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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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市》
1、夜歸
每年開春,冰雪消融之際,蕭景琰、林殊、霓凰三人,就要到遠離京都的其他地兒玩鬧一番。這就好像每回過了年都要討壓歲錢一般,成了他們三的約定俗成。
這一年,他們也同往年一樣,早早尋了一個好去處。這地方實在太好,好到等他們想起該返回金陵時,都已經是三月份了。
玩過了頭,就少不了一陣挨罵。這樣尋思著,三人不禁大眼瞪了小眼,揚鞭策馬,急急趕起夜路來。也忘了野外少客宿的事兒。眼看著時過三更,在這莽莽草野道上卻還是一家鋪子也沒有。
“這回我們可倒黴了。”林殊騎在前頭,垂喪著對兩人道。
“那可也不一定。”這話是霓凰說的。她這麽一說,蕭景琰和林殊都扭過頭看她。她微微一笑,擡起下巴示意他倆朝前頭瞧。不瞧還不知,這一瞧可讓林殊一片欣喜。那前頭燈火明滅,映亮一大片樹頭,豈不是有人住的樣嘛。
“太棒了,我可是餓了一天。看我們誰先趕到怎麽樣?”他朝霓凰和蕭景琰擠擠眼,一聲呵斥,人和馬就奔到了幾米開外,空留蕭景琰和霓凰剛出口的“小殊”二字。
“那猴!前面是什麽都還不知道呢。”霓凰眉頭一皺,也跟了上去。
蕭景琰倒並不擔心。因為這兒既是管道,土匪強盜自然不敢堂而皇的在此地落草。何況就算那裏是一群強盜土匪,那人闖的土匪窩還少嗎?想到這蕭景琰不禁一笑,也要策馬跟上去。
他是這樣打算著的。可兩腳剛夾緊馬肚,那懸著的手就帶著韁繩松了下來,沒了下一步動作。只因為,他瞧見個人。
那人自東往西去,也就是他們三人要去的地方。那人輕功極好,掠過四五米後足尖一點又是四五米。他套著一件淺藍色袍子,此時在月光下分外鮮明。只是忽的,他沒有繼續向前趕,而是點腳踩在一顆粗壯喬木的最尖上。他停下來,攏著雙臂,似有所思。
“餵,”他懶懶的喊道。那聲兒不大也不小,剛好落到蕭景琰的耳裏。“不想死,就趕快離開。”這實是好話,可就是直白了些。又懶懶的,像是從口中隨便吐出來的一樣。
蕭景琰擰起眉頭,他的確沒見過這人。“多謝兄臺提醒,只是景琰的朋友也在這裏,如果前面真有危險,我也不能獨自離開。”
“誰管你了。”男子一掠,又是五六米遠。蕭景琰是梅長蘇的朋友又不是他藺晨的朋友,他自然不需多管。
那抹亮色就這樣在月輝下一起一落,片刻間沒了蹤影。
蕭景琰回想著藺晨的話,趕緊踢了馬肚向前追去。要是霓凰和小殊真有個三長兩短,他還不愧疚一輩子。
2、鬼市
蕭景琰下了馬,拉著馬兒繼續向前走。可是這匹棗紅駿馬是怎麽也不肯再向前踏近一步。蕭景琰無奈,只好把它留在集市外的樹林子裏。他把佩劍從馬背上取下來。習武之人,自然是不能離開自己的佩劍的。
走過竹橋,集市的樣子才全然入眼。蕭景琰原本還有些擔心,現在只覺得是自己多慮。只是在這荒郊野外,突然出現這樣一個集市,也是稀奇。有何種需要,就會有何種生意。仔細想想也不是全無道理。
雖說時已夜半,集市裏卻還分外熱鬧,好似本就專營這夜間的營生。
集市也不小,由一條直通到底的街道連成。街道的兩旁是一些大小不齊的鋪子,有賣吃食的,有賣馬匹的,也有供趕路人居住的地兒。只是這些房屋大多矮小簡陋,就像是臨時搭成的一樣。
感受著市集裏你買我賣的熱鬧氣氛,蕭景琰也不急著找人了。趕了一天的路,他確實也是餓得慌。四下打量,就看見一個還冒著騰騰熱氣的餛飩鋪。鋪店老板是一個老爺子,瘦的發慌,頭發也白了,就剩一雙眼睛還算明亮。他先是在竈臺上半瞇著眼打瞌,瞧見有人來了。冷不防一哆嗦,活動開了筋骨,咧開一口黃牙,問蕭景琰要吃些什麽。
“一碗餛飩就好。”蕭景琰一邊回答,一邊找了一個位置坐下。
看到爐竈裏的火快熄了,老爺子又加了兩根柴。柴棍白森森的,像是骨頭,蕭景琰也沒看清楚。
蕭景琰又四處打量了一下,忍不住問老爺子。“這個時辰,怎麽還有這麽多人?”
