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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中午,趙起、陳束吃完飯回到大廳,被值班人員告知,有人來認屍,已經在接待室等候。
兩人急忙往接待室跑。
接待室裏坐著一個女人,皮膚白皙,身材窈窕,雙眼皮,妝容精致,頭發松松的挽在腦後。她穿著一件飄白色碎花的紫色連衣裙,腳蹬高跟細帶白色皮涼鞋。
也許是因為緊張,女人雙手一直緊緊絞在一起,看到兩人,立刻站了起來。
女人名叫閔惠,確認屍體正是她的丈夫——林海。
見到屍體的瞬間,她嗚咽出聲。
陳束遞給她面巾紙:“您節哀。”
閔惠一邊擦眼淚一邊道謝。
死者林海,36歲,快捷出租車隊白班司機。
據閔惠講,7月8日林海就沒有上班。
7月9日,林海還是沒去夜班司機家裏取車,電話又打不通,夜班司機只能聯系閔惠。
擦了擦眼淚,閔惠低語:“沒想到他竟然死了。”繼而問道,“警察同志,他是怎麽死的?”
趙起、陳束:“……”
陳束皺眉問:“你為什麽這麽問?一般人看到公告裏寫著從莫江裏打撈上來的屍體,都會以為是淹死的吧。”
閔惠一楞,忙說:“是,是啊。我就是隨便問問……”
趙起道:“人都死了,你還能隨便問呢?看起來你們的感情也沒你表現的這麽深嘛。你期望對方怎麽死的?掐死、捅死、毒死、打死,之後拋屍到江裏的?”
閔惠:“……”
陳束:“……”也不要這麽兇殘吧!
“如果對林海的死亡存疑,我們可以做屍檢。”陳束看著閔惠,“這樣能更準確的判斷死因。”
“……我覺得應該是意外,畢竟他當天喝酒了……”閔慧拒絕屍檢。
“當天?當天是指哪一天?”趙起追問。
“7月7號,”閔惠略忐忑,“我7月7號晚上10點30分左右給他打電話時,他說喝完酒了,正往家走。”
說著,她好像有了底氣般,“夜班司機說他8號就沒去取車了,這麽一看應該就是7月7號出的事。”
“他喝酒卻沒回家,你沒著急找他嗎?”
“我以為他回他媽那裏了,或者又被誰拉走了。”
送走閔惠,陳束說:“這個女人有問題。”
趙起點點頭:“很有可能是謀殺親夫。”
“沒調查之前,不要早下定論,這樣不利於辦案。”
兩人回頭一看,孫衛東站在身後。
“師傅。”
“孫叔。”
孫衛東很嚴肅地對兩人說:“辦案就怕先入為主,這樣你找線索的時候就會有偏向性,很可能把自己框住,錯過真正的證據。”
陳束說:“師傅,我覺得這個案子很可疑,能立案偵查嗎?”
“應該把那女人抓回來審審。”趙起鼓動。
“這謀殺案中,夫妻一方死亡,首先懷疑的就是另一半。關鍵是現有的證據都指向意外溺亡。家屬又不讓屍檢,鑒證科那邊也沒發現值得懷疑的地方,那就只能按照意外處理。”孫衛東說。
看著兩人垂頭喪氣的樣子,孫衛東覺得不能太打擊小孩子,於是說:“再等等,這屍體不是沒拉走嗎?也許會出現轉機呢。”
當天下午,轉機出現了。
看著撲在林海屍體上痛哭流涕的老婦人和中年女人,閔惠顯得很尷尬。
“警官,這是我婆婆和大姑姐,得到林海出事的消息後,就立刻趕過來了。您看……咱們是不是盡快辦理一下手續,早點讓他入土為安,也讓老人安心。”
“什麽入土為安?我兒子就是被你害死的,小賤人。”老婦人個子不高,動作卻很迅速,聽到閔惠的話,嗖地竄了過來,照著閔惠的臉就撓了下去。
趙起立刻伸手阻攔:“幹什麽,不準在公安局打架,快住手。”
陳束也手忙腳亂地上前攔人。
