇比較方便。

魁的意思是不然喬裝打扮一下,被白否決得很幹脆。

我並不希望融入任何群體。白從街邊抱了只奶貓,將符咒往那貓的眉心一貼,那貓便更加靈動了,從懷裏跳下去帶路。

遇到沈瑤的時候,沈瑤正撐著桌面懶散地喝著綠茶。她的性子也同樣急不到哪裏去。

白做事向來直接,拿著手裏的佛珠對著沈瑤晃晃。

沈瑤臉色變了變。這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她怎麽會記得。甚至是在她被眾人所熟知以前。

你認識她?

她在哪是後半句,猶如魚刺一般卡在嗓子裏,怎麽也出不來。

語氣有些僵硬,內裏卻滿是辛酸。那是我曾經送給她的。她還好嗎……

她……

白仔細地看了沈瑤一眼,斟酌著措辭。嗯,她挺好的,她跟我講她一直在等你,希望你能夠去找她。

我跟她不合適。

這我早就跟她說過了。沈瑤的眼神從佛串上移開了。我和她已經兩清了。

那個時候遇見她是在狹窄的長巷,她的手裏正提著甜點。而她那個時候還很普通,才畢業,沒有什麽戲拍。魏萱卻早已經身經百戰。

小姐,這個請你吃。

魏萱的聲音很沈穩很好聽。沈瑤一時有點入迷,推脫說不用了。實際上她並不喜歡陌生人遞過來的東西。

其實魏萱也不喜歡送陌生人東西,只是合了眼緣。

我是信佛的,看和你有眼緣。所以才送來的。我這會要去辦案,沒時間吃了,恐怕是和這蛋糕沒有緣分,我在街上看到你,那個時候你還在拍戲,如果你覺得欠我,就給我點錢吧。

你這是強買強賣呀。

笑著將那甜點拿過來。這算是我欠你的,錢我就不給了。不然上天知道了,還以為我就喜歡強買強賣的生意。

魏萱知道女子生活在這裏有多麽地艱辛,就打趣回去。不用,我不是個小氣的人。

那我也不是小氣的人呀。

莫名其妙地這麽接話了。

於是兩人相視一笑。

我走了。

魏萱揮揮手便轉身離去。

那個背影她記了三十年。

你明明沒有忘記她。情人的眼神是帶著溫度的,就算是兩兩相隔,一人一鬼那也是餘情未了,神色裏帶著思念的。心是難以欺騙心的。披著羊皮的狼總還是帶著兇猛,退潮的海水總還會再沸騰。

她只是想再見你一面,如果你覺得不欠她了,就在見她最後一面,這總可以吧。

沈瑤想了很久,答應了下來。白在回去的路上沒有說話,她沈默並不罕見,但這次與往日並不相同。

和平並不和平,那沸騰之中包裹的是溫室的花朵,盛開的也不過是缺乏營養的鮮花。在這樣的盛世之下活著約等於死了,而純白色的精神就變得尤為可貴。

她和她。早已經都在時間的盡頭了。

只不過人的信仰總是可貴的,即便是再卑微的人也總有一天會在心裏,將那希望悄悄地萌芽,在無法實現的情況下寄托給某個人身上,於是這樣,希望慢慢地匯聚,直到聚合在同一個人身上,那個人就成為了他們心中的光。

就算是假的也成了真了。

三十年前她十八歲,三十年後她二十五歲。

時間定格在這一刻。床單是明晃晃的白,她看著她的軀殼躺在床上,她重生了。不再是任人擺布的木偶,也不再是一個娃娃。她早就膩了,那些緊密的條約讓她幾乎窒息。她將自己擊斃在那一晚上。你相信靈魂是永恒的嗎?如果你相信的話,你的□□就不會腐敗。果真如此,當她下決心擺脫那黑影時,反而像是站在了世界之外。

只不過現在的她早已經沒有臉面去見魏萱了。其實她恨。因為在最苦難的時候,她像是一只匍匐在地上的螻蟻,身上是別人的腳印,她是石頭,而她路過的時候,也只是不鹹不淡地問候。

