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1 女巫獵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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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a的情況其實沒有reid想象的那麽淒慘,不過就是吃點苦頭罷了。她不知道抓自己的人在外是兇名赫赫,只是在這個人盯上她的時候她就已經知道了。
經過這些年的不斷控制,她對自己超能力的使用已經越發的純熟了,已經可以濾過周圍人的大部分雜音心聲,但是對於那些註意力在自己的身上的人,她就可以“聽見”他們的心聲,這就跟在嘈雜的街道突然有個陌生人跑出來問路一樣,除了問路聲,其他的聲音你都可以當做聽不到。
當然所聽見的音量她也可以控制,不會再出現以為百米之外有人喊著喇叭逃跑的囧事了,不過可能這跟物種也是有很大的關系,除了當年那頭鹿,lila也沒碰見過哪個人的心聲會喊的那麽大聲的,因為人類要是有喊的需求會直接用嘴巴喊出來而不會用思緒在腦子裏大喊大叫。
說起來這個人當時就給lila造成很奇怪的感覺,那是在三天以前,她去校外的游泳館去游泳健身,校內的游泳館雖然設施良好,只不過人太多了,每個人在裏面像是翻滾著的餃子一樣,校外的因為收費較貴,所以來的人也相對較少,lila喜歡人少的地方。
她就是在那裏遇到那個奇怪的人,精明的綠眼配白發,五十歲上下,穿著一個黑袍坐在焊在地上的鐵藝長椅上對著自己的筆記本寫寫畫畫。在游泳館穿成這樣並不是他引起lila註意的原因,要知道這是美國的大都市,有人在街上裸奔都不會顯得很奇怪,引起lila註意他的原因是因為這個人一看見lila就瘋狂的在腦海裏刷屏,刷屏的內容只有一個全部大寫的單詞:女巫!
經過美國基礎教育的lila瞬間就知道了這個人是怎麽判定她是女巫的,因為讀過《紅字》的人都知道,霍桑因為祖輩身為法官誣陷當地女子是女巫而倍感羞恥,她們的標志就是肚臍周圍有紅色乳-頭狀印記,他知道了祖輩的事,自然而然的將這種感情代入他的作品,其中一些描寫代表了他為當年荒唐的女巫案的悔過之情,所以正常的人都知道肚臍周圍有紅色印記的女人不是女巫,但顯然這個在游泳館穿黑袍的人不是什麽正常人。
Lila以為這只是一個插曲,但這個怪人卻一路跟蹤著她回了學校,在她身後一路刷屏著:女巫!女巫!女巫!!!
第二天依舊如此,第三天也是如此,lila很想解決了這個人,但是原諒她最近的行程都被期末考核占滿了,沒有大塊的時間為這種事預留行程,所以lila打算到了周末解決這件事,結果還沒有等到lila動手,這個怪人就先動手了。不知道是不是戴著滑雪面罩讓這個怪人有恃無恐,竟然在有攝像頭的地方直接襲擊了lila。
殺人有很多種方法,其中就有一種叫做誘殺,以自己作為誘餌去捕獲獵物,lila因為外貌的原因多數用的就是這種方法,所以也不差這一次,朝著攝像頭看了一眼,lila放松身體,微屏住呼吸,借著少量□□的作用順從的倒在怪人的懷裏,最後看了一下腕表的時間。
因為只是少量的吸入,lila又是個醫學生,能估計出□□的濃度和吸入量而計算出大概的醒來時間,所以只是少量吸入的她提前在怪人的後備箱裏醒來,看了看表的夜光指針,她才昏迷過去十分鐘,那個原來的量大概也只是讓她昏迷四十分鐘的量,所以她醒來只是安安靜靜的待在後備箱裏。
中途停了幾次,看來是遇上紅燈了,然後她聽到熟悉的“新聞碗”主持人聲音響起,lila頓時知道了他們現在所處的位置,這是一處著名的商業街,這裏有一個巨大的廣告牌晚上會在上面播出“新聞碗”之類的政-治訪談,然後車子動了起來,左轉右轉再右轉,lila根據腦中的市區地圖判斷這是開往東郊去了。
那邊都是大片大片的玉米地,看來他們的目的地差不多就是那裏了,荒蕪人煙又有住人的條件,是一處絕好的囚禁殺人地點。
Lila計算著reid發現她不見了報警和警方發現那段監控視屏的時間,所以能發現她現在的位置是五五開。為了保險起見她解決掉這個的時間只有一天一夜,當然還要加上偽裝布置現場的時間。
等lila將自己的操作流程在腦海中預演一遍之後,車子已經停了,根據時間她也該“醒了”,lila開始在後備箱弄出響聲,然後被怪人扯出後備箱,兩人一路拉拉扯扯異常艱難的進入木屋,到目前為止,lila表現的和一個正常受害者的反應一樣。
只是看見被吊在木屋裏的五個女人後,lila像是被嚇住了一樣不再掙紮,隨後lila也像其他的五個女人一樣雙手被麻繩向前捆住然後掛在一個鐵鉤子上被怪人像陽臺晾衣架一樣慢慢搖上去,直到lila的腳尖堪堪著地。
多出五個女人,lila想她要重新改改原來的計劃了,她有自己的游戲規則,不會去主動傷害無辜之人,這個規則不會輕易改變,至於原因,卻不是世人的道德準則束縛著她,而是…想到這裏,掩在金色長發的嘴角慢慢勾了起來。
