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救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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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世1

快銀分別送旺達和蘿絲來到定位標註的紐約街道的時候,此處的人群已經被疏散了,但卻也見不到任何一個超級英雄的身影。

奇怪,太奇怪了。

望著那如同蟲洞一般的漩渦門,三人都呈現出不同程度的緊張,快銀站在她們兩中間,蘿絲的餘光可以看見他緊繃的肌肉,也相信只要有一點風吹草動,他就能立刻帶著她們二人像來時那樣離開。

可什麽也沒發生。

沒有突然出現的敵人,也沒有前來支援的超級英雄。

沒人能將他們一舉殲滅,那麽,唯一可以解釋的,就是她們來的太遲了,其他同伴們都進去了。

但,真的這麽簡單嗎?其他人也就算了,蝙蝠俠和鋼鐵俠會這樣一點後招都不留,不給後來前來支援的同伴一點信號嗎?

快銀和旺達對視一眼,都意識到不對,他們已加入覆仇者很久,不像蘿絲對時間寶石這些東西一無所知,多年的戰鬥經驗告訴他們他們面對的將會是巨大而難纏的危機,於是,快銀伸手握住了蘿絲的手腕。

“我把你送回去吧。”他說,不是詢問,在他說的時候,他便已經準備把蘿絲抱起來帶走。

但旺達阻止了他。

雙胞胎的心靈感應讓她能快一步,在快銀消失在此處之前阻止他。

假如旺達不知道蘿絲的過去,只把她當作一個和她能力相似的普通變種人,她此時一定會讚成快銀的舉動。

但現在……

“我和蘿絲一起進去,”她頓了頓,那雙偏紅色的眼睛看向她的弟弟,那麽堅定,“你去找琴,保護好她。”

銀色頭發的少年難得任性,腳如同釘在地上一般沒挪動半分,握著蘿絲手腕的手也沒一絲松動,在對視中,他分毫不讓,可他的理智最終還是戰勝了情感。

他松開了手,化成一道銀光,就此消失不見。

“我們很少分開,”旺達望著快銀離去的方向,才悠悠說道,“但這次實在沒辦法。”

蘿絲點點頭,轉身看向那仍然在不遠處,在民居之間悠悠旋轉,綠色為主調,彌散著一些微弱橙紅色霧氣的蟲洞,也許快銀沒註意到,但她們兩都認出,這就是琴的鳳凰之力。

蘿絲甚至知道,這就是從她身上離開的那道聲音,那股力量造成的。

她意識到,也許所謂的‘失憶’,所謂的‘所有人逐漸在恢覆記憶’,所謂的‘不能讓別人知道她的身份’,不能和熟識之人見面,這種種條件,或許也只是那個聲音設下的局。

借由她的手,她的意志……

蘿絲微微合眼,把一切讓人脊背發涼的猜想拋之腦後,伸手牽住了旺達,藍色和紅色的能量在他們周身形成屏障,聚成圓形保護住二人,沒再猶豫,她們走入這扇門中。

眼前一花,左手緊握著的人已經消失不見,蘿絲後退一步,發現自己正站在熙來攘往的街道上,人們卻如同看不見她似的從她身體裏穿過,她轉身,四處搜尋旺達的身影,無果。

她意識到她和旺達已經徹底失散,但想也知道,事情絕不會如此簡單,如果把超級英雄們聚在一起,那任何危機都會被輕易瓦解的。

想到這,她她呼出一口氣,扭頭,透過街道邊的櫥窗,看見一旁電視上正放著斯塔克的新能源制造新品,斯塔克產品的發言人說此產品的所有收益都會投於對紐約之戰罹難者家屬的補償。

她皺了皺眉,看向新聞右下角的日期,2015年10月20日。

是三個月之前的事情,

但她不記得斯塔克先生有做出這樣的決定,畢竟紐約之戰裏遇難者並不多,遠不到超過斯塔克基金會儲備金的數量,更不必提利用產品收益補償家屬了……

不過一想到這是幻境,蘿絲便釋然了。

為什麽要在這裏尋找真實——

“你?餵!”

身後突然傳來一道聲音,不大,不太熟悉,但的確聽過。

蘿絲轉身,隔著重重往來的人群,在數個從她身邊身體裏穿過的人的間隙中,看見站在幾十米遠地方的,制服在陽光下非常亮眼的羅賓。

他與蘿絲一樣,都處於半透明狀態,因而隔著這麽遠,他憑借自己極佳的視力,也能認出蘿絲來。

然而,他本人大概是沒再想過自己有在見到她的一天的。

“你這家夥——”羅賓匆匆穿過人群,蘿絲註意到他好像比上一次見面的時候高了一點,但又或許是她的錯覺……不過她很快就沒法這樣胡思亂想了,因為這位超級英雄已近在眼前。

“你怎麽會在這?!”他上下掃了她一眼,試探性,但實際上不容蘿絲拒絕的伸向她的手臂,果不其然,穿過,“我和你也無法相觸。”

他斷言,像上一刻還詢問蘿絲的人不是他一樣,當然,他也有意識忽略心中的一點別扭,不去想這個女人見過他嬰兒時期,不去想這個女人曾見證他最倒黴狼狽的時刻,因為此刻,他得把握任何一個遇見的,可以交談的人。

“我和旺達一起來的,但她和我失散了,”蘿絲頓了頓,看了這位比她稍高一點,年紀不大,但似乎和她分外有緣的羅賓,道,“你可以叫我斯派洛。”

羅賓點了點頭,沒說什麽,想也知道,他是不可能介紹自己是和誰一起來的,也不可能告訴蘿絲如何稱呼他自己,他只是將視線掃過周邊櫥窗與建築,道:“這是另一個時間線的紐約。”

對達米安而言,這本是一句無關緊要的廢話,但為了照顧這位‘暫時’和他組隊的女生,他還是說了。

果不其然,對方露出了‘竟然是這樣’的表情,點了點頭,達米安看見她灰藍色的眼睛掃過周圍的建築,目光從遲疑逐漸堅定,斷言:“紐約布魯克林。”

達米安擡垂眸,他當然早就判斷出了,但故意沒說,可當他身邊女孩說了,他就一定要反問:“你怎麽知道?”

比起羅賓的警惕,蘿絲就顯得太不設防了。

“因為我舅舅家就在這附近,我在這裏長大。”

也許她自己都沒有意識到,當她提及‘舅舅’時,她的語調要比平常低,表情也顯得略有冷凝。

抗拒而不願提及。

達米安沒道理錯過這種表情,而這種‘巧合’,他絕不會在這種場合下認為這種‘巧合’是巧合,不然,為什麽他兩不落在哥譚呢?

想到這,他已經有了決斷。

“帶我去你舅舅家。”他說。

好累,癱癱。

寫到這裏,我想,男主的高傲已經盡數體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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