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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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19
事實既然已經無法更改,時間既然已經無法回溯,在這種情況下自怨自艾只是在自尋死路,那麽剩下來的,便只有面對現實。
在平覆心情之後,蘿絲先收拾了屋子,清理了生黴菌的水池,洗幹凈了池子裏的餐盤,把能洗的全都放進洗衣機,不能洗的則裝進垃圾袋,再在清晨五點,附近一點聲響都沒有的時候帶出家門,扔到了汙水橫流的垃圾處。
在仔細搜尋後,蘿絲在床板的夾縫和床頭櫃裏找到了大把大把成捆的美元,槍和子彈則都被放在衣櫃深處,推開衣櫃擋板,會發現裏面是被挖空了的墻,裏面的武器更是五花八門。
當然,雖然很多,但蘿絲覺得自己大概也沒機會用到它們,比起從沒接觸過的危險武器,還是她自己的異能好用一些,不過,在這種地方,變種人可沒那麽好混下去,所以,出於謹慎,蘿絲每次出門前還是會在腰間別一把手=槍。
這似乎是哥譚最亂的區域——東區裏最亂的一片地方,裏面魚龍混雜,幾乎每晚都能聽見不遠處響起槍聲,附近自然沒有便利店,但有酒吧,這裏的酒吧也充當簡單的物資供給處,給不能出去的通緝犯提供食物,但價錢會貴不少。
蘿絲雖然不是通緝犯,但防範於未然,加上她人生地不熟,暫時還沒有出去的念頭,於是,她不得不在後半夜把自己包的嚴嚴實實去酒吧買東西,到了後半夜,即便是東區的酒吧人也不多了,有的也都是癮君子和醉鬼,但即便如此,她還要刻意壓低聲音講話。
但她本人身高不高,又很瘦小,女性的身份根本無法隱藏,一開始遇到了不少麻煩,比如酒保不願意免費幫她帶東西,要她付多點錢,她付了之後卻又得寸進尺來摸她,還要借故克扣她的物品。
如果換做別的女人,酒保查理是絕不敢這樣子對她們的。
在哥譚東區這種地方混下來的女人無一不是狠角色,要不是有人罩著,要不然就心狠手辣,能力超凡,她們自身就會帶著一股不好惹的氣勢,即便表面溫柔,內裏卻是危險的。
但蘿絲,在他眼裏實在太柔軟可欺,看上去就像是個逃家的小姐,即便不是大小姐,也一定不谙世事,沒在這裏混過,不知道東區的險惡,這樣的人在這裏活不久,既然活不久,那為什麽不讓他先享享福呢?
然而,打碎他自得美夢的,是黑洞洞的槍口。
比他矮了一個頭多一點的少女——是,即便她把自己包的多嚴實,他也能看出她年紀不大,但現在,隔著一個吧臺,她的手=槍從她寬大的袖口滑出一節,頂在了他的胸口。
她握槍的姿勢有點別扭,暴露她還是小白的事實,頂的地方也並非致命處,即便挨上一槍,他也許也有辦法反殺。
但是,在酒吧五光十色的燈光下,被那雙閃爍著一點光澤卻又完全灰暗的灰藍色的眼睛註視時,他竟然,不敢動。
因為這雙眼睛實在太志在必得,信心滿滿了。
她不可能不知道自己在這方面是多麽的青澀,不可能不知道如果在這裏開槍會得罪什麽樣的人,但她卻一點也不害怕,甚至有恃無恐。
她凝視他,灰藍色的眼眸中,那種警告與惱火一閃而過,而在她開口的時候,她的語氣還是溫和的,有分寸的:“我尊重你,但你不要得寸進尺。”
她並不威脅要取他性命,也不說得罪她會有什麽後果,不像這裏的人動輒就是殺和死,她只是在警告,毫無殺氣的警告。
溫和的過分,但這已經足夠。
頂住他的槍口被收回,她被口罩和帽子遮的嚴嚴實實的臉上只露出那雙眼睛,灰藍色的眼瞳凝視他一瞬間,而後,拎起了吧臺上的大袋塑料袋。
在這個陌生人轉身欲走時,查理,這個在酒吧裏當了四五年酒保的男人忍不住開口了:“唉,你叫什麽?”