老爺子覷了蕭景琰一眼,道:“小夥子,你是第一次來吧。”
蕭景琰點點頭,又嗯了聲。
“長得不錯,就是死得可惜了。”老頭子拿出一雙長筷子在鍋裏攪攪,又走到一邊去拿碗。
死,難不成他蕭景琰已經死了。這當然不可能,那他這話是什麽意思。蕭景琰正想著,老爺子就把餛飩端了上來。一共二十個,騰騰冒著熱氣。送完吃食,老爺子脖子一縮,又瞇了過去。他的喉嚨裏像是堵著什麽東西,一上一下悶悶的響。
“你真要吃這東西?”
“是你。”之前那人逆著光影,蕭景琰沒看清楚,現在他終於看了分明。
好俊俏的一個人。
“你怎麽在這兒?”蕭景琰心頭一楞,但面上也沒有表情。轉念一想,這方圓十裏之內,怕也只有這一處落腳地。他不在這兒,又能在哪?這問題,還真是傻。
“麻煩。”藺晨把攏在寬袖裏的手伸出來,他的左手捏著一把折扇,右手空空的。所以他就用右手去拉蕭景琰。蕭景琰本是一頭牛,可此時竟也乖乖的跟藺晨向前走。只是沒走幾步,肚子咕嚕一叫,這才想起自己還未吃的二十個餛飩。
“你到底是誰!”蕭景琰甩了藺晨的手,黑著臉看他。之前這人告訴他不要在這裏逗留,結果……。現在他又莫名其妙的帶他走。他到底要捉弄他到什麽時候。
藺晨搖搖頭,“蕭景琰,你就是一頭牛,還是一頭笨牛。”藺晨抑揚頓挫的道,但蕭景琰非但不理,還轉過身往回走。
藺晨嘆出一氣,在他身後悠悠道:“如果你不嫌棺材死人的惡臭,你就盡管吃吧。”
他也轉身朝前走,長發在空中劃過一個弧度。但他也沒走多遠,就在一方白木桌前坐下,他也沒看蕭景琰,僅用拳頭撐著面頰,一雙清眸瞟向遠處。似在等著誰。
蕭景琰坐回了餛飩鋪子。二十個餛飩還擱在碗裏,冒著熱氣。他舀起一個,定定看著。他看了一會兒,又擡頭去看遠處的藺晨。藺晨也不知從哪裏掏出一包糖豆,他就這樣一邊吃著糖豆,一邊等著誰。街道間不時有三四個人路過,擋住了蕭景琰的目光。
蕭景琰回過神,用勺子把其中一個餛飩劃成兩半。
肉餡裏先是有湯汁溢出,然後是白色的已經熟透了的生物。是蛆蟲。蕭景琰忍不住反胃一嘔。再去看爐竈旁的老頭,那老頭就不僅是老頭的樣子了,更像是一個骷髏。
3、姻緣
古籍記載,夜半多鬼,郊野更甚。從前他只當是無稽之談,只因為從來沒有遇到過。但這次,他不信也得信了。
“既然你知道這裏是鬼市,為什麽還留在這兒?”蕭景琰問藺晨。
藺晨又扔了一顆糖豆在嘴裏。他本來不想回答,但又怕蕭景琰在一旁吵著煩。
便道,“找人。”
鬼市自然沒人,有的也只是鬼。除非他知道他的朋友會夜闖鬼市。
聽到找人,蕭景琰這才想起走失的霓凰和小殊。他猛的從凳子上站起來。“小殊和霓凰都在這兒!”