老婦人抱著陳束的胳膊哭:“嗚嗚,我可憐的兒子,就這麽被害死了。小賤人說我兒子是意外淹死的,這絕不可能。他小時候差點淹死,自那之後就不敢離水太近,他怎麽可能是淹死的。”
老婦人哭訴:“我兒子可是老林家的獨苗啊,孩子都沒留下一個,人就沒了。警察同志,你們可得為我兒子做主啊。抓這個賤人,讓她去死。”
“媽,林海是喝了酒才出事的……”閔惠急忙辯解。
“你閉嘴,我家海子哪天不喝酒。怎麽偏偏就這天出事了。”林海大姐林波抹了把眼淚,“警察同志,我們要屍檢,這事肯定有問題。”
老婦人死死盯著局促不安的閔惠陰狠地說:“誰害我兒子,我就讓她償命。”
閔惠:“……”
看著又要爭執起來的三個女人,趙起挑挑眉,對陳束說:“妥了,咱們可以屍檢了。”
陳束:“……”
7月12日,法醫鑒證處打來電話,屍檢報告出來了。
趙起二人急忙去找蔣勤青取報告。
見到蔣勤青時,他正在辦公室穿鞋帶。
瞄了一眼趙起、陳束,他微擡下巴,示意桌上的文件夾,“那個就是了。”
趙起拿起屍檢報告,一頁一頁翻看,看到死因時很是詫異:“不是淹死的?”
陳束一聽,忙接過報告看。
死者氣管內發現嘔吐物,經檢測成分與其胃內容物吻合。血液酒精含量180mg/100ml,未檢見常見毒物反應。左臉頰有明顯擊打傷痕,後腦有青黑色點狀痕跡,經鑒定為電擊傷,其他未檢見致命性機械性損傷。
死亡原因符合窒息死亡。
根據屍斑推測死亡時間為7月7日晚10點至7月8日淩晨1點。
“如果不是淹死的,為什麽他口鼻腔會有蕈樣泡沫?”趙起問。
蔣勤青掀掀眼皮,看了趙起一眼,又低下頭將鞋帶系了個漂亮的蝴蝶結,然後左右看了看,滿意的將鞋放進鞋盒裏。
“蕈樣泡沫不是只有溺死才會出現,有些特殊情況也會有。”蔣勤青摘掉手套,隨手扔進垃圾桶,“2008年5月甘納曾有一起案例,死者機械性窒息死亡,口鼻腔就出現了蕈樣泡沫。分析原因與死者生前感冒、大量飲酒有關。”
他指了指屍檢報告說:“這名死者生前就大量飲酒,還喝吐了。他氣管裏有嘔吐物,後腦有電擊傷,電擊傷隱藏在耳後頭發裏,很容易忽視。我推測,他嘔吐時被電擊頭部,嘔吐物堵塞氣管導致窒息,隨後被拋屍江中。”
“這麽看來是謀殺了。”趙起眼睛一亮說道。
“八九不離十。”蔣勤青分析,“一般電擊位置在四肢,頭部和心臟的位置是要盡量避免的。但這個兇手電擊的位置是死者後腦。”
“第一種可能是當時死者保持下蹲姿勢,兇手容易下手。二就是為了讓死者徹底喪失行動能力,為達目的,兇手不介意對方是被電暈還是電死。電擊後腦時,電壓在120~150KV,持續時間超過4秒就可以起效。”蔣勤青拿著圓珠筆假做電擊棒來演示。
他說:“屍體表面沒有致命性機械性損傷,沒有掙紮跡象,可見死者被電擊後就喪失了意識。由其身上衣物的摩擦痕跡來看,也能證明這一點。根據電擊傷來看,電擊棍應該是比較老式的型號,現在的電擊棍管控比較嚴,只有特殊部門才能配備。網上的那些即使可以電人,也不會造成青黑色的傷痕。”
趙起二人拿了報告,又來到侯大偉的痕跡檢驗科。
侯大偉40多歲,身材魁偉,白胖,看起來憨憨的,但手指很靈活,專業技術過硬,眼睛雖小,但犯罪現場的蛛絲馬跡都逃不出他的眼睛,只是膽子有點小。
見到兩人進門,他立刻遞給兩人檢驗報告。
報告上寫著,死者上身著白色襯衫,襯衫左側腰部及腹部有微量藍色物質,經鑒定為油漆。下身著牛仔褲,褲子臀部有磨損痕跡。左右腳穿棉襪,右腳鞋丟失,左腳穿白色運動鞋,鞋後跟部有摩擦痕跡,分析為拖拽所致。
