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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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7 章
方繚提筆蘸墨,動作很是優雅,“先好生招待著,今晚,我去會一會他們。”他早就想瞧一瞧“力拔山兮氣蓋世”的西楚霸王項羽是什麽模樣。
“先生放心,定讓他們賓至如歸。”
扶蘇離得近,方繚寫字的時候,衣袖中溢出絲絲縷縷的藥香,精致俊秀的眉眼含著笑意,由內而外透出一股子慵懶。
始皇帝兒女眾多,這些年,早已忽視了扶蘇,比較寵愛胡亥。趙高負責教導胡亥,更是處處暗中針對扶蘇。若不是先生的鼎力支持,他根本沒有機會監國。
扶蘇略微躊躇一下,示意宮女和宦官都退出去。
“先生認識侯公嗎?”
方繚筆下不停,字跡依舊典雅美觀,“自然認得。”當年侯公刺傷魏無知,趁亂桃之夭夭。方繚離開魏國之後,曾發現此人的蹤跡,頂著似血殘陽,持劍追殺他十餘裏,侯公嚇得肝膽俱裂,挾持無辜百姓當做人質,逃出生天。前不久,始皇帝招攬了一批方士,其中就有侯公。
扶蘇壓低了聲音,“侯公對父皇說,魏國的國都大梁城被攻破,魏王都成了俘虜,龍陽君卻下落不明。是先生偷偷摸摸地放走了他。還有,昔日先生追隨信陵君,曾不小心說漏嘴,先生來自海上仙山蓬萊,擁有不老之身,因此二十年過去,容顏如舊。有許多人可以作證,先生確實說過家在蓬萊。父皇半信半疑,渴望像先生一樣長生不老。”
一陣穿堂風拂過,簾幔起起落落。方繚輕咳一聲,“我私自放走龍陽君的事,陛下心裏有數,還不至於為這個生出嫌隙。”
方繚頓了頓,神色變得嚴肅:“另一件事,大公子不要摻合。”
他故作疏離,眼神卻是軟的。扶蘇一點也不介意,還覺得有趣,甚至替他擔憂。
風更大了,細雪寒風透過窗欞,撣落在方繚玄色的衣袍上。扶蘇關好窗戶,繼續批閱文書。眼角餘光裏,方繚隨手折起信箋紙,裝進小木筒中,刷上封泥,在封泥上蓋了一個章,用絹袋包好。又從袖中摸出一小盒糖,一並擱在書案上。
“扶蘇,替我寄給陛下。”
大秦有原始的“郵政”業務,“十裏一亭”,“三十裏一驛”,主要負責傳遞官府公函,這個比較快,通常有固定的時限。同時也為戰爭服務,士兵可以請人寫家書,寄給父母妻兒。他們的親人也可以郵寄物品到軍營,比如冬衣、錢財等等。就是速度奇慢,沒有幾個月收不到。
把信件交給扶蘇,沿途在驛站換馬,全程走“快遞”,政哥很快就能看到。
雨雪初霽,空氣又冷又潮。方繚換上月白錦袍,騎一匹老馬,慢悠悠地走街串巷,穿過熙熙攘攘的人群。話說政哥一聲令下,全國各地最頂尖的十二萬富豪全部遷居鹹陽。此時的大秦國都,車水馬龍、摩肩接踵,繁華熱鬧更勝當年的齊國都城臨淄。
不過,由於城市規劃、治安管理落後、商品經濟不發達等問題。這個時代,街上不能隨意擺攤,商業活動必須在規定的區域內進行。
