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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真心話大冒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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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真心話大冒險

傅思齊沿著扶梯一路小跑下樓。出門之前,她又去電梯旁的廁所裏照了一下鏡子。覆習了一整晚,她的劉海兒已經有點油了,額頭上的粉也有點脫妝。她找旁邊的一個女孩兒借了梳子,重新梳了頭發。她今天自己一個人出來,沒有帶化妝包,補不了妝。她從手袋底下翻出一只補水噴霧,對著額頭上噴了兩下,再用手指拍了拍,壓了壓浮粉。鏡子裏,她的妝面依舊不好。她只能祈禱,宋知宇作為一個直男,什麽都看不出來。

那時候,傅思齊還沒有加入黑白灰穿搭神教。冬天的時候,她喜歡在穿一件水粉色的長款加拿大鵝外套,這也讓她十分好辨認。見到她出來了,宋知宇閃了一下車燈。多倫多的冬天多雪,他今天開的是那部黑武士配色的路虎攬勝,就停在圖書館的熱狗攤後面。

她小跑著過去上了車,宋知宇看了她一眼,“哪門課要覆習到這麽晚啊?”

傅思齊拉過了安全帶系上,plex Variables(覆變函數)。據說這個教授 final(期末考試)會很難,我就想把 Quiz(小測驗)考高一點,這樣以後比較有底。”

宋知宇沿著霍斯金大道往女王公園的方向開。晚上的校園裏車很少,他們一路綠燈,暢通無阻。

宋知宇:“你真厲害!我現在可學不來這麽難的數學。就我之前和你一起上的那個線性代數,我學的頭都要爆炸了。”

傅思齊:“嗨,人嗎,‘各悟一道’。你看那些經濟學的課,你學得就很好啊。”

宋知宇:“你天天就知道恭維我。好在我還是知道自己有幾斤幾兩的。大二的那幾門經濟課,還不都是靠你帶我飛。”

傅思齊的主修專業全稱叫“經濟和數學”。這是她轉學前對著學術日程表,在她擅長的科目裏,精挑細選出來的最接近金融的專業。大二的時候,她和宋知宇有三門全年的課都在一起。

她不好意思地說:“沒有啦。還是你自己聰明。”

傅思齊住在學校附近的那片高級公寓裏。淩晨車少,很快宋知宇就開到了地方。

她住的公寓在一條小路上。宋知宇把車子停在了樓下。夜深了,街上很空。人行道上,只有寥寥幾個學生從他們學校的方向走過來。

傅思齊沒有著急下車。她還記著,宋知宇說過,他有話對她說。

車子裏的暖氣開得很足,他們穿著羽絨外套,都感覺有一些熱。宋知宇把車窗搖下來一個小縫,冷風透進來,讓人瞬間就清醒了不少。

他看著傅思齊,緩緩開口說:“遠山剛剛喝多了,說了些胡話,你不要怪他。他這人就這樣,嘴上沒個把門兒的,但是他不是壞人。”

傅思齊看著空調出風口上夾著的車載香薰,那還是她寒假從國內買回來的。檸檬、薄荷,雪松,麝香,深吸一下,味道清新淡雅,醒腦提神。

傅思齊低聲說:“嗯,沒事兒。”

宋知宇繼續說:“他有一句話倒是說對了。不過,這話不該他來說。”

傅思齊擡起了頭。他們的視線在空中交匯。那一刻,她剛剛平靜下來的心,又開始跳個不停。

從十七歲開始,她就把宋知宇的這張臉在心裏反覆地描摹了許多遍。他的眉毛、眼睛、鼻子、嘴巴,她閉上雙眼都描繪出它們的細節。無論是在高三下晚自習的時候,還是在 B 大的校園裏看見情侶約會的時候,她的腦海裏都會浮現出眼前的這張臉。就算他不在她身邊,就算他在地球的另一邊,只要想起他微笑的樣子,她就不害怕一人獨行。

從前,她以為喜歡就等於開心,等於無所畏懼。所以,從北京到多倫多,她一意孤行地向他走了九千九百九十九步。現在,宋知宇終於看到她了。他們之間,只隔著不到一臂的距離。然而,她此刻的心裏居然全是害怕。

如果,他要說的和她想的不一樣,那她又該怎麽辦?

