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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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二
下午第一節課鈴聲響起時,阮玉被警察帶到了警局。
坐在審訊室裏,他顯得很平靜,“警官,你們傳喚我來,不需要家長或老師陪同嗎?”
“你的老師一直在外邊候著。而且我們也聯系了你的姐姐,如果你想等她來了再開始,我們可以等。”即使時間緊迫,趙起仍表現得很閑適。
阮玉打量趙起片刻,笑了笑,說:“不用了,我們開始吧。”
趙起審視阮玉片刻,說道:“7月7號晚,快捷車隊出租車司機林海被人電擊後,因嘔吐物堵塞氣管窒息死亡,隨後被人拋入江中。初步調查時,我們推斷案發現場是春榮街與秋實街之間的濱江路路段,死亡時間是11點15分至11點25分。在了解到4月9日,林海與你姐姐阮芳發生爭執後,我們曾誤以為阮芳被林海侵犯,你為了報仇殺死林海。可是閆過證實侵害未遂,7月7日你又有不在場證明,時間也對不上,所以我們排除了你的嫌疑。但隨著調查深入,我們發現事實上案發現場在春暉街與春榮街之間的濱江路路段,遇害時間也提前到了11點至11點15分。如此一來你的嫌疑就增大了。”
阮玉說:“可是那時我正在回家的路上。”
“是,張譯確實堅稱按時下課,你離開他家的時間是10點50分,王老太、狗主人賈文濤也都或直接或間接證明你7日晚上11點左右在碧園小區。但這個證明是不成立的,因為你制造了15分鐘的假象。”
阮玉:“……”
趙起豎起食指,低沈地說:“為了謀殺林海,你做的第一件事是確定他的行蹤。因為職業習慣,很多出租車司機嘴很碎、好炫耀。林海這樣,蘇強也這樣,你家又是開快餐店的,很多司機去吃飯,所以你應該聽他們提過周五在紅屯街崗子串店聚餐的事情。”
阮玉靜靜聽著,眼神平靜無波。
趙起接著說:“你補習正常結束時間是10點,因為你還要給張譯的母親洗澡或清洗汙穢的衣物,所以離開他家的時間應該是晚上10點50分,回家必然要經過碧園小區。騎自行車從香苑小區到碧園小區走衡陽胡同最快需要10分鐘,也就是晚上11點到那裏。你從香苑小區到濱江路劫殺林海需要走巷子胡同,同樣需要騎10分鐘才能到達。而按照林海的速度,11點正好是他到達巷子胡同的時間。”
阮玉說:“都是11點?那豈不是矛盾了,我又不會分身術,不可能同時出現在兩個地方吧。而且如果都是11點到達,那我和你說的這個人豈不是正好碰面,你覺得我這樣的體格可以毫發無傷地制服一個成年男子嗎?”
“你當然打不過他,所以才要提前到達濱江路,從背後用電棍偷襲。”趙起說,“要提前到達而不被人懷疑,你做了第二件事——調整張譯的手表。”
阮玉反駁:“這就更不可能了。按照你之前說的時間,我騎車到達濱江路,殺人後再返回到碧園小區,兩段時間加起來怎麽也要20分鐘。別說我從來沒有碰過張老師的手表,就算我調快了20分鐘,張老師也不可能毫無所覺吧。”
“確實,調整20分鐘不現實,但是提前10分鐘就有可能了。”趙起目光炯炯,“畢竟張譯的手表有點特殊,不是嗎?”