少女的身形一頓,她皺了皺眉頭,短暫的停頓了一下,而後,她的聲音透過口罩傳來:“斯派洛,我叫,斯派洛。”
“麻雀?”酒保查理喃喃重覆了一邊,然後看向她,“那好,麻雀,看在之前的事上,作為我對你的賠禮,我給你個忠告,在哥譚,你還是要表現的狠毒一點,難對付一點的好。”
“比起麻煩找上你後解決,還是讓麻煩從不敢來找你的好吧?”查理聳了聳肩,這樣反問道。
蘿絲沒有回答他,轉身離開了。
一次酒吧購買的物資足夠蘿絲一個人吃一周到十天,大多都是些速食意面通心粉,冷凍牛排只能切成好幾塊當作每日加餐,蔬菜很少,大多也都是西紅柿,蘿絲後來都把它們切塊擠汁當作速食意面的配菜。
這樣吃肯定不健康,但顯然也沒有蘿絲挑三揀四的份。
除了食物不太盡如人意之外,其他方面倒還不錯,這間屋子雖然破舊,但應有盡有,水費和電費,蘿絲托人幫她提前交了整整兩年的,於是再也不必為此發愁。
屋子裏本來就有電視,聯通之後便可以用它打發時間,電視新聞上無非就是政治經濟超級英雄,值得慶幸的是,的確沒人再提起她這個佩珀波茨曾經的養女了,但一直看電視難免無聊,後來她又在酒吧裏買了一部手機和幾本書來打發時間,發現谷歌上也沒了有關佩珀養女的報道之後,她的心便徹底放了下來。
總而言之,蘿絲的日子其實還算舒適,雖然和在佩珀家中裏沒法比,但卻要比在舅舅家的閣樓上好很多。
直到哥譚的冬天到來。
哥譚的冬天向來很冷,這間屋子沒有空調還在最頂層,就更冷了,被子雖然加了一床,但寒意還是滲透進來,到後來,蘿絲都穿著羽絨服睡,卻還是時不時會被凍醒,就更別提無家可歸的人了。
每天早上醒來都有人被凍死,對生的渴望戰勝了恐懼,迫使他們鋌而走險。
本來這處地方是東區最危險的區域,尋常的乞丐劫匪並不敢隨意進入,害怕出門就被卷入槍戰,也害怕某一日被看中了直接拖到小巷裏麻醉,醒來時就已經被賣掉或者再也沒醒來——當然,其實這地方沒有這麽恐怖,只是人們以訛傳訛罷了。
但哥譚今年的冬天冷的過分了。
哥譚警局的拘留位不會在這時候收留小偷小摸的人,常常是上午被抓下午就放,因為他們的牢位要留給最近不安分的黑幫,紅頭罩又和黑面具杠上了,GCPD現在忙的不行,根本沒空管這些小事,而他們如果敢搞出大亂子,來整治他們的就不會是警察,而會是蝙蝠俠。
至於黑門監獄,那太恐怖,常人進去生不如死,外面沒地方給他們住,但他們又迫切需要一個地方落腳,於是,他們把視線投向了東區深處。
槍戰發生,就難免有人死,人死了,屋子就會空下來,越來越多的人抱著和蘿絲一樣的想法進來占據空屋子,運氣好的人如願以償,運氣不好的,在悄悄推開一扇門之後被突然出現的槍口抵住,被殺,或者剛睡上床沒幾天,就被久不歸家的雇傭兵發現,一槍=爆=頭。
這件事本來和蘿絲沒什麽關系,她幾乎天天在屋內,只有在拿物資的時候會出門,為了防止別人闖入,她還特地寫了張紙條貼在門口,但這樣的善意和不想惹麻煩,在別人眼裏就變成了軟弱可欺。
她是個女人,女孩,年紀小,孤身一人,不是雇傭兵,不是誰的情人,只是活在這裏,死了也無人在意,那麽,他們憑什麽不去侵占她的地盤呢?憑他們的良心?誰在哥譚說良心,誰就是蠢貨,白癡。
於是,在蘿絲拎著物資,踩著外面咯吱咯吱響著的鐵皮樓梯推開屋門,想回到屋內的那天,淩晨四點多,天黑的還像墨,迎接她的並不是比外面稍微溫暖一點的屋子,而是在開門那一剎那響起的槍聲。