小殊?藺晨不禁眉頭一皺,他自然猜到蕭景琰口中的小殊就是指林殊。要是林殊死了,他又怎麽能找得到梅長蘇的鬼魂。林殊沒了,梅長蘇自然也就沒了。
“你怎麽不早說。”
“說什麽?”
“林殊在這兒?”
“你認識小殊?”
藺晨一拍腦門,閉上了嘴。笑嘻嘻的對蕭景琰道,“不認識,只是聽說過。你說他在鬼市,對吧?”
“他們是比我先到。”
該死,藺晨想,他並不認識林殊,估計就算撞見,也認不出。
“我去找他們。”
見蕭景琰要走,藺晨強行拉住了他。
蕭景琰低頭,看見藺晨拉他的手,有些不解。
藺晨微微一笑,道,“我和你一起去。兩個人總要快過一個人。”
蕭景琰並不清楚藺晨為何要幫他。只是隱隱覺得,這人應該和自己有著千絲萬縷關系的。畢竟他提醒過他兩次,也算是救過他兩次
鬼市燈明如火,可到處也見不到一絲活氣兒,這裏是鬼市,所以只有鬼。藺晨走在前面,蕭景琰跟在後面。兩人瞧了半天,硬是沒找到半條人影。
“你說,他們該不會是被惡鬼給吃了吧!”藺晨突然轉過頭,害得兩人猛的撞在了一起。一時間嘴唇碰上鼻子,額頭又撞到眼睛。
藺晨揉了揉胸口,一邊吃痛還一邊不忘打趣蕭景琰。
他是全然忘了剛才的親昵。但蕭景琰不同,他腦海裏還殘留著藺晨鼻尖噴出的熱氣。他僵直身子,半天說不出話。既像是生氣,又像是害羞。
“你沒事兒吧?”
見蕭景琰半天沒個動靜,藺晨忍不住湊過臉去瞧。
“你該不會,唔……”話被半截,是被蕭景琰堵住的。
這種場面,就算是十年,也難得一見啊。林殊楞的停了下來,霓凰不解,瞧了一眼,也驚不住楞了下來。
“霓凰,你說景琰該不會被鬼迷了吧。”
霓凰低頭一笑。“不錯,還是個男鬼。”
雖打趣著,兩人還是前後趕了過去。藺晨哪出過這樣的醜,從前都是他輕薄別人。現在,他卻被一個男人給輕薄了。
你大爺的梅長蘇。藺晨一掠,又是幾個四五米遠,把蕭景琰遠遠甩在了身後。他和梅長蘇做了十多年的朋友,他卻從來沒有告訴過他,蕭景琰喜歡男人!
