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1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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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章

從來沒有激情殺人這一說。在知道蘇梓文汙蔑我之後,我就想要用剪刀對著她來一下了。我不會考慮後果,看父母互毆已經變成我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他們沒有死掉,我就不考慮會產生的後果。因為這在我家,在我的日常生活中,已經變成一種常識。小時候的我不明白死亡是一種什麽概念,在我短暫過頭的人生中,還未出現這一現象。死是一種抽象的東西,我理解不了。

我想,大人常說道的死,一定是就此消失,遠遠離開。

小小的沙坑,在我看來很大,裏面的沙子是小孩子的巨大沙漠。所有住在附近的小孩都在這裏玩,蘇梓文在我前面走,昂著頭,我松開許若的手,在蘇梓文走到沙坑中心,對著我露出可愛笑容的時候,也是她剛剛回頭的時候,我把剪刀尖戳進她的胸口。

小孩的皮膚又軟又韌,帶著一點溫度。就像刺破一個裝滿熱水的氣球,滾燙的血和尿,我第一次知道人在死時候會失禁。

許若狐疑地看我,他沒反應過來,但第一時間拿走我手裏的剪刀。他好像突然活躍起來,從一把懶骨頭變成一個吃飽的小孩,他用沙子洗去剪刀上殘餘的血跡,對我說:“咱們要把蘇梓文埋了。”

他知道殺人是怎麽回事,我以為這只是一場鬥毆,就像我爸我媽做的那樣。小時候的我覺得他多此一舉,長大之後卻為他果斷的舉動震驚。許若說,就算洗掉血跡,警察還是能查到,因此最好的辦法就是把剪刀埋進蘇梓文的肚子裏。讓她和兇器一起消失。

怎麽消失呢?我覺得很奇怪,這塊地方對大人來說太小,他們順著無法清理幹凈的血跡就能搜尋一切。但是許若回家一趟,拿了一把小推車和一個大編織袋。他要我幫忙,先在屍體外面裹一層塑料布,再把蘇梓文塞進編織袋裏,用小推車推走。

袋子裏還裝了沾血的沙子,我們兩個人推有點費勁,許若說他去找幫手,要我在這裏把沙子弄平,就像以往我們一起做的那樣,用鞋底把凹凸的地方鋪平。

令我驚訝的是,許若找來了鹿翹楚,他手裏還拿著這個小汽車。鹿翹楚對我道歉,說:“姜維貞,我冤枉你了,都怪蘇梓文。”

“沒事。”

“蘇梓文跑去哪了?”

“樹林外吧,我看她向公路跑了。”許若鄭重其事,我從沒見過他這樣有正義感:“咱們去找她,不然會出問題。”

“這個袋子裏面是什麽?”鹿翹楚看到我們的推車,不禁問。

許若拍拍編織袋,給他聽裏面塑料悶著□□的沈重聲音,他知道鹿翹楚聽不出來:“吃的。”

我們三個推著推車,沿著公路走進樹林。慢慢鹿翹楚走不動了,嚷嚷著要吃編織袋裏的東西,許若回頭看了一眼,漆黑無比的路的盡頭,被層出不窮的深綠色樹木遮蓋了。他搖搖頭,說:“咱們先找蘇梓文。”

鹿翹楚聽他的話,我也聽他的話,只有這時候,才知道許若有多厲害。我殺了人,我不覺得有什麽是因為我不懂,他卻選擇幫我,還這樣冷靜。

我和許若知道,沿這個方向一直走,穿過樹林盡頭,會有一片垃圾場。

成千上萬的垃圾在那裏被銷毀,機器齒輪咬合發出的吱嘎吱嘎的聲音,就像童話裏巨大怪獸嚼碎小孩的骨頭,而它也真的能嚼碎。這裏有無數的垃圾,散發著難聞的味道,踩上去咯吱作響,鹿翹楚苦著一張臉,“完蛋了,走垃圾場來了!蘇梓文肯定不會來這啊!”

“不一定。”許若在那裏明目張膽地胡說八道,他說的話,其他小孩不會質疑。於是鹿翹楚似懂非懂地點點頭,我看到他手上緊握的塑料汽車,表層已經汗浸了。他很緊張,又不會想到要忤逆許若。

我們三個,許若領著頭,踩著硌腳的垃圾,會陷進半條腿的廚餘垃圾,會讓人跌一跟頭的生鐵,如果不是許若堅持,鹿翹楚和我絕不會繼續向前走,前方只有精密又龐大的機器,比沙坑旁吃人的怪獸滑梯大一千倍,我們五六歲的身體,它隨意就能嚼碎。

