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差陽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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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差陽錯
第二天,兩人又調查外賣員的情況。
“幹飯”外賣總部工作人員很熱情的接待了趙起。
經理了解兩人想調查的情況後,很配合的從後臺裏調出數據,並聯系到給高崇偉送外賣的外賣員。
“這30多人都送過?”趙起問。
“是。”經理解釋,“外賣員一般有固定的派送範圍,他們對派送地區的環境和路況都熟悉,不太願意去太遠的地方。除非送餐費高或者熟悉的地方訂單少。”
趙起說:“秀江現在外賣系統還在執行搶單制嗎?”
經理說:“對,蘇昭那邊已經開始實時定位外賣員,優化派單大平臺了,但我們這裏還得逐步改革,優化物流配送人力。”
趙起根據外賣員名單,挨個走訪。
一提到高崇偉,四五個等在街邊接單的外賣員都很熟悉。
外賣員老江四十多歲,做外賣員4年了,他經常給高崇偉送餐。
“他每次點餐吃的東西都不少,喝的都是飲料。”老江描述,“一天不說三餐,兩餐是有的吧,我最多的時候一周接他的訂單就有七次。人還賊任性,你經常訂外賣,倒是把地址寫清楚啊,不寫門牌號,也寫個左右門吧。他卻只寫樓層。這樣的地址,我們按照慣例都默認為左數第一家。結果好多人都送錯了,白挨一頓白眼,還得跟孫子似的道歉。”
8月7日,高崇偉的訂單有三個,第一個訂單是早上10點多,訂的漢堡套餐。第二個訂單是下午4點多,訂了酸辣魚鍋。第三個訂單是晚上9點半,定了兩盤蝦餃。
送前兩個訂單的外賣員都表示,送餐時,高崇偉開門接餐時還好好的。第三個訂單則是老江送的。
“我送餐到那裏的時間是晚上10:30,系統上有記錄。但是送餐到地方了,敲門沒人開,電話也打不通。我只能與上邊聯系,這單算他違約,要不我當天還要扣錢的。”
“你當時去的時候,門是鎖著的嗎?”趙起問。
“對,敲都敲不開。”老江說。
“你聽到裏面有什麽聲音嗎?”
老江想了想說:“網絡游戲的聲音,啊,還有水流的聲音。我當時挺氣憤的,這不是耍人嗎?定了餐之後,在屋裏玩游戲就是不取餐。”
“你是什麽時候離開的?”
“10:40吧,在網上應該有我的行動軌跡。”老江說。
“你離開時有看到什麽人嗎?”
“人是沒看到,但我看到單元門前停著一輛黑色轎車……”話說一半,他不說了。
趙起奇怪地看他一眼,心裏一動,說道:“放心,你只管說,只要不是作奸犯科的事,我都幫你兜著。”
“哎呀,也沒那麽玄乎了。”老江尷尬地笑笑,“我那天送餐吧,接了兩個單,先送的高崇偉家,結果他還不開門。等事情辦完出來送第二單的時候,我著急走,把旁邊一輛車的左側後視鏡給撞壞了。我當時也沒想不認賬,就去看了車牌,尋思以後好賠人家錢。”
要有心賠,不是應該看有沒有留下手機號碼嗎?看車牌有什麽用?想是這麽想,趙起卻沒說什麽。
老江說:“我這一看車牌就放心了,不用賠了。”
“為什麽?”趙起驚訝的問。
“因為那車是套/牌/車。”老江很得意地說,“我曾在車檢所工作過,後來因為某些事就離開了。工作那麽多年,那車牌是真是假,我還是能看出來的。真車牌在陽光照射下不反光,但在燈光直射下卻反光,我當時拿手機燈一照,那號牌顏色發暗,根本不反光,一看就是個假牌子。”
“說實話,我這心當時就撂底了。”老江嘿嘿笑著,“他套/牌/車肯定有貓膩,出了事也不敢報警。哪還敢要什麽賠償,我老江當時就腳底抹油,遛了。”
趙起問:“你還記得車牌號是多少嗎?”
