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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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當日番谷撐著一把緋紅的傘在寂寥的大雪天走動時,林深肆則在優哉游哉地喝酒,旁邊擺著精致的吃食和一包甜納豆,他漫不經心地撚了一個,放進嘴裏,又嘖了聲,嫌棄道:“這種只適合老頭子吃的東西果然不適合我啊。”旁邊空無一人,只餘寂寥的夜色。昏黃的燭火在搖曳閃爍著,隨時要被風雪撕碎似的。他裹著件純黑的鬥篷,漫不經心地盤腿坐著。

碎雪在燈火下是影影綽綽的,漫天空茫茫的,寂寥得很,紅梅未開,夜色深且寒,依稀可見輪廓和一點艷色,坦白來講,這不是什麽賞雪的好時候,只是林深肆樂意,他手底下的人無人敢攔。林深肆從雲青家離去後本來是坐在屋檐上安心賞雪的,只可惜被一個沒眼色的人打斷,便提刀進行了一場不怎麽愉悅的單方面殺戮,那混賬東西的血濺了他一身,害得他還要去洗澡清理。林深肆入澡堂時收錢的老板娘堅持著半價,還友善地沖他道:“死神大人辛苦了。”

等林深肆洗完澡出來以後,老板娘的頭顱剛好滾在他腳邊,很尋常的臉,濃妝艷抹,黑發柔順地搭在白的塗著一層厚厚脂粉的臉上,他跟老板娘打過很多次的招呼,也在這裏喝過好多次酒,而此刻視野所及為殘骸和血色占據,林深肆撈著浴巾的手指有些僵了僵,赤發淩亂地搭著,水珠自他下頷蜿蜒而下入了衣領,血液浸透他赤著的腳底,黏膩而溫熱,或許是太悶熱又或者是別的緣故,血腥味兒無處不在,幾乎要浸透全身上下每一個毛孔。

林深肆砸了咂舌,擡了擡頭,看著屍骸和血色的對面的一方凈土——那邊站著十來個一身黑衣的人。

“你們是在考驗我還有沒有人性,所以玩一場屠殺給我看麽?”林深肆歪著頭笑起來,漫不經心地打了個響指,桌子上擱著的太刀便漂浮起來,他跨過那頭顱,用了瞬步轉眼就出現在那人群裏,那群人猛地尖叫起來,他手裏的刀指著其中一人,火焰燒灼著,撩了人金色的中長發。

“別鬧了,要玩的話就玩屠城好了,該幹一票大的了,春煙,記得把這裏清理了,我剛洗過澡麻煩死了。”他低頭,手指碾滅那金發青年燒灼的發尾,一股子糊味兒散開,林深肆笑著極盡輕薄地勾了勾那少年的下巴,慢悠悠道:“阿緋,我把你養大的,怎麽,現在就不想認了?”他笑,看著人粲金色的眼,松了手,丟下最後一句話:“蒼青自己做了首領,可那位子,是我的,你們要麽認下,要麽,就死在我的刀下。”

說完後他就轉了轉,隨手提起一個人,把人推出去,扒了人的鬥篷裹在自己身上,散漫地拖著困倦的腔道:“走吧,回去,我又不認路。”他說著擡腳踹踹人的背,扯開門簾,漫天風雪卷入。

他沒說話,跟著人往前走,身後的事情自會有人料理幹凈,腳底的血液不依不饒,那股子血腥味兒縈繞不散,踏入雪地後好了很多,刺骨的冷沿著腳底向上爬,蔓延至周身才夠,冷風撕扯著鬥篷,鉆入衣內,好不容易聚攏的熱氣瞬間就散得一幹二凈,身體一下子冷起來,五臟六腑都凍著的那種冷。周遭都是凜冽的風雪的味道,奇怪的是走了一會兒後,冷的像是凍掉的腳卻不怎麽冷了,甚至帶著點溫熱。像極了那個小鬼隊長,眼神凜冽,一身冷氣,行事裏卻透著股不明說的溫柔。

