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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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走
吃完午飯,奚顏沒有回宿舍,而是去了圖書館。
她直奔到資料館,想看看有沒有介紹搖滾樂的書。
作為一個中規中矩的大學生,想了解搖滾,奚顏最先想到的形式就是書籍。
午休時分,圖書館的人很少,資料館內更是冷清,一個人都沒有
但對於奚顏來說就是個小天堂了。
她沒有直接用電腦搜索,漫無目的的穿梭在館內,在尋找中打發午後時光。
奚顏喜歡這種慢慢邂逅一本書的感覺。
走到二樓,在其他書目的夾縫中,奚看到一本講國搖的書,圖片搭配文字,她站在書架前,手指翻動間,一下子看得入迷。
作者以一種親切的視角,記錄著上個世紀90年代的樂手的日常,黑白圖片裏,20多歲的年輕人,在搖滾中浮沈,在時代變遷中思考。
早在奚遙未出生時,一段國搖的黃金時代。
而奚顏在這個世紀,通過書上記錄的文字,回到過去,觸摸時代的脈搏。
明明是不同的時代,不同的人,但是精神病癥有時又那麽像,像到需要一些相同的藥來填補內心空洞。
比如搖滾。
連椅子都沒坐,在這個平凡的午後,她一口氣讀完了這本書。
讀完的悵惘久久不能平覆,奚顏雙手撫過這本書的封面,內心是前所未有的平靜。
木質地板突然發出咯吱聲,打破了室內死寂。
有人來了。
奚顏慌亂的將書塞回去,從另一側的樓梯下去。
如果奚顏沒有離開,她會發現來者正是昨天和今天都見過的人。
沈暮放也在這個午後,來到資料館,他要下載專業課的最新論文。
原本以為館內只有他一人,等他上二樓時,意外聽見樓上的腳步聲響起。
奇怪的是,當他走進,那個人卻走遠,腳步急促,像是因他的到來而逃走。沈暮放只能看到一道墨綠色的影子下樓。
很小一只,逃速飛快。
什麽時候自己也成了豺狼虎豹,讓人避之唯恐不及?沈暮放有點摸不著頭腦。
等他走到書架前,沈暮放眼尖的發現,一本書放錯了位置。
199的序號,現在被放在了200-201之間。
應該是那人慌張離開,沒註意到。
沈暮放有些好氣,他長這麽,不說很多人喜歡,但也沒被人討厭到退避三舍。偏偏第一個遇到的滑鐵盧,還是個連臉都沒見著的陌生人。
他抽出書,看到封面有些意外。
那人看的是搖滾。
難道是學校的哪個同行?
沈暮放撓撓頭,馬上否定了這個想法,認識人裏就沒愛看書的,再說遇人就逃怎麽也不像是他們能幹出的事。
他更加好奇,將書放回正確位置,下樓追出去,發現早已不見蹤影。
可惜了,如果那人不逃走,他沒準能多個喜歡搖滾的好朋友。
沈暮放這人,有點戀愛絕緣體。很多女生因為他的長相想加好友,都被他無視了。相反,要是遇到聊得來搖滾和足球的,他能加一個是一個。
回到館內,沈暮放鬼使神差的借走了那本書。
不玩樂隊的人都看了,他也要瞧瞧。
Mortal地下排練室。
沈暮放從圖書館回來,將書隨意往椅子上一放,貝斯手吳仁看到,拿起書,朝沈暮放揚揚手。
“阿放你什麽時候開始看書了?”
沈暮放正在給吉他調音,聞言,上前抽走書。
“還不是為了拉高隊內藝術水平。”
吳仁哼哼,“別介,看書就看書,拉扯我們對你有什麽好處。”
吉他手齊天由正坐在地上,絞盡腦汁寫詞。
“什麽書,給我也看一眼,讓我激發一下靈感。”
沈暮放將書收進書包,“你這是臨時抱佛腳,沒用。”
齊天由拿起地上的廢紙,就是沖著沈暮放一扔。
“沈暮放你大爺。”
鼓手鐘佳見怪不怪,板著臉,在新的戰爭將要開始的前夕,拿起鼓棒利落敲響吊鑔,屋內的吵鬧聲瞬間消失。
“閉嘴,趕緊給我排練。”
三個20歲的小孩悻悻回到原位。
......