4、曲終
最終藺晨還是在鬼市裏找到了梅長蘇。原來梅長蘇既沒去包子店,也沒去餛飩鋪,而是飄到了一間隱蔽的茶樓。
“你個小沒良心的,害得我一通好找。”
藺晨搶了梅長蘇手裏的杯子,正想要喝,又突的把它丟下。他險些忘了,這些都是喝不得的。
“那得多謝藺少閣主了。”梅長蘇笑著,抿了口新倒好的茶。
藺晨咽了一口唾沫,險些泛嘔。
“放心,這茶不是從地裏挖出來的。”
“你又怎麽知道。”
梅長蘇笑而不語。如果真要解釋,那就必須說到十多年前,也是幾個時辰前。而梅長蘇並不想告訴藺晨。
藺晨帶著梅長蘇回了十多年後的瑯琊山,林殊和蕭景琰、霓凰三個人也上了馬準備回金陵。鬼市早已不覆存在,昨日的一切也都像夢一般在太陽的霞輝中化為泡影,昨日的人究竟是否存在?蕭景琰也說不清。他回頭去找過藺晨,只是除了那一袋還丟在桌上的糖豆,他什麽也沒有找到。
“景琰,你就別難過了。”林殊拍著蕭景琰的肩膀道:“天涯何處沒男人,我林殊向你保證,以後一定給你找個最好、最漂亮的。”
蕭景琰噗嗤一聲,終還是忍不住笑了出來。
“我林殊向你保證,以後一定給你找個最好、最漂亮的。”十多年前的林殊如是說。
這也是藺晨無論如何也套不出的秘密。
一年後,藺晨再次遇見蕭景琰,蕭景琰也再次想起十多年前遇見的藍衣男子。
直到最後的最後,藺晨也沒能明白,這其中的姻緣到底是怎麽回事。
只怕除了天知地知,也就只有梅長蘇自己知道了。
————————
樓主在這裏簡單說明一下。故事的大概就是:梅梅在臨死前突然想到還沒有給自家景琰找到媳婦。於是乎,眼睛一閉,給鴿主留下遺言,說自己在死後會回到十幾年前的鬼市。為了救梅梅,藺晨結界穿越到過去,最終成功把梅梅救了回來。同時也遇到了十多年前的蕭景琰。看出梅宗主多腹黑了吧。
END,就是這樣。
(最後幾句,樓主覺得小琰就這喜歡上閣主其實還滿突兀的。這樣簡簡單單就喜歡上也太隨便了吧。可惜樓主也想不出其他什麽豐富多彩的劇情了。只能把最終的相戀相愛堆積在後來,這不是一個很好的開始嗎,對吧。還是那句話,就這樣吧。現在兩點九分。完全要死的節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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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夜歸
每年開春,冰雪消融之際,蕭景琰、林殊、霓凰三人,就要到遠離京都的其他地兒玩鬧一番。這就好像每回過了年都要討壓歲錢一般,成了他們三的約定俗成。
這一年,他們也同往年一樣,早早尋了一個好去處。這地方實在太好,好到等他們想起該返回金陵時,都已經是三月份了。
玩過了頭,就少不了一陣挨罵。這樣尋思著,三人不禁大眼瞪了小眼,揚鞭策馬,急急趕起夜路來。也忘了野外少客宿的事兒。眼看著時過三更,在這莽莽草野道上卻還是一家鋪子也沒有。
“這回我們可倒黴了。”林殊騎在前頭,垂喪著對兩人道。
“那可也不一定。”這話是霓凰說的。她這麽一說,蕭景琰和林殊都扭過頭看她。她微微一笑,擡起下巴示意他倆朝前頭瞧。不瞧還不知,這一瞧可讓林殊一片欣喜。那前頭燈火明滅,映亮一大片樹頭,豈不是有人住的樣嘛。