侯大偉指著運動鞋後跟的“PG”兩個字母的摩擦痕跡說:“死者鞋後跟的摩擦痕跡很新,整個後跟都有,上深下淺,顯然不是日常摩擦能造成的,上面都掛絲了。”
他又拿著其他物證說:“衣領上檢測到微量胃酸物質,推測是死者嘔吐時沾染到的胃容物。另外藍色的油漆與江邊的欄桿上的油漆成分相同,但具體地點還沒有找到。面積太大,你們需要進一步確定案發地點。”
“侯哥辛苦了。”陳束笑著道謝。
“客氣啥,”侯大偉指著桌上林海的衣物,“本來我要送去證物處保管的,你們來了,正好幫我送去。”
“沒問題。”陳束說。
見陳束答應,侯大偉明顯松了口氣。
兩人拿證物時發現,證物都放在一個個透明的塑料物證袋裏,沒有物證箱。
趙起問:“怎麽沒有物證箱?這一件件拿太費事了。”
侯大偉聳聳鼻子,“這個,你們得問問高副隊了。”
“哦,明白了。”陳束聽了一楞,隨後恍然,拿胳膊肘捅咕一下趙起,兩人拿著東西往外走。
趙起拎著運動鞋和手表的物證袋,邊走邊說:“高副隊誰啊?”他來警隊兩周了,只知道有個高局,不知道還有個高副隊。
“你肯定沒見過啊,他去培訓了。他是高局的侄子,辦公用品采購這塊歸他管。”
趙起挑挑眉,晃晃手裏的鞋子:“他培訓去了,警局就沒有物證箱用了?”
“他這人吧,恩,比較愛操心……”陳束含蓄地說。
“哦。”趙起心想,就是喜歡指手畫腳唄,“他只管辦公用品采購?”
“不是,他還負責破案。”
趙起轉轉眼珠,問道:“很厲害?比潘正道厲害?”
陳束想了想說道:“這個嘛,各有所長吧。”
這是什麽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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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急忙往接待室跑。
接待室裏坐著一個女人,皮膚白皙,身材窈窕,雙眼皮,妝容精致,頭發松松的挽在腦後。她穿著一件飄白色碎花的紫色連衣裙,腳蹬高跟細帶白色皮涼鞋。
也許是因為緊張,女人雙手一直緊緊絞在一起,看到兩人,立刻站了起來。
女人名叫閔惠,確認屍體正是她的丈夫——林海。
見到屍體的瞬間,她嗚咽出聲。
陳束遞給她面巾紙:“您節哀。”
閔惠一邊擦眼淚一邊道謝。
死者林海,36歲,快捷出租車隊白班司機。
據閔惠講,7月8日林海就沒有上班。
7月9日,林海還是沒去夜班司機家裏取車,電話又打不通,夜班司機只能聯系閔惠。
擦了擦眼淚,閔惠低語:“沒想到他竟然死了。”繼而問道,“警察同志,他是怎麽死的?”
趙起、陳束:“……”
陳束皺眉問:“你為什麽這麽問?一般人看到公告裏寫著從莫江裏打撈上來的屍體,都會以為是淹死的吧。”
閔惠一楞,忙說:“是,是啊。我就是隨便問問……”
趙起道:“人都死了,你還能隨便問呢?看起來你們的感情也沒你表現的這麽深嘛。你期望對方怎麽死的?掐死、捅死、毒死、打死,之後拋屍到江裏的?”
閔惠:“……”
陳束:“……”也不要這麽兇殘吧!
“如果對林海的死亡存疑,我們可以做屍檢。”陳束看著閔惠,“這樣能更準確的判斷死因。”
“……我覺得應該是意外,畢竟他當天喝酒了……”閔慧拒絕屍檢。
“當天?當天是指哪一天?”趙起追問。
“7月7號,”閔惠略忐忑,“我7月7號晚上10點30分左右給他打電話時,他說喝完酒了,正往家走。”
說著,她好像有了底氣般,“夜班司機說他8號就沒去取車了,這麽一看應該就是7月7號出的事。”
“他喝酒卻沒回家,你沒著急找他嗎?”