她不敢再看他的眼睛,又一次低下了頭。

宋知宇靠了過來,伸手一把攬住了她的肩膀。

他喝了酒,呼吸之間,暧昧的酒氣撲面而來。

她下意識地往後躲了一下,但他的手箍得緊,她無處可逃。

宋知宇貼著她的耳朵說:“傅思齊,我喜歡你。做我女朋友吧。”

-

此時此刻,宋知宇又坐在了她的身邊。

他離她很近,她甚至能聞見他身上若有若無的香水味——那是一股清新的的檸檬味,或許還有一點橙花,但是又混著一點微妙的苦澀,像是雨後濕漉漉的森林,又好像是海邊潮濕的樹木。

傅思齊往旁邊挪了挪,和他隔開了一些空兒。她抱著腿,蜷坐在沙發的一角。

她覺得頭重,於是把腦袋靠在了沙發上。她看著宋知宇,慢慢地收起了臉上的笑,清了清嗓子,緩緩開口說:“宋知宇,我問你,你說你想和我談戀愛。可是,你到底喜歡我什麽呢?”

聽到她的問題,宋知宇怔住了。

他看著她,嘴唇翕動,欲言又止。

宋知宇:“我……”

傅思齊雖然在看著他,但她眼睛的焦點似乎又沒有落在在他身上,“你看,你說不出來吧。其實很久以前我就想問這個問題了。從過去到現在,你的喜歡總是來得很突然。就像故事裏寫的那樣,年輕的王子,忽然從女孩兒的門前經過,然後沒有緣由的請她跳了一支舞。仿佛只要王子伸出了手,女孩兒就不該問為什麽,只要跟著他走就好了。從前的我的確是這樣——你來了,我滿心歡喜,穿上我最好的衣裳,歡歡喜喜的和你走了。”

說到這兒,傅思齊輕輕地笑了出來,“而且,說出來不怕你笑話,我當年根本也不敢問。因為我害怕,怕你說不出來喜歡我什麽——就像你現在這樣。或者說,我真正害怕的是,你根本就不喜歡我。可能你只是缺一個女朋友,而我又恰好站在那兒了。”

她頓了一下,“可是,我現在不怕了。我是真的想知道,你說你喜歡我的時候,你到底喜歡我些什麽呢?”

她的語氣平靜又輕松,那感覺,仿佛是在和他友好的討論一道習題的答案。

宋知宇明明沒有說話,卻莫名覺得嗓子幹。他咽了一口吐沫,“思齊,不是你說的這樣的。從過去到現在,我喜歡你,就是因為我喜歡你。不是因為你恰好在我身邊,也不是因為我缺一個女朋友——你知道的,只要我想,我是不會缺女朋友的。”

傅思齊看著他,眨了眨眼睛,“你還是沒有說,你為什麽會喜歡我。”

宋知宇看著她,停了幾秒,緩緩開口問道:“那你說,你又喜歡我什麽呢?”

傅思齊搖了搖頭,“我不喜歡你。”

宋知宇苦笑了一下,“好吧。那從前呢?從前你喜歡我,你又喜歡我些什麽呢?”