書雖然看完,但有些章節奚顏還是看的有些匆忙。
她在路上,邊走邊懊悔自己為什麽下意識躲避,為什麽忘記把書借出來。
怪來怪去,奚顏甚至還不講理的怪上了打破她清凈的人。
可惡,就怪那人。
有些細節她記不大清,抓耳撓腮。
終於上完課,奚顏顧不上吃飯,去了學校門口的書城,在各個店鋪一通地毯式搜索,終於讓她在巷子深處的一家小書店裏,找到了這本書。
從此以後就可以常翻常新了,奚顏付完款,提著袋子出門,幸福的冒泡泡。
她拆開封皮,撫摸著書的脈絡,帶著巨大的滿足。
熟悉的銅版紙,熟悉的感覺。
奚顏拿起手機,對著書就是開拍,還覺得有些不夠,她打開網易雲。
X:【圖片】結果還不是到了我手裏(得意
在系統自動匹配地址時,她沒有和之前一樣選擇不顯示地點,而是標註上了學校圖書館,她能遇到這本書,多虧了圖書館。
發完,她看著動態,無人註意到的小角落,奚顏的快樂在升騰。
從很簡單的小事中,奚顏慢慢學著感知幸福。如果可以,她真希望這一刻成為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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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午飯,奚顏沒有回宿舍,而是去了圖書館。
她直奔到資料館,想看看有沒有介紹搖滾樂的書。
作為一個中規中矩的大學生,想了解搖滾,奚顏最先想到的形式就是書籍。
午休時分,圖書館的人很少,資料館內更是冷清,一個人都沒有
但對於奚顏來說就是個小天堂了。
她沒有直接用電腦搜索,漫無目的的穿梭在館內,在尋找中打發午後時光。
奚顏喜歡這種慢慢邂逅一本書的感覺。
走到二樓,在其他書目的夾縫中,奚看到一本講國搖的書,圖片搭配文字,她站在書架前,手指翻動間,一下子看得入迷。
作者以一種親切的視角,記錄著上個世紀90年代的樂手的日常,黑白圖片裏,20多歲的年輕人,在搖滾中浮沈,在時代變遷中思考。
早在奚遙未出生時,一段國搖的黃金時代。
而奚顏在這個世紀,通過書上記錄的文字,回到過去,觸摸時代的脈搏。
明明是不同的時代,不同的人,但是精神病癥有時又那麽像,像到需要一些相同的藥來填補內心空洞。
比如搖滾。
連椅子都沒坐,在這個平凡的午後,她一口氣讀完了這本書。
讀完的悵惘久久不能平覆,奚顏雙手撫過這本書的封面,內心是前所未有的平靜。
木質地板突然發出咯吱聲,打破了室內死寂。
有人來了。
奚顏慌亂的將書塞回去,從另一側的樓梯下去。
如果奚顏沒有離開,她會發現來者正是昨天和今天都見過的人。
沈暮放也在這個午後,來到資料館,他要下載專業課的最新論文。
原本以為館內只有他一人,等他上二樓時,意外聽見樓上的腳步聲響起。
奇怪的是,當他走進,那個人卻走遠,腳步急促,像是因他的到來而逃走。沈暮放只能看到一道墨綠色的影子下樓。
很小一只,逃速飛快。
什麽時候自己也成了豺狼虎豹,讓人避之唯恐不及?沈暮放有點摸不著頭腦。
等他走到書架前,沈暮放眼尖的發現,一本書放錯了位置。
199的序號,現在被放在了200-201之間。
應該是那人慌張離開,沒註意到。
沈暮放有些好氣,他長這麽,不說很多人喜歡,但也沒被人討厭到退避三舍。偏偏第一個遇到的滑鐵盧,還是個連臉都沒見著的陌生人。
他抽出書,看到封面有些意外。
那人看的是搖滾。
難道是學校的哪個同行?
沈暮放撓撓頭,馬上否定了這個想法,認識人裏就沒愛看書的,再說遇人就逃怎麽也不像是他們能幹出的事。
他更加好奇,將書放回正確位置,下樓追出去,發現早已不見蹤影。
可惜了,如果那人不逃走,他沒準能多個喜歡搖滾的好朋友。
沈暮放這人,有點戀愛絕緣體。很多女生因為他的長相想加好友,都被他無視了。相反,要是遇到聊得來搖滾和足球的,他能加一個是一個。
回到館內,沈暮放鬼使神差的借走了那本書。
不玩樂隊的人都看了,他也要瞧瞧。
Mortal地下排練室。
沈暮放從圖書館回來,將書隨意往椅子上一放,貝斯手吳仁看到,拿起書,朝沈暮放揚揚手。
“阿放你什麽時候開始看書了?”
沈暮放正在給吉他調音,聞言,上前抽走書。
“還不是為了拉高隊內藝術水平。”
吳仁哼哼,“別介,看書就看書,拉扯我們對你有什麽好處。”
吉他手齊天由正坐在地上,絞盡腦汁寫詞。
“什麽書,給我也看一眼,讓我激發一下靈感。”
沈暮放將書收進書包,“你這是臨時抱佛腳,沒用。”
齊天由拿起地上的廢紙,就是沖著沈暮放一扔。
“沈暮放你大爺。”
鼓手鐘佳見怪不怪,板著臉,在新的戰爭將要開始的前夕,拿起鼓棒利落敲響吊鑔,屋內的吵鬧聲瞬間消失。
“閉嘴,趕緊給我排練。”
三個20歲的小孩悻悻回到原位。
......
書雖然看完,但有些章節奚顏還是看的有些匆忙。
她在路上,邊走邊懊悔自己為什麽下意識躲避,為什麽忘記把書借出來。
怪來怪去,奚顏甚至還不講理的怪上了打破她清凈的人。
可惡,就怪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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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上完課,奚顏顧不上吃飯,去了學校門口的書城,在各個店鋪一通地毯式搜索,終於讓她在巷子深處的一家小書店裏,找到了這本書。
從此以後就可以常翻常新了,奚顏付完款,提著袋子出門,幸福的冒泡泡。
她拆開封皮,撫摸著書的脈絡,帶著巨大的滿足。
熟悉的銅版紙,熟悉的感覺。
奚顏拿起手機,對著書就是開拍,還覺得有些不夠,她打開網易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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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完,她看著動態,無人註意到的小角落,奚顏的快樂在升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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