淩晨四點,她顛倒的作息雖然能讓她清醒,但卻不足以讓她,也本就無法讓她快過子彈。
於是,在她的肩頭炸開了一朵血花。
痛楚和怒火一同到來,在哥譚生活的兩個多月,蘿絲什麽也沒有學到,但卻又學到了很多,這裏的人冷漠,這裏的人貪婪,這裏的人只認準拳頭和槍口,又往往甚至不認拳頭和槍口,只認準利益,只在乎自己。
如果退讓,那勢必要步步退讓,正如那個酒保所說,比起麻煩找上她後解決,還是一開始就不要讓麻煩敢找她比較好。
許久沒出現過的藍色的光從她手心迸發,頃刻間形成一條緞帶,在一片漆黑中沖向開槍者隱藏的地方,直接砸碎窗,把他從五樓的高度扔了下去,但她僅存的仁慈心,還在他要摔死之前墊了他一下。
而後,她捂了一下自己還汩汩流血的肩頭,將子彈化作空氣蒸發,再凝於自己的掌心,隨手丟下,指尖在肩頭的血洞停留一刻,讓傷口愈合,而後,她從後腰抽出手=槍,握在手中,一步步小心翼翼地向漆黑的屋裏走。
似乎沒有人了。
正當她松一口氣時,她身後突然響起淩亂的腳步聲,她回眸,下意識打出一槍,落空,對方已經躥出了門外,而同時,第一次開槍帶給她的後坐力讓蘿絲沒做好準備的手臂發麻,她皺了皺眉,沒顧及這些,拔腿向前追,但這時,樓下已經傳來男人的慘叫聲。
她心頭一跳,想後退,但腿已經邁出,半邊身子跨出門外。視線猝不及防觸及了一個不該出現在這裏的人。
淩晨四點多的,冬天的晚上,天黑的像是不會在天亮了,月亮掛在半空中,投下的光少得可憐,但足以照亮她眼前的一點顏色。
月光灑在外面露天的鐵樓梯上,罩在距離她六七層臺階的男人身上,他長得很壯,站在那裏就氣勢十足,剛剛從屋裏竄出去的男人現在在他腳下,連哀叫的勇氣都沒有。
但這一切本不該讓蘿絲畏懼,普通人不會讓現在的蘿絲畏懼,她只是不想殺,不是不能殺。
但紅頭罩可以。
她退後一步,捏了捏手上的槍,掙紮,猶豫了一瞬間,松開了手,任由手=槍從她指尖墜落,落到鐵皮樓梯上,在這寂靜的夜裏發出一聲脆響。
“我……沒有惡意。”她憋了半天,才從口裏憋出這樣一句話。
紅頭罩不應該記得她,他不是瘋子,不會對只見過一面的陌生人=拳腳相加,拿槍威脅,他看上去不像是這樣的人。
但她還記得這個人當初是用怎樣的語氣和她說話,怎樣恐怖地威脅她的,她不敢掉以輕心,甚至做好了回擊然後逃跑的準備。
她咬著唇,等待他的回應。
在她等待的時候,她能明顯的感受到紅頭罩的審時,他沒回答,擡腳一踹身下的男人,力氣大到樓梯都發出一陣悶響,那個男人在這種力道下自然失去了意識。
“哥譚一向不歡迎變種人。”他說。
他的語氣並不惡劣,也沒什麽火=藥味,但蘿絲出於之前的第一印象,實在對他沒什麽好感,她皺著眉,說:“是嗎,但我只能在這裏呆著。”
她不想和紅頭罩多說一句話,她擔心他們相處越久會讓他記憶恢覆的越快,所以,即便這樣的態度失禮而不和本性,她也顧不上了,只能竭盡所能地去結束這場對話。
但她充滿尖刺的話只讓紅頭罩又仔細打量了她一眼,好像在確定自己是不是曾在某張通緝令上看見過她,畢竟她似乎的確有點,眼熟。
但答案當然是否定的,於是他不再去想,只切入正題。
“這間屋子是老彼得的。”
“所以?”蘿絲皺眉,不明所以。
“他生前是我的線人。”
