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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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章

自知廚藝不精的男仆決定從頭學起,為他的主人撐起廚房的一片天。

主人眼含熱淚,再三勸他不必如此辛苦,他們花點錢出去吃也是一樣的。

男仆堅定拒絕,外面的東西肯定比不上家裏的。

也不知道是萊爾的手藝本就差勁至此,還是其中有幸運藥水倒黴一周的功效,反正他做出來的東西倒在樹下,樹葉加速掉落,倒在螞蟻窩旁邊,螞蟻群連夜開始搬家。

一周的倒黴期好不容易熬到盡頭,阿瑟總算是松了口氣,她不求接下來端到桌上的東西能吃,只求樣貌上稍微能好看點。

可惜,萊爾用一周的時間證明,他的廚藝足可媲美任何等級的毒·藥。

阿瑟實在是受不了,從他手中接過了廚房的掌控權,並將人趕了出去。

男仆·吃白食·萊內斯特安分的坐在餐桌前,無聊的挑著已經熄滅的燈芯,略長的金發乖順的垂在肩上,碧眼時不時望向廚房。

嘖,他的阿瑟主人還真是溫柔啊。

都到這個地步了,居然還沒將他趕出家門。

王子殿下之前的二十年中,還從沒遇到過這樣的人,安靜木訥、不善言辭,腦袋裏不知道成天在想些什麽,偏偏性格溫柔包容的像一片海,不知不覺就讓人沈溺進去。

雖然阿瑟也是個廚房白癡,但跟萊爾比起來,簡直讓人大呼天才。起碼她做的東西不僅能飽腹,最重要的是不會危及生命安全,再加上剛把萊爾撿回來時做的那頓受到極大好評的早餐,阿瑟對自已的廚藝充滿了迷之自信。

這就導致萊內斯特面帶扭曲的吃下這頓早餐,並決定收回誇獎阿瑟溫柔如水的話。

月見草沒了,阿瑟打算等會兒去森林裏采點,順便看看有沒有苦藤和金迷草,這兩樣都是熬制幸運藥水的材料。

她站在門口,頭上戴著帽子,猶豫了會兒,還是開口道,“萊爾,我要去森林裏采點草藥,你要不要一塊去。”

夏季的太陽毒的厲害,更何況森林裏面荊棘蚊蟲到處都是,萊內斯特可不願意把自己曬成個黑皮,當即擺手表示拒絕,“我留在這裏看家。”

阿瑟點頭,沒走兩步,身後的人就改變主意追了上來,搶走她手上的竹籃,漫不經心道,“森林裏面危險,果然還是要跟著主人比較放心。”

話雖如此,但把臉看得比一切都重要的男仆還是步步都踩在了樹蔭裏,寧願身上弄臟也不願意暴露在陽光底下。

阿瑟走在前面,突然停了下來。

萊爾:“怎麽了?前面沒路了嗎?”

他們走的似乎是小路,一點兒踩踏過的痕跡都沒有,周圍野草茂盛,張牙舞爪的隨時都會黏附上來。

阿瑟轉身,把帽子摘了下來,踮著腳尖戴到了他的頭上。

“這樣就不會被曬到了。”

一米八幾的英俊青年戴著頂女式包臉帽,怎麽看怎麽怪異,不過這附近就他們兩個人,想來她家這個愛美的男仆也不會介意。

萊內斯特身體僵得跟塊木頭沒什麽差別,第一次體會到什麽叫做啞口無言。

怎麽能……怎麽能,這樣寵著他呢?

是的,萊內斯特用了“寵”這個字。

他不是三歲小孩,自然察覺得到阿瑟寵愛之下的漫不經心,但不管怎樣,這種毫無底線的寵溺還是讓他有點沈醉其中。

假裝一見鐘情的對象同樣鐘情於你,王子殿下上頭得很。

絲毫不嫌棄頭上的蕾絲包臉帽,萊內斯特甚至覺得即便沒有這個帽子,走到太陽底下他也不怕了。

黑皮算什麽?

曬曬更健康。

森林裏安靜得很,除了偶爾振翅飛過的小鳥和草叢裏發出的咕咕聲,世界仿佛只剩下他們兩個。

翠綠從樹梢層層流下,染滿樹冠,底部的葉子帶著森然的冷意和綠到發黑的顏色。因為是早上,林間還彌漫著乳白色的霧氣,薄薄的飄散在周圍,恍若仙境。

萊內斯特:“今天要采什麽草藥?”

阿瑟小心的避開腳邊的荊棘倒刺,一只松鼠飛快的竄上她身邊的巨木,很快就消失不見。

“月見草,苦藤和金迷草。”

“月見草我記得前面有一大片,但是苦藤和金迷草就要看運氣了。”

萊內斯特不懂這些,安分的在旁邊貢獻他廉價的勞動力。挖草、抖土、挎籃,都被他包下了,阿瑟只需要在一旁辨別出哪株是有用的就行。

就連萊內斯特都覺得自己今天格外的殷勤和不怕臟。

“這麽點就夠了嗎?不用多挖點?”

