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714連環殺人案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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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714連環殺人案 03
十五年過去,當年 714 案的三位核心人證都已經死亡,這是蕭厲和閻非都沒有想到的結果,上了車,蕭厲忍不住問道:“你當隊長這些年就沒想過要查一下?”
閻非搖搖頭:“我查不到,這是警署方面的意思,結案之後就將這個案子永久封存。”
蕭厲一楞:“那你這次重新查,警署那邊......”
閻非眉頭緊皺:“自然是不知道的,段局替我承受了很多壓力,所以我們也不能辜負他。”
時間過去太久,當年熊有林開的廢品回收站早就已經被拆遷了,據張琦那邊的反饋,熊有林死於車禍,但是由於生前辦理了人生意外險,所以保險公司取證時留下了影像資料。
為防讓人起疑心,張琦假借系統升級資料丟失的名義問保險公司要視頻,等待期間,閻非和蕭厲先找到當年熊有林廢品回收站的舊址做現場還原。
二十年前,洪俊住的垃圾棚就在廢品回收站的斜對面,同時第一個受害者王寶怡的拋屍地點也距離這個地方不遠,熊有林在筆錄裏說,他曾在王寶怡死去的當晚看到洪俊拖著巨大的黑色垃圾袋在淩晨過街,而這也和王寶怡的大致拋屍時間吻合。
這麽多年過去,廢品回收站的原址已經變成了快餐店,街對面的垃圾棚被拆除後沒人敢在原地做任何的營生,多年來一直是一塊荒地。
兩人在快餐店裏解決了午飯,蕭厲坐在窗邊的位置吃著漢堡,眼神落在對面的荒地上:“你覺得,熊有林的證詞可靠嗎?”
閻非順著他的視線望過去,十五年前,洪俊被抓的時候還住在那個垃圾屋裏,當時屋子裏臭氣熏天,警察花了將近三天的時間,才從無數的垃圾底下翻出一把沾著三個受害者血跡的兇刀,因為時間已經過了很久,甚至刀子上的血跡都已經黑了,整把刀不但銹跡斑斑,還散發著一股惡臭。
閻非淡淡道:“廢品回收站設施簡陋,熊有林是聽到有人在地上拖東西的聲音才被吵醒的,這種距離,看到也不奇怪。”
蕭厲目測了一下,確實相隔不過七八米,他看著街對面的路燈:“那麽晚了,熊有林當時為什麽那麽確定是洪俊?那時候的路燈也跟現在一樣這麽多嗎?”
閻非道:“這個事情當年反覆核對過,路燈的照明亮度可以看清人身上的衣服,但不足以看清楚臉,當時之所以熊有林非常確定是洪俊,是因為那天晚上那個人走路右腳跛足,事後也確實找到了洪俊在王寶怡出事時右腳上有傷的證據。”
“那在剛開始調查的時候,沒有調查過這一代嗎?”
蕭厲以前就一直覺得奇怪,按道理洪俊住的離第一個受害者被拋屍的地點這麽近,應該早被懷疑到才是,閻非搖搖頭:“換做是你,你會懷疑洪俊殺人嗎?”
蕭厲一楞,想起自己第一次在電視上看到洪俊,男人滿臉癡傻,看上去只是個臟兮兮的中年人,他皺起眉,就聽閻非淡淡道:“從最開始案子發生,懷疑的方向就一直是具有較高智商的兇手,從來沒人想過兇手會是一個精神病,雖然事後證明洪俊偶爾也會清醒,但那還是不能解釋他是怎麽樣藏起兇器和血衣,並且還聰明地繞過了所有可能的目擊和監控全身而退的。”
蕭厲給他說的啞口無言,但偏偏在十五年前,不但有三個證人,而且在洪俊家裏還找到了血衣和兇刀,更誇張的是在垃圾屋附近的地下挖出了洪俊之前用來練習宰殺的野貓野狗屍體,這所有的因素加在一起,十五年前洪俊被認為是兇手幾乎是板上釘釘的事情。
蕭厲吞下最後一口漢堡,苦笑道:“這個案子太多意外了,說實在話最後如果是你們警察查出來洪俊殺人,大眾倒未必相信,但偏偏是走非官方的渠道......”
閻非沈默著不說話,王寶怡被拋屍的地點是這附近的一條小巷,當時的屍檢顯示,她是在被殺後八到九個小時左右被拋屍的,而在那之前,王寶怡最後一次被目擊就是從學校出來,之後再也沒有人知道她去了哪兒。
閻非道:“從洪俊的垃圾屋到達王寶怡被拋屍的地點,這段路走路需要十五分鐘,中間有兩個監控點,但洪俊都繞過去了,而且事後證明除了熊有林,也沒有其他的有效人證。”
蕭厲這麽一想,確實是有點不對勁:“按道理說,他如果是一路拖著塑料袋,不應該只驚醒了熊有林一個人,更別說還繞過了所有監控。”
閻非沒說話,眉頭又像是要擰出血來一樣,蕭厲現在已經知道了,閻非內心的情緒大概是他臉上的表情乘個一百多倍,換言之,如果他外表看起來有一點憤怒,內心肯定已經開始核爆了。
蕭厲嘆了口氣:“反正小張那邊的視頻資料也沒來,要不行去拋屍現場看看?”
