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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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就開槍吧。”
男人的聲音,懶懶的,不是挑釁,而是真的講出內心的話語。
“開槍”這兩個字一度出現,叫肖亦辰的神經有絲緊張起來,他緩緩地移動到後門破爛的窗戶邊上,終於看清楚眼前的這一幕……
經歷了很激烈的一場搏鬥般淩亂的場景,兩個彪形大漢一個似乎被打暈過去了,倒在地上,從他頭上的傷看來,他必定受過重創,並且一時半刻是醒不來的,暫時不成威脅。肖亦辰如此判定著,看向另一個大漢。
他正拿著槍指著閉著眼的男人,表情正如他的語氣一般不耐,手中的槍對準男人的太陽穴,似乎只要男人一說出他不想聽的話,他的槍就會立即走火……
肖亦辰的心,慢慢地懸了起來……
為了程之墨,更為了他始終如一的,泰然自若。
這樣的程之墨似乎變了個人,很剛毅優美的曲線,完美得不真實的線條,被太強烈的陽光曬成健康的小麥色的膚色,濃眉似劍,一筆一筆如同雕刻出來的般,閉起來的眸子,那雙他早就印在心底的深邃迷人的黑眸此刻正隱藏在長長的睫毛下。順著弧度優美的高挺鼻梁,完美的唇線勾勒出他迷人的嘴角……
就連此刻被人用槍指著,他都能保持著上揚的美好弧度……
他明顯是鎮定且冷靜的,從他自始至終緊著的眼中可以看出……
若不是他的腿中了槍,背後又被劃了一刀的話,他壓根不會乖乖地任人用槍指著。他只是在善精蓄銳,等待力量恢覆,等待男人惱羞成怒忍不住動手的最佳時機……
莫名地,肖亦辰就是知道他的想法。他分析著眼前的形勢,一邊思考著該如何將他自大漢槍下救出來。力鬥自是以卵擊石,他只能智取。他正努力思考著,卻愕然聽到男人開了口——
“開槍吧。吉米,”男人的聲音清晰且毫不猶豫:
“你不開槍,”他緩緩地舉起不知何時從背後的櫃子找到的一手□□,緩緩地睜開眼,將□□準確地對準自己另一邊的太陽穴——
“我就開槍了。”
……
肖亦辰瞪大了眼。
瘋了,不是他瘋了,就是他瘋了。
他居然將原本可以用來反抗的槍對準了自己。他居然要挾持他的大漢開槍不然他自己就要開槍。他……
“什、什麽?”
握著□□大漢似乎也被他嚇了一跳,楞楞地盯著他。
男人沒註意到窗邊同樣愕然地註視著他的少年,黑眸中無法掩飾的孤獨與寒冷此刻變得越加清晰,他的表情空洞,望著吉米的眼神,似乎像是穿透了他,在看另一個世界……
吉米顫抖了一下,手中的槍似乎都要握不住了……
他雖然一直追著他,但他並不想殺死他,他只是一個保鏢,只是奉主人的命令將“東西”帶回去,從來沒有想過要殺人……
“開槍啊。”耳邊傳來男人的怒吼,他楞了一下,手中的槍居然無力地掉到了地上。
“連開槍都不會,”男人重新閉上眼,看也不看一眼呆在原地的吉米,“你根本沒有資格拿槍。”
肖亦辰的嘴角抽了抽。
吉米似乎被嚇到了,程之墨面無表情地靠近他,他瞪大眼,直接摔倒在地。
程之墨看都沒看他一眼,直接出了門,恰好對上肖亦辰漂亮的黑眸……
他揚起嘴角,冰冷的眸中出現肖亦辰熟悉的溫度,肖亦辰松了口氣,將吉普車的鑰匙扔給他:
“你開車,這破車太難開了。”
早晨的沙漠氣溫上升飛快,陽光毒辣地照射著整片大地,肖亦辰兩人早已脫水很久,這會兒灰頭土臉的,嘴唇都是幹裂的……
車子很快到了艾利克所在的小鎮,幾座房子甚至還是木制的,保留著西部的氣息。
程之墨找到艾利克,艾利克果然正在鎮上的小酒館喝著他的萊姆酒,看到兩人進來,眼神奇詭地看了眼肖亦辰,似笑非笑地轉向程之墨……
程之墨沒有理他,拿了艾利克的鑰匙就往外走。
艾利克的房子就在小酒館附近,兩人很快洗漱完,換上幹凈舒適的衣服,下樓補充能量。
“到拉斯維加斯來,居然這麽沒戒心,你是不想活了吧。”
聽完肖亦辰講述出現在沙漠的原因,程之墨皺了皺眉道。
肖亦辰默默地喝著果汁,“沒你不想活。你不是還乖乖叫人家開槍麽。”
程之墨挑了挑眉,“那是因為我知道他不敢開槍,出奇不意你懂不?”
