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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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上)
我是方少陵,省城方家的大少爺方少陵。
我爹就是東北稱霸一方的方大帥,手下就掌管約有幾十萬的兵力,這在省城是無比的讓人稱羨佩服的。至於,我爹自己,也是自滿得意的,總是認為自己很強大,但是那樣的強大,回到東北三省,又頂多算是中上等的,也沒有省城內大家吹說的那樣厲害。
而就是這樣有限的強大裏,還是伴著他背叛兄弟的印跡,踏著他兄弟的血肉,為成大業,至親亦可殺,活生生的叫人聽著惡心。
我每次想起來,還是不自覺的心裏就是痛苦,又想作嘔,但是,偏偏什麽都做不了。
其實,我應該已經算是放下了。
這些年,不也還是活的好好的,誰還離了誰就活不成了了?誰也沒那個心思和義務。
就連我,也是一樣的。
沈默念。
是我父親至交兄弟的兒子,和我也算是半個青梅竹馬,是我的親友兄弟。
也是,我最愛的人。
我們差不多是一起在沈陽邊陲小鎮長大的,一起讀書玩耍,折枝嬉戲。
他天生就身子骨弱,體格比常人差的很多,一直都是半個藥人般的養著,什麽藥珍貴稀有,他們家就給他吃什麽,越是吃就越是金貴。
而我就特別喜歡他身上飄出來的那股子淡淡的草藥味兒。
我鉆進他懷裏去聞的時候,他不禁不推開我,反而含著笑往我身上靠。
他像個女孩子一樣的嬌貴,三天兩頭的生病發燒,而我就一直圍在他身邊,他躺在床上,我就蹲在床頭看著他。
別提多盡心盡力。
提鞋擦腳洗手,連我爹都笑話說,這兩人關系好的教人著實心疼。
而後來,他算是領悟到了:他兒子那實在是賤的慌!
賤兮兮的模樣活生生的讓他這個做爹的都覺得臊的緊。
我一直都是賤兮兮的跟著他後面轉悠。
好在沈默念不那麽以為,他就是單純的覺得我對他好。
那一年,他們家一次偶然請客,去了一個道士,那人說沈默念天生命薄,怕是活不長的。
一定要送去廟堂裏才好渡劫,留下一條命。
沈家伯父是粗漢子一個,不信命不信天,獨獨信他自己,氣呼呼的怪人咒他兒子,硬是讓人把胡謅的道士給宰了。
但是,之後,沈默念的病是越來越嚴重,隔三差五的暈倒。
有一次,就差點兒要了命,小白臉紅的都要滴出血來。
我就一直蹲在他床頭,強行打著精神,也不敢睡覺,不知時候的陪著他。
有時想想,總覺得我們倆的關系從一開始就奇妙的極,我是個沒心沒肺的粗線條,但是獨獨對他一直小心翼翼,一天見不到他就莫名的著急,總自我暗示著,這人不是在那個沒人的角落裏死了吧?越是想就越是急,只差把人拴在身上了才好。
而沈默念雖然是個慣壞了的小少爺,不聽話愛鬧脾氣,但是對我卻是百依百順,總是黏糖糕似的跟著我後面,屁顛屁顛的,推開了就粘上來,才一撅嘴後又笑嘻嘻的。
他最後還是讓家裏送去了廟堂裏。
一去就是三年。
而這三年裏,我幾乎是度日如年,算著時間過日子。總是想著哪天一開門就能見到那個熟悉的人,然後黏糖糕一樣的鉆進我懷裏。
只是,也許是大了些,想法也一天天的改變。
想要見到他的心思也沒那麽強烈了。
他再回來的時候,沒有立刻來找我,我也沒有去找他。
而在我爹的傳述中,他卻成了變態的代名詞,病好了,卻染上了一種惡性:喜歡把自己打扮成女人模樣,愛胭脂粉膏,喜歡男人,還說要嫁給我做妻子。
我驚訝的楞了好幾天,還是沒緩過神來。
下意識的躲避他,也在心底決定不再理他。
那一晚,他來找我時,可憐兮兮的,穿著倒是很正常。
他大眼睛都溢出水來,像個小貓一樣的柔聲問:“你為什麽不理我了?”