“所以,你要把這間房子要回去?”蘿絲自以為自己聽懂了他的言下之意,也並不打算和他一爭,彎腰撿起地上的塑料袋便打算離開,直接把屋子讓給他,但紅頭罩卻阻止了他。
“不,”他頓了頓,在夜色中盯住她,確定這張臉越看越熟悉,這種熟悉感讓他心生懷疑,而她本人的神態則加劇了這種懷疑。
東區的安全屋之前在槍戰中被炸毀了,他不得已要在這間屋子裏等待時機,而東區不該有人在這種時候見過他,保險方法是他把她打暈了綁上三天,但,謎團讓他打消了這個念頭。
“我有事,要在這裏呆三天,快的話甚至只要兩天,我睡客廳就行,而你,不能走,之前怎麽過的,就怎麽過,三天之後,這房子我就送給你。”他這樣說,語氣不善,實際上對他而言卻已經是很大的讓步。
這話卻驚得蘿絲退後一步,但她實際上已經退無可退,她的腰抵在樓梯扶手上,雙手抱臂,呈一種十足的防禦姿勢:“如果我拒絕呢?”
她反問,灰藍色的眼睛裏充滿警惕。
“那我會通知澤維爾,也就是你們所說的X教授,把你這個變種人帶出哥譚。”紅頭罩攤了攤手,側過身給她讓出一條下樓的通道,“你現在可以跑,只要跑出哥譚,我相信澤維爾也許就找不到你了。”
他說是這樣說,但誰也不相信。
於是蘿絲在此刻,進退維谷。
我知道你們不喜歡這句話,但我要說!紅頭罩!應該不是!男主!
這次沒血緣關系,主要是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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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仔細搜尋後,蘿絲在床板的夾縫和床頭櫃裏找到了大把大把成捆的美元,槍和子彈則都被放在衣櫃深處,推開衣櫃擋板,會發現裏面是被挖空了的墻,裏面的武器更是五花八門。
當然,雖然很多,但蘿絲覺得自己大概也沒機會用到它們,比起從沒接觸過的危險武器,還是她自己的異能好用一些,不過,在這種地方,變種人可沒那麽好混下去,所以,出於謹慎,蘿絲每次出門前還是會在腰間別一把手=槍。
這似乎是哥譚最亂的區域——東區裏最亂的一片地方,裏面魚龍混雜,幾乎每晚都能聽見不遠處響起槍聲,附近自然沒有便利店,但有酒吧,這裏的酒吧也充當簡單的物資供給處,給不能出去的通緝犯提供食物,但價錢會貴不少。
蘿絲雖然不是通緝犯,但防範於未然,加上她人生地不熟,暫時還沒有出去的念頭,於是,她不得不在後半夜把自己包的嚴嚴實實去酒吧買東西,到了後半夜,即便是東區的酒吧人也不多了,有的也都是癮君子和醉鬼,但即便如此,她還要刻意壓低聲音講話。
但她本人身高不高,又很瘦小,女性的身份根本無法隱藏,一開始遇到了不少麻煩,比如酒保不願意免費幫她帶東西,要她付多點錢,她付了之後卻又得寸進尺來摸她,還要借故克扣她的物品。
如果換做別的女人,酒保查理是絕不敢這樣子對她們的。
在哥譚東區這種地方混下來的女人無一不是狠角色,要不是有人罩著,要不然就心狠手辣,能力超凡,她們自身就會帶著一股不好惹的氣勢,即便表面溫柔,內裏卻是危險的。
但蘿絲,在他眼裏實在太柔軟可欺,看上去就像是個逃家的小姐,即便不是大小姐,也一定不谙世事,沒在這裏混過,不知道東區的險惡,這樣的人在這裏活不久,既然活不久,那為什麽不讓他先享享福呢?