“記得,記得,吉Q66237,車標是東風,黑色東風車。”老江肯定地說。
趙起發現這個車牌號有點熟悉,他問老江:“麻煩你一下,我想看看你的接單手機。”
“啊,可以。”老江將手機遞給趙起。
趙起發現,手機接單軟件上,不時會顯示訂單信息。
“這個訂單信息,是只有你接收得到,還是其他外賣員也能看到?”
“如果不設置派送區域限制,全市安裝這個軟件的人都能看到。”
趙起調查了命案當天接到這條信息的外賣員的軌跡,沒有發現可疑人員。
就剩下老江提供的套/牌/車了,雖然套/牌/車的車牌號是假的,但也許能查到一些線索。
查車牌號時發現,這個車牌號竟是韓震的。而8月7日,韓震正在上班,所有Z124號列車的乘務員都能證明他一直在車上。火車站地下車庫的視頻也顯示,韓震的車自進庫後就沒開出去過。
趙起突然想起,上周在交警支隊交罰單時,韓震要求覆議,還有那個冷嘲熱諷的吳傑。
“是吳傑!”
石磊疑惑地問:“什麽?”
趙起把自己的懷疑告訴石磊。
石磊立刻說:“那就找生產廠家協查一下,看看吳傑或者他公司名下是否有一輛黑色東風車。還有他是否也在服飾店名單裏。也許我們很快就能找到正主了。”
就在這時,趙起手機突然響了,接到顧語洲的電話:“案子有新進展了。”
趙起撂了電話,告訴石磊自己先離開一下。
石磊笑著說:“去吧,忙完趕快回來就行,我一個人可查不過來。”
“好。”趙起飛車離開。
到了語茗居,趙起發現陸羽竟然也在。
幾人落座後,顧語洲講了案子最新情況。
7月27日下午5點,於渺到了風帆廣場,隨後跟著一個穿藍色牛仔褲和白色襯衫的男子離開。這一幕剛好被環衛女工看到了。
城南警方經過多方調查,終於找到了這個人。
“該男子叫焦楊,28歲,是個IT編程員。”
焦楊,驕陽?聽到這個名字,趙起楞了一下,這也太巧了吧。
男子被抓進審訊室時,一開始還有點懵。
刑警劉昊問:“7月27日下午5點,你在風帆廣場做什麽?”
焦楊說:“警官,我那天與網友約會。”
“網友叫什麽名字?”
焦楊眼珠轉了轉,說道:“她姓於,我都叫她虞美人。”
“哪個人是她?”劉昊將於渺及另外幾個年輕女人的照片給他看。
焦楊看了看,指著其中一個長頭發女人的照片說:“就是她。”
照片上的女人並不是於渺。
劉昊收起照片,問:“你們幾點見面的,都做了什麽?”
“也沒做什麽,就是聊天、吃飯、看電影。”
“你撒謊。”
“警官,我有證據的,不信你可以看我的聊天記錄。”
陸羽推開審訊室的門,拉開椅子坐下,將於渺的照片推給焦楊。
“別說廢話了,我們找你的網友談過,她證實你們確實約在風帆廣場見面,但是最後她沒去。而且我們有證人證明你和這個女孩一起坐車離開。”
焦楊:“……”
“我們在你的包裏找到了一袋藥粉,這個藥粉是什麽,就不用我們說了吧。”陸羽拿出一個透明塑料袋,裏面是一種粉色粉末。
“我警告你,你牽涉到一起命案。所以你最好知道什麽就說什麽。因為□□和殺人可不是同一個量刑級別。”
焦楊聽了嚇一跳,忙說:“警官,我可沒殺人,你們可不能冤枉人。”
看陸羽兩人都一臉不信地看著他,焦楊急忙分辯:“我那天確實是和網友約了見面,但那賤人放我鴿子。我正打算離開時,這個女的就朝我走過來了。”
“她問我是不是焦楊,我當然說是了。然後她就說她是‘傲嬌的魚’,說很高興和我見面什麽的。”
陸羽皺眉:“接著說。”
焦楊略顯緊張地說:“我以前也見過網友嘛,我一聽就知道她也是和網友約見面,結果認錯人了。”
劉昊嘲諷道:“於是,你就將錯就錯,騙對方上車。”
“這不都是見網友嘛,誰也沒吃虧不是。再說,我和她網友同名,這多有緣分啊。”焦楊一臉委屈地解釋。
“之後你們做什麽了?”陸羽問。
“也沒幹什麽,就是聊天、吃飯什麽的。”
“不只吧,你們還去了賓館。”劉昊敲敲桌子,“飯店監控顯示,吃完飯後,你是扶著女孩離開的,你給她吃了什麽?”