“我以為他回他媽那裏了,或者又被誰拉走了。”
送走閔惠,陳束說:“這個女人有問題。”
趙起點點頭:“很有可能是謀殺親夫。”
“沒調查之前,不要早下定論,這樣不利於辦案。”
兩人回頭一看,孫衛東站在身後。
“師傅。”
“孫叔。”
孫衛東很嚴肅地對兩人說:“辦案就怕先入為主,這樣你找線索的時候就會有偏向性,很可能把自己框住,錯過真正的證據。”
陳束說:“師傅,我覺得這個案子很可疑,能立案偵查嗎?”
“應該把那女人抓回來審審。”趙起鼓動。
“這謀殺案中,夫妻一方死亡,首先懷疑的就是另一半。關鍵是現有的證據都指向意外溺亡。家屬又不讓屍檢,鑒證科那邊也沒發現值得懷疑的地方,那就只能按照意外處理。”孫衛東說。
看著兩人垂頭喪氣的樣子,孫衛東覺得不能太打擊小孩子,於是說:“再等等,這屍體不是沒拉走嗎?也許會出現轉機呢。”
當天下午,轉機出現了。
看著撲在林海屍體上痛哭流涕的老婦人和中年女人,閔惠顯得很尷尬。
“警官,這是我婆婆和大姑姐,得到林海出事的消息後,就立刻趕過來了。您看……咱們是不是盡快辦理一下手續,早點讓他入土為安,也讓老人安心。”
“什麽入土為安?我兒子就是被你害死的,小賤人。”老婦人個子不高,動作卻很迅速,聽到閔惠的話,嗖地竄了過來,照著閔惠的臉就撓了下去。
趙起立刻伸手阻攔:“幹什麽,不準在公安局打架,快住手。”
陳束也手忙腳亂地上前攔人。
老婦人抱著陳束的胳膊哭:“嗚嗚,我可憐的兒子,就這麽被害死了。小賤人說我兒子是意外淹死的,這絕不可能。他小時候差點淹死,自那之後就不敢離水太近,他怎麽可能是淹死的。”
老婦人哭訴:“我兒子可是老林家的獨苗啊,孩子都沒留下一個,人就沒了。警察同志,你們可得為我兒子做主啊。抓這個賤人,讓她去死。”
“媽,林海是喝了酒才出事的……”閔惠急忙辯解。
“你閉嘴,我家海子哪天不喝酒。怎麽偏偏就這天出事了。”林海大姐林波抹了把眼淚,“警察同志,我們要屍檢,這事肯定有問題。”
老婦人死死盯著局促不安的閔惠陰狠地說:“誰害我兒子,我就讓她償命。”
閔惠:“……”
看著又要爭執起來的三個女人,趙起挑挑眉,對陳束說:“妥了,咱們可以屍檢了。”
陳束:“……”
7月12日,法醫鑒證處打來電話,屍檢報告出來了。
趙起二人急忙去找蔣勤青取報告。
見到蔣勤青時,他正在辦公室穿鞋帶。
瞄了一眼趙起、陳束,他微擡下巴,示意桌上的文件夾,“那個就是了。”
趙起拿起屍檢報告,一頁一頁翻看,看到死因時很是詫異:“不是淹死的?”