肖亦辰翻了翻白眼。
程之墨受的傷很快就包紮完,薄薄的白襯衫裏透出紗布,看樣子,他很擅長包紮,也習慣了受傷……
肖亦辰沒再多問,默默地繼續吃東西。
難得的清風吹得肖亦辰的黑色短發有點淩亂了,遮住了他低垂的眸,讓他看不清這個少年眼底是什麽神色……
程之墨慢慢地道:“我欠艾利克一個人情。”
肖亦辰看著他,他喝了口果汁,扯了扯嘴角,露出肖亦辰熟悉的陽光般的微笑,“現在算是還清了。”
肖亦辰低下頭,繼續吃著面前的食物。
“餵!”
得不到回應,程之墨臉黑了,“我在跟你解釋呢。”
肖亦辰揚起嘴角,慢條斯理地咽下口中的食物,看著他:“你幹嘛向我解釋?”
好吧,程之墨郁悶了。
這人明顯就看出來了……居然還裝。
他當然看出來了。
肖亦辰默默地想著,嘴卻沒停下,恨恨地咬了一口肉嚼著……
程之墨……
他也是重生的。
這人,居然從一開始就認出他了,卻一直裝作什麽都不知道。
他敢說,若不是這次在拉斯維加斯遇到他,程之墨這家夥回去之後,依舊會扮演那個陽光且優雅的鄰居!
他在隱藏他的黑暗面,認為他不能接受他的這一面……
這種想法叫肖亦辰心裏不舒服,因此他也裝傻,當作沒聽懂他的話。
肖亦辰面無表情地吃著東西,看都沒看一眼對面的人。
程之墨輕咳一聲,看著他,“我道歉。”
肖亦辰眉都沒挑一下,“道什麽歉,你救了我,該我道謝才對。”
程之墨在心裏嘆息一聲,“沒有告訴你,是因為我心裏一直有這件事……現在一切都解決了,我也終於能放下來做自己了。”
程之墨重生前唯一的遺憾就是艾利克,他從小便是孤兒,是艾利克收養了他。
重生前他所做的事,便是和艾利克合作竊取知名公司的機密情報,然後賣給各國需要的人。之前在翻譯網站上讓“辰星”翻譯的內容,也是其中的一部分。
他們做的事大部分是通過電腦的,程之墨是個有名的黑客,大部分的機密情報和資料都是他負責獲取,而艾利克則負責尋找買家,並利用瑞士等多個國家的賬戶完成交易,同時隱藏他們的信息。
他被人稱為“盜火的普羅米修斯”,因為他就如同盜賊一般,趁宙斯不備竊取了火種,傳播到人間。盜火的普羅米修斯,是要付出代價的。
神話中的普羅米修斯是被縛懸崖,遭受心臟被啄食,生不如死的痛苦。而現實中,程之墨卻沒遭受到報覆,艾利克代替了他。
而這次,程之墨不想再這樣生活下去了。
在現代的社會,做這種事,始終是犯法的。
重生前,就因為這筆交易,他們原先沒料到這個組織的保密工程做得那麽好,網絡是獨立不與外界連接的,他們只能進入內部竊取想要的資料。
而進入這個組織更是不易,所有的工作人員的身份都被嚴密地保護起來,進出都是指紋驗證,就連其他組織最容易被冒充的打掃人員都沒有,組織內部完全靠機器維持整潔。
這個任務出奇的困難,但它的報酬也是出奇的高。
重生前他們成功了,代價是艾利克暴露了,並且在沙漠中被毒蛇咬傷,下半身從此癱瘓了,後來只能靠輪椅生活。
他會搭上那班飛機,是因為艾利克在那個時候去世了。
艾利克一輩子都活躍在網絡和各個任務中,他喜歡刺激的生活。而癱瘓後,他的身體越發不行,唯一的娛樂也只剩下在網絡上搞些小破壞。但這滿足不了艾利克。
他厭惡那樣的生活,恨不得早點死去。
艾利克郁郁寡歡,身體和精神上都脆弱了起來,撐不到幾年就去世了。
程之墨依照艾利克的遺言,將他的骨灰帶到中國,他與他這輩子唯一愛過的那個中國女子的初遇之地,灑在那片土地上……
程之墨是中國人,但他自己卻從來沒有踏上過這片土地,如果不是因為艾利克的話,他可能一輩子都不會去中國,也不可能搭上那班中國飛拉斯維加斯的航班,不會發生空難,更不會……遇上肖亦辰。
肖亦辰長得並不十分惹人註目,也不像他一樣的耀眼。
