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伊人歸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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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棠從公司裏出來,第一件事就是去取車。

盡管沒開多少路就遇到了擁堵,但她並不著急,還頗有些期待。

剛剛唐頌給她發了短信,破天荒地問了她什麽時候下班。她莫名其妙的同時隱隱地興奮起來,回覆說取完車就行了,他又發了條:“今晚還是過來吃飯。”

“又下廚?”

“昨天的剩菜。”

她盯著手機看了會兒,想象著他編輯短信時的表情,要麽是玩味地勾著嘴角,要麽就是略帶嫌棄。

她忍不住笑了出來。

回到家後,她又像是受到誘惑般拿出了化妝包,只是看到那支口紅時,半邊臉頰不受控制地燒了起來。於是在進行了一番心理鬥爭之後,毅然決然地合上了抽屜。

她告訴自己說:甘棠,你不是個需要用化妝品來武裝自己的女人。

於是她像平時一樣摁響了1052的門鈴。

“門沒關啊。”裏面傳來一道清亮的女聲。

她懷疑自己聽錯了。但一低頭卻看見一道門縫……真的沒關。

直覺讓她瞬間不安起來。

而當她推開門進去,看見那抹窈窕的身影,所有的期待和不安都像化為了煙霧,晃了一下就不見了蹤影。

半晌,她聽見自己的聲音:“陶……陶斯渺?”

那女人明顯也沒料到進來的是她,但她很快反應過來,莞爾一笑:“甘棠,好久不見啊。”

“唐頌呢?”甘棠努力使自己平靜下來。

“他下樓買東西去了。”陶斯渺一邊和她說話,一邊套上深色的圍裙。她的雙手利索地在後腰打了個結,再往上把那深棕色的波浪卷發捋了出來。

甘棠不知道為什麽自己要站在門邊傻站著,直到她沖自己俏皮地擠擠眼睛:“我先下碗面,肚子餓死了。”

她走向廚房,然後又回過頭說:“你進來坐啊,唐頌一會兒就回來了。”

甘棠忽然有種被欺騙了的感覺。但她一時半會兒又不知道是誰欺騙了她。她有些惱火,然後說:“不好意思,我過幾分鐘再過來。”

什麽叫抱頭鼠竄?

甘棠靠在自己房門後邊,察覺到自己快得有些過分的心跳,重重地拍了拍自己的腦門:甘棠,你還能再沒出息一點嗎?!

唐頌拿著瓶醬油從電梯裏出來,右手還拎著袋澄黃的橘子。

摁了門鈴,陶斯渺過來開門。

他看見她身上的圍裙:“你要幹什麽?”

“下面啊。”她小跑著回到廚房,“等你做菜我都快餓死了。”

水正好燒開,她把從櫥櫃裏找出來的掛面放進去,加鹽,等上幾秒用筷子攪上一攪,而後把鍋蓋蓋上,動作要比幾年前熟練不少。

她趁著空當,回頭看他一眼:“還買了橘子?”她最喜歡吃橘子。

唐頌沒回她,脫下外套,心裏有些煩躁。

十幾分鐘前,他在廚房裏聽到門鈴聲,以為是甘棠,心想她來得早,自己還沒動手做,邊開門邊想解釋,結果,眼前的人是陶斯渺,旁邊還有一個行李箱。

她還是和以前一樣,外貌沒怎麽變過,講話也單刀直入:“我能在你這吃頓晚飯嗎?”

他看著她,像在重新確認一遍究竟是不是她。而後想到砧板上的切好的菜,有些猶豫。

“你難道不打算請我進去?”