“太棒了,我可是餓了一天。看我們誰先趕到怎麽樣?”他朝霓凰和蕭景琰擠擠眼,一聲呵斥,人和馬就奔到了幾米開外,空留蕭景琰和霓凰剛出口的“小殊”二字。
“那猴!前面是什麽都還不知道呢。”霓凰眉頭一皺,也跟了上去。
蕭景琰倒並不擔心。因為這兒既是管道,土匪強盜自然不敢堂而皇的在此地落草。何況就算那裏是一群強盜土匪,那人闖的土匪窩還少嗎?想到這蕭景琰不禁一笑,也要策馬跟上去。
他是這樣打算著的。可兩腳剛夾緊馬肚,那懸著的手就帶著韁繩松了下來,沒了下一步動作。只因為,他瞧見個人。
那人自東往西去,也就是他們三人要去的地方。那人輕功極好,掠過四五米後足尖一點又是四五米。他套著一件淺藍色袍子,此時在月光下分外鮮明。只是忽的,他沒有繼續向前趕,而是點腳踩在一顆粗壯喬木的最尖上。他停下來,攏著雙臂,似有所思。
“餵,”他懶懶的喊道。那聲兒不大也不小,剛好落到蕭景琰的耳裏。“不想死,就趕快離開。”這實是好話,可就是直白了些。又懶懶的,像是從口中隨便吐出來的一樣。
蕭景琰擰起眉頭,他的確沒見過這人。“多謝兄臺提醒,只是景琰的朋友也在這裏,如果前面真有危險,我也不能獨自離開。”
“誰管你了。”男子一掠,又是五六米遠。蕭景琰是梅長蘇的朋友又不是他藺晨的朋友,他自然不需多管。
那抹亮色就這樣在月輝下一起一落,片刻間沒了蹤影。
蕭景琰回想著藺晨的話,趕緊踢了馬肚向前追去。要是霓凰和小殊真有個三長兩短,他還不愧疚一輩子。
2、鬼市
蕭景琰下了馬,拉著馬兒繼續向前走。可是這匹棗紅駿馬是怎麽也不肯再向前踏近一步。蕭景琰無奈,只好把它留在集市外的樹林子裏。他把佩劍從馬背上取下來。習武之人,自然是不能離開自己的佩劍的。
走過竹橋,集市的樣子才全然入眼。蕭景琰原本還有些擔心,現在只覺得是自己多慮。只是在這荒郊野外,突然出現這樣一個集市,也是稀奇。有何種需要,就會有何種生意。仔細想想也不是全無道理。
雖說時已夜半,集市裏卻還分外熱鬧,好似本就專營這夜間的營生。
集市也不小,由一條直通到底的街道連成。街道的兩旁是一些大小不齊的鋪子,有賣吃食的,有賣馬匹的,也有供趕路人居住的地兒。只是這些房屋大多矮小簡陋,就像是臨時搭成的一樣。
感受著市集裏你買我賣的熱鬧氣氛,蕭景琰也不急著找人了。趕了一天的路,他確實也是餓得慌。四下打量,就看見一個還冒著騰騰熱氣的餛飩鋪。鋪店老板是一個老爺子,瘦的發慌,頭發也白了,就剩一雙眼睛還算明亮。他先是在竈臺上半瞇著眼打瞌,瞧見有人來了。冷不防一哆嗦,活動開了筋骨,咧開一口黃牙,問蕭景琰要吃些什麽。
“一碗餛飩就好。”蕭景琰一邊回答,一邊找了一個位置坐下。
看到爐竈裏的火快熄了,老爺子又加了兩根柴。柴棍白森森的,像是骨頭,蕭景琰也沒看清楚。
蕭景琰又四處打量了一下,忍不住問老爺子。“這個時辰,怎麽還有這麽多人?”
老爺子覷了蕭景琰一眼,道:“小夥子,你是第一次來吧。”
蕭景琰點點頭,又嗯了聲。
“長得不錯,就是死得可惜了。”老頭子拿出一雙長筷子在鍋裏攪攪,又走到一邊去拿碗。
死,難不成他蕭景琰已經死了。這當然不可能,那他這話是什麽意思。蕭景琰正想著,老爺子就把餛飩端了上來。一共二十個,騰騰冒著熱氣。送完吃食,老爺子脖子一縮,又瞇了過去。他的喉嚨裏像是堵著什麽東西,一上一下悶悶的響。
“你真要吃這東西?”