兩人出了門,閻非徑直走到了馬路對面的荒地前頭:“二十年前的那天晚上,洪俊在殺死王寶怡後,將她的屍體用黑色大塑料袋裹住,然後拖出了屋子.......”
他說著往前走了兩步,直到快餐店的正對面停了下來:“洪俊走到這個地方的時候,因為聲音太大,驚醒了對面的廢品回收站老板熊有林,熊有林目擊洪俊拖屍體,但是只以為他在拉著垃圾,所以沒有起來看,回去睡了。”
閻非輕車熟路,帶著蕭厲在小巷裏穿梭,因為這一代的原住民很多,所以這些年幾乎沒有拆遷,保持的也都是原貌。
蕭厲看閻非走起這條路來跟回家似的,也不知道這些年是走了多少次,他心中暗自嘆氣,就聽閻非道:“他到了監控位置就會轉開,換方向走,最終成功避開了兩個監控點到達拋屍地。”
他說著在巷子的交匯口停下來,直到今天都經常有人會來放花,蕭厲想到女人血淋淋的屍體,深吸口氣:“所以,王寶怡最終被拋屍的地點是精心挑選過的,他如果是直接抱著屍體在路上走,雖然深更半夜不會有什麽人,但總有風險......他不可能耽擱,得一次性走對。”
閻非站在逼仄的小巷子裏,想到很多年前閻正平也曾經來過這裏,在這個地方駐足觀望,心中一時感慨萬千:“兇手必定來踩過點,但是當年我父親調查過,洪俊並沒有來過這幾條小巷......換句話說,對於這些路線,他就像是無師自通了一樣。”
“無師自通?這個地方你叫我再走一遍我都記不住。”
蕭厲有點震驚,緊接著便像是意識到什麽:“所以說其實當年根本沒辦法解釋洪俊到底是怎樣摸索出這個路線的.......”
“他也有可能有同謀,或者有人嫁禍給他,我父親應該懷疑過這一點。”
閻非語氣平淡,拳頭卻已經攥的發白:“只可惜當時五年沒有破案,已經沒有人可以用理智去思考這個案子......就連警署也不得不向輿論低頭,從在垃圾屋裏找到兇刀的那一刻,洪俊到底是不是真的殺人兇手,其實已經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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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非搖搖頭:“我查不到,這是警署方面的意思,結案之後就將這個案子永久封存。”
蕭厲一楞:“那你這次重新查,警署那邊......”
閻非眉頭緊皺:“自然是不知道的,段局替我承受了很多壓力,所以我們也不能辜負他。”
時間過去太久,當年熊有林開的廢品回收站早就已經被拆遷了,據張琦那邊的反饋,熊有林死於車禍,但是由於生前辦理了人生意外險,所以保險公司取證時留下了影像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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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前,洪俊住的垃圾棚就在廢品回收站的斜對面,同時第一個受害者王寶怡的拋屍地點也距離這個地方不遠,熊有林在筆錄裏說,他曾在王寶怡死去的當晚看到洪俊拖著巨大的黑色垃圾袋在淩晨過街,而這也和王寶怡的大致拋屍時間吻合。
這麽多年過去,廢品回收站的原址已經變成了快餐店,街對面的垃圾棚被拆除後沒人敢在原地做任何的營生,多年來一直是一塊荒地。
兩人在快餐店裏解決了午飯,蕭厲坐在窗邊的位置吃著漢堡,眼神落在對面的荒地上:“你覺得,熊有林的證詞可靠嗎?”
閻非順著他的視線望過去,十五年前,洪俊被抓的時候還住在那個垃圾屋裏,當時屋子裏臭氣熏天,警察花了將近三天的時間,才從無數的垃圾底下翻出一把沾著三個受害者血跡的兇刀,因為時間已經過了很久,甚至刀子上的血跡都已經黑了,整把刀不但銹跡斑斑,還散發著一股惡臭。
閻非淡淡道:“廢品回收站設施簡陋,熊有林是聽到有人在地上拖東西的聲音才被吵醒的,這種距離,看到也不奇怪。”
蕭厲目測了一下,確實相隔不過七八米,他看著街對面的路燈:“那麽晚了,熊有林當時為什麽那麽確定是洪俊?那時候的路燈也跟現在一樣這麽多嗎?”