方繚繞去集市,買了不少小玩意給項羽當見面禮,薄暮時分才晃悠到驛館門前。幸虧政哥已經廢除了宵禁,不然他今晚必定再次違法。
驛館內外顯然特意灑掃過,環境還算整潔。
項梁點亮銅燈。
方繚跟項梁寒暄幾句,便反客為主,坐在竹木小幾前煮茶。一舉一動,皆輕緩優雅,清俊出塵,十分能唬人,堪稱頂級的視覺享受。
就連對茶水不感興趣的項梁,也目不轉睛地望著方繚溫壺。
劉邦①岔開腿坐在一邊,乍一看很是粗俗失禮。但方繚見多識廣,明白不能以士族的交際禮儀,去要求農家子弟劉邦。排除先入為主的觀念,再看劉邦,他鬢如刀裁,前額凸出,鼻梁挺直,鼻頭肥大,胡須精心修剪過。相貌委實不凡。
方繚打量劉邦的同時,劉邦也在打量他。眼前之人,玉白的肌膚被燈火映得發光,穿一襲月下白的錦袍,那種朦朧的淺藍色,沖淡了他身上養尊處優的貴氣,分明是極隨意地一瞥,劉邦卻有一種被人看穿的心慌氣短,仿佛走在大街上,忽然發覺自個兒沒穿衣裳。
劉邦在腰側的衣服上擦了擦手,很快鎮定下來。包括他在內,一共有兩千名沛郡子弟在服徭役的時候,突然被抽調到鹹陽城,參與修建蘭池宮。
劉邦試探過項梁,項梁是被遷居鹹陽的楚國富豪昭曦騙來的,六國的貴族大多淪為平民,昭曦雖然富裕,境況到底不如從前,應該是在替別人辦事。
劉邦想不出,像尉繚這樣的人,找他們有什麽目的。只是隨意閑聊,他卻打起十二分精神,小心應對,將話說得滴水不漏。
方繚懶得跟劉邦鬥心眼,取出一只偃甲鳥,擰緊機擴,一松手,偃甲鳥倏地一下飛竄出去,吸引了項羽的註意力。
項羽才三歲,生得虎頭虎腦、玉雪可愛。他邁開小短腿,追逐著偃甲鳥奔跑,一不小心就摔了一個屁蹲。沒哭鼻子,而是興奮地撿起偃甲鳥,咿咿呀呀一陣。
方繚沒聽懂小家夥在說什麽,被萌翻了,抿唇偷著樂。他坐在竹席上招手,等項羽蹦蹦跶跶地跑到跟前,替小家夥撣了撣衣擺上的灰塵,變戲法似的,拿出一堆小玩意兒。
誰知項羽看都不看那些孩童玩具,左臂抱著偃甲鳥,突然湊近方繚,右手一探,摸了摸他的佩劍,握住劍柄拔了幾下,手臂太短拔不出來,就踮起腳,用手指戳一戳他衣襟上的雲紋。
方繚怕癢,向後一靠,拉開一點距離。
項梁想笑又不敢笑,連忙把項羽提溜開,一揖到地,“小侄兒不懂事,多有冒犯,請尉繚先生贖罪。”
方繚灑然一笑,起身還禮,“無妨。玩鬧罷了。”他望著項羽,“第一次來鹹陽吧?想上哪裏玩兒?我帶你去。”
項羽膽子肥了,從項梁的手中掙脫出來,上前抱住方繚的腿,“我要吃采薇閣的醬驢肉!”
采薇閣是有名的風月場,不適合帶孩子的場所。然而說出去的話,潑出去的水,方繚說過項羽想去哪裏,就帶他去,不好反悔。他們白天去,應該沒什麽客人,在雅間裏吃飯,不怕帶壞小孩子。
方繚意味深長地瞥了項梁一眼,眉梢微挑,“好,明日就去采薇閣,吃醬驢肉。”
項梁老臉微紅,他在采薇閣花天酒地,給項羽打包了一份醬驢肉,還哄小侄子說那是食肆,吃飯的地方。
關於劉邦的名字。
秦朝的平民百姓,一般只有姓,沒有名。因此這個時期劉邦還不叫劉邦,他應該叫劉季。按照“伯仲叔季”的排行來看,就是劉老四(劃掉),劉老幺的意思。(劉邦在三兄弟中年紀最小)或許是劉三郎?