傅思齊被他問住了。

從十七歲到二十四歲,她兢兢業業地喜歡著宋知宇。比起喜歡,她覺得那是愛——雖然很稚嫩,但她真的愛過他,甚至勝過愛她自己。那時候,每次她看災難片,看到兩人之中只有一人能活的困境時,她從不覺得那會對自己是個問題——讓宋知宇活,她去和僵屍死磕,然後讓他一輩子都記著她。

她是一個喜歡做總結的人。小時候,她就會把錯題都收集起來,一道道分析錯在了哪裏。現在,她每周都會做自我總結,看看哪裏做的好,哪裏又做得不好。

但是,她從沒想過為什麽會喜歡宋知宇。

好吧,最開始,的確是她見色起意。但是,換成任何一個十七歲的少女,當她見到那張俊臉,十有八九都會把持不住。尤其是,她從前活得像個寺廟裏的小和尚,她和出家人唯一的區別就是,人家抄經,她寫王後雄和五年高考三年模擬。然而,當她第一次下山歷練時,就毫無防備的遇見了宋知宇。故事裏的老師父說過,“美人是老虎,長相越是漂亮越是危險,千萬要躲開”。

對她而言,宋知宇就是那只大老虎。

除了皮相好看,她還喜歡他些什麽呢?

是因為他家有錢嗎?傅思齊家雖然算不上大富大貴,但從小到大她從來沒有在物質上感到過匱乏。而且,她喜歡上宋知宇的時候,根本也不知道他家有錢。

是因為他聰明嗎?但是單獨看智商,宋知宇沒有她聰明——她可是能在股市裏靠腦子給資本家賺錢的人。

是因為他對她好?可是他最開始對她也就一般。他是溫柔,但他好像並不只是對她溫柔。

仔細想想,她也說不出來為什麽當年會喜歡上他。

她後來也遇到過長得好看的人,譬如 William——那小夥子長得,配上軟糯的臺灣口音,仿佛是江直樹和江猛男男相愛生的孩子。但是,只是過了短短的幾個月,她就清楚的知道,她不愛 William。想當年,她可是認認真真地喜歡了宋知宇七年。她再花癡,再幼稚,宋知宇光靠一張臉,也撐不起她七年的喜歡。

傅思齊垂下了眼睛,“我也說不好。或許,就是你出現的時機很妙。又或許,是我們當年很合拍。你還記得嗎,在夏令營破冰的時候,你說你最喜歡的電影是《愛在黎明破曉前》。怎麽就那麽剛好,我也是。我當時就想,為什麽會有高中的男孩兒喜歡看這個片子呢?我看過的書,你也都看過。我去過的地方,你也都去過。而且,雖然聽起來很無厘頭,但是,你是我高中三年,遇見的第一個,在聽說我喜歡 BigBang 的時候,不會嘲笑我是腦殘棒粉的男孩子。”

傅思齊說話說得口幹,她的嗓子又開始疼了。她伸手去夠茶幾上的杯子,宋知宇連忙給她遞了過來。

她喝了一口水潤潤嗓子,“謝謝。而且,你可能都不記得了,大三上期末的時候,那會兒我們還沒在一起。你考完了,我還沒有。那回,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在 KTV 喝酒玩游戲輸了,半夜忽然問我喜歡什麽歌兒。我是告訴你了,但是我怎麽也想不到,你居然真的用韓文磕磕巴巴地給我唱了一首‘Haru Haru’(一天一天)。那歌兒多快,多難唱啊。而且你的那些朋友,都挺討厭韓星的吧。當時,差一天學期就結束了,圖書館裏都空了。我正在圖書館裏刷夜,刷得正困,聽到你的聲音,我立刻就醒了。我當時想,我有什麽理由能不喜歡宋知宇呢?”

宋知宇輕輕地哼了兩句副歌,“我沒忘,不過多了我也不會了。”

他像是想起了什麽,“你猜的沒錯,我們當時是在玩游戲,真心話大冒險。但是,大冒險的任務是唱歌給喜歡的人聽。”

傅思齊是一次聽說這件事。

她擡起眼睛看他,“那真心話呢?真心話他們問了你什麽?”

她目光灼灼,宋知宇被她看得說話都頓了一下,“真心話的問題,我當時沒法回答。”

傅思齊:“為什麽?”

宋知宇笑了一下,“因為那天你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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