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1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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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章

月亮高高掛起,圓圓的,像白瓷盤。

小黃很安靜,仿佛知道我們現在處在危險之中。

這條路我帶小黃走過無數次,我們一人一狗在黑暗的山林穿行。

這種感覺反而讓我更心安,對嘛,怎麽可能沒人來找我。頭上懸著把利刃的感覺真不好過,我也害怕季知行太聰明。有幾次,我總感覺他知道我是誰,我做好了隨時跑的準備,但愛情好像迷住了他的眼睛。他包庇了我,他是我的同夥。只是這一次,他沒法再包庇我,應該是被威脅了吧?不知道來的是誰,杜聞禮?還是趙文青?總不是路易南吧?

我一邊疾走一邊想,這樣想著才不會太累。我的精神力往四周散開,好像聞到了竹子的味道。

走了大概三個小時,我走到了之前沒了來過的地方,我在猶豫怎麽走的時候,小黃帶著我已經沖了。好吧,狗狗直覺大於人類直覺。

快走了一天一夜,即便向導的體質好過普通人,我也受不住了,我的狗也喘著氣,吐舌頭,我倒了水給它。

這個地方我沒來過,幾座山綿延不絕,山間有白霧。小黃休息好後,帶我找到了一個山洞,裏面有些食物和水。

真奇怪,這鳥不拉屎的地方還有人來嗎?

我不敢睡,哨兵的體力有多厲害我在季知行身上見識過。

我靠著山壁坐著,想著接下去該怎麽辦。

何文利這個身份肯定是黑戶了,月亮河地勢覆雜,我能在山中躲個幾天,但是食物和水怎麽辦?最重要是,季知行有我的向導素,一旦他們中間有嗅覺超高的精神體,我就完蛋了。人聞不出來的苦咖啡,動物一聞就知道。

感謝季知行的教導,他說過,如果想要掩蓋氣味,要麽用味道更大的動物糞便抹在身上,要麽找到泥潭,裏面有各種排洩物,滾一圈就行了。但記得每隔五小時重新滾一次。

這種只能瞞住一般哨兵,但也只能這樣幹了。

月亮灣好像有鹿,我之前見過,狼不知道有沒有,要是有熊就更好了。季知行好像講過,月亮灣有狗熊來著,狗熊粑粑是什麽形狀來著?

可惡,書到用時方恨少!

出去後,我楊某人要把野生動物大全背個一百遍。

我費力尋找時,小黃突然大叫起來。我散發精神力,沒人啊?等等,我頭上是什麽?

我神經猛地一跳,靠,嚇死了!我還以為是蟒蛇!

那看起來是只貓,至於為什麽看起來像,你見過兩米長的貓嗎?它晃著尾巴冷冷看著我,我朝它噴了點向導素就拉著小黃慌不擇路的跑了。

那死貓肯定是誰的精神體,草了,跑這麽快不要命啊?

說來慚愧,這麽多年,我也沒見過我的精神體,總不能是咖啡豆吧。

冷空氣灌進我的耳朵、鼻子、嘴巴,我呼吸都感覺我的嗓子裏有血的味道,感覺心臟要爆了,草了,跑一千米都沒這麽快過。我幾乎是麻木地跑著,機械地跟上小黃的步伐。

服了你了,小黃,我願意認你當義弟。你以後就叫楊小黃。

我跑得都要耳鳴了,那只死貓不近不遠地跟著,草了,這麽優雅幹嘛?

楊小黃帶我跑到了山崖,你小子,準備害死你哥好繼承你哥的男朋友嗎?