我心裏頓時慌了,眼神閃爍不定,淡淡的道,“你以後別來找我了。”
“不要。”他一下子就撲到我懷裏,小腦袋拱啊拱的,弄的我起了一身雞皮疙瘩,汗毛都豎起來了,我狠狠的把他推在地上,想要進門去,心說,好好的一個人,就弄得這麽不男不女的,一陣叫人又是心疼又是氣急。
誰知道他還是黏了上來,對著我的嘴巴就是吧唧親了一口,小舌頭在我臉上舔來舔去的,當真跟個小狗似的。
弄的我當場石化,烙鐵燙了手一樣的把他甩開,我幾乎忍無可忍的沖他道,“惡心!”
然後,躲進門內,靠著門,就能聽見自己不斷加速的心跳,滿身都是汗。
像是有一團火直燒到心底。
為了躲避他,我去了上海,後來又出了國。
過年過節也不願意回去,放了學就去外面酒吧賓館裏兼職當侍應,回到屋子裏,就累得不成樣子,倒頭就睡。
實在沒事做的時候,就乖乖待在小公寓裏,安安靜靜的看書。
我就是不願意回去。原因有二個:一,我不想看到他;二、我不敢看到他。
我總覺得他對於我來說,是可怕的。
會讓我變得瘋魔,想做不敢不能做的事。
他來上海找過我一次,我幾乎是不願意理他的。
然後,他就傻傻的站在樓下,一直沒見到我人,他也就走了。
過後,我就再也沒看到他了。
因為第二天,我就搬了屋子,準備出國。
我覺得我需要冷靜一下。
而當我再次回去的時候,他就變得不一樣了,是那種脫胎換骨的不一樣。
不再如他人傳說的那樣女裏女氣,而是像個男人,俊美風流神采的翩翩美男子。
他就站在那兒,那雙熟悉又陌生的桃花目含笑的看著我,白衣勝雪,衣袂飄飛,輕悠悠的搖著手中的折扇。
他也不在看著我,而是尋到了新的樂趣。
不再需要我。
這樣的意識讓我無端的害怕失措,我第一次覺得自己實在是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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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方少陵,省城方家的大少爺方少陵。
我爹就是東北稱霸一方的方大帥,手下就掌管約有幾十萬的兵力,這在省城是無比的讓人稱羨佩服的。至於,我爹自己,也是自滿得意的,總是認為自己很強大,但是那樣的強大,回到東北三省,又頂多算是中上等的,也沒有省城內大家吹說的那樣厲害。
而就是這樣有限的強大裏,還是伴著他背叛兄弟的印跡,踏著他兄弟的血肉,為成大業,至親亦可殺,活生生的叫人聽著惡心。
我每次想起來,還是不自覺的心裏就是痛苦,又想作嘔,但是,偏偏什麽都做不了。
其實,我應該已經算是放下了。
這些年,不也還是活的好好的,誰還離了誰就活不成了了?誰也沒那個心思和義務。
就連我,也是一樣的。
沈默念。
是我父親至交兄弟的兒子,和我也算是半個青梅竹馬,是我的親友兄弟。
也是,我最愛的人。
我們差不多是一起在沈陽邊陲小鎮長大的,一起讀書玩耍,折枝嬉戲。
他天生就身子骨弱,體格比常人差的很多,一直都是半個藥人般的養著,什麽藥珍貴稀有,他們家就給他吃什麽,越是吃就越是金貴。
而我就特別喜歡他身上飄出來的那股子淡淡的草藥味兒。
我鉆進他懷裏去聞的時候,他不禁不推開我,反而含著笑往我身上靠。
他像個女孩子一樣的嬌貴,三天兩頭的生病發燒,而我就一直圍在他身邊,他躺在床上,我就蹲在床頭看著他。
別提多盡心盡力。
提鞋擦腳洗手,連我爹都笑話說,這兩人關系好的教人著實心疼。
而後來,他算是領悟到了:他兒子那實在是賤的慌!