阮玉瞳孔猛地一縮。
趙起直視阮玉:“調查時,我們特意問張譯手表走時是否準確。他說:走時不準,一周慢5分鐘左右,但調一下就好,不影響生活。張譯的手表並不是名貴手表,價格在3000到5000元。他又使用多年,加上他的職業——物理老師,經常要做實驗,比如磁場實驗,就會影響手表的正常運行,所以晚點、停走很正常。”
阮玉輕笑:“警官,如果張老師的手表走時慢了,那我更不可能行兇了。”
“原則上是這樣。一般聽到手表走時慢,也會覺得你不可能是兇手。”趙起說,“但事實上手表慢了,更有利於你,尤其是他的手表還是全自動機械表。”
阮玉抿了抿唇,沒有說話。
“我們都知道,時間或早或晚三五分鐘,對生活影響不大,但是超過5分鐘就會改變日常,比如趕不上公交車,錯過一個紅綠燈。但是張譯卻說手表慢了對他影響不大,於是我想到了全自動機械表有一個特點。頭次佩戴手表時需要把發條上滿,以後只要每天佩戴,利用手臂前後擺動的力,表裏機芯上的旋轉重錘就不會停擺,佩戴者就可以一直使用而不需要上發條。但要實現這點有一個前提,既佩戴者運動量或者佩戴表的時間要夠長。如果運動量少或者長時間不戴,手表就會停止運轉。”趙起看著阮玉,“張譯是老師,運動量本身就少,周日休息又不會戴手表。那塊手表老舊又走時不準,可見本身就有故障,所以周日手表必然停走。而到了周一,他就要給表上弦並校時。這也就是為什麽手表每周慢了5分鐘左右,他卻說‘對生活影響不大’的原因。這也是為什麽你不用事後把表調回來的原因,因為張譯已經替你調整了。”
阮玉:“……”
“我們調查時,張譯很肯定地說,7月6號至8號,你都沒有碰過他的手表。事實上,你利用他手表的特點早在6月30日就調整完畢。”
阮玉褐色的眼瞳看起來帶著一絲冷冽。
“6月30號是星期五,此時表已經運行五天,走時慢近5分鐘。物理課上,你碰倒酒精燈,酒精灑到了張譯的手腕上。他只能摘下手表,你正好掏出手絹給對方清理手表。你先將分針順時針撥快了10分鐘,這樣算上慢走的5分鐘,時間就提前了5分鐘。然後你給手表上滿弦,讓手表可以連續走時。因為當天是周五,周六、周日沒有課,所以調整手表對張譯的生活影響不大。”趙起自信地說,“到了周一,我們都知道周一早上有多忙亂,加上張譯的粗心,他很難發現手表的異常。就這樣手表連續運轉兩周,7月7號晚上,你快速給張譯的母親洗澡,於10點45分離開。此時,張譯的表上也顯示10點45分,這是正確的時間,但他按照慣例以為慢了5分鐘,認為時間是10點50分,這與你以往離開的時間相近,所以他不認為你提前離開。你利用這5分鐘於10點55分提前到達濱江路埋伏,在11點時用電棍伏擊林海並拋屍江中。”
阮玉:“警官,你是否忘了,我在11點時正好在碧園小區……”
“對,你還‘找’了兩個證人來佐證這件事……狗主人賈文濤和王老太。”趙起繼續分析,“每周五回家,你都會路過碧園小區,所以你很清楚王大娘和狗主人的矛盾。你利用這個矛盾,做了第三件事,制造了不在場證明。此時,你需要一件東西,‘夜光項圈’。”
趙起拿出貨車上粘貼的紅白夜光貼,“我們原本以為你用了閘北路小男孩的遙控車來假扮狗,但事實上我們把事情想覆雜了,你只要有夜光項圈就可以。賈文濤晚上遛狗時,會給狗戴上夜光項圈,正好是紅白色。那條拉布拉多犬又是黑色的,王老太在黑色中根本看不清楚。你家開司機快餐店,司機吃飯時,會把車停在路邊。貨車一般都會貼這種紅白夜光貼,以便開夜車時更加安全。所以你獲得這些車貼並不難,只要把它們按照順序粘貼好,你就有了‘夜光項圈’而且方便存放。
7月7號,殺死林海後,你趕到碧園小區,將夜光貼制作的‘夜光項圈’綁在灌木上,隨後制造聲響,假裝摔倒在王大娘臥室對面,引起她的註意。王大娘歲數大了,天黑時很難看清事物。但她很清楚狗主人遛狗的時間,所以當她在夜色中看到‘夜光項圈’時,潛意識就會認為時間是11點狗主人遛狗回來了。而事實上,她看到你的時間應該是11點15分到20分。”
“有證據嗎?”阮玉直視趙起,“光靠推論可無法給我定罪。張譯的手表早已經調整過了,狗也無法否認沒見過我,所以證據呢?趙警官。”
趙起很淡定地說:“僅憑推論我們確實無法給你定罪,但有一點你沒有料到。”