“月見草有存放期限,挖多了容易變質。”

今天的運氣不錯,挖到的月見草品質都很好,但苦藤和金迷草還是一樣都沒看見。

月見草有止血、凝血的功效,做成的月光劑更是對付大出血的良品。哈迪城中最暢銷的魔藥就是月光劑了,通常都是家裏有人懷孕,買回去備用。

接近正午,日頭毒辣,森林中樹木蓊蓊郁郁,遮住了大部分的陽光,倒是比木屋裏還要陰涼幾分。

阿瑟因為要辨別草藥,所以落在後面,走得慢了一些。

她看著走在前面的萊爾,林間陰影叢生,細碎的光從縫隙間落下來,落在那頭柔軟的金色長發上,配上那頂紅色的蕾絲包臉帽。

阿瑟突發奇想,“小紅帽。”

萊爾疑惑回頭,碧眼迷茫,“什麽?”

阿瑟看著他的眼睛,誠實的喊了句,“小紅帽。”

萊爾把挎籃往地上一放,表情頓時變得兇狠,兩只手模仿狼爪子,惡狠狠道,“我是吃人的大灰狼。”

他的長相是帶著幾分憂郁的英俊,偏偏要做出這樣兇狠的表情,古古怪怪的,又透著幾分醜態的可愛。

阿瑟覺得像有什麽在偷偷撓著她的心臟,胸口處變得癢癢的,唇角也不自覺的勾了起來。

小姑娘今天穿了條煙灰色的裙子,裙擺暈染著絲絲翠色,黑色長發垂到腰際,她站在樹下,安靜靈動的仿佛林間精靈。

萊內斯特從沒想過,阿瑟笑起來會是這樣,兩個小小的梨渦簡直能甜到人心裏去。

他覺得每時每刻自己的中毒程度都會加深一點,射在他心上的那三支箭,密密麻麻的刻滿了阿瑟的名字。

奧羅拉到木屋的時候,瞧見的就是兩尊相似度高達百分之九十九的木頭。

“阿瑟,你和萊爾怎麽了?看上去奇奇怪怪的。”

阿瑟搖頭,“是萊爾,他從森林裏回來就一直這樣了。”

奧羅拉搬了張椅子坐到她身邊,抱怨道,“森林?你們今天去森林裏玩了。好哇,阿瑟,以前都是我和你一起,現在有了萊爾,你就把我忘到一邊了,你知道你這叫什麽嗎?”

阿瑟解釋,“他心情不好,所以帶他出去玩。”

奧羅拉可不聽她的解釋,一字一句道,“你這叫見色忘義!”

話音剛落,她就看到好友直勾勾的盯著她,眼裏流露出控訴,“你上回說我虐待萊爾。”

言下之意就是見色忘義的人可不是她。

“有,有嗎?”奧羅拉拒絕回憶,堅定表示肯定是阿瑟記錯了,像她這樣忠誠於朋友的人,見色忘義這個詞怎麽配得上她。

奧羅拉待了沒一會兒就趕在天黑前回去了,走之前再三囑咐他們不要忘了後天的慶典,到時候他們一家都會去哈迪城,阿瑟他們可以搭車一塊去。

阿瑟對慶典舞會什麽的無感,無奈最近吃了太多惡心肚子的東西,身體向她發出抗議,催她趕緊去慶典上改善一下夥食。

等到萊內斯特從漫無邊際的發呆中回神時,面前已經沒人了。阿瑟早就提著煤油燈下地窖去了,而在他面前,孤零零的擺著那支阿瑟最珍愛的玻璃玫瑰。

說實話,萊內斯特非常懷疑,這支玫瑰真的能開花嗎?

據阿瑟說,她已經養了好幾年了,從一顆種子養成花苞,卻遲遲不肯開花。

他伸出手,指尖落在玻璃罩子上。不知道為什麽,他總覺得這支玫瑰有點眼熟,好像在哪裏看過一樣。

在他的註視下,玻璃罩子中的小玫瑰突然動了一下。

嗯?

萊內斯特湊近,將玻璃罩子捧到掌心,仔仔細細的查看著。

突然,小玫瑰又動了一下,最外邊的那片花瓣不堪重負,仿佛能聽到啵的一聲,緩緩的往外舒展身體。

開花了!

萊內斯特震驚的看著那片綻開的花瓣,楞了一下,連忙走到地窖上方,敲了敲木板,“阿瑟,阿瑟。”

阿瑟正在大鍋熬制月光劑,行雲流水般的動作被突如其來的說話聲打斷,她頓了下,抿了抿唇,假裝什麽也沒聽見,繼續手裏的動作。

萊內斯特以為是自己的聲音太輕了,提高音量,“阿瑟,你在下面嗎?我有重要的事情跟你說。”

阿瑟被騷擾的有點煩,閉了閉眼,還是決定當一只鴕鳥。

萊內斯特繼續敲木板,“是那支玫瑰,它開花了。”

隔了一秒,木板唰的從下面推開,黑漆漆的地窖裏鉆出個小美人,目光熾熱的看著他手上的玻璃玫瑰,“真的嗎?小玫瑰開花了?”

萊內斯特抿著唇,不知道為什麽,突然有點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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