兩個懦弱的人是不可能在一起的。

廣告和宣傳密密麻麻,五顏六色的鮮花開滿了告示板。如今也有許多屬於她,但那或許也是過去了。逝去的人是永遠被紀念的,現存的人們總是容易被唾罵的,而未來的人們是被抱著期待的。往往覆覆,循環不止,胃酸翻湧。

大概是還存在著恨意,靈魂始終被困於此。窗外又下起了雨。

你呢。你聽見了嗎。

那晚她撐著傘在街角因為流言痛哭的時候,魏萱撐著傘路過,她和她隔著一條街,誰都沒有說話,只是兩兩相望。哭紅的眼睛,疼痛如流血不止的心臟。

魏萱穿過街沈默地陪著她。

如果我撐過這一陣子,我就帶著你私奔。那個時候,無論怎樣的流言都沒辦法捆綁我們。那些高高在上的貴公子們,沒有辦法將我們的感情扼殺,我再也不拍戲了。我再也不求名利了,我只想帶著你逃跑。到無人的荒野也好,到沒有人認識我們的地方也好。

現實的人卻無法了解那柔情蜜意,只是將現在的事情一點一點做好了,累積好以後奔去遠方。當魏萱拉著行李箱和她告別時,她以為她只是短暫地出差。

我要去很遠的地方,或許很久以後才回來。

人的眼睛不是雪亮的,阿瑤,我的存在給你帶來了太多傷害。人的眼睛是刀子,能挖你的心。但是你是那樣地脆弱,我希望你能更好地活下去,現在你比先前堅強很多,我也可以安心離開了。

就當我是佛派來護著你的吧。

偏沈瑤是個極其執著的人,硬要追上前去問個清楚,只是執著的人並沒有了解真相的機會,待到來到車站的時候,魏萱早已經踏上了上一班列車。

最後一點痕跡都沒有留下。

記不清是什麽時候葬身於此的,只是從來都在這裏站著,那□□最後被焚燒在深夜,哭喪的人很多,人們問是為什麽的時候,都說是因為抑郁而死的。但沒有人撥開塵土去看看她受到了多少冷眼。那些人很精明,知道怎麽把一個人的利益放到最大,失去了沈瑤這棵搖錢樹以後,留下的頂多也就是虛假的哀悼。

這串佛珠是沈瑤特意從寺廟裏求來的,她要的其實不是很多,只希望對自己好的人同樣能生活的好一點,但在這條路上她本就已經竭盡全力了,最後倒下的時候,甚至連留下遺言的力氣也沒有。

多少年過去了,那熒幕上的人容顏未改,大概是在眾人心裏她還活著,謠言被洗清過後,才覺得當初那顆星星從未染上塵埃,只是迫於那純凈的愛而死去了。

火紅的艷陽底下,三個人並肩站著。

我不會再去見到她的,魏萱不像我是從淤泥裏走出來的人,她性子不鹹不淡,帶著些松弛,我是要竭力活著的人,即便是意識到我早已經逝去,也始終守望在這裏。

就當我將她拋棄了吧。沈瑤長舒了口氣。我還是更喜歡獨自前行,那樣即便在多數人看來沒有任何意義,魏萱太容易給別人期待了,但我要讓她明白的是,大概不會有誰一直能承受什麽。我現在已經沒有任何氣力去回應任何人的期待。她是好的,就讓她變得更自在些吧。

如果你們再見到她,不要讓她再等。告訴她,我早就已經死了。

沈瑤在陽光之下化形消失,留下的是淡淡的茉莉花香。

她是至始至終純粹地活著的人,魏萱也同樣。

曾經給彼此的誓言在此刻看來是那樣虛幻。而時間的盡頭,是那沒有釋然的人。

魁只是覺得難過到無以覆加。心臟忍不住地在疼痛著。目光變得不再清晰,像是蒙上了層白霧。

在無數個交叉路口擦肩而過,那曾經許下的誓言如此珍貴,現在不覆當初。

不過並沒有什麽可嘆的。人事已盡,皆為天命。

魏萱在因為案子出入生死的時候,沈瑤在片場一遍又一遍地排練,那個時候外邊還有戰火,誰都不會過得太好。只不過偶爾片場需要一些警員,魏萱就帶著警員們過來守著。偶爾會給沈瑤帶些盒飯。