目的是什麽——找到蘇梓文?其實我已經隱約猜到了。

小推車跌跌撞撞地被我們推進中心,鹿翹楚終於忍不住哭了,他抽抽噎噎地說:“我要走,不找蘇梓文了,不找蘇梓文了……”

許若拉住他的手,用屬於媽媽的溫柔語氣,當然這樣的語氣我只在影視劇上見過,他安撫鹿翹楚:“別怕,我看到蘇梓文了,再往前走走就能碰到她。

“在哪?”鹿翹楚睜著水汪汪的眼睛,人中那裏掛了一行即將流出來的清鼻涕。

許若輕輕拉住鹿翹楚的手,他對鹿翹楚說:“咱們去看看,好嗎?”鹿翹楚點點頭,就不會掙脫了。不知道什麽時候,我停下腳步,仰頭望向他們兩個,帶著小推車,離我越來越遠,好像垃圾堆裏的兩個塑料小人。

小孩子的慘叫聲能把人吵的想吐。我其實看到了,許若推了一把鹿翹楚,在那個機器的入口處,我沒看清楚,但是我知道機器是怎樣運作的,齒輪會扯著衣服把鹿翹楚的下半身卷進去,因此鹿翹楚不會立刻死,他的骨頭會被碾碎,最後整個人被擠壓著吞進去。小時候,這是我能想到的最殘忍的死法。

但是鹿翹楚的慘叫聲那樣經久不息,中氣十足,證明他其實沒受到實質性的傷害。我咬了咬牙,費勁地攀上垃圾山,在那裏,我看到鹿翹楚拖著破碎的下半身,用手指抓著下面的依附物,一點點向許若蹭過來,小推車和蘇梓文的屍體,都不見了。齒輪發紅,像咽下了一口血。

許若看著我,露出了了然的笑容。他一點也不受影響,攤開手——手心白皙柔嫩,“把他推下去嗎?”

他說的這樣輕松,我想不到他為什麽自願和我成為共犯,我是個沒意思的、唯唯諾諾的小孩,他犯得上嗎?

我搖搖頭,我沒法殺人——以這麽殘忍的方法。

“他最後總會死的。”我說,看向鹿翹楚的眼睛,黑亮的、剛哭泣過的眼睛,如同一支濕潤的迎春花,小孩子的眼裏是沒法體會到太深刻的情感的,因為他們不懂。就算被傷害、被殺死,他們也只是納悶——你為什麽要這麽做。他們還沒學會很,因此就顯得太珍貴脆弱。我小孩的身體裏困著大人的靈魂,許若是個怪物,他不像是人。我在想,他竟然沒幹脆把我拋棄,也沒把我殺死,沒利用我,只是暫時離開了我。他對我做的承諾,竟然真的作數了。也許,我對他來說是特殊的。

但是我什麽也不是,如果認為自己特殊那就大錯特錯了。就是因為這麽久以來,我都把對許若抱有的所有希望都抹殺、隱藏,自虐般地忘記所有又時刻回憶著,許若才會接納我成為他的一部分?他愛著想象中的我。但是只有恨,才是真實的。我對他的不聞不問,才讓他真正正視我。

“沒用了。”許若從鹿翹楚的手裏拿起那只藍色小汽車,指向樹林那側隱約的光,烏雲壓的很低,突然那一瞬間,下起了暴雨。

有人來了。

雨水沖洗幹凈血跡,也會讓鹿翹楚的身體熱量流失。我拉著許若離開那時候,最後看了一眼那座垃圾山,覆揉了揉眼睛。不可思議地喊住許若。

“餵,許若。”

“怎麽啦,姜維貞?”

“鹿翹楚消失了。”

這就是我看到的一切。我覺得一切都是幻覺,突然想逃離這裏,許若看了看公路,他搖搖頭:“我不走,現在離開的話,很可疑。”

“他們會發現鹿翹楚的屍體的。”我說,在說出“屍體”那兩個字的時候,第一次理解了死的意思,死就是永遠不會回來,就是失去思想、五感、過去的一切都是虛妄,而未來卻永遠不會到來。死是你不會看到別人在哀悼,也不會知道新生的一切。只有身體困在那裏,腐爛紮根變成了……無所謂什麽,因為你永遠不會知道。

“但是屍體消失了。”許若說:“不會有人發現的,我可是天才啊。”

“在很久之後,有人說我小時候嘗試過離開,一個人走了很久,等到再見的時候沒有人會知道鹿翹楚,你知道為什麽嗎?”

許若靜靜地看著我。

“因為他消失了,而莫如衷也會消失。他說我是祭品,其實他才是。不為人知地被蠶食了,被供奉給這個小鎮的神。沒人會知道這一切,許若——你是長大以後的許若吧?”