賤兮兮的模樣活生生的讓他這個做爹的都覺得臊的緊。
我一直都是賤兮兮的跟著他後面轉悠。
好在沈默念不那麽以為,他就是單純的覺得我對他好。
那一年,他們家一次偶然請客,去了一個道士,那人說沈默念天生命薄,怕是活不長的。
一定要送去廟堂裏才好渡劫,留下一條命。
沈家伯父是粗漢子一個,不信命不信天,獨獨信他自己,氣呼呼的怪人咒他兒子,硬是讓人把胡謅的道士給宰了。
但是,之後,沈默念的病是越來越嚴重,隔三差五的暈倒。
有一次,就差點兒要了命,小白臉紅的都要滴出血來。
我就一直蹲在他床頭,強行打著精神,也不敢睡覺,不知時候的陪著他。
有時想想,總覺得我們倆的關系從一開始就奇妙的極,我是個沒心沒肺的粗線條,但是獨獨對他一直小心翼翼,一天見不到他就莫名的著急,總自我暗示著,這人不是在那個沒人的角落裏死了吧?越是想就越是急,只差把人拴在身上了才好。
而沈默念雖然是個慣壞了的小少爺,不聽話愛鬧脾氣,但是對我卻是百依百順,總是黏糖糕似的跟著我後面,屁顛屁顛的,推開了就粘上來,才一撅嘴後又笑嘻嘻的。
他最後還是讓家裏送去了廟堂裏。
一去就是三年。
而這三年裏,我幾乎是度日如年,算著時間過日子。總是想著哪天一開門就能見到那個熟悉的人,然後黏糖糕一樣的鉆進我懷裏。
只是,也許是大了些,想法也一天天的改變。
想要見到他的心思也沒那麽強烈了。
他再回來的時候,沒有立刻來找我,我也沒有去找他。
而在我爹的傳述中,他卻成了變態的代名詞,病好了,卻染上了一種惡性:喜歡把自己打扮成女人模樣,愛胭脂粉膏,喜歡男人,還說要嫁給我做妻子。
我驚訝的楞了好幾天,還是沒緩過神來。
下意識的躲避他,也在心底決定不再理他。
那一晚,他來找我時,可憐兮兮的,穿著倒是很正常。
他大眼睛都溢出水來,像個小貓一樣的柔聲問:“你為什麽不理我了?”
我心裏頓時慌了,眼神閃爍不定,淡淡的道,“你以後別來找我了。”
“不要。”他一下子就撲到我懷裏,小腦袋拱啊拱的,弄的我起了一身雞皮疙瘩,汗毛都豎起來了,我狠狠的把他推在地上,想要進門去,心說,好好的一個人,就弄得這麽不男不女的,一陣叫人又是心疼又是氣急。
誰知道他還是黏了上來,對著我的嘴巴就是吧唧親了一口,小舌頭在我臉上舔來舔去的,當真跟個小狗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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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躲進門內,靠著門,就能聽見自己不斷加速的心跳,滿身都是汗。
像是有一團火直燒到心底。
為了躲避他,我去了上海,後來又出了國。
過年過節也不願意回去,放了學就去外面酒吧賓館裏兼職當侍應,回到屋子裏,就累得不成樣子,倒頭就睡。
實在沒事做的時候,就乖乖待在小公寓裏,安安靜靜的看書。
我就是不願意回去。原因有二個:一,我不想看到他;二、我不敢看到他。
我總覺得他對於我來說,是可怕的。
會讓我變得瘋魔,想做不敢不能做的事。
他來上海找過我一次,我幾乎是不願意理他的。
然後,他就傻傻的站在樓下,一直沒見到我人,他也就走了。
過後,我就再也沒看到他了。
因為第二天,我就搬了屋子,準備出國。
我覺得我需要冷靜一下。
而當我再次回去的時候,他就變得不一樣了,是那種脫胎換骨的不一樣。
不再如他人傳說的那樣女裏女氣,而是像個男人,俊美風流神采的翩翩美男子。
他就站在那兒,那雙熟悉又陌生的桃花目含笑的看著我,白衣勝雪,衣袂飄飛,輕悠悠的搖著手中的折扇。
他也不在看著我,而是尋到了新的樂趣。
不再需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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