陳束一聽,忙接過報告看。
死者氣管內發現嘔吐物,經檢測成分與其胃內容物吻合。血液酒精含量180mg/100ml,未檢見常見毒物反應。左臉頰有明顯擊打傷痕,後腦有青黑色點狀痕跡,經鑒定為電擊傷,其他未檢見致命性機械性損傷。
死亡原因符合窒息死亡。
根據屍斑推測死亡時間為7月7日晚10點至7月8日淩晨1點。
“如果不是淹死的,為什麽他口鼻腔會有蕈樣泡沫?”趙起問。
蔣勤青掀掀眼皮,看了趙起一眼,又低下頭將鞋帶系了個漂亮的蝴蝶結,然後左右看了看,滿意的將鞋放進鞋盒裏。
“蕈樣泡沫不是只有溺死才會出現,有些特殊情況也會有。”蔣勤青摘掉手套,隨手扔進垃圾桶,“2008年5月甘納曾有一起案例,死者機械性窒息死亡,口鼻腔就出現了蕈樣泡沫。分析原因與死者生前感冒、大量飲酒有關。”
他指了指屍檢報告說:“這名死者生前就大量飲酒,還喝吐了。他氣管裏有嘔吐物,後腦有電擊傷,電擊傷隱藏在耳後頭發裏,很容易忽視。我推測,他嘔吐時被電擊頭部,嘔吐物堵塞氣管導致窒息,隨後被拋屍江中。”
“這麽看來是謀殺了。”趙起眼睛一亮說道。
“八九不離十。”蔣勤青分析,“一般電擊位置在四肢,頭部和心臟的位置是要盡量避免的。但這個兇手電擊的位置是死者後腦。”
“第一種可能是當時死者保持下蹲姿勢,兇手容易下手。二就是為了讓死者徹底喪失行動能力,為達目的,兇手不介意對方是被電暈還是電死。電擊後腦時,電壓在120~150KV,持續時間超過4秒就可以起效。”蔣勤青拿著圓珠筆假做電擊棒來演示。
他說:“屍體表面沒有致命性機械性損傷,沒有掙紮跡象,可見死者被電擊後就喪失了意識。由其身上衣物的摩擦痕跡來看,也能證明這一點。根據電擊傷來看,電擊棍應該是比較老式的型號,現在的電擊棍管控比較嚴,只有特殊部門才能配備。網上的那些即使可以電人,也不會造成青黑色的傷痕。”
趙起二人拿了報告,又來到侯大偉的痕跡檢驗科。
侯大偉40多歲,身材魁偉,白胖,看起來憨憨的,但手指很靈活,專業技術過硬,眼睛雖小,但犯罪現場的蛛絲馬跡都逃不出他的眼睛,只是膽子有點小。
見到兩人進門,他立刻遞給兩人檢驗報告。
報告上寫著,死者上身著白色襯衫,襯衫左側腰部及腹部有微量藍色物質,經鑒定為油漆。下身著牛仔褲,褲子臀部有磨損痕跡。左右腳穿棉襪,右腳鞋丟失,左腳穿白色運動鞋,鞋後跟部有摩擦痕跡,分析為拖拽所致。
侯大偉指著運動鞋後跟的“PG”兩個字母的摩擦痕跡說:“死者鞋後跟的摩擦痕跡很新,整個後跟都有,上深下淺,顯然不是日常摩擦能造成的,上面都掛絲了。”
他又拿著其他物證說:“衣領上檢測到微量胃酸物質,推測是死者嘔吐時沾染到的胃容物。另外藍色的油漆與江邊的欄桿上的油漆成分相同,但具體地點還沒有找到。面積太大,你們需要進一步確定案發地點。”
“侯哥辛苦了。”陳束笑著道謝。
“客氣啥,”侯大偉指著桌上林海的衣物,“本來我要送去證物處保管的,你們來了,正好幫我送去。”
“沒問題。”陳束說。
見陳束答應,侯大偉明顯松了口氣。
兩人拿證物時發現,證物都放在一個個透明的塑料物證袋裏,沒有物證箱。
趙起問:“怎麽沒有物證箱?這一件件拿太費事了。”
侯大偉聳聳鼻子,“這個,你們得問問高副隊了。”
“哦,明白了。”陳束聽了一楞,隨後恍然,拿胳膊肘捅咕一下趙起,兩人拿著東西往外走。
趙起拎著運動鞋和手表的物證袋,邊走邊說:“高副隊誰啊?”他來警隊兩周了,只知道有個高局,不知道還有個高副隊。
“你肯定沒見過啊,他去培訓了。他是高局的侄子,辦公用品采購這塊歸他管。”
趙起挑挑眉,晃晃手裏的鞋子:“他培訓去了,警局就沒有物證箱用了?”
“他這人吧,恩,比較愛操心……”陳束含蓄地說。
“哦。”趙起心想,就是喜歡指手畫腳唄,“他只管辦公用品采購?”
“不是,他還負責破案。”
趙起轉轉眼珠,問道:“很厲害?比潘正道厲害?”
陳束想了想說道:“這個嘛,各有所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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