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漸行終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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漸行終漸遠

洛晴天在球球家,一住就是一個禮拜。

原本計劃是等湯圓病好了就搬走的,結果在球球“再多住一天吧”的央求中,多住了一天又一天。

結果直到湯圓都恢覆得活蹦亂跳,在家裏遍地打滾找存在感,她還沒搬回自己那兒。

自從洛晴天住過來,球球的生活品質不知道提高了多少倍。泡面和外賣單統統沒有了用武之地,每天按時被從電腦前拎過去按時吃飯,早上一起去遛狗,晚飯後被拖出去散步……

總之,從一個原本的亞健康宅女往健康少女路上一去不覆返。

當然,前提是洛晴天在的時候。

於是球球在某天晚飯後散步的時候,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盛情邀請洛晴天搬過來一起住。

“晴小天啊,你看你每個月租房子還是要花不少錢的,要是跟我一起住,省下來的錢咱們可以一起拿去吃好吃的嘛。而且一個人住多不安全啊,你住的那地方又太安靜,哪天要是遇上歹徒什麽的,叫破喉嚨也沒人來救……”

她慷慨激昂地說了一大堆,最後碎碎念著“搬過來搬過來搬過來”,滿臉殷勤期待的笑容,就差像湯圓一樣搖尾巴了。

晴天沈思了一會兒,點了點頭:“好主意。”

“耶\(^o^)/”球球振臂高呼。

“但是搬家太麻煩了。還是算了吧。”晴天微笑臉。

球球:“……”

說話能不大喘氣嗎!簡直是欺騙她感情!

不過她可不是輕易氣餒的人。球球再接再厲道:“沒關系沒關系,我可以幫你一起搬啊!而且搬家這種事情,一勞永逸嘛!”

“那我要真以後都住這兒,能有自己的房間嗎?”跟球球擠一張床這種事兒,堅持個幾天還可以,長久了可真受不了。這丫頭睡覺的時候要多皮有多皮,搶被子功夫一流,占床位熟練度一百分。

“當然能!以後書房就是你的了!只要去買個床就行。So easy!”

看她一副下定決心的認真態度,晴天笑了,想想了,說:“搬過來跟你一起住也不是不行,但是我們得約法三章。”

球球把頭一昂:“沒問題,你盡管說!”

“第一,你要學著做菜。以後我們輪流做飯。”

球球:“……”

“不行就算了。”

“別別別——我,我盡量。但是做出來的能不能吃就不知道了……”

“我會教你,但是你要認真學。這個也包括在第一條裏。”

“……好。那還有呢?”

“第二嘛——”晴天一笑,“家裏的衛生每天都要打掃。我們輪流來,可以一人負責一天或者一人一個禮拜。”

球球:“每天都要Σ( ° △°|||)︴我們家不臟啊!你看這次你去香格裏拉,我就趕在你回來之前打掃了一次,也沒多臟對吧?”

晴天瞥她一眼:“不臟?前天我進書房,那書櫃上積的灰厚得可以印手印了。而且我說的打掃衛生室整個房子,不是只有客廳臥室,還包括陽臺廚房書房洗手間。哦,書房以後也是我的臥室了,更要打掃。”

球球:“……”

“不行就算了。”

“別——行吧行吧,打掃就打掃。可是每天打掃一遍得花多少時間啊,就不能——好好好,都聽你的。還有第三呢?”

“第三,如果住過來,我也是肯定會交租金的,你也必須收。具體金額等回去上網查一查同類型的租房信息,我們一起定。”

“餵餵,這是幹嘛,我不要你交錢啊!”球球連忙擺手。

晴天歪了歪頭:“這一條沒有商量的餘地。同意的話,我就搬過來住。”

球球一臉懵逼,你哪一條有商量的餘地啊餵!