然而,打碎他自得美夢的,是黑洞洞的槍口。
比他矮了一個頭多一點的少女——是,即便她把自己包的多嚴實,他也能看出她年紀不大,但現在,隔著一個吧臺,她的手=槍從她寬大的袖口滑出一節,頂在了他的胸口。
她握槍的姿勢有點別扭,暴露她還是小白的事實,頂的地方也並非致命處,即便挨上一槍,他也許也有辦法反殺。
但是,在酒吧五光十色的燈光下,被那雙閃爍著一點光澤卻又完全灰暗的灰藍色的眼睛註視時,他竟然,不敢動。
因為這雙眼睛實在太志在必得,信心滿滿了。
她不可能不知道自己在這方面是多麽的青澀,不可能不知道如果在這裏開槍會得罪什麽樣的人,但她卻一點也不害怕,甚至有恃無恐。
她凝視他,灰藍色的眼眸中,那種警告與惱火一閃而過,而在她開口的時候,她的語氣還是溫和的,有分寸的:“我尊重你,但你不要得寸進尺。”
她並不威脅要取他性命,也不說得罪她會有什麽後果,不像這裏的人動輒就是殺和死,她只是在警告,毫無殺氣的警告。
溫和的過分,但這已經足夠。
頂住他的槍口被收回,她被口罩和帽子遮的嚴嚴實實的臉上只露出那雙眼睛,灰藍色的眼瞳凝視他一瞬間,而後,拎起了吧臺上的大袋塑料袋。
在這個陌生人轉身欲走時,查理,這個在酒吧裏當了四五年酒保的男人忍不住開口了:“唉,你叫什麽?”
少女的身形一頓,她皺了皺眉頭,短暫的停頓了一下,而後,她的聲音透過口罩傳來:“斯派洛,我叫,斯派洛。”
“麻雀?”酒保查理喃喃重覆了一邊,然後看向她,“那好,麻雀,看在之前的事上,作為我對你的賠禮,我給你個忠告,在哥譚,你還是要表現的狠毒一點,難對付一點的好。”
“比起麻煩找上你後解決,還是讓麻煩從不敢來找你的好吧?”查理聳了聳肩,這樣反問道。
蘿絲沒有回答他,轉身離開了。
一次酒吧購買的物資足夠蘿絲一個人吃一周到十天,大多都是些速食意面通心粉,冷凍牛排只能切成好幾塊當作每日加餐,蔬菜很少,大多也都是西紅柿,蘿絲後來都把它們切塊擠汁當作速食意面的配菜。
這樣吃肯定不健康,但顯然也沒有蘿絲挑三揀四的份。
除了食物不太盡如人意之外,其他方面倒還不錯,這間屋子雖然破舊,但應有盡有,水費和電費,蘿絲托人幫她提前交了整整兩年的,於是再也不必為此發愁。
屋子裏本來就有電視,聯通之後便可以用它打發時間,電視新聞上無非就是政治經濟超級英雄,值得慶幸的是,的確沒人再提起她這個佩珀波茨曾經的養女了,但一直看電視難免無聊,後來她又在酒吧裏買了一部手機和幾本書來打發時間,發現谷歌上也沒了有關佩珀養女的報道之後,她的心便徹底放了下來。
總而言之,蘿絲的日子其實還算舒適,雖然和在佩珀家中裏沒法比,但卻要比在舅舅家的閣樓上好很多。
直到哥譚的冬天到來。
哥譚的冬天向來很冷,這間屋子沒有空調還在最頂層,就更冷了,被子雖然加了一床,但寒意還是滲透進來,到後來,蘿絲都穿著羽絨服睡,卻還是時不時會被凍醒,就更別提無家可歸的人了。
每天早上醒來都有人被凍死,對生的渴望戰勝了恐懼,迫使他們鋌而走險。
本來這處地方是東區最危險的區域,尋常的乞丐劫匪並不敢隨意進入,害怕出門就被卷入槍戰,也害怕某一日被看中了直接拖到小巷裏麻醉,醒來時就已經被賣掉或者再也沒醒來——當然,其實這地方沒有這麽恐怖,只是人們以訛傳訛罷了。