閻非道:“這個事情當年反覆核對過,路燈的照明亮度可以看清人身上的衣服,但不足以看清楚臉,當時之所以熊有林非常確定是洪俊,是因為那天晚上那個人走路右腳跛足,事後也確實找到了洪俊在王寶怡出事時右腳上有傷的證據。”
“那在剛開始調查的時候,沒有調查過這一代嗎?”
蕭厲以前就一直覺得奇怪,按道理洪俊住的離第一個受害者被拋屍的地點這麽近,應該早被懷疑到才是,閻非搖搖頭:“換做是你,你會懷疑洪俊殺人嗎?”
蕭厲一楞,想起自己第一次在電視上看到洪俊,男人滿臉癡傻,看上去只是個臟兮兮的中年人,他皺起眉,就聽閻非淡淡道:“從最開始案子發生,懷疑的方向就一直是具有較高智商的兇手,從來沒人想過兇手會是一個精神病,雖然事後證明洪俊偶爾也會清醒,但那還是不能解釋他是怎麽樣藏起兇器和血衣,並且還聰明地繞過了所有可能的目擊和監控全身而退的。”
蕭厲給他說的啞口無言,但偏偏在十五年前,不但有三個證人,而且在洪俊家裏還找到了血衣和兇刀,更誇張的是在垃圾屋附近的地下挖出了洪俊之前用來練習宰殺的野貓野狗屍體,這所有的因素加在一起,十五年前洪俊被認為是兇手幾乎是板上釘釘的事情。
蕭厲吞下最後一口漢堡,苦笑道:“這個案子太多意外了,說實在話最後如果是你們警察查出來洪俊殺人,大眾倒未必相信,但偏偏是走非官方的渠道......”
閻非沈默著不說話,王寶怡被拋屍的地點是這附近的一條小巷,當時的屍檢顯示,她是在被殺後八到九個小時左右被拋屍的,而在那之前,王寶怡最後一次被目擊就是從學校出來,之後再也沒有人知道她去了哪兒。
閻非道:“從洪俊的垃圾屋到達王寶怡被拋屍的地點,這段路走路需要十五分鐘,中間有兩個監控點,但洪俊都繞過去了,而且事後證明除了熊有林,也沒有其他的有效人證。”
蕭厲這麽一想,確實是有點不對勁:“按道理說,他如果是一路拖著塑料袋,不應該只驚醒了熊有林一個人,更別說還繞過了所有監控。”
閻非沒說話,眉頭又像是要擰出血來一樣,蕭厲現在已經知道了,閻非內心的情緒大概是他臉上的表情乘個一百多倍,換言之,如果他外表看起來有一點憤怒,內心肯定已經開始核爆了。
蕭厲嘆了口氣:“反正小張那邊的視頻資料也沒來,要不行去拋屍現場看看?”
兩人出了門,閻非徑直走到了馬路對面的荒地前頭:“二十年前的那天晚上,洪俊在殺死王寶怡後,將她的屍體用黑色大塑料袋裹住,然後拖出了屋子.......”
他說著往前走了兩步,直到快餐店的正對面停了下來:“洪俊走到這個地方的時候,因為聲音太大,驚醒了對面的廢品回收站老板熊有林,熊有林目擊洪俊拖屍體,但是只以為他在拉著垃圾,所以沒有起來看,回去睡了。”
閻非輕車熟路,帶著蕭厲在小巷裏穿梭,因為這一代的原住民很多,所以這些年幾乎沒有拆遷,保持的也都是原貌。
蕭厲看閻非走起這條路來跟回家似的,也不知道這些年是走了多少次,他心中暗自嘆氣,就聽閻非道:“他到了監控位置就會轉開,換方向走,最終成功避開了兩個監控點到達拋屍地。”
他說著在巷子的交匯口停下來,直到今天都經常有人會來放花,蕭厲想到女人血淋淋的屍體,深吸口氣:“所以,王寶怡最終被拋屍的地點是精心挑選過的,他如果是直接抱著屍體在路上走,雖然深更半夜不會有什麽人,但總有風險......他不可能耽擱,得一次性走對。”
閻非站在逼仄的小巷子裏,想到很多年前閻正平也曾經來過這裏,在這個地方駐足觀望,心中一時感慨萬千:“兇手必定來踩過點,但是當年我父親調查過,洪俊並沒有來過這幾條小巷......換句話說,對於這些路線,他就像是無師自通了一樣。”
“無師自通?這個地方你叫我再走一遍我都記不住。”
蕭厲有點震驚,緊接著便像是意識到什麽:“所以說其實當年根本沒辦法解釋洪俊到底是怎樣摸索出這個路線的.......”
“他也有可能有同謀,或者有人嫁禍給他,我父親應該懷疑過這一點。”
閻非語氣平淡,拳頭卻已經攥的發白:“只可惜當時五年沒有破案,已經沒有人可以用理智去思考這個案子......就連警署也不得不向輿論低頭,從在垃圾屋裏找到兇刀的那一刻,洪俊到底是不是真的殺人兇手,其實已經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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