我還在猶豫跳不跳,心臟跳得太快了,我看向越來越近的大貓,以及後面若隱若現的身影。

不是季知行,也不是杜聞禮。OK,沒什麽好活的,直接跳吧。

當然,沒跳成功。那身影幾步就到了我面前。

“楊利,你別跳!”他的聲音聽起來有些緊張。

誒,是那個銀發紅瞳美人誒,好像叫林森。

嘿嘿,遇見老仇人了。

我思考以什麽方式和他打招呼時,我的義弟瘋了,它沖過來,我被撞得穩不住身形,小黃跑過頭掉下去了,我只能抓住手裏繩子救它狗命,我左右搖晃,沒穩住直接往後一仰,OK了,我楊某人享年二十七。

千鈞一發之際,也有人救我狗命,林森沖過來死死抓住我的手,他抓得很用力。

根據我那淺顯的物理知識,最多一分鐘,這小子就要抓不住了。

但我忘了,這是x236啊,這還是有哨兵的世界。

他抓著我,表情猙獰,大吼一聲猛地把我抓了上來。

我發誓,我聽到我脫臼的聲音了,好像還有他的。

我躺在地上,平覆心情。嘿,這種情況我楊某人都能活下來,說句不合時宜的話,這林森肯定喜歡我。

他跪在我身邊,對我檢查。

“你忍一下,我幫你按回去。”林森溫柔地說。

嘖,這小子剛才對自己那可是毫不留情,哢嚓一聲,臉色都不帶變的。

我偏頭,不像看我可憐右臂,我的義弟大概是瘋了,它居然追著林森的精神體跑。不是,你一只兩米長的大貓你怕什麽?

“嗷!”抱歉,我沒忍住,畢竟我是一個身嬌體弱的美男子。

沒等我起來,林森就迫不及待地把我按向他,不停蹭我臉。

等等,這個情況讓我梳理一下。

我們第一次見面是在八九年前吧?而且是你是作為杜聞禮的親友團出席吧?雖然你沒為難我,但你小子也沒什麽好臉色啊?第二次見面就是那次十人大派對,你小子雖然默不作聲,但也是想嘗一口我這個美味的向導的啊!

難不成你小子對我一見鐘情,再見傾心,腦子裏被我的向導素灌滿了不成?

現在一副愛得深沈的模樣給誰看啊!

而且,重點是,我有男朋友誒!季知行!軍人誒!很厲害的!

“那個,林森啊,我有男朋友的。”我幹巴巴道。

雖然你前一秒救過我,但是害我到這種地步的也是你們,所以扯平了。

“我知道,季知行升職了,他出賣了你的信息。他現在是首都冰狼隊的隊長。他配不上你。”

林森悶悶說。

我笑了,“他升職當然是好事,這地方太苦了。水往低處流,人往高處走。太正常了。最重要的是,向導素是我給他的,也是我邀請他住我家的,也是我同意他報告我的信息的。林森,我愛他,他利用我,我也愛他。”

開玩笑的,別信。人要總結失敗的經驗。

我上一次談戀愛就是太信任杜聞禮,才會被騙。這次我只信季知行一半,所以這一刻到來,我並不太難過。畢竟我還騙了他,折合折合,難過的情緒也就占一丟丟而已。

我真是世界好前任,真想和自己談戀愛,一定會很幸福。

“你別說氣話。”他半天就憋出個這個。

我推了推他,捏住他下巴。這小子比我白,我不服。

我仔細端詳片刻,篤定道:“你愛我!你愛我愛得要死!”

他撇過臉,兩坨紅暈染上,驀地他背一垮,破罐子破摔:“對!沒錯!我愛你愛得要死,我第一面見你就愛你。我們匹配度高到百分之九十五,我不愛你愛誰?你躲了這麽多年,大家都很想你,回去吧,楊哥。”



你叫什麽楊哥,臭小子我比你小啊!好吧,實際的實際比你大。

我心裏的惡毒沒壓住,嘻嘻,一群人分享一個人,不如一個人獨占我。

我低頭,雙手溫柔捧著他的臉,看著他的眼睛,紅色瞳孔真的好看啊,仿佛惡魔低語:“林森,我也愛你,但是我不想看見杜聞禮,我們去沒人的地方好不好,那樣我只屬於你一個人,你可以對我做你任何想做的事,親我,抱我,任何的,你想做的事。我會給你煮飯,像每個家庭裏主內的人,為你洗手作羹。我們一起養著貓和狗,一家四口不快活嗎?你擁有我的二十四小時,而不是被分剩下那幾個小時?和我在一起,好嗎?哥哥?”