相反,他的長相很清秀,很柔和,整個人都給人一種很柔和、舒適的感覺……
他發現,他的中國行,似乎是命中註定。
註定他會遇到肖亦辰,並且,一見鐘情。
是的,一見鐘情。從第一眼看到肖亦辰的時候,程之墨便再也移不開眼。他慶幸著自己戴著墨鏡,可以毫不顧忌地觀察著他。
他看起來很平凡,但讓人感覺很舒服,似乎只要待在他身邊,再困難再覆雜的事情都會變得簡單。
他的個性很中庸,似乎對什麽都不在乎的樣子,就連自己的戀人就在眼前出軌,他也泰然自若,甚至是好笑地自嘲,讓人感覺不到他對戀人的在意……
或者說,感覺不到他感情的起伏。
他就像個局外人,始終將自己排除在這個世界之外,冷眼旁觀。
不,不算是冷眼,他根本沒有放入任何的情緒……
有那麽一股渴望,讓程之墨想將這個男人拖進自己的生命當中……
空難是意外,但卻讓他重生了。程之墨想到艾利克被人在沙漠中追殺,躲藏那麽久,才會被毒蛇咬到,可以說,艾利克的人生便從拉斯維加斯的沙漠開始改變,而這回,他不想再讓這件事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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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了很激烈的一場搏鬥般淩亂的場景,兩個彪形大漢一個似乎被打暈過去了,倒在地上,從他頭上的傷看來,他必定受過重創,並且一時半刻是醒不來的,暫時不成威脅。肖亦辰如此判定著,看向另一個大漢。
他正拿著槍指著閉著眼的男人,表情正如他的語氣一般不耐,手中的槍對準男人的太陽穴,似乎只要男人一說出他不想聽的話,他的槍就會立即走火……
肖亦辰的心,慢慢地懸了起來……
為了程之墨,更為了他始終如一的,泰然自若。
這樣的程之墨似乎變了個人,很剛毅優美的曲線,完美得不真實的線條,被太強烈的陽光曬成健康的小麥色的膚色,濃眉似劍,一筆一筆如同雕刻出來的般,閉起來的眸子,那雙他早就印在心底的深邃迷人的黑眸此刻正隱藏在長長的睫毛下。順著弧度優美的高挺鼻梁,完美的唇線勾勒出他迷人的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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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明顯是鎮定且冷靜的,從他自始至終緊著的眼中可以看出……
若不是他的腿中了槍,背後又被劃了一刀的話,他壓根不會乖乖地任人用槍指著。他只是在善精蓄銳,等待力量恢覆,等待男人惱羞成怒忍不住動手的最佳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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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槍吧。吉米,”男人的聲音清晰且毫不猶豫:
“你不開槍,”他緩緩地舉起不知何時從背後的櫃子找到的一手□□,緩緩地睜開眼,將□□準確地對準自己另一邊的太陽穴——
“我就開槍了。”
……
肖亦辰瞪大了眼。
瘋了,不是他瘋了,就是他瘋了。
他居然將原本可以用來反抗的槍對準了自己。他居然要挾持他的大漢開槍不然他自己就要開槍。他……
“什、什麽?”