但哥譚今年的冬天冷的過分了。
哥譚警局的拘留位不會在這時候收留小偷小摸的人,常常是上午被抓下午就放,因為他們的牢位要留給最近不安分的黑幫,紅頭罩又和黑面具杠上了,GCPD現在忙的不行,根本沒空管這些小事,而他們如果敢搞出大亂子,來整治他們的就不會是警察,而會是蝙蝠俠。
至於黑門監獄,那太恐怖,常人進去生不如死,外面沒地方給他們住,但他們又迫切需要一個地方落腳,於是,他們把視線投向了東區深處。
槍戰發生,就難免有人死,人死了,屋子就會空下來,越來越多的人抱著和蘿絲一樣的想法進來占據空屋子,運氣好的人如願以償,運氣不好的,在悄悄推開一扇門之後被突然出現的槍口抵住,被殺,或者剛睡上床沒幾天,就被久不歸家的雇傭兵發現,一槍=爆=頭。
這件事本來和蘿絲沒什麽關系,她幾乎天天在屋內,只有在拿物資的時候會出門,為了防止別人闖入,她還特地寫了張紙條貼在門口,但這樣的善意和不想惹麻煩,在別人眼裏就變成了軟弱可欺。
她是個女人,女孩,年紀小,孤身一人,不是雇傭兵,不是誰的情人,只是活在這裏,死了也無人在意,那麽,他們憑什麽不去侵占她的地盤呢?憑他們的良心?誰在哥譚說良心,誰就是蠢貨,白癡。
於是,在蘿絲拎著物資,踩著外面咯吱咯吱響著的鐵皮樓梯推開屋門,想回到屋內的那天,淩晨四點多,天黑的還像墨,迎接她的並不是比外面稍微溫暖一點的屋子,而是在開門那一剎那響起的槍聲。
淩晨四點,她顛倒的作息雖然能讓她清醒,但卻不足以讓她,也本就無法讓她快過子彈。
於是,在她的肩頭炸開了一朵血花。
痛楚和怒火一同到來,在哥譚生活的兩個多月,蘿絲什麽也沒有學到,但卻又學到了很多,這裏的人冷漠,這裏的人貪婪,這裏的人只認準拳頭和槍口,又往往甚至不認拳頭和槍口,只認準利益,只在乎自己。
如果退讓,那勢必要步步退讓,正如那個酒保所說,比起麻煩找上她後解決,還是一開始就不要讓麻煩敢找她比較好。
許久沒出現過的藍色的光從她手心迸發,頃刻間形成一條緞帶,在一片漆黑中沖向開槍者隱藏的地方,直接砸碎窗,把他從五樓的高度扔了下去,但她僅存的仁慈心,還在他要摔死之前墊了他一下。
而後,她捂了一下自己還汩汩流血的肩頭,將子彈化作空氣蒸發,再凝於自己的掌心,隨手丟下,指尖在肩頭的血洞停留一刻,讓傷口愈合,而後,她從後腰抽出手=槍,握在手中,一步步小心翼翼地向漆黑的屋裏走。
似乎沒有人了。
正當她松一口氣時,她身後突然響起淩亂的腳步聲,她回眸,下意識打出一槍,落空,對方已經躥出了門外,而同時,第一次開槍帶給她的後坐力讓蘿絲沒做好準備的手臂發麻,她皺了皺眉,沒顧及這些,拔腿向前追,但這時,樓下已經傳來男人的慘叫聲。
她心頭一跳,想後退,但腿已經邁出,半邊身子跨出門外。視線猝不及防觸及了一個不該出現在這裏的人。
淩晨四點多的,冬天的晚上,天黑的像是不會在天亮了,月亮掛在半空中,投下的光少得可憐,但足以照亮她眼前的一點顏色。
月光灑在外面露天的鐵樓梯上,罩在距離她六七層臺階的男人身上,他長得很壯,站在那裏就氣勢十足,剛剛從屋裏竄出去的男人現在在他腳下,連哀叫的勇氣都沒有。