“是你。”之前那人逆著光影,蕭景琰沒看清楚,現在他終於看了分明。
好俊俏的一個人。
“你怎麽在這兒?”蕭景琰心頭一楞,但面上也沒有表情。轉念一想,這方圓十裏之內,怕也只有這一處落腳地。他不在這兒,又能在哪?這問題,還真是傻。
“麻煩。”藺晨把攏在寬袖裏的手伸出來,他的左手捏著一把折扇,右手空空的。所以他就用右手去拉蕭景琰。蕭景琰本是一頭牛,可此時竟也乖乖的跟藺晨向前走。只是沒走幾步,肚子咕嚕一叫,這才想起自己還未吃的二十個餛飩。
“你到底是誰!”蕭景琰甩了藺晨的手,黑著臉看他。之前這人告訴他不要在這裏逗留,結果……。現在他又莫名其妙的帶他走。他到底要捉弄他到什麽時候。
藺晨搖搖頭,“蕭景琰,你就是一頭牛,還是一頭笨牛。”藺晨抑揚頓挫的道,但蕭景琰非但不理,還轉過身往回走。
藺晨嘆出一氣,在他身後悠悠道:“如果你不嫌棺材死人的惡臭,你就盡管吃吧。”
他也轉身朝前走,長發在空中劃過一個弧度。但他也沒走多遠,就在一方白木桌前坐下,他也沒看蕭景琰,僅用拳頭撐著面頰,一雙清眸瞟向遠處。似在等著誰。
蕭景琰坐回了餛飩鋪子。二十個餛飩還擱在碗裏,冒著熱氣。他舀起一個,定定看著。他看了一會兒,又擡頭去看遠處的藺晨。藺晨也不知從哪裏掏出一包糖豆,他就這樣一邊吃著糖豆,一邊等著誰。街道間不時有三四個人路過,擋住了蕭景琰的目光。
蕭景琰回過神,用勺子把其中一個餛飩劃成兩半。
肉餡裏先是有湯汁溢出,然後是白色的已經熟透了的生物。是蛆蟲。蕭景琰忍不住反胃一嘔。再去看爐竈旁的老頭,那老頭就不僅是老頭的樣子了,更像是一個骷髏。
3、姻緣
古籍記載,夜半多鬼,郊野更甚。從前他只當是無稽之談,只因為從來沒有遇到過。但這次,他不信也得信了。
“既然你知道這裏是鬼市,為什麽還留在這兒?”蕭景琰問藺晨。
藺晨又扔了一顆糖豆在嘴裏。他本來不想回答,但又怕蕭景琰在一旁吵著煩。
便道,“找人。”
鬼市自然沒人,有的也只是鬼。除非他知道他的朋友會夜闖鬼市。
聽到找人,蕭景琰這才想起走失的霓凰和小殊。他猛的從凳子上站起來。“小殊和霓凰都在這兒!”
小殊?藺晨不禁眉頭一皺,他自然猜到蕭景琰口中的小殊就是指林殊。要是林殊死了,他又怎麽能找得到梅長蘇的鬼魂。林殊沒了,梅長蘇自然也就沒了。
“你怎麽不早說。”
“說什麽?”
“林殊在這兒?”
“你認識小殊?”
藺晨一拍腦門,閉上了嘴。笑嘻嘻的對蕭景琰道,“不認識,只是聽說過。你說他在鬼市,對吧?”
“他們是比我先到。”
該死,藺晨想,他並不認識林殊,估計就算撞見,也認不出。
“我去找他們。”
見蕭景琰要走,藺晨強行拉住了他。
蕭景琰低頭,看見藺晨拉他的手,有些不解。
藺晨微微一笑,道,“我和你一起去。兩個人總要快過一個人。”
蕭景琰並不清楚藺晨為何要幫他。只是隱隱覺得,這人應該和自己有著千絲萬縷關系的。畢竟他提醒過他兩次,也算是救過他兩次
鬼市燈明如火,可到處也見不到一絲活氣兒,這裏是鬼市,所以只有鬼。藺晨走在前面,蕭景琰跟在後面。兩人瞧了半天,硬是沒找到半條人影。
“你說,他們該不會是被惡鬼給吃了吧!”藺晨突然轉過頭,害得兩人猛的撞在了一起。一時間嘴唇碰上鼻子,額頭又撞到眼睛。
藺晨揉了揉胸口,一邊吃痛還一邊不忘打趣蕭景琰。
他是全然忘了剛才的親昵。但蕭景琰不同,他腦海裏還殘留著藺晨鼻尖噴出的熱氣。他僵直身子,半天說不出話。既像是生氣,又像是害羞。
“你沒事兒吧?”