林森被我說得意動,配著我的向導素和精神力,他點了點頭,昂著頭,等著我的親吻。

真是難以想象這樣一張清冷的臉,還有竹子氣味的人,被染上情又該是怎樣的風景。

我墮落了,當我親上去的那一刻。

為了取得更好的生活,我引誘了比我小的孩子,他引頸就戮的樣子實在動人心魄。我單方面和季知行分手,美美地投入下一段戀情。

他被我親的眼波流轉,像是含著秋水,嘴唇紅潤。我摸了摸他的藍色耳釘,對著那裏親吻舔舐。

“別,別親了,小利。”他沙啞道,用手輕輕推我。

我點頭,我們收拾了一下。

成功策反地方一人一貓。

林森比我想得大膽,他憑著哨兵的優勢,背著我找到了我之前去過的山洞。

“你在這裏等我兩天,我處理好剩下的事情就來找你。”

我點頭,笑著說:“我等你回來。”

他低頭吻了吻我的眼睛,依依不舍地走了。

只是我們待著這一會兒,我就感受到他精神圖景的穩定。僅僅是親吻作用就那麽大,要是做了豈不是一步到位。

之前還是亂得不行,一副死撐的樣子。

嘖,現在活像是吸飽了陽氣的妖精。

他為什麽要親我的眼睛,難道看出我說謊了?不應該啊?我又沒發病。

這話一分真九分假,被騙到算你傻。

好吧,林森一點都不傻,七八年過去,他成長得很好。不知道杜聞禮咋樣。

靠,人真的是對初戀戀戀不忘,尤其是我的初戀長得好,有錢,對我好,沒鬧翻前幾乎把我當眼珠子疼。

我都談第三段了,都七八年過去了,我還是忘不了這死相。

我忍不住批判自己。

從一開始的尊重愛情,到中間的利用愛情,到現在的踐踏愛情。我變得太多了。

我好像成了一個自私自利,只顧自己的混球。

林森要真跟我走了,那就是叛逃。堵上了他的前程和性命來和我談一場虛假的戀愛。

我愛林森嗎?

不愛的。

我喜歡林森嗎?

不喜歡的。

或許是有一分吧,可那一分是一個正常人見到美人都會有的。

我好像是貪圖他的顏,銀發紅瞳真的太酷了。

林森聰明,他知道我在騙他,他願意被我騙,他是個戀愛腦,不關我的事,我是無辜的。

對,完美,邏輯很嚴密。

靠,嚴密個鬼啊。

我不能因為我遇見的都是爛人,就自己也下賤,成為爛人啊!

林森其實也還好啦,他只是想提高覺醒率才來的,他也沒做很過分的事啦。而且他現在在部隊,為群眾沖鋒陷陣,也是很好的人。

他只是年少時成為了一個幫洗啦,而且還未遂。重點是他也救了我。

好煩啊,為什麽每個愛我的人都要傷害我啊!

趙天磊愛我,所以他設計害我。

杜聞禮愛我,所以他利用我。

趙華青、路易南、宋飛星愛我,但是知道真相後也願意參與那個計劃,對我的愛根本閉上覺醒率的誘惑。

季知行愛我,所以他告發我。

林森愛我,所以他追捕我。

為什麽不能是全心全意的愛?為什麽一定要摻雜利益?

好吧,我的質問給杜聞禮,他才是我在這個世界唯一全心全意愛過的人渣。

剩下的合計過錯就算了。

人生嘛,得過且過就好。

我躺著,擦幹臉上的水,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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