握著□□大漢似乎也被他嚇了一跳,楞楞地盯著他。
男人沒註意到窗邊同樣愕然地註視著他的少年,黑眸中無法掩飾的孤獨與寒冷此刻變得越加清晰,他的表情空洞,望著吉米的眼神,似乎像是穿透了他,在看另一個世界……
吉米顫抖了一下,手中的槍似乎都要握不住了……
他雖然一直追著他,但他並不想殺死他,他只是一個保鏢,只是奉主人的命令將“東西”帶回去,從來沒有想過要殺人……
“開槍啊。”耳邊傳來男人的怒吼,他楞了一下,手中的槍居然無力地掉到了地上。
“連開槍都不會,”男人重新閉上眼,看也不看一眼呆在原地的吉米,“你根本沒有資格拿槍。”
肖亦辰的嘴角抽了抽。
吉米似乎被嚇到了,程之墨面無表情地靠近他,他瞪大眼,直接摔倒在地。
程之墨看都沒看他一眼,直接出了門,恰好對上肖亦辰漂亮的黑眸……
他揚起嘴角,冰冷的眸中出現肖亦辰熟悉的溫度,肖亦辰松了口氣,將吉普車的鑰匙扔給他:
“你開車,這破車太難開了。”
早晨的沙漠氣溫上升飛快,陽光毒辣地照射著整片大地,肖亦辰兩人早已脫水很久,這會兒灰頭土臉的,嘴唇都是幹裂的……
車子很快到了艾利克所在的小鎮,幾座房子甚至還是木制的,保留著西部的氣息。
程之墨找到艾利克,艾利克果然正在鎮上的小酒館喝著他的萊姆酒,看到兩人進來,眼神奇詭地看了眼肖亦辰,似笑非笑地轉向程之墨……
程之墨沒有理他,拿了艾利克的鑰匙就往外走。
艾利克的房子就在小酒館附近,兩人很快洗漱完,換上幹凈舒適的衣服,下樓補充能量。
“到拉斯維加斯來,居然這麽沒戒心,你是不想活了吧。”
聽完肖亦辰講述出現在沙漠的原因,程之墨皺了皺眉道。
肖亦辰默默地喝著果汁,“沒你不想活。你不是還乖乖叫人家開槍麽。”
程之墨挑了挑眉,“那是因為我知道他不敢開槍,出奇不意你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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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之墨受的傷很快就包紮完,薄薄的白襯衫裏透出紗布,看樣子,他很擅長包紮,也習慣了受傷……
肖亦辰沒再多問,默默地繼續吃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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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之墨慢慢地道:“我欠艾利克一個人情。”
肖亦辰看著他,他喝了口果汁,扯了扯嘴角,露出肖亦辰熟悉的陽光般的微笑,“現在算是還清了。”
肖亦辰低下頭,繼續吃著面前的食物。
“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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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亦辰揚起嘴角,慢條斯理地咽下口中的食物,看著他:“你幹嘛向我解釋?”
好吧,程之墨郁悶了。
這人明顯就看出來了……居然還裝。
他當然看出來了。
肖亦辰默默地想著,嘴卻沒停下,恨恨地咬了一口肉嚼著……
程之墨……
他也是重生的。
這人,居然從一開始就認出他了,卻一直裝作什麽都不知道。
他敢說,若不是這次在拉斯維加斯遇到他,程之墨這家夥回去之後,依舊會扮演那個陽光且優雅的鄰居!