他將幾張照片推向阮玉:“一年有二十四個節氣,稍講究的人家,尤其是比較老派的人都會在小暑這天吃餃子,而2017年7月7日正好是小暑。碧園小區的一位大娘家裏當天中午就吃的餃子。不巧的是,她家沒有醋了。她下樓買醋回家時,被狗嚇得摔碎了醋瓶。整瓶醋都灑了,正好灑在‘狗’跑過的5號樓樓頭。”
阮玉皺眉:“……”
“狗的嗅覺很敏銳,醋又是它們很討厭的刺激氣味,聞到了都會遠遠跑開。賈文濤也是利用狗嗅覺靈敏這一點,在門口地墊上灑了醋,以免狗在門口大小便。所以那只狗即使好動、興奮,也沒有踏上地墊,反而因為聞到醋味而打噴嚏。既然狗如此討厭醋味,又怎麽可能直直跑過樓頭剛灑了醋的5號樓樓頭。”趙起篤定地說,“如果是平時,你安裝假項圈時,一定能夠聞到那裏有一絲淡淡的醋味,但你當時剛殺完人太緊張了。根本沒有註意到這一點。”
“趙警官,你莫不是忘了,醋可是會揮發的……”
“醋確實會揮發,但如果它與其他物質發生反應了,就足以作為給你定罪的證據。”
阮玉:“……”
“給你作證的王大娘曾說,狗總是跑到她家窗下叫,吵得她睡不著覺。而且狗還在窗下的磚頭上撒尿,把磚頭都澆脆了。”趙起緊盯阮玉笑了笑,“為了避免狗當晚跑到王大娘窗下吵醒她,破壞了你的時間證明,你也用了醋來驅狗,方法就是醋泡磚頭。狗尿當然不能讓磚頭變脆,但磚頭可以,醋酸加氫氧化鈣發生反應生成醋酸鈣和水,致使磚頭變脆。你第二天想把泡了醋的磚頭帶走,可惜王老太天天撿磚頭,新舊磚頭混在一起,你已分辨不出來到底是哪塊了。”
阮玉沈默地看著趙起,半晌笑了笑,質問:“警官,雖然你的推理嚴絲合縫,但是我為什麽要殺他?就因為一碗牛肉面而殺人,豈不是太可笑了?”
“當然不是因為一碗牛肉面。”陳束眼中隱含沈痛,“事情比一碗牛肉面嚴重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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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第一節課鈴聲響起時,阮玉被警察帶到了警局。
坐在審訊室裏,他顯得很平靜,“警官,你們傳喚我來,不需要家長或老師陪同嗎?”
“你的老師一直在外邊候著。而且我們也聯系了你的姐姐,如果你想等她來了再開始,我們可以等。”即使時間緊迫,趙起仍表現得很閑適。
阮玉打量趙起片刻,笑了笑,說:“不用了,我們開始吧。”
趙起審視阮玉片刻,說道:“7月7號晚,快捷車隊出租車司機林海被人電擊後,因嘔吐物堵塞氣管窒息死亡,隨後被人拋入江中。初步調查時,我們推斷案發現場是春榮街與秋實街之間的濱江路路段,死亡時間是11點15分至11點25分。在了解到4月9日,林海與你姐姐阮芳發生爭執後,我們曾誤以為阮芳被林海侵犯,你為了報仇殺死林海。可是閆過證實侵害未遂,7月7日你又有不在場證明,時間也對不上,所以我們排除了你的嫌疑。但隨著調查深入,我們發現事實上案發現場在春暉街與春榮街之間的濱江路路段,遇害時間也提前到了11點至11點15分。如此一來你的嫌疑就增大了。”
阮玉說:“可是那時我正在回家的路上。”
“是,張譯確實堅稱按時下課,你離開他家的時間是10點50分,王老太、狗主人賈文濤也都或直接或間接證明你7日晚上11點左右在碧園小區。但這個證明是不成立的,因為你制造了15分鐘的假象。”
阮玉:“……”
趙起豎起食指,低沈地說:“為了謀殺林海,你做的第一件事是確定他的行蹤。因為職業習慣,很多出租車司機嘴很碎、好炫耀。林海這樣,蘇強也這樣,你家又是開快餐店的,很多司機去吃飯,所以你應該聽他們提過周五在紅屯街崗子串店聚餐的事情。”
阮玉靜靜聽著,眼神平靜無波。
趙起接著說:“你補習正常結束時間是10點,因為你還要給張譯的母親洗澡或清洗汙穢的衣物,所以離開他家的時間應該是晚上10點50分,回家必然要經過碧園小區。騎自行車從香苑小區到碧園小區走衡陽胡同最快需要10分鐘,也就是晚上11點到那裏。你從香苑小區到濱江路劫殺林海需要走巷子胡同,同樣需要騎10分鐘才能到達。而按照林海的速度,11點正好是他到達巷子胡同的時間。”
阮玉說:“都是11點?那豈不是矛盾了,我又不會分身術,不可能同時出現在兩個地方吧。而且如果都是11點到達,那我和你說的這個人豈不是正好碰面,你覺得我這樣的體格可以毫發無傷地制服一個成年男子嗎?”