他只好讓開。然後什麽也沒說,轉身進廚房繼續準備。

他覺得這事奇怪,也太莫名其妙,盡管陶斯渺跟他說過她要回來,但沒想到是今天。

他皺了皺眉,也沒再深究下去。

只是側頭看見旁邊的半瓶醬油,他想到了什麽,然後迅速決定,要下樓一趟。

屋子裏開著空調,陶斯渺已經脫了外套,正在把脖子上的絲巾解下來,見他準備出去,很自然地對他說:“你最好快一點。”

這反客為主從語氣讓他更加不自在。

小區門口有家便利店,他買了瓶和甘棠一模一樣的醬油。出來時,旁邊的水果店老板問他要不要買點蘋果,他走進去看了幾眼,發現橘子金黃飽滿,讓他想起白天母親吃橘子時的那副表情,就買了幾斤。

而現在,廚房裏有個女人在下面條,他卻坐在沙發上,拿出手機,給另一個女人編輯了條短信:“餵,怎麽還沒到?”

刪除,重新編輯:“你什麽時候到?”

又刪除,重新編輯:“在路上?”

他撫額,覺得怎麽發都不對,幹脆把手機鎖屏往茶幾上一扔。

“你家有醋嗎?”陶斯渺問,“我沒找到。”

他起身去了廚房,幫她找了一圈才意識到自己不吃醋,也沒買過醋。卻見她拿了瓶沒開過封的辣椒醬,語氣驚喜:“你還有這個?”

他下意識地答:“口味變了。”

陶斯渺楞了半秒,並不打算旋開蓋子:“剛買的,還沒嘗過吧?”

唐頌看她碗裏的面,白色的面條上只有幾根青菜,寡淡得可以。

“我減肥。”她察覺到他的目光。

“把圍裙給我。”他淡淡地說。

“我還以為你會說我根本不胖呢。”陶斯渺摘了圍裙遞給她,指尖碰到了他的掌心。

唐頌卻若無其事地轉身。

陶斯渺眼神黯淡下去,埋頭吃起這一碗清湯寡水的面。她提早一天從日本飛回來,在高架上堵了兩個小時的車,直奔這裏,就是為了見他一面。

她想聽他的聲音,想和他說話,而不是有像搭積木一樣,時刻想著別讓它倒了,停幾秒鐘思考再往上放一塊。

她食量本來就小,現在更是沒了胃口,只吃了半碗面就放下了筷子。

唐頌還在廚房裏忙活。她看著他的背影,思緒回到以前。

和他在一起四年,分手四年,她依舊覺得甜蜜大於遺憾。出色的外貌,優越的家境給予她自信,音樂上的天賦讓她出類拔萃。在人生的前二十五年,她一直是穿著水晶鞋的公主。

直到四年前的跨年夜,她剛剛結束職業生涯中的第一場個人音樂會,從劇院走到江邊吹風,遇到了正在攝影的他。

她至今記得見他的第一眼:黑色的短外套和長褲,腳下是一雙運動鞋,他站在欄桿邊上,專註地擺著相機,彎腿,低頭,朝著江對面的燈光和焰火。

他像是雕塑般一動不動,落在她眼裏的側臉接近完美。

只一瞬,她聽到了自己的心動。

她不是沒談過戀愛,但那一刻,她覺得所有的戀愛都白談了。她裏面還穿著上臺演奏的禮服裙,外面披著長款的外套。她甚至來不及做決定,人已經走到了他的攝像頭面前,背對著它,也背對著他。

江風吹亂了她的長發,她從兜裏掏出了煙盒。

“不好意思,請你讓一讓。”她聽見他的聲音,像金屬燒紅了的鐵塊淬了火,呲地一聲灼傷了她的心口。

“是麽?”她往旁邊挪了挪。

察覺到他沒動,她回頭:“還不夠?”