他在隱藏他的黑暗面,認為他不能接受他的這一面……
這種想法叫肖亦辰心裏不舒服,因此他也裝傻,當作沒聽懂他的話。
肖亦辰面無表情地吃著東西,看都沒看一眼對面的人。
程之墨輕咳一聲,看著他,“我道歉。”
肖亦辰眉都沒挑一下,“道什麽歉,你救了我,該我道謝才對。”
程之墨在心裏嘆息一聲,“沒有告訴你,是因為我心裏一直有這件事……現在一切都解決了,我也終於能放下來做自己了。”
程之墨重生前唯一的遺憾就是艾利克,他從小便是孤兒,是艾利克收養了他。
重生前他所做的事,便是和艾利克合作竊取知名公司的機密情報,然後賣給各國需要的人。之前在翻譯網站上讓“辰星”翻譯的內容,也是其中的一部分。
他們做的事大部分是通過電腦的,程之墨是個有名的黑客,大部分的機密情報和資料都是他負責獲取,而艾利克則負責尋找買家,並利用瑞士等多個國家的賬戶完成交易,同時隱藏他們的信息。
他被人稱為“盜火的普羅米修斯”,因為他就如同盜賊一般,趁宙斯不備竊取了火種,傳播到人間。盜火的普羅米修斯,是要付出代價的。
神話中的普羅米修斯是被縛懸崖,遭受心臟被啄食,生不如死的痛苦。而現實中,程之墨卻沒遭受到報覆,艾利克代替了他。
而這次,程之墨不想再這樣生活下去了。
在現代的社會,做這種事,始終是犯法的。
重生前,就因為這筆交易,他們原先沒料到這個組織的保密工程做得那麽好,網絡是獨立不與外界連接的,他們只能進入內部竊取想要的資料。
而進入這個組織更是不易,所有的工作人員的身份都被嚴密地保護起來,進出都是指紋驗證,就連其他組織最容易被冒充的打掃人員都沒有,組織內部完全靠機器維持整潔。
這個任務出奇的困難,但它的報酬也是出奇的高。
重生前他們成功了,代價是艾利克暴露了,並且在沙漠中被毒蛇咬傷,下半身從此癱瘓了,後來只能靠輪椅生活。
他會搭上那班飛機,是因為艾利克在那個時候去世了。
艾利克一輩子都活躍在網絡和各個任務中,他喜歡刺激的生活。而癱瘓後,他的身體越發不行,唯一的娛樂也只剩下在網絡上搞些小破壞。但這滿足不了艾利克。
他厭惡那樣的生活,恨不得早點死去。
艾利克郁郁寡歡,身體和精神上都脆弱了起來,撐不到幾年就去世了。
程之墨依照艾利克的遺言,將他的骨灰帶到中國,他與他這輩子唯一愛過的那個中國女子的初遇之地,灑在那片土地上……
程之墨是中國人,但他自己卻從來沒有踏上過這片土地,如果不是因為艾利克的話,他可能一輩子都不會去中國,也不可能搭上那班中國飛拉斯維加斯的航班,不會發生空難,更不會……遇上肖亦辰。
肖亦辰長得並不十分惹人註目,也不像他一樣的耀眼。
相反,他的長相很清秀,很柔和,整個人都給人一種很柔和、舒適的感覺……
他發現,他的中國行,似乎是命中註定。
註定他會遇到肖亦辰,並且,一見鐘情。
是的,一見鐘情。從第一眼看到肖亦辰的時候,程之墨便再也移不開眼。他慶幸著自己戴著墨鏡,可以毫不顧忌地觀察著他。
他看起來很平凡,但讓人感覺很舒服,似乎只要待在他身邊,再困難再覆雜的事情都會變得簡單。
他的個性很中庸,似乎對什麽都不在乎的樣子,就連自己的戀人就在眼前出軌,他也泰然自若,甚至是好笑地自嘲,讓人感覺不到他對戀人的在意……
或者說,感覺不到他感情的起伏。
他就像個局外人,始終將自己排除在這個世界之外,冷眼旁觀。
不,不算是冷眼,他根本沒有放入任何的情緒……
有那麽一股渴望,讓程之墨想將這個男人拖進自己的生命當中……
空難是意外,但卻讓他重生了。程之墨想到艾利克被人在沙漠中追殺,躲藏那麽久,才會被毒蛇咬到,可以說,艾利克的人生便從拉斯維加斯的沙漠開始改變,而這回,他不想再讓這件事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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