“你當然打不過他,所以才要提前到達濱江路,從背後用電棍偷襲。”趙起說,“要提前到達而不被人懷疑,你做了第二件事——調整張譯的手表。”
阮玉反駁:“這就更不可能了。按照你之前說的時間,我騎車到達濱江路,殺人後再返回到碧園小區,兩段時間加起來怎麽也要20分鐘。別說我從來沒有碰過張老師的手表,就算我調快了20分鐘,張老師也不可能毫無所覺吧。”
“確實,調整20分鐘不現實,但是提前10分鐘就有可能了。”趙起目光炯炯,“畢竟張譯的手表有點特殊,不是嗎?”
阮玉瞳孔猛地一縮。
趙起直視阮玉:“調查時,我們特意問張譯手表走時是否準確。他說:走時不準,一周慢5分鐘左右,但調一下就好,不影響生活。張譯的手表並不是名貴手表,價格在3000到5000元。他又使用多年,加上他的職業——物理老師,經常要做實驗,比如磁場實驗,就會影響手表的正常運行,所以晚點、停走很正常。”
阮玉輕笑:“警官,如果張老師的手表走時慢了,那我更不可能行兇了。”
“原則上是這樣。一般聽到手表走時慢,也會覺得你不可能是兇手。”趙起說,“但事實上手表慢了,更有利於你,尤其是他的手表還是全自動機械表。”
阮玉抿了抿唇,沒有說話。
“我們都知道,時間或早或晚三五分鐘,對生活影響不大,但是超過5分鐘就會改變日常,比如趕不上公交車,錯過一個紅綠燈。但是張譯卻說手表慢了對他影響不大,於是我想到了全自動機械表有一個特點。頭次佩戴手表時需要把發條上滿,以後只要每天佩戴,利用手臂前後擺動的力,表裏機芯上的旋轉重錘就不會停擺,佩戴者就可以一直使用而不需要上發條。但要實現這點有一個前提,既佩戴者運動量或者佩戴表的時間要夠長。如果運動量少或者長時間不戴,手表就會停止運轉。”趙起看著阮玉,“張譯是老師,運動量本身就少,周日休息又不會戴手表。那塊手表老舊又走時不準,可見本身就有故障,所以周日手表必然停走。而到了周一,他就要給表上弦並校時。這也就是為什麽手表每周慢了5分鐘左右,他卻說‘對生活影響不大’的原因。這也是為什麽你不用事後把表調回來的原因,因為張譯已經替你調整了。”
阮玉:“……”
“我們調查時,張譯很肯定地說,7月6號至8號,你都沒有碰過他的手表。事實上,你利用他手表的特點早在6月30日就調整完畢。”
阮玉褐色的眼瞳看起來帶著一絲冷冽。
“6月30號是星期五,此時表已經運行五天,走時慢近5分鐘。物理課上,你碰倒酒精燈,酒精灑到了張譯的手腕上。他只能摘下手表,你正好掏出手絹給對方清理手表。你先將分針順時針撥快了10分鐘,這樣算上慢走的5分鐘,時間就提前了5分鐘。然後你給手表上滿弦,讓手表可以連續走時。因為當天是周五,周六、周日沒有課,所以調整手表對張譯的生活影響不大。”趙起自信地說,“到了周一,我們都知道周一早上有多忙亂,加上張譯的粗心,他很難發現手表的異常。就這樣手表連續運轉兩周,7月7號晚上,你快速給張譯的母親洗澡,於10點45分離開。此時,張譯的表上也顯示10點45分,這是正確的時間,但他按照慣例以為慢了5分鐘,認為時間是10點50分,這與你以往離開的時間相近,所以他不認為你提前離開。你利用這5分鐘於10點55分提前到達濱江路埋伏,在11點時用電棍伏擊林海並拋屍江中。”
阮玉:“警官,你是否忘了,我在11點時正好在碧園小區……”