“也沒什麽,她酒量不好,喝醉了。我就扶著她離開了。”焦揚心虛地說。
“你倒是好心,怎麽沒把對方送回家,反而送到了賓館。”劉昊諷刺道。
焦楊咽了口唾沫,說道:“警官,網友見面不就是那些事嘛。不上賓館,那上哪兒?”
“那是你,別把別人想得和你一樣滿腦袋黃料。”劉昊說。
焦楊:“……”
“你迷/女/幹了對方?”陸羽冷著臉問道。
“沒有沒有,”被陸羽的臉色嚇到,焦楊忙擺手,“我是有這個心思,可是那女的突然吐了,吐了我一身,還說什麽‘我不是他’,又打我。我就不小心推了她一把,她摔倒受了點傷。但是她也挺狠的,拿著花瓶就把我腦袋砸了,當時我就暈了。等我醒過來的時候,她已經離開了。”
看警察懷疑的眼神,他急急保證:“真的,警官,我醒過來的時候天都黑了,賓館老板能作證。”
陸羽聽後,轉身離開審訊室。
焦楊見陸羽走了,討好地問劉昊:“警官,我真沒殺人,而且我其他想法也沒成功不是。我知道的都說了,我可以走了嗎?”
“走?”
“啊。”
“你一個強/女/幹未遂跑不了,去監獄裏待著吧。”
“警官,見網友的目的就是約炮啊!你情我願的事情,不然誰閑的沒事花時間陪聊啊!”
等顧語洲講完案子,陸羽道:“於父已把臺歷交到警隊,我們已經知道於渺在7月27日去風帆廣場的原因。於渺身上的傷痕也已經知道了來源,但是這無法排除陳束的殺人嫌疑。”
“我知道。”趙起點點頭。
趙起知道,陸羽說這話是為了解釋他今天出現在這裏的原因,一方面是為了掌握趙起這方對於案子的情況了解多少,另一方面就是為了還趙起讓於父送臺歷的人情。
顧語洲問:“臺歷有什麽問題嗎?”
趙起拿出手機找到臺歷給顧語洲看:“我們現在使用的日歷來源於西方,因為西方宗教的關系,他們把星期日作為一個星期的第一天,所以日歷上每星期的第一天是星期日,市面上出售的日歷也主要是這類產品。只有個別企業制作的日歷是按照星期一至星期日的排版方式排版,將星期一排到每星期的第一天。
於母家使用的是西方式臺歷,而於渺使用的是後一種。兩者的差異就是星期排版不同,於渺標示的見面時間7月28日在她的日歷上所在的位置正好是所在行第五個格,而她不知道家裏的臺歷與她的臺歷不同,日期錯後了一天,所在行第五個格是7月27日。
於渺知道於母有過一天就在臺歷上劃掉一天的習慣,7月26日所在的第四個格被劃掉了,她又以為家裏的日歷與自己的日歷是一樣的排版格式,於是錯將7月27日當做是7月28日星期五了。
於渺與陳束很早之前約定見面,但她突遇流氓,又感覺被人跟蹤,緊張之下忘記了見面的事情。當天突然想起來,著急之下沒有核對上面的日子,就在錯誤的時間赴約了。”
“原來是這樣。”顧語洲不僅感嘆,真是陰差陽錯。
陸羽說:“我們找到了於渺在賓館的視頻,她離開時頭上還戴著一朵粉色的海棠花,但是在兇案現場並沒有找到。”
顧語洲說:“她離開賓館後是走回去的,會不會掉在路邊了?”