記得按時吃飯。就算是一直需要演,自己的胃比什麽都重要。

那神色的細節中總帶著些許的疲憊。最近的案子很多,總是關於人口失蹤的消息。魏萱的語氣轉為凝重,隨即扶額。我不該講這些,抱歉。

看來是個擅長克制情感的人。魏萱總是將很多好吃的東西帶給她,有些甚至是跨了省份的。後來,沈瑤特地去寺廟為魏萱祈福,為她求來一個珠串。

這個給你。

那是她和她最後一次見面。

盡管交談之間趨於平淡,但彼此的理解卻越來越深刻。

如果不再工作了,你要去哪。魏萱撐著傘同沈瑤散步時,忽然問。

很遠的地方。我不了解,我是個隨遇而安的人。沒有太多遠大的目標,就連這份工作也是導演直接把我從路邊請過去的,我從來不規定自己去哪。

那如果我去了別的城市了呢。

魏萱的語氣很篤定,現在看來,總像是帶著必然。你會來找我嗎。她說話的習慣總是十分地隱晦,就算是愛意也被拆解成一點一點的碎片,鑲嵌進一個又一個短句裏。

我……

魏萱的眼中帶著淚。我會等你,如果你想一直紅,我就會一直等你。這是我單方面的約定,我想……

因為日夜操勞,身體快不行了,只能去休養一陣子。本來是想不辭而別,但終究是放不下心裏的那一段感情。其實就在初遇的時候,那感情就已經萌芽了。可以說是見色起意,也可以說是莫名的吸引。

但對於她的理智而言,她是不允許這樣的事發生的。

然而沈瑤始終站得離她很遠很遠,這個圈子裏有不少男人手段極其骯臟,她雖然不溫不火,但卻幹凈得如同那茉莉或百合。所幸民眾喜歡,就幹脆將她捧了上去。

站到了高處以後,更加覺得離她越來越遠了。

我在時光的盡頭等你。沈瑤。

這段感情是世俗不能允許的。所以只能用這樣的方式告訴你。

沈瑤緊擁住魏萱。把佛珠戴上。一路平安。

只不過那謠言還是將她害了。但那是該承受的。福禍相依。誰也躲不過。她這樣一個人,不應當出來演戲吧。一個女人喜歡一個女人,這本身是不太合理的。

這樣的議論伴隨了她很久。但其實沈瑤很想站出來說,那是真的。

沒辦法同魏萱走的原因只是一個,她的家裏還有那麽多人等著吃飯。可笑的是,這麽一算,她也從未為了她自己活過。

這座城市囚禁了她的身體,也囚禁了她的魂魄。

最後死也死在了這裏。

時間的盡頭。魁將佛珠遞給魏萱。她走了。她認識這串佛珠,說那是送給她故友的,現在她打算離開那裏,去往何處她沒有告訴我。

一縷魂魄,早已消失在光芒之中。

那是等待了多少年的茫然。到現在也沒有散去過。

辜負了你的癡情,她覺得很抱歉。

魁補上了一句。

魏萱的神色反而倒是帶著釋然。也是,這本身就是一段無疾而終的戀情。等待反倒像是一種自我感動。

她或許只是對這個世界感到疲憊。而能站出來對抗全世界的人,聲音是會被埋沒的。這不怪她。魁。她比誰都癡情,你騙不了我,唯一確定的就是她可能已經死了。阿瑤。

這麽念著,魏萱合上了雙眸。

就連真相也沒辦法知道。待在這裏已經以往了時間,因此對於外界早已經沒有了感知。

微風翻開了舊報紙的一頁。

警官魏萱,在鐵路口發生意外,以公殉職。

摩登小姐沈瑤因不堪受辱,精神產生了幻覺,住院需要治療。恢覆時間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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