“對,你還‘找’了兩個證人來佐證這件事……狗主人賈文濤和王老太。”趙起繼續分析,“每周五回家,你都會路過碧園小區,所以你很清楚王大娘和狗主人的矛盾。你利用這個矛盾,做了第三件事,制造了不在場證明。此時,你需要一件東西,‘夜光項圈’。”
趙起拿出貨車上粘貼的紅白夜光貼,“我們原本以為你用了閘北路小男孩的遙控車來假扮狗,但事實上我們把事情想覆雜了,你只要有夜光項圈就可以。賈文濤晚上遛狗時,會給狗戴上夜光項圈,正好是紅白色。那條拉布拉多犬又是黑色的,王老太在黑色中根本看不清楚。你家開司機快餐店,司機吃飯時,會把車停在路邊。貨車一般都會貼這種紅白夜光貼,以便開夜車時更加安全。所以你獲得這些車貼並不難,只要把它們按照順序粘貼好,你就有了‘夜光項圈’而且方便存放。
7月7號,殺死林海後,你趕到碧園小區,將夜光貼制作的‘夜光項圈’綁在灌木上,隨後制造聲響,假裝摔倒在王大娘臥室對面,引起她的註意。王大娘歲數大了,天黑時很難看清事物。但她很清楚狗主人遛狗的時間,所以當她在夜色中看到‘夜光項圈’時,潛意識就會認為時間是11點狗主人遛狗回來了。而事實上,她看到你的時間應該是11點15分到20分。”
“有證據嗎?”阮玉直視趙起,“光靠推論可無法給我定罪。張譯的手表早已經調整過了,狗也無法否認沒見過我,所以證據呢?趙警官。”
趙起很淡定地說:“僅憑推論我們確實無法給你定罪,但有一點你沒有料到。”
他將幾張照片推向阮玉:“一年有二十四個節氣,稍講究的人家,尤其是比較老派的人都會在小暑這天吃餃子,而2017年7月7日正好是小暑。碧園小區的一位大娘家裏當天中午就吃的餃子。不巧的是,她家沒有醋了。她下樓買醋回家時,被狗嚇得摔碎了醋瓶。整瓶醋都灑了,正好灑在‘狗’跑過的5號樓樓頭。”
阮玉皺眉:“……”
“狗的嗅覺很敏銳,醋又是它們很討厭的刺激氣味,聞到了都會遠遠跑開。賈文濤也是利用狗嗅覺靈敏這一點,在門口地墊上灑了醋,以免狗在門口大小便。所以那只狗即使好動、興奮,也沒有踏上地墊,反而因為聞到醋味而打噴嚏。既然狗如此討厭醋味,又怎麽可能直直跑過樓頭剛灑了醋的5號樓樓頭。”趙起篤定地說,“如果是平時,你安裝假項圈時,一定能夠聞到那裏有一絲淡淡的醋味,但你當時剛殺完人太緊張了。根本沒有註意到這一點。”
“趙警官,你莫不是忘了,醋可是會揮發的……”
“醋確實會揮發,但如果它與其他物質發生反應了,就足以作為給你定罪的證據。”
阮玉:“……”
“給你作證的王大娘曾說,狗總是跑到她家窗下叫,吵得她睡不著覺。而且狗還在窗下的磚頭上撒尿,把磚頭都澆脆了。”趙起緊盯阮玉笑了笑,“為了避免狗當晚跑到王大娘窗下吵醒她,破壞了你的時間證明,你也用了醋來驅狗,方法就是醋泡磚頭。狗尿當然不能讓磚頭變脆,但磚頭可以,醋酸加氫氧化鈣發生反應生成醋酸鈣和水,致使磚頭變脆。你第二天想把泡了醋的磚頭帶走,可惜王老太天天撿磚頭,新舊磚頭混在一起,你已分辨不出來到底是哪塊了。”
阮玉沈默地看著趙起,半晌笑了笑,質問:“警官,雖然你的推理嚴絲合縫,但是我為什麽要殺他?就因為一碗牛肉面而殺人,豈不是太可笑了?”
“當然不是因為一碗牛肉面。”陳束眼中隱含沈痛,“事情比一碗牛肉面嚴重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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