那時候落著的漫天大雪,當真是讓他懷念至極的。

有人敲了敲門,林深肆照舊癱著,漫不經心地嗯了一聲,繼續支著腦袋,有一口沒一口的喝酒,白天被他提刀抵著脖頸的青年彎腰,推給他一碟精致的和果子,林深肆懶洋洋瞇著眼,無視這一大活人的存在,那金發的人見他不開口,動了動唇,道:“肆公子是生氣了麽?因為我殺了那個老板娘?”他問,勾著唇笑得燦爛,仿佛篤定了是這樣的。

林深肆漫不經心地喝盡杯中酒,撈過那碟糕點,他喜歡的……不肆公子偏愛的甜膩的和果子,倒是有心了,他想,惡劣地揚起唇角笑得張揚而嘲諷:“閉嘴吧,門在那邊,出去,毛頭小子就不要打擾我喝酒。”他坐起來,黑色鬥篷下是藍白條紋的浴衣,他從洗澡的地方穿出來的那件,腳還微微發紅——大抵是凍得,這個輪回轉世近千年的瘋子,還頂著死神的殼子,冷暖他不在意,身體卻是誠實地顯現出來這副身體的感受。

春煙緋只執著地盯著這實實在在的怪物看,林深肆,幾百年前他所認識的肆公子怎麽會不是個怪物呢?每次輪回他都活不過一百二十五歲,從第一次輪回開始他便創立了反叛屍魂界的組織罪生,組織裏的人無一不是為屍魂界所遺棄的,罪生的背後靠著的是洛杉一族財力物力的支撐,洛杉雲上那個女人雖說是個整,可是也是個活了一千多年的整,她見證了琥珀川一族從輝煌到雕零的全過程,看著山本重國是怎麽變成山本元柳齋的。改變向來都是要大傷筋骨一番的,只有活下來的一方擁有談論,什麽是大義什麽是正道的資格。

史書是如何被篡改的呢?只要讓當事的大部分人死掉,或者發不出聲就好了。強權鐵血之下才能壓制異端的思想,才能讓生活保持長久的和平安定,那麽何為異端呢?不是正派的那部分便是了。

春煙緋是不在乎什麽罪生是惡名昭著的反派組織的,他只知道,幾百年前他差點被自己賭博的親爹給賣了,那天他遇見了一個人更改了他一生的軌跡,那時他還不知道那人是誰,叫什麽,只覺得人艷色的發和眸子很好看,哪怕他的眼是枯敗的,讓人想起死灰下掩埋的炭火,瞇著的狹長醉眼流麗動人,正如此時此刻。也是套著件藍白細條紋的衣,那時他踩著雙木屐,踉蹌地走在風雪裏。

那時候他哭鬧得太厲害,他那賭鬼老爹順手給他一巴掌,踉蹌地走在風雪裏的人睨了那哭鬧喧囂的地方一眼,砸了咂舌,他那賭鬼老爹潑婦罵街一樣指著人罵個不停,人販子拿饒有興趣的眼看過去,套著一身單薄浴衣的赤發赤眼的人挑了挑眉,在春煙緋反應過來的時候,血已經潑了他一身。赤發赤眼的人擡腳狠狠一踹,他那賭鬼老爹永遠死了。

“你為什麽救我?”春煙緋問,看著這個死而覆生輪回往生幾次的人,發出的疑問一如當年,一如他被那潑淋頭熱血刺激得發懵的時候,林深肆本來是要吃和果子的,經他一問不耐煩地翻了個白眼,那眼神切實傳達出一句話來——你是白癡麽?