陸羽說:“不會,我們問了於渺隔壁的鄰居,她證實於渺開門時還戴著頭花。”
趙起思索片刻沈聲道:“頭花被兇手拿走了。”
陸羽沒有說話,看了看手表,說道:“我還有事,先走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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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兩人又調查外賣員的情況。
“幹飯”外賣總部工作人員很熱情的接待了趙起。
經理了解兩人想調查的情況後,很配合的從後臺裏調出數據,並聯系到給高崇偉送外賣的外賣員。
“這30多人都送過?”趙起問。
“是。”經理解釋,“外賣員一般有固定的派送範圍,他們對派送地區的環境和路況都熟悉,不太願意去太遠的地方。除非送餐費高或者熟悉的地方訂單少。”
趙起說:“秀江現在外賣系統還在執行搶單制嗎?”
經理說:“對,蘇昭那邊已經開始實時定位外賣員,優化派單大平臺了,但我們這裏還得逐步改革,優化物流配送人力。”
趙起根據外賣員名單,挨個走訪。
一提到高崇偉,四五個等在街邊接單的外賣員都很熟悉。
外賣員老江四十多歲,做外賣員4年了,他經常給高崇偉送餐。
“他每次點餐吃的東西都不少,喝的都是飲料。”老江描述,“一天不說三餐,兩餐是有的吧,我最多的時候一周接他的訂單就有七次。人還賊任性,你經常訂外賣,倒是把地址寫清楚啊,不寫門牌號,也寫個左右門吧。他卻只寫樓層。這樣的地址,我們按照慣例都默認為左數第一家。結果好多人都送錯了,白挨一頓白眼,還得跟孫子似的道歉。”
8月7日,高崇偉的訂單有三個,第一個訂單是早上10點多,訂的漢堡套餐。第二個訂單是下午4點多,訂了酸辣魚鍋。第三個訂單是晚上9點半,定了兩盤蝦餃。
送前兩個訂單的外賣員都表示,送餐時,高崇偉開門接餐時還好好的。第三個訂單則是老江送的。
“我送餐到那裏的時間是晚上10:30,系統上有記錄。但是送餐到地方了,敲門沒人開,電話也打不通。我只能與上邊聯系,這單算他違約,要不我當天還要扣錢的。”
“你當時去的時候,門是鎖著的嗎?”趙起問。
“對,敲都敲不開。”老江說。
“你聽到裏面有什麽聲音嗎?”
老江想了想說:“網絡游戲的聲音,啊,還有水流的聲音。我當時挺氣憤的,這不是耍人嗎?定了餐之後,在屋裏玩游戲就是不取餐。”
“你是什麽時候離開的?”
“10:40吧,在網上應該有我的行動軌跡。”老江說。
“你離開時有看到什麽人嗎?”
“人是沒看到,但我看到單元門前停著一輛黑色轎車……”話說一半,他不說了。
趙起奇怪地看他一眼,心裏一動,說道:“放心,你只管說,只要不是作奸犯科的事,我都幫你兜著。”
“哎呀,也沒那麽玄乎了。”老江尷尬地笑笑,“我那天送餐吧,接了兩個單,先送的高崇偉家,結果他還不開門。等事情辦完出來送第二單的時候,我著急走,把旁邊一輛車的左側後視鏡給撞壞了。我當時也沒想不認賬,就去看了車牌,尋思以後好賠人家錢。”
要有心賠,不是應該看有沒有留下手機號碼嗎?看車牌有什麽用?想是這麽想,趙起卻沒說什麽。
老江說:“我這一看車牌就放心了,不用賠了。”
“為什麽?”趙起驚訝的問。
“因為那車是套/牌/車。”老江很得意地說,“我曾在車檢所工作過,後來因為某些事就離開了。工作那麽多年,那車牌是真是假,我還是能看出來的。真車牌在陽光照射下不反光,但在燈光直射下卻反光,我當時拿手機燈一照,那號牌顏色發暗,根本不反光,一看就是個假牌子。”
“說實話,我這心當時就撂底了。”老江嘿嘿笑著,“他套/牌/車肯定有貓膩,出了事也不敢報警。哪還敢要什麽賠償,我老江當時就腳底抹油,遛了。”
趙起問:“你還記得車牌號是多少嗎?”