作者有話要說: 捉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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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這些年的不斷控制,她對自己超能力的使用已經越發的純熟了,已經可以濾過周圍人的大部分雜音心聲,但是對於那些註意力在自己的身上的人,她就可以“聽見”他們的心聲,這就跟在嘈雜的街道突然有個陌生人跑出來問路一樣,除了問路聲,其他的聲音你都可以當做聽不到。
當然所聽見的音量她也可以控制,不會再出現以為百米之外有人喊著喇叭逃跑的囧事了,不過可能這跟物種也是有很大的關系,除了當年那頭鹿,lila也沒碰見過哪個人的心聲會喊的那麽大聲的,因為人類要是有喊的需求會直接用嘴巴喊出來而不會用思緒在腦子裏大喊大叫。
說起來這個人當時就給lila造成很奇怪的感覺,那是在三天以前,她去校外的游泳館去游泳健身,校內的游泳館雖然設施良好,只不過人太多了,每個人在裏面像是翻滾著的餃子一樣,校外的因為收費較貴,所以來的人也相對較少,lila喜歡人少的地方。
她就是在那裏遇到那個奇怪的人,精明的綠眼配白發,五十歲上下,穿著一個黑袍坐在焊在地上的鐵藝長椅上對著自己的筆記本寫寫畫畫。在游泳館穿成這樣並不是他引起lila註意的原因,要知道這是美國的大都市,有人在街上裸奔都不會顯得很奇怪,引起lila註意他的原因是因為這個人一看見lila就瘋狂的在腦海裏刷屏,刷屏的內容只有一個全部大寫的單詞:女巫!
經過美國基礎教育的lila瞬間就知道了這個人是怎麽判定她是女巫的,因為讀過《紅字》的人都知道,霍桑因為祖輩身為法官誣陷當地女子是女巫而倍感羞恥,她們的標志就是肚臍周圍有紅色乳-頭狀印記,他知道了祖輩的事,自然而然的將這種感情代入他的作品,其中一些描寫代表了他為當年荒唐的女巫案的悔過之情,所以正常的人都知道肚臍周圍有紅色印記的女人不是女巫,但顯然這個在游泳館穿黑袍的人不是什麽正常人。
Lila以為這只是一個插曲,但這個怪人卻一路跟蹤著她回了學校,在她身後一路刷屏著:女巫!女巫!女巫!!!
第二天依舊如此,第三天也是如此,lila很想解決了這個人,但是原諒她最近的行程都被期末考核占滿了,沒有大塊的時間為這種事預留行程,所以lila打算到了周末解決這件事,結果還沒有等到lila動手,這個怪人就先動手了。不知道是不是戴著滑雪面罩讓這個怪人有恃無恐,竟然在有攝像頭的地方直接襲擊了lila。
殺人有很多種方法,其中就有一種叫做誘殺,以自己作為誘餌去捕獲獵物,lila因為外貌的原因多數用的就是這種方法,所以也不差這一次,朝著攝像頭看了一眼,lila放松身體,微屏住呼吸,借著少量□□的作用順從的倒在怪人的懷裏,最後看了一下腕表的時間。
因為只是少量的吸入,lila又是個醫學生,能估計出□□的濃度和吸入量而計算出大概的醒來時間,所以只是少量吸入的她提前在怪人的後備箱裏醒來,看了看表的夜光指針,她才昏迷過去十分鐘,那個原來的量大概也只是讓她昏迷四十分鐘的量,所以她醒來只是安安靜靜的待在後備箱裏。
中途停了幾次,看來是遇上紅燈了,然後她聽到熟悉的“新聞碗”主持人聲音響起,lila頓時知道了他們現在所處的位置,這是一處著名的商業街,這裏有一個巨大的廣告牌晚上會在上面播出“新聞碗”之類的政-治訪談,然後車子動了起來,左轉右轉再右轉,lila根據腦中的市區地圖判斷這是開往東郊去了。
那邊都是大片大片的玉米地,看來他們的目的地差不多就是那裏了,荒蕪人煙又有住人的條件,是一處絕好的囚禁殺人地點。
Lila計算著reid發現她不見了報警和警方發現那段監控視屏的時間,所以能發現她現在的位置是五五開。為了保險起見她解決掉這個的時間只有一天一夜,當然還要加上偽裝布置現場的時間。
等lila將自己的操作流程在腦海中預演一遍之後,車子已經停了,根據時間她也該“醒了”,lila開始在後備箱弄出響聲,然後被怪人扯出後備箱,兩人一路拉拉扯扯異常艱難的進入木屋,到目前為止,lila表現的和一個正常受害者的反應一樣。
只是看見被吊在木屋裏的五個女人後,lila像是被嚇住了一樣不再掙紮,隨後lila也像其他的五個女人一樣雙手被麻繩向前捆住然後掛在一個鐵鉤子上被怪人像陽臺晾衣架一樣慢慢搖上去,直到lila的腳尖堪堪著地。
多出五個女人,lila想她要重新改改原來的計劃了,她有自己的游戲規則,不會去主動傷害無辜之人,這個規則不會輕易改變,至於原因,卻不是世人的道德準則束縛著她,而是…想到這裏,掩在金色長發的嘴角慢慢勾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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