在《史記》、《漢書》中,都沒有劉邦名“邦”的記載。茍悅在《漢書音義》中註釋:“諱邦字季,邦之字曰國。”
總之,劉季事業有成之後,才改名為“邦”。具體是什麽時候改的,不確定。
本文直接寫成劉邦。但是感覺有必要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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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繚提筆蘸墨,動作很是優雅,“先好生招待著,今晚,我去會一會他們。”他早就想瞧一瞧“力拔山兮氣蓋世”的西楚霸王項羽是什麽模樣。
“先生放心,定讓他們賓至如歸。”
扶蘇離得近,方繚寫字的時候,衣袖中溢出絲絲縷縷的藥香,精致俊秀的眉眼含著笑意,由內而外透出一股子慵懶。
始皇帝兒女眾多,這些年,早已忽視了扶蘇,比較寵愛胡亥。趙高負責教導胡亥,更是處處暗中針對扶蘇。若不是先生的鼎力支持,他根本沒有機會監國。
扶蘇略微躊躇一下,示意宮女和宦官都退出去。
“先生認識侯公嗎?”
方繚筆下不停,字跡依舊典雅美觀,“自然認得。”當年侯公刺傷魏無知,趁亂桃之夭夭。方繚離開魏國之後,曾發現此人的蹤跡,頂著似血殘陽,持劍追殺他十餘裏,侯公嚇得肝膽俱裂,挾持無辜百姓當做人質,逃出生天。前不久,始皇帝招攬了一批方士,其中就有侯公。
扶蘇壓低了聲音,“侯公對父皇說,魏國的國都大梁城被攻破,魏王都成了俘虜,龍陽君卻下落不明。是先生偷偷摸摸地放走了他。還有,昔日先生追隨信陵君,曾不小心說漏嘴,先生來自海上仙山蓬萊,擁有不老之身,因此二十年過去,容顏如舊。有許多人可以作證,先生確實說過家在蓬萊。父皇半信半疑,渴望像先生一樣長生不老。”
一陣穿堂風拂過,簾幔起起落落。方繚輕咳一聲,“我私自放走龍陽君的事,陛下心裏有數,還不至於為這個生出嫌隙。”
方繚頓了頓,神色變得嚴肅:“另一件事,大公子不要摻合。”
他故作疏離,眼神卻是軟的。扶蘇一點也不介意,還覺得有趣,甚至替他擔憂。
風更大了,細雪寒風透過窗欞,撣落在方繚玄色的衣袍上。扶蘇關好窗戶,繼續批閱文書。眼角餘光裏,方繚隨手折起信箋紙,裝進小木筒中,刷上封泥,在封泥上蓋了一個章,用絹袋包好。又從袖中摸出一小盒糖,一並擱在書案上。
“扶蘇,替我寄給陛下。”
大秦有原始的“郵政”業務,“十裏一亭”,“三十裏一驛”,主要負責傳遞官府公函,這個比較快,通常有固定的時限。同時也為戰爭服務,士兵可以請人寫家書,寄給父母妻兒。他們的親人也可以郵寄物品到軍營,比如冬衣、錢財等等。就是速度奇慢,沒有幾個月收不到。
把信件交給扶蘇,沿途在驛站換馬,全程走“快遞”,政哥很快就能看到。
雨雪初霽,空氣又冷又潮。方繚換上月白錦袍,騎一匹老馬,慢悠悠地走街串巷,穿過熙熙攘攘的人群。話說政哥一聲令下,全國各地最頂尖的十二萬富豪全部遷居鹹陽。此時的大秦國都,車水馬龍、摩肩接踵,繁華熱鬧更勝當年的齊國都城臨淄。
不過,由於城市規劃、治安管理落後、商品經濟不發達等問題。這個時代,街上不能隨意擺攤,商業活動必須在規定的區域內進行。
方繚繞去集市,買了不少小玩意給項羽當見面禮,薄暮時分才晃悠到驛館門前。幸虧政哥已經廢除了宵禁,不然他今晚必定再次違法。