“記得,記得,吉Q66237,車標是東風,黑色東風車。”老江肯定地說。
趙起發現這個車牌號有點熟悉,他問老江:“麻煩你一下,我想看看你的接單手機。”
“啊,可以。”老江將手機遞給趙起。
趙起發現,手機接單軟件上,不時會顯示訂單信息。
“這個訂單信息,是只有你接收得到,還是其他外賣員也能看到?”
“如果不設置派送區域限制,全市安裝這個軟件的人都能看到。”
趙起調查了命案當天接到這條信息的外賣員的軌跡,沒有發現可疑人員。
就剩下老江提供的套/牌/車了,雖然套/牌/車的車牌號是假的,但也許能查到一些線索。
查車牌號時發現,這個車牌號竟是韓震的。而8月7日,韓震正在上班,所有Z124號列車的乘務員都能證明他一直在車上。火車站地下車庫的視頻也顯示,韓震的車自進庫後就沒開出去過。
趙起突然想起,上周在交警支隊交罰單時,韓震要求覆議,還有那個冷嘲熱諷的吳傑。
“是吳傑!”
石磊疑惑地問:“什麽?”
趙起把自己的懷疑告訴石磊。
石磊立刻說:“那就找生產廠家協查一下,看看吳傑或者他公司名下是否有一輛黑色東風車。還有他是否也在服飾店名單裏。也許我們很快就能找到正主了。”
就在這時,趙起手機突然響了,接到顧語洲的電話:“案子有新進展了。”
趙起撂了電話,告訴石磊自己先離開一下。
石磊笑著說:“去吧,忙完趕快回來就行,我一個人可查不過來。”
“好。”趙起飛車離開。
到了語茗居,趙起發現陸羽竟然也在。
幾人落座後,顧語洲講了案子最新情況。
7月27日下午5點,於渺到了風帆廣場,隨後跟著一個穿藍色牛仔褲和白色襯衫的男子離開。這一幕剛好被環衛女工看到了。
城南警方經過多方調查,終於找到了這個人。
“該男子叫焦楊,28歲,是個IT編程員。”
焦楊,驕陽?聽到這個名字,趙起楞了一下,這也太巧了吧。
男子被抓進審訊室時,一開始還有點懵。
刑警劉昊問:“7月27日下午5點,你在風帆廣場做什麽?”
焦楊說:“警官,我那天與網友約會。”
“網友叫什麽名字?”
焦楊眼珠轉了轉,說道:“她姓於,我都叫她虞美人。”
“哪個人是她?”劉昊將於渺及另外幾個年輕女人的照片給他看。
焦楊看了看,指著其中一個長頭發女人的照片說:“就是她。”
照片上的女人並不是於渺。
劉昊收起照片,問:“你們幾點見面的,都做了什麽?”
“也沒做什麽,就是聊天、吃飯、看電影。”
“你撒謊。”
“警官,我有證據的,不信你可以看我的聊天記錄。”
陸羽推開審訊室的門,拉開椅子坐下,將於渺的照片推給焦楊。
“別說廢話了,我們找你的網友談過,她證實你們確實約在風帆廣場見面,但是最後她沒去。而且我們有證人證明你和這個女孩一起坐車離開。”
焦楊:“……”
“我們在你的包裏找到了一袋藥粉,這個藥粉是什麽,就不用我們說了吧。”陸羽拿出一個透明塑料袋,裏面是一種粉色粉末。
“我警告你,你牽涉到一起命案。所以你最好知道什麽就說什麽。因為□□和殺人可不是同一個量刑級別。”
焦楊聽了嚇一跳,忙說:“警官,我可沒殺人,你們可不能冤枉人。”
看陸羽兩人都一臉不信地看著他,焦楊急忙分辯:“我那天確實是和網友約了見面,但那賤人放我鴿子。我正打算離開時,這個女的就朝我走過來了。”
“她問我是不是焦楊,我當然說是了。然後她就說她是‘傲嬌的魚’,說很高興和我見面什麽的。”
陸羽皺眉:“接著說。”
焦楊略顯緊張地說:“我以前也見過網友嘛,我一聽就知道她也是和網友約見面,結果認錯人了。”
劉昊嘲諷道:“於是,你就將錯就錯,騙對方上車。”
“這不都是見網友嘛,誰也沒吃虧不是。再說,我和她網友同名,這多有緣分啊。”焦楊一臉委屈地解釋。
“之後你們做什麽了?”陸羽問。
“也沒幹什麽,就是聊天、吃飯什麽的。”
“不只吧,你們還去了賓館。”劉昊敲敲桌子,“飯店監控顯示,吃完飯後,你是扶著女孩離開的,你給她吃了什麽?”