旁邊有幾個女孩提醒她:“姐姐,你再往旁邊走一步。”

她側過頭,嫵媚一笑,對那幾個女孩說,眼睛卻看著他:“妹妹別急,讓哥哥給姐姐拍張照。”

他露出略帶痞氣的笑容,似乎見慣了這種無理取鬧的人,然後收了相機架,默默地走了。

那幾個年輕女孩忿忿地看了她幾眼,她沒在意,反倒攔住她們。女孩到底年輕,被她一套就套出來,他是攝影師,來這裏幾天了,要拍一組新年的組圖,昨天在江對面,今天在這邊。她們跟在他身邊久了,他勸她們早點回去,勸不聽,就只能由著她們。

那天晚上她在江邊站到半夜,吸完了半包煙。然後被經紀人大罵了一通塞進了車裏。

陶斯渺是高傲的。她有高傲的資本。在遇到他之前的二十五年裏,她有無數被人追的經驗,但追人的經歷卻是空白。風水輪流轉,她的生命裏忽然闖進了一個陌生的男人,更要命的是,她不知道什麽時候才能再見。

但幸運顯然還是眷顧她的。就在新年的第三天,她又見到了他。那晚,她受邀出席市藝術協會的十周年慶典,地址在市郊的山莊。她受不了慶典上的觥籌交錯,出去透氣,就看見一輛車開進不遠處的停車場,從車上下來兩個男人。一個西裝革履往宴廳去了,一個背著黑色的包,往山上走。

她緊張地忘了發出聲音,本能地跟著那瘦瘦高高的男人後面。他步子快,她穿著高跟鞋,提著裙擺拼命追。追到半山腰,他終於停下來:“你要跟到什麽時候。”

聽見聲音,她確定是他了。

“你要去山頂?”她喘著氣,“幹嘛?”

“拍照。”

“我也是。”

“我不拍人像。”

顯然,他也認出她了。

“你還記得我?”

“很難忘。”他的意思是第一次碰到這麽難纏的女人,雖然他也不知道明明只見了兩次,卻覺得她很難纏。

而陶斯渺則是再一次感激他的父母給了她這副誘惑力十足的皮囊。男人都是視覺動物,所以美女總是有得天獨厚的優勢。

她依舊跟著他,終於到了山頂,卻沒想到冷氣把運動的熱量一下子刮走了。她為了風度,外面只是件小外套。

“你怎麽不把衣服給我穿?”她質問這個英俊的男人,“男人還是紳士一點比較好。”

“你是自己跟上來的。”他開始選位置,“你冷,難道我不冷嗎?”

“你多大?”

“二十三。”他答得爽快。

比她還小兩歲。她縮了縮肩膀,懊惱地想,難怪這麽不解風情。

她陶斯渺也真是夠了,一世英名毀在一個比自己小的大男孩身上。

她被冷風一激,打了個噴嚏,而後,身上卻一暖。擡眼看,這個大男孩到底還是把衣服給了他。她不自知地勾了勾唇角,孺子可教。

“你現在不冷了?”

他白她一眼,像聽了句廢話,轉身走向最高點。山並不高,從山腳上來不過七十多米,但足以俯瞰這座城市。因為沒被完全開發,所以沒有行車道,上山的人也相對少。

那天也不知道為什麽,湊巧地,只有他們兩個人。

她看著他的背影,單薄的身子只套了件相對寬松的毛衣,因為沒戴圍巾,脖子露在外面。他以一種毅然的姿勢立在山頂,遠處是漆黑的夜,和整座城市的燈火。

像一個將軍。

她楞了半分鐘,終於找到了一個可以形容他的比喻。

一個只有二十三歲,卻讓她心甘情願站在他背後的,年輕而潛力無限的將軍。

“你叫什麽?”她問他。

“唐頌。”

“宋朝的宋?”

“歡樂頌的頌。”

“你就不問我叫什麽嗎?”

“……”

“我叫陶斯渺。”

“……”

“我是彈鋼琴的。”

男人的背影一動不動,回答她的依舊只有山風。

“我是不是打擾到你了?”

“……”

“唐頌……”她實在有點摸不準了。

“思考的思?”幾秒後,她聽見他的聲音。

“啊?”她楞住,“哦,不是,是……斯……斯文的斯。”

“呵……”

他輕輕笑了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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