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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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3 章

在盛螢周圍鑄就屏障的是一張符,一張孟扶蕎留給她的符,準確來說是孟扶蕎的一部分,她那顆純金的“心臟”。

在宵燭脫離神像之前,孟扶蕎將畫好的符紙交給盛螢之時,便一並將她那顆心給挖了出來,疼痛是難免的,不過血屍的體質並不怕這樣的損耗,應殊然被切割成六塊,頭插在樹樁上都還能談笑自如,一顆心而已,對“凡人”狀態下的孟扶蕎也沒有太大影響。

血屍的能力被懲罰歸零,有了呼吸,容易累容易受傷,可她們畢竟不是普通人,必要的時候可以利用死亡。

那顆純金的心臟是契約,盛螢的令牌也是契約,兩者性質相同,就在宵燭取走令牌丟給孟扶蕎的一瞬間,達到了實質性的交換。

就算孟扶蕎當時將令牌損毀,規則也會通過判定她身上沒有第二份契約,讓血屍承受單方面撕毀協議的後果,至於盛螢……她幾乎不受影響,等過段時間上蒼、天道、規則或隨便什麽東西仿照原本的契約再拓印一份,孟扶蕎用它從盛螢手中將令牌交換回來就行了。

以前曾有判官與血屍這麽幹過,在他們手中黃金心臟與令牌都未毀壞,時間一長,兩者形態甚至會發生變化,前者變成純金的令牌,後者變成木質“心臟”。

輪回系統是一個不斷發現漏洞又不斷修補的過程,這座地下博物館就是最好的證明,而至現在契約都算不上穩定,需要各方制約,孟扶蕎的行為甚至算不上冒險,更像是權衡之後最有利於自己的決定。

她早就料到宵燭一旦擺脫束縛,看到血屍這副毫無利用價值的凡人軀體就一定會動手,所以自己肯定會“死”在盛螢之前,爾後宵燭就會針對盛螢進行——據孟扶蕎所說“慘無人道”的折磨。

盛螢跟宵燭相比,也是據孟扶蕎所說“蚍蜉撼大樹”,沒有血屍的保護,宵燭一根手指頭就能戳死盛螢。

而盛螢表示明白,她痛快收下了孟扶蕎的心,剛挖出來,血淋淋的,還帶著溫熱,這東西一旦離開血屍的身體,就會從心臟模樣重新變回最初始的三角符,很小一枚,分量卻不輕,盛螢將它放在上衣口袋近胸口的位置。

這枚心臟本身就是一張符,它是孟扶蕎身上唯一沒有起變化的部分,也是唯一保留著血屍能力的部分,關鍵時候拼著一碎也要保護判官的安全。

孟扶蕎有時候會懷疑判官對血屍也下了詛咒,自己這顆心就是不受理智所控。

宵燭就在幾步之外親眼看著盛螢將那張金符取了出來,周圍屏障隨著盛螢的動作微微泛出一些鎏金光芒,不過消散得也很快,只轉瞬孟扶蕎加諸在盛螢周邊的保護又歸於無形。

“她……”宵燭像是在某一瞬又找回了理智,她的註意力從金色符咒上掠過,落到地面那一灘血色上,“原來只是對我來說沒有利用價值了。”

黃金打造的三角符紙上鐫刻著盛螢與孟扶蕎的名字,在紅線編織的網格中搖搖晃晃,像是一種炫耀。

趁對面出神的片刻功夫,盛螢已經將兩冊案卷合並,無論生前還是死後,宵燭始終是宵燭。

判官手腕一振,將重新整理好的卷軸抖開,宵燭這一生非常精彩,在水幕消失之後,卷軸一側滾過魚池邊界,直鋪到宵燭鞋邊,輕輕一碰才停了下來。

“我在想,你做事周全,就算制作軀殼容納靈魂這件事從來沒有成功過,也不至於維系時間這麽短,才三年就能讓一個了不起的傳奇墮落。”盛螢說的是現實,宵燭想反駁也不知從何反駁起,何況這話七拐八彎還有些誇人的意思,宵燭——別說是這個有理智脾氣還算好的,就是那個脾氣差的暫時也不想把盛螢怎麽樣。

“以你的能力兩年不到就可以塑造一副身軀,有了經驗那之後三年為什麽不再造兩副,兩副之後四副,四副之後八副……哪怕技藝再無精進,也能三年甚至一兩年一換,永遠維持下去。”盛螢問,“你為什麽不這樣做呢?”