“也沒什麽,她酒量不好,喝醉了。我就扶著她離開了。”焦揚心虛地說。
“你倒是好心,怎麽沒把對方送回家,反而送到了賓館。”劉昊諷刺道。
焦楊咽了口唾沫,說道:“警官,網友見面不就是那些事嘛。不上賓館,那上哪兒?”
“那是你,別把別人想得和你一樣滿腦袋黃料。”劉昊說。
焦楊:“……”
“你迷/女/幹了對方?”陸羽冷著臉問道。
“沒有沒有,”被陸羽的臉色嚇到,焦楊忙擺手,“我是有這個心思,可是那女的突然吐了,吐了我一身,還說什麽‘我不是他’,又打我。我就不小心推了她一把,她摔倒受了點傷。但是她也挺狠的,拿著花瓶就把我腦袋砸了,當時我就暈了。等我醒過來的時候,她已經離開了。”
看警察懷疑的眼神,他急急保證:“真的,警官,我醒過來的時候天都黑了,賓館老板能作證。”
陸羽聽後,轉身離開審訊室。
焦楊見陸羽走了,討好地問劉昊:“警官,我真沒殺人,而且我其他想法也沒成功不是。我知道的都說了,我可以走了嗎?”
“走?”
“啊。”
“你一個強/女/幹未遂跑不了,去監獄裏待著吧。”
“警官,見網友的目的就是約炮啊!你情我願的事情,不然誰閑的沒事花時間陪聊啊!”
等顧語洲講完案子,陸羽道:“於父已把臺歷交到警隊,我們已經知道於渺在7月27日去風帆廣場的原因。於渺身上的傷痕也已經知道了來源,但是這無法排除陳束的殺人嫌疑。”
“我知道。”趙起點點頭。
趙起知道,陸羽說這話是為了解釋他今天出現在這裏的原因,一方面是為了掌握趙起這方對於案子的情況了解多少,另一方面就是為了還趙起讓於父送臺歷的人情。
顧語洲問:“臺歷有什麽問題嗎?”
趙起拿出手機找到臺歷給顧語洲看:“我們現在使用的日歷來源於西方,因為西方宗教的關系,他們把星期日作為一個星期的第一天,所以日歷上每星期的第一天是星期日,市面上出售的日歷也主要是這類產品。只有個別企業制作的日歷是按照星期一至星期日的排版方式排版,將星期一排到每星期的第一天。
於母家使用的是西方式臺歷,而於渺使用的是後一種。兩者的差異就是星期排版不同,於渺標示的見面時間7月28日在她的日歷上所在的位置正好是所在行第五個格,而她不知道家裏的臺歷與她的臺歷不同,日期錯後了一天,所在行第五個格是7月27日。
於渺知道於母有過一天就在臺歷上劃掉一天的習慣,7月26日所在的第四個格被劃掉了,她又以為家裏的日歷與自己的日歷是一樣的排版格式,於是錯將7月27日當做是7月28日星期五了。
於渺與陳束很早之前約定見面,但她突遇流氓,又感覺被人跟蹤,緊張之下忘記了見面的事情。當天突然想起來,著急之下沒有核對上面的日子,就在錯誤的時間赴約了。”
“原來是這樣。”顧語洲不僅感嘆,真是陰差陽錯。
陸羽說:“我們找到了於渺在賓館的視頻,她離開時頭上還戴著一朵粉色的海棠花,但是在兇案現場並沒有找到。”
顧語洲說:“她離開賓館後是走回去的,會不會掉在路邊了?”
陸羽說:“不會,我們問了於渺隔壁的鄰居,她證實於渺開門時還戴著頭花。”
趙起思索片刻沈聲道:“頭花被兇手拿走了。”
陸羽沒有說話,看了看手表,說道:“我還有事,先走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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