見蕭景琰半天沒個動靜,藺晨忍不住湊過臉去瞧。
“你該不會,唔……”話被半截,是被蕭景琰堵住的。
這種場面,就算是十年,也難得一見啊。林殊楞的停了下來,霓凰不解,瞧了一眼,也驚不住楞了下來。
“霓凰,你說景琰該不會被鬼迷了吧。”
霓凰低頭一笑。“不錯,還是個男鬼。”
雖打趣著,兩人還是前後趕了過去。藺晨哪出過這樣的醜,從前都是他輕薄別人。現在,他卻被一個男人給輕薄了。
你大爺的梅長蘇。藺晨一掠,又是幾個四五米遠,把蕭景琰遠遠甩在了身後。他和梅長蘇做了十多年的朋友,他卻從來沒有告訴過他,蕭景琰喜歡男人!
4、曲終
最終藺晨還是在鬼市裏找到了梅長蘇。原來梅長蘇既沒去包子店,也沒去餛飩鋪,而是飄到了一間隱蔽的茶樓。
“你個小沒良心的,害得我一通好找。”
藺晨搶了梅長蘇手裏的杯子,正想要喝,又突的把它丟下。他險些忘了,這些都是喝不得的。
“那得多謝藺少閣主了。”梅長蘇笑著,抿了口新倒好的茶。
藺晨咽了一口唾沫,險些泛嘔。
“放心,這茶不是從地裏挖出來的。”
“你又怎麽知道。”
梅長蘇笑而不語。如果真要解釋,那就必須說到十多年前,也是幾個時辰前。而梅長蘇並不想告訴藺晨。
藺晨帶著梅長蘇回了十多年後的瑯琊山,林殊和蕭景琰、霓凰三個人也上了馬準備回金陵。鬼市早已不覆存在,昨日的一切也都像夢一般在太陽的霞輝中化為泡影,昨日的人究竟是否存在?蕭景琰也說不清。他回頭去找過藺晨,只是除了那一袋還丟在桌上的糖豆,他什麽也沒有找到。
“景琰,你就別難過了。”林殊拍著蕭景琰的肩膀道:“天涯何處沒男人,我林殊向你保證,以後一定給你找個最好、最漂亮的。”
蕭景琰噗嗤一聲,終還是忍不住笑了出來。
“我林殊向你保證,以後一定給你找個最好、最漂亮的。”十多年前的林殊如是說。
這也是藺晨無論如何也套不出的秘密。
一年後,藺晨再次遇見蕭景琰,蕭景琰也再次想起十多年前遇見的藍衣男子。
直到最後的最後,藺晨也沒能明白,這其中的姻緣到底是怎麽回事。
只怕除了天知地知,也就只有梅長蘇自己知道了。
————————
樓主在這裏簡單說明一下。故事的大概就是:梅梅在臨死前突然想到還沒有給自家景琰找到媳婦。於是乎,眼睛一閉,給鴿主留下遺言,說自己在死後會回到十幾年前的鬼市。為了救梅梅,藺晨結界穿越到過去,最終成功把梅梅救了回來。同時也遇到了十多年前的蕭景琰。看出梅宗主多腹黑了吧。
END,就是這樣。
(最後幾句,樓主覺得小琰就這喜歡上閣主其實還滿突兀的。這樣簡簡單單就喜歡上也太隨便了吧。可惜樓主也想不出其他什麽豐富多彩的劇情了。只能把最終的相戀相愛堆積在後來,這不是一個很好的開始嗎,對吧。還是那句話,就這樣吧。現在兩點九分。完全要死的節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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