他露出一副“怎麽瞞不過你啊”的奇怪笑容。但是什麽都沒說。

“我要走了,不然不知道會發生什麽。”我說:“我討厭困在小孩子的身體裏,突然這麽覺得。我想,我應該按照莫如衷說的那樣做,就能回到現實世界。”

我轉身,再見也不說一句,就向公路走去。

我聽見許若在我身後輕輕地說了聲再見。隨後他用那種活潑的、招人喜歡的語氣說:“再見咯,姜維珍!”我能聽到招手時劃過空氣的聲音。

沿著那條路一直走,看到熟悉的巴士站臺,前方是困住我二十年之久的一片空氣,其實我覺得好笑,看了那片空氣好久,我毫不猶豫地走出去。

視野拔高,暴雨停止,空氣中泛著剛下完雨的灰塵味道,一瞬間感覺回到了小時候,然而,我知道,低頭看向自己的屬於成人的雙手,我才剛剛離開這裏。

“姜維珍。”我聽見有人叫我。

那是我身後的,有些陌生的許若的聲音,我回過頭,照常平視他,卻只能看到他的肩膀和胸腔。像是中世紀被割掉頭顱的騎士,我不得不擡頭,發現他長得遠比我記憶中帥。

“消失、是嗎?”我說。

“你想起來啦?”他嬉皮笑臉地說:“其實,我也是才知道有莫如衷這個人呢!”

“為什麽你會忘記啊?”我無憑無據地質問他,似乎只為了發洩一番。

“因為莫如衷和鹿翹楚一樣,都神隱了吧?咱們小鎮的這個神說不定是從日本來的哦,搞這些把戲,不過你終於可以出去了。”

“嗯……事情也辦好了,莫如衷好倒黴……咱們走吧。”我說。

許若豎起一根食指,他說:“你走吧……我走不了了。”

我覺得他在開玩笑唬我,去拉他的手,卻被彈開了。

“誒?什麽情況?明明是一起出來的……”我楞住了,不可置信地看著許若。

“我就告訴你吧,其實我得了一種無法忘記東西的病。”許若滿不在乎地說,“過去你之所以無法離開,是因為你遺落了一個鑰匙,你丟失了關於鹿翹楚的回憶。你記得蘇梓文,但是對鹿翹楚一點印象沒有,我想如果我沒生病的話,我也一定無法離開。”

“但是……”我由著他說。

“在祂的眼裏,我是意外,也是敗筆。為了把我引回來,當然不要放你離開咯,但我後面回來了,祂卻無法殺死我。”

“為什麽?”我問。

“因為……我作為你的鑰匙,卻沒有讓你想起一切,這是無法達成殺死我的條件的。必須有一個人記得全部事情,如果沒一個人記得,那麽祂就會死掉。但是我偏偏離開的好快,所以祂解除了對你的限制,作為代替……莫如衷替你承擔了寵兒的身份。”

“必須有一個人無法離開。”我說,覺得這好像童話故事。

“你走了,再也不回來。祂應該也很急,你是不是一直在做噩夢?那是祂召你回去呢……我不必做噩夢,因為那對我來說反而是現實。後來,祂獻祭了三個人,就是我的表姐,你的父母,因此我們必須一起回來了。”

許若說到這裏,甜甜地笑了,那笑容宛如十二三歲的少年,永遠不知煩惱二字怎麽寫,他懂得一切,只是活的太隨心所欲,因此才能當上領袖:“我作為鑰匙的使命已經達成,你記住一切,現在記得的人有兩個了。因此,祂可以殺掉我,但是小鎮必須有三種人——普通人、無法離開的人、記得一切的人。現在,輪到我無法離開了。我無法被殺掉,因為我必須承擔寵兒這一身份。”

我很焦急,想要去觸碰他,被彈開後又想進入小鎮,許若卻後退了。他說,帶著一種不舍的神情:“如果你回來的話,我會被殺掉哦,那樣你也無法離開了。”

我楞楞地看著他。我最初喜歡、隨後恨了十多年的人,我永遠在追逐他,當他停下來的時候,我該去過自己的生活嗎?我沒說再見,默默地離開了,在那之後一輩子都沒見到許若。也許他早早死了,也許他變成一個庸俗的老頭,也許他把我忘記了,也許那一切都是他胡謅出來的。離開小鎮越久,我越不記得以前的事情。但我總想著許若,他高瘦的身影,其實也練出來一點肌肉,偶爾又想到小時候的他,那副征服許多人的純真笑容。

離開的時候,我沒回頭,但我聽到許若對我說:“拜拜,阿珍。走的越遠越好。”

我因此一輩子忘不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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