但這一切本不該讓蘿絲畏懼,普通人不會讓現在的蘿絲畏懼,她只是不想殺,不是不能殺。
但紅頭罩可以。
她退後一步,捏了捏手上的槍,掙紮,猶豫了一瞬間,松開了手,任由手=槍從她指尖墜落,落到鐵皮樓梯上,在這寂靜的夜裏發出一聲脆響。
“我……沒有惡意。”她憋了半天,才從口裏憋出這樣一句話。
紅頭罩不應該記得她,他不是瘋子,不會對只見過一面的陌生人=拳腳相加,拿槍威脅,他看上去不像是這樣的人。
但她還記得這個人當初是用怎樣的語氣和她說話,怎樣恐怖地威脅她的,她不敢掉以輕心,甚至做好了回擊然後逃跑的準備。
她咬著唇,等待他的回應。
在她等待的時候,她能明顯的感受到紅頭罩的審時,他沒回答,擡腳一踹身下的男人,力氣大到樓梯都發出一陣悶響,那個男人在這種力道下自然失去了意識。
“哥譚一向不歡迎變種人。”他說。
他的語氣並不惡劣,也沒什麽火=藥味,但蘿絲出於之前的第一印象,實在對他沒什麽好感,她皺著眉,說:“是嗎,但我只能在這裏呆著。”
她不想和紅頭罩多說一句話,她擔心他們相處越久會讓他記憶恢覆的越快,所以,即便這樣的態度失禮而不和本性,她也顧不上了,只能竭盡所能地去結束這場對話。
但她充滿尖刺的話只讓紅頭罩又仔細打量了她一眼,好像在確定自己是不是曾在某張通緝令上看見過她,畢竟她似乎的確有點,眼熟。
但答案當然是否定的,於是他不再去想,只切入正題。
“這間屋子是老彼得的。”
“所以?”蘿絲皺眉,不明所以。
“他生前是我的線人。”
“所以,你要把這間房子要回去?”蘿絲自以為自己聽懂了他的言下之意,也並不打算和他一爭,彎腰撿起地上的塑料袋便打算離開,直接把屋子讓給他,但紅頭罩卻阻止了他。
“不,”他頓了頓,在夜色中盯住她,確定這張臉越看越熟悉,這種熟悉感讓他心生懷疑,而她本人的神態則加劇了這種懷疑。
東區的安全屋之前在槍戰中被炸毀了,他不得已要在這間屋子裏等待時機,而東區不該有人在這種時候見過他,保險方法是他把她打暈了綁上三天,但,謎團讓他打消了這個念頭。
“我有事,要在這裏呆三天,快的話甚至只要兩天,我睡客廳就行,而你,不能走,之前怎麽過的,就怎麽過,三天之後,這房子我就送給你。”他這樣說,語氣不善,實際上對他而言卻已經是很大的讓步。
這話卻驚得蘿絲退後一步,但她實際上已經退無可退,她的腰抵在樓梯扶手上,雙手抱臂,呈一種十足的防禦姿勢:“如果我拒絕呢?”
她反問,灰藍色的眼睛裏充滿警惕。
“那我會通知澤維爾,也就是你們所說的X教授,把你這個變種人帶出哥譚。”紅頭罩攤了攤手,側過身給她讓出一條下樓的通道,“你現在可以跑,只要跑出哥譚,我相信澤維爾也許就找不到你了。”
他說是這樣說,但誰也不相信。
於是蘿絲在此刻,進退維谷。
我知道你們不喜歡這句話,但我要說!紅頭罩!應該不是!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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