最後,這個約法三章當然還是達成了一致。

球球心情覆雜。她本來想抱怨說這是不平等條約,結果晴天突然不按常理出牌地加上這最後一條,這以後她都沒理由說自己吃虧了。洛晴天這個壞人/(ㄒoㄒ)/~~

好吧,其實她還是很高興的O(∩_∩)O~

洛晴天現在租的房子剛好已經到了當初合同簽的最後一個月,原本得要續簽的,現在搬走也算是時間正好。

既然說好了要搬過來,接下來的幾天,晴天都在與房東協商、預約搬家公司、陸續往球球家搬零碎東西的緊湊安排中度過。每天兩頭跑,連寫稿的時間都沒多少了。

期間意外接到過何煦的電話。但當時正在原來的公寓整理打包東西,灰頭土臉的,聲音也略有些敷衍急促。何煦大概聽出了她在忙,便沒再多說。

之後又收到過一次他的微信,問她這幾天會不會去咖啡館。晴天知道他說的咖啡館應該就是“陰晴咖啡館”,便回覆說自己要搬家了,以後去的機會應該都不多了。

搬去哪兒?他問。

朋友家。

然後就沒有下文了。對話就此戛然而止。

晴天在當天邊吃晚飯邊跟球球聊天的時候,無意中提到了這件事。

球球有點吃驚地問她幹嘛回答得這麽敷衍。何煦現在可是明星了,說不定什麽時候就火了呢?再說了,人家主動聯系你,說不定是有什麽事情啊。

晴天聽後,有些無奈地笑了笑。

其實她何嘗不知道自己態度反常。可對何煦,自己情緒裏是有一種別樣的好奇和親近的。無論是在香格裏拉時樂意跟原本根本不熟的他同行,還是回來之後有意抵觸躲避和他多接觸,其實都是因著這份潛意識裏的好奇和親近。

這種矛盾的心理。她自己都沒辦法解釋得清。

當那個高中時期就覺得好奇和崇拜、想要結識卻一直沒有機會的少年,現在以一種與記憶中截然不同的身份再次出現在她的生活裏。她覺得太不真實。曾經有多麽盼望接近,如今就有多麽想要逃避。

“大概是覺得,有些美好還是留在記憶中就夠了。現實大多只可遠觀,深交下去,容易失望。”她最後這樣回答。

球球叼著一大塊肉吃的正歡,聞言抽空擡頭看她一眼,頗不讚成地搖搖頭:“這是什麽神邏輯,難不成你嫌棄他是明星,就連朋友都不願意做?”

你這又是什麽神邏輯……晴天擡頭望天——花板。

“當然不是嫌棄,是敬而遠之。”

球球依然不理解:“那葉喬也是明星啊,你現在不是跟她關系挺好嗎?”

“那不一樣。我正式知道葉喬的時候,她已經是明星了,後來再親眼見她,就會覺得一切都是很自然的,沒有身份上的不習慣。”

高中的時候,學業繁忙,洛晴天對娛樂圈沒有絲毫興趣,更沒主動關註過。即使高二的時候,《天涯路》火遍全國,連他們學校在不少人嘴裏提起時也由原來的省級示範中學變成了“葉喬就讀的中學”,洛晴天卻直到大學才第一次看這部劇,開始喜歡葉喬。

但她高中的時候就知道何煦。

沒法不知道。成績優異,長相俊朗。學生時代,這樣的男孩兒就像發著光,讓人根本忽視不了。然而和他不同班的洛晴天還沒機會跟他說上話,他決定走藝考路的消息就傳遍了全年級。據說年級主任都找他談過話,也沒能讓他改變主意。之後洛晴天就再沒在學校裏見過他,只在高考之後聽同學說起,他的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名列那所學校導演系錄取考生的第一。

記憶就停止在這裏了。

要是真停止在這裏也未嘗不好。她也許就一直惦記著高中時候,年級裏有過這麽一個優秀而帥氣的男生,並盼望著以後看到他導演的作品得獎。到時候跟身邊的人炫耀,看到沒?沒見過這麽帥的導演吧?他是我高中的同學呢。

可如今居然偶然遇見了,甚至有了聯系方式,卻知道了對方走上了和自己想象中完全不同的路。將來熒幕上的他越受追捧,離她的距離就越遙遠。

餵,你可真夠矯情的,人家的人生當然是人家自己選,他相當演員自然有他的原因,也沒礙著你啊。

如果她把自己的想法如實跟無論誰說,大概都會得到這樣的回答吧。即使是球球,也肯定無法理解她這樣反常的執拗。

所以她沒再多說,只裝作雲淡風輕地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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