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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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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27

雖然話說得很堅定,但蘿絲畢竟還是蘿絲,她本來就不太會拒絕人,更不必提請求她的是快銀,而他還言之鑿鑿是有人找上了X教授,告訴他如果不把哥譚裏的變種人帶走就會有危險。

雖然沒有證據,但蘿絲猜想這應該是蝙蝠俠所為,畢竟他在離開時說了那樣一句話,而她也知道,哥譚幾乎所有反派大概都恨蝙蝠俠,和這位超級英雄沾上關系的普通人——即便是變種人,也難免會被波及,保不齊死在某一日的襲擊中。

蘿絲並不覺得自己會特別幸運,同樣,她也不覺得那個聲音會再次出現救她於危難之中了,畢竟它已經離開了。

加之她身為變種人,雖然擁有自保的能力,但卻也要承受更深一層的歧視和危險,而澤維爾學院是這世上唯一一個變種人的港灣,是對變種人而言最安全的地方。

並且,盡管不願承認,說出來似乎還有點羞恥,但蘿絲覺得自己是特別的。

這種感覺並沒有確鑿的證據證明,但即便再怎麽遲鈍,也不能否認,危難和機遇總會不停地找上她,她也許註定不會有完全安適無憂的人生,因為她的確曾經毀滅過世界。

即便那是上個時間線的事情,而那道聲音也那樣信誓旦旦地和她說所有人已經被抹去了記憶。

可是,這件事情能這樣輕松地被抹去,再也沒有下文嗎?

蘿絲實在不相信。

於是,在權衡利弊之下,她同意和快銀回到澤維爾學院,因為她覺得光憑自己是無法解決這一切的,如果這世上還有第二個人能阻止所有人恢覆記憶,那麽那個人只會是X教授了。

但同樣,非必要,蘿絲絕不會提起這件事,而她也會盡可能避開和快銀等人的接觸,做一個……

沒有朋友的人。

反正她之前都是這樣過下去的,又有什麽不適應呢?

於是,蘿絲沒有再猶豫,答應了和他們一起離開,但她唯一的要求,就是回屋子拿些必需品。

同樣,也趁此給紅頭罩留一張紙條,告訴他她去往一個更好的去處,讓他不要擔心——雖然她覺得他可能並不會擔心。

然而,這個想法實際上也是多餘的。

因為當蘿絲再一次回到屋內時,發現室內陳列的那些槍械已經消失了。

這個事實告訴她,紅頭罩已經徹底走了,這麽湊巧,是真的湊巧嗎?

她一開始還疑心這一切是蝙蝠俠的手筆,卻沒想到最終是紅頭罩找上了澤維爾教授,就像他一開始威脅她的那樣。

然而,蘿絲卻並不覺得生氣。

雖然她一開始很不喜歡紅頭罩,但在這短短幾天的相處中,她已逐漸習慣了他的存在,他一走,孤獨就又一次卷土重來,好像還更氣勢洶洶,讓聖誕節之後的幾日很難熬。

本來,她覺得這樣的孤獨難熬但很快會過去,又知道他們的交際就到此為止,而對方看上去還毫不在乎,這種落差感無疑讓她心中難受,盡管她從未表現出。

但現在,她終於發現,對方似乎也有那麽一點在意她,把她當作自己的,朋友?這個詞有些太高級了,那就,熟人吧。

雖然這個安排如此突然而絲毫未顧及她的意見,但蘿絲也不計較,她知道紅頭罩這刻是為她作此打算的就好。

當然,他沒來見她其實也在意料之中,他們兩大概都不是擅長別離的性格,雙方都知道,心知肚明,也就夠了。

她這樣想著,往沙發走近幾步,卻突然看見客廳的餐桌上放了些什麽東西,她瞇了一下眼睛,邁步,看清那東西的真容,是像草,或者小灌木枝葉一樣的東西,但在上面,卻還開著淡色的小花。