宵燭只是在孟扶蕎的心裏排名略低,並不見得當判官真比盛螢差,盛螢短短十幾分鐘甚至幾分鐘就能想到的事情,她當然也能想到,只不過想到和做之間隔著鴻溝。

魂魄沒有經過輪回的流程就被塞入新軀體會造成相當大的損耗,剛開始兩三次還撐得住,三次之後會有潰散的風險,這是阻止宵燭長期這麽做的原因,但不是最關鍵的。

她在進入泥俑的一瞬間就發現自己被鎖住了,魂魄與軀體的結合程度甚至高於原裝,倒也不是全無辦法脫離,只不過損耗更大,且一旦脫離就無法再次進入新的軀體。

宵燭為了這件事已經竭盡心力,耗費的時間縱使不長,也不會犯這樣明顯的錯誤,所以是有人在她的軀體上動過手腳,她懷疑過孟扶蕎,畢竟血屍屬於計劃的一部分,還是關鍵一部分,自己所有的謀劃她都曾經參與,孟扶蕎與普通工匠還不同,她本來就對這些東西極為熟悉。

隨著時間推移,宵燭的疑心也越來越重,她不加求證地提防孟扶蕎,發展到後來的折磨傷害,並在最終分道揚鑣。

而盛螢很顯然也考慮到了這一點,她繼續道,“你沒有這樣做是因為你不能,你的軀體被人動過手腳了。”

“你怎麽知道。”宵燭看向自己腳邊的案卷,“上面寫了?”

就算是判官,也無法調閱與自己緊密相關的各種內容,宵燭低頭的一瞬間,上面的文字就在她視線中完全消融,變成一團團暈開的汙漬。

“寫了,”盛螢點點頭,“說是有殘魂怨念深重,成祟,祟趁你死後尚未入體之前侵害軀殼,傅般曾設法拘出,成也算成功,祟除,但怨念已滲入,不可根治。”

“祟極難纏,這也是她後來以一線之差輸給你的原因。”

宵燭:“……”她忽然有些想起傅般的樣貌,那是一個驕陽般的女子,熱烈、睿智、堅定,所以有機會成為自己的對手,也差一點有機會成為自己的朋友。

“姜羽就是傅般的轉世,雖然中間隔了好幾百代。”盛螢輕輕嘆氣,“這麽長時間了,因果仍未了結,所以她為你而來,你卻依然沒有選她。”

“也幸好你沒有選她,你們之間已經不必再有關聯了。”

宵燭現在才知道很多事情很多人,都曾在久遠的過去想要拯救自己,只不過當時怨念、野心和執著將被拯救者的雙眼蒙蔽。宵燭直到此刻也不認為汲汲營營是件壞事,她為後來的判官留下不少典籍,也逼得規則再做修訂,從判官的任職純看血屍心意,到血屍的好惡只是導向,之後再由輪回這個系統篩選堅忍良善的魂魄進行強制綁定……

既有過如此輝煌甚至貫穿了時間的成就,宵燭就不會後悔。

只是一想起自己也曾被認真對待過,宵燭的心上像是有什麽東西松開了,她的“外殼”維持著平靜,已經很長時間沒有脫落,就連她不太穩定的精神狀態,也比之前好一分鐘差半小時來的易於控制……這世上唯一能救宵燭的只有宵燭自己,她若始終看不清這一點,就會被這副軀體拖累,不得超生。

“你應該猜得出祟是從何而來,”盛螢繼續道,“只要你還活著,它就會一直糾纏不放,直到某一日你成為他。”

宵燭手上的殺孽並不少,她為了弄清楚輪回的機制,出入衙門從來不為超度,但那時血屍數量尚未銳減,與此綁定的判官當然也不少,所以工作量尚能負荷,判官也有一定的選擇權。宵燭就喜歡一些高風險的亡魂——那時還統稱為厲鬼。

這些厲鬼殺傷力巨大,所處之處幾乎寸草不生,在宵燭之前也曾有過其它判官試圖著手,最後都死在那裏,魂靈為厲鬼所食。這樣高風險的超度任務本來就是不講求成功率的,依照規則亡靈肆虐到這個份上,傷害同類無數,幾乎無法進入輪回,判官的插手也是以封印和放縱血屍捕獵為先。

甚至在此過程中,規則會令這些厲鬼沒有殘留的機會,避免後續無盡的麻煩,既無法殘留,也就不能成祟。

宵燭在換身之前所作所為都為了一個目的,就是“活著”,為此她並不需要濫殺無辜,若這些厲鬼沒有辦法化為祟糾纏不清,那宵燭能想到的只剩下一個人,她那陰魂不散的父親。

此人是宵燭親手所殺,魂魄餵給了孟扶蕎,也不是說血屍吃飯掉“米粒兒”,主要三魂七魄本來就松散,死的時候往外飄都會掉一些邊角料,若是怨氣太深,這些邊角料就會被裹挾……宵燭想都不用想就知道她那瘋狂的老父親在死時肯定滿腔怨氣,千方百計也要拖累自己,誰也別想好過。

最關鍵是他幾乎就要得逞了——使某一部分在宵燭身上重生,隨著時間推移,宵燭終究會變成和他一樣的人。

“我可以幫你把怨氣取出來,”盛螢最後總結,“只是這副軀體你不能再用,魂魄也不可繼續逗留。祟與你糾纏太深,若不借案卷之力洗去前塵,你依然會慢慢墮落。”

孟扶蕎:偷偷貼貼,悄悄看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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