驛館內外顯然特意灑掃過,環境還算整潔。
項梁點亮銅燈。
方繚跟項梁寒暄幾句,便反客為主,坐在竹木小幾前煮茶。一舉一動,皆輕緩優雅,清俊出塵,十分能唬人,堪稱頂級的視覺享受。
就連對茶水不感興趣的項梁,也目不轉睛地望著方繚溫壺。
劉邦①岔開腿坐在一邊,乍一看很是粗俗失禮。但方繚見多識廣,明白不能以士族的交際禮儀,去要求農家子弟劉邦。排除先入為主的觀念,再看劉邦,他鬢如刀裁,前額凸出,鼻梁挺直,鼻頭肥大,胡須精心修剪過。相貌委實不凡。
方繚打量劉邦的同時,劉邦也在打量他。眼前之人,玉白的肌膚被燈火映得發光,穿一襲月下白的錦袍,那種朦朧的淺藍色,沖淡了他身上養尊處優的貴氣,分明是極隨意地一瞥,劉邦卻有一種被人看穿的心慌氣短,仿佛走在大街上,忽然發覺自個兒沒穿衣裳。
劉邦在腰側的衣服上擦了擦手,很快鎮定下來。包括他在內,一共有兩千名沛郡子弟在服徭役的時候,突然被抽調到鹹陽城,參與修建蘭池宮。
劉邦試探過項梁,項梁是被遷居鹹陽的楚國富豪昭曦騙來的,六國的貴族大多淪為平民,昭曦雖然富裕,境況到底不如從前,應該是在替別人辦事。
劉邦想不出,像尉繚這樣的人,找他們有什麽目的。只是隨意閑聊,他卻打起十二分精神,小心應對,將話說得滴水不漏。
方繚懶得跟劉邦鬥心眼,取出一只偃甲鳥,擰緊機擴,一松手,偃甲鳥倏地一下飛竄出去,吸引了項羽的註意力。
項羽才三歲,生得虎頭虎腦、玉雪可愛。他邁開小短腿,追逐著偃甲鳥奔跑,一不小心就摔了一個屁蹲。沒哭鼻子,而是興奮地撿起偃甲鳥,咿咿呀呀一陣。
方繚沒聽懂小家夥在說什麽,被萌翻了,抿唇偷著樂。他坐在竹席上招手,等項羽蹦蹦跶跶地跑到跟前,替小家夥撣了撣衣擺上的灰塵,變戲法似的,拿出一堆小玩意兒。
誰知項羽看都不看那些孩童玩具,左臂抱著偃甲鳥,突然湊近方繚,右手一探,摸了摸他的佩劍,握住劍柄拔了幾下,手臂太短拔不出來,就踮起腳,用手指戳一戳他衣襟上的雲紋。
方繚怕癢,向後一靠,拉開一點距離。
項梁想笑又不敢笑,連忙把項羽提溜開,一揖到地,“小侄兒不懂事,多有冒犯,請尉繚先生贖罪。”
方繚灑然一笑,起身還禮,“無妨。玩鬧罷了。”他望著項羽,“第一次來鹹陽吧?想上哪裏玩兒?我帶你去。”
項羽膽子肥了,從項梁的手中掙脫出來,上前抱住方繚的腿,“我要吃采薇閣的醬驢肉!”
采薇閣是有名的風月場,不適合帶孩子的場所。然而說出去的話,潑出去的水,方繚說過項羽想去哪裏,就帶他去,不好反悔。他們白天去,應該沒什麽客人,在雅間裏吃飯,不怕帶壞小孩子。
方繚意味深長地瞥了項梁一眼,眉梢微挑,“好,明日就去采薇閣,吃醬驢肉。”
項梁老臉微紅,他在采薇閣花天酒地,給項羽打包了一份醬驢肉,還哄小侄子說那是食肆,吃飯的地方。
關於劉邦的名字。
秦朝的平民百姓,一般只有姓,沒有名。因此這個時期劉邦還不叫劉邦,他應該叫劉季。按照“伯仲叔季”的排行來看,就是劉老四(劃掉),劉老幺的意思。(劉邦在三兄弟中年紀最小)或許是劉三郎?
在《史記》、《漢書》中,都沒有劉邦名“邦”的記載。茍悅在《漢書音義》中註釋:“諱邦字季,邦之字曰國。”
總之,劉季事業有成之後,才改名為“邦”。具體是什麽時候改的,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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