它有點眼熟,但不妨礙蘿絲不認識它,她盯著這植物看了一會兒,才發現桌上有一張紙,紙的顏色和桌面近似,才讓她第一眼沒看見。

她放下這枝開花的草,打開那張紙條,上面只有短短的一句話,以一個很普通,毫無性格的筆跡特意寫下,讓除了她以外的人看不出落筆者的身份。

她原以為這是紅頭罩寫給她的解釋紙條,解釋為什麽會失約把自己的信息告訴X教授,卻忘了,他是個很難會解釋的人,而紙條上也沒有一句話提到了她的身份,看上去甚至像是隨口一提,無關緊要。

【這是迷疊香(rosemary),我覺得,我還是得將rosemary送給Rose-Mary的好,我想,我也有義務告訴你,你的名字的寓意裏也許包含玫瑰,但它本身是迷疊香。】

迷疊香?

蘿絲並不是沒有聽過這種植物,但,她的朋友們都以為她的名字是蘿絲,打趣也只會以‘玫瑰’隨口一提,而不會……

迷疊香?又代表什麽呢?

蘿絲不明白,捏著紙條的手下意識收緊,她擡眸,恍惚地將視線隨處亂放,卻正好看見了廚房最裏頭的窗戶,它不再破舊,不再需要用木板或者其他東西擋風,不再需要她的能力維持,它被人修覆,恢覆如初。

就好像一切都沒有發生過,但實際上,這屋裏也不過是曾經住過一個匆匆過客,而現在,另一個匆匆過客也要離開了。

她不敢對外面等著的快銀的耐心抱有多大的期望,於是慌忙把這條紙條折好,伴著迷疊香一起塞進羽絨服口袋,然後走進臥室,從墻角拖出行李箱,將衣櫃裏屬於她的衣服,以及床頭櫃裏剩下的成卷的美元放入箱中。

至於床底的那些美元,就留給下一個來到這裏的幸運者吧。

她這樣想著,拉上了行李箱的拉鏈。

哥譚郊野,快銀和鐳射眼引著蘿絲走入隱形戰機的機艙,鐳射眼坐上了駕駛位,快銀和蘿絲則在駕駛艙背後的座椅上坐下。

這還是蘿絲第一次坐飛機呢。

正當她頗為局促地靠著椅背,看著安全帶自動扣好,看見鐳射眼的手在她完全看不懂的面板上指指點點的時候,她身邊永遠也不會閑下來的快銀開口了:“所以,你還沒告訴叫我你叫什麽呢。”

蘿絲偏過頭看他,事實上,她不懂為什麽他不跑回去,印象裏他在紐約和澤維爾學院裏來去自如,而哥譚離澤維爾學院更近一些,他卻選擇坐戰機了。

她眨了眨眼,不再去猜想舊日友人,今日陌生人的心思,思考了一下,還是沒打算騙他,卻又和之前不一樣了。

“蘿絲瑪麗·斯派洛,蘿絲瑪麗是我的名字,太長了,所以你們,可以叫我斯派洛。”她說完,用那雙閃爍的灰藍色眼瞳望向快銀。

然而,銀發的少年卻完全沒接收到她的冷淡與疏離。

“知道了!那我叫你蘿絲吧,把蘿絲瑪麗削去一半,就當作我們對你的昵稱了,”說著,他伸手,努力夠了一下鐳射眼的椅背,笑著問,“你說對不對,斯科特!”

鐳射眼幽幽地嘆了口氣,沒回答他,只說:“我叫斯科特·薩摩斯,蘿絲瑪麗。”

薩摩斯,Summers……蘿絲短暫的人生裏第一次遇見人姓夏天,而此時,快銀也接上了話。

“我叫皮特羅·馬克西莫夫,”他看向她,作出了自我介紹,其實也是認識到現在第一次自我介紹,而覆又頓了頓,道,“蘿絲,我想我們會成為好朋友的。”

他笑起來時,藍色的,帶一點銀色的眼睛會變得非常亮,橙色的護目鏡被推到他的額頭,讓蘿絲說不出一句否認的話。

因為事實,就是如此。

捋了一下綱,完結……似乎沒我想的那麽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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