“我沒打算救下你小鬼,他們太煩了我順手就殺了而已。”他報出如當年一模一樣的回答,明明是他彎著腰,居高臨下地看著這怪物的,春煙緋的內心甚至生著同情這怪物的憐憫,他的確該感謝林深肆救下了他,可是他又恨極了這個人的漫不經心,所有人都稱呼他為肆公子,他高高在上,目中無人,行事恣肆。更可恨的是,林深肆不曾把他放在眼裏過。他不在乎罪生裏的人的生死,毫不在乎,哪怕他能一一道出所有人的喜好,撿到他們的時間地點,可是他從未在乎過。

“你們所有人我都記得,沒辦法,我向來都是過目不忘的,這種特質羨慕不來。”林深肆不耐煩地揉揉眉心,亂了額間一抹赤發,他不耐煩地挑著的眉梢讓他帶著少年人的味道。春煙緋見他指了指門口,被那枯敗的眼掃了一下後,自發拉開門,走出去,臨走前還順手帶上。

春煙緋跟了加起來有兩百多年了,再說林深肆輪回的變化都不大,哪怕他失去記憶,他也會給自己起名為肆,重生在哪個街道便用哪個街名為姓氏,無緣無故且理所應當,春煙曾試圖看著林深肆長大,為這個撿到他的人,營造了一個優良的成長環境,可是林深肆還是會回到罪生,還是會重新變回,撿到他的那個淡漠薄情行事恣肆的肆公子。他的成長軌跡是不容更改的,仿若命中註定,是一本早就寫好結局的書。哪怕春煙緋花了兩百多年都沒讀懂這個瘋子的心理,可他卻很清楚肆公子是不是起了殺心。

比如方才,他要是再多說一句,道一句多餘廢話的“肆公子,你還是少喝些酒吧”就會沒了命。

林深肆渾渾噩噩地咬著和果子,質感柔軟,喝酒後味道不怎麽能嘗出來,只是在咽下時喉嚨間感受到濃厚的甜,他曾經親手帶大的孩子記得他喜歡的口味,重度嗜甜。他掃了掃牙齒,那甜近乎膩人,紅豆口味的。恍惚間他吃了三只。

生活太艱難了不吃些甜的簡直沒法子過下去。

可是誰會記得他現在是愛吃羊羹不愛甜膩的和果子呢?肆公子是愛甜膩的和果子的,可是他真不愛,這一世,他是林深肆,也僅僅只是林深肆而已。可是那些記憶徘徊不散,真實和幻境舊時記憶交錯著,他真快搞不清自己是誰了。

林深肆搖搖頭,覺得自己無法全盤否定自己那些輪回轉世的記憶,否定輪回轉世的自我,畢竟那些東西也深刻地影響了現在的他。

我是誰呢?我誰也不是啊,只是個渴求以死亡解脫的人罷了。他想,對著漫天風雪笑起來,聲音被凜冽的風雪卷碎,一聲聲,像極了惡鬼的嗚咽。

日番谷,小鬼隊長,殺了我吧。林深肆試圖從口袋裏抽出那根自己常用的煙鬥,摸了一會兒他想起來,啊,不小心忘在十番隊了,他嘖了聲,覺得很不爽,揉了揉作痛的額角後想起來,這裏的話是留有他的東西的。畢竟他是罪生的首領。

可他是個徹頭徹尾的混賬東西,他會把那些人殺死的。全都。

他拉開門,趟進濃稠的夜色裏,跌跌撞撞地尋到了自己常用的煙鬥,瞇著醉眼劃著火柴,劃了一根又一根,有人在濃稠的夜裏嘆氣,似是無可奈何。

“肆公子啊——”一瞬間亮起的火光裏,那粲然的金色的眼,像是只被遺棄的貓,他在那裏長長久久地喚,可是當初把他撿回去的人,卻再也不會回來了。

“別喊我,我連名字都沒有,羈絆這東西,該依附在什麽東西上呢?”他笑,眼是枯敗的,哪怕他的眸色本該是何等的鮮亮,可是內裏的東西,早就燒的一絲也不剩。

他吐出一口煙霧。疲倦道:“阿緋,出去吧。”

何必呢?無論是你熟悉的肆公子還是現今的林深肆,都很不是東西,為什麽你還要存留掛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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