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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生折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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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生折割

事後高元之並未處置靜兒,只是交待旁人轉告:她若願意繼續讀書,旁人不可阻攔,但郡主府和太尉府,她不可再留下。沒有高元之的命令,任何人不能放她入府,其餘既往不咎。

高元之這般處理,深深地折服了藍嬤嬤。藍嬤嬤見慣後宅狠厲手段,爬主人床未遂,被主母發現而下場淒慘的比比皆是,但高元之不計前嫌,只將她逐出府中,還準她念書。為防止她餓死街頭,還托她交付銀兩給靜兒安身,如此以德報怨,令藍嬤嬤敬重。

兩人和好如初後,蕭翦又常出入郡主府中。這天,他來找高元之,說街頭來了個雜耍團,要帶她去看看熱鬧,聽說還有人身蛇尾的“人面蛇”呢!果然男人至死是少年,初遇他時二十三歲,如今也就二十五歲出頭,擱那邊也就剛大學畢業沒多久,所以才這般小孩子心性,還愛湊街頭的熱鬧。

在京城東門外,有漢白玉石橋一座,三梁四欄。許多江湖藝人在此地耍把式賣藝,不僅項目繁多,而且技藝高超,雜耍表演也成了這裏的一大特色。一天,兩個衣著襤褸的中年人,一胖一瘦,背著一破麻袋,也來天橋撂地。所謂“撂地”,就是在地上畫個白圈,作為表演場地,行話“畫鍋”。鍋是做飯用的,藝人畫了鍋,有了場地表演,就可以賺錢吃飯。盡管二人是初來京城,但早已弄清了這裏的規矩。

在畫好鍋後,兩個人就開始吆喝:“走過路過的老少爺們兒,瞧一瞧,看一看。我們兄弟初到京城,沒什麽拿得出手的,就給大家耍一段人面蛇看看。”

“人面蛇”?一聽這個詞,很多路過的百姓都來了興趣。只見兩人不慌不忙地從破麻袋中倒出一條酷似蛇的動物,然後手持皮鞭開始戲耍起來。在二人的要求下,這條“人面蛇”不斷扭動身軀在地上爬來爬去,然後又立起身子,向周圍的觀眾點頭問好。而這“人面蛇”也屬實與眾不同,雖然身體是蛇的樣子,但面龐卻與人類幼童無異,只是過於消瘦,導致整個面龐成了倒三角形。

圍觀的吃瓜群眾裏有人問:“你這蛇會說話麽?”

胖子說道:“他只會說蛇語,教了很久,也無法像人一樣說話。”說完,他一鞭子甩在地上,喝道:“給老爺們送個祝福!”周圍的群眾豎起耳朵聽,也只聽到這“人面蛇”嗚嗚咽咽的聲音,根本不是人類的語言。

有人問這蛇從什麽渠道得來的?胖子和瘦子對視一眼,解釋道:“我們兄弟在逃荒的路上發現了它,估計是化形失敗的蛇精。但大家不用怕,它現在已經沒有任何法力了。”

“真的麽?”有人提出質疑。

胖子繼續說道:“當然,它現在是一條很溫順的蛇,不信你摸摸它!”

圍觀群眾試著摸了一下,“人面蛇”果然沒有對他進行攻擊。只是令他感到奇怪的是,這人面蛇身上竟然是熱的。不都說蛇是冷血動物麽?

周邊圍觀的群眾此時也紛紛慷慨解囊,給人面蛇打賞了不少錢。蕭翦和高元之也在其中。

蕭翦卻看著不太對勁,他吩咐宋信,一會兒群眾散盡之時,將這胖瘦和“人面蛇”一起拿下。中年胖瘦藝人在散場之後,開心數完錢,帶著“人面蛇”往郊外破廟走時,被宋信一行人拿下,毫無反抗之力。

人被帶到太尉府時,蕭翦查看過人面蛇後,雷霆震怒。這哪是蛇,分明是一個被斬斷四肢,割掉舌頭後,裹上蛇皮的孩子。難怪連續幾個月來,從南到北,都有州府報告有兒童失蹤的案件。

朝廷派人調查發現,在丟失兒童的這些地區,都有一對耍雜技的兄弟出現。經過審訊得知,他們一路拐賣的孩子,大部分都被做成了這種“人面蛇”,有些扛不住死掉了,有些想反抗他們被殺掉了。由於死亡率過高,所以他們不得不經常偷孩子,這種就叫拍花子的生意。一想到幼弟也曾走失過,蕭翦氣極,人間竟還有如此慘烈之事,蕭國百姓的孩子竟還有如此厄運。

他處理完這兩個作惡多端的雜耍藝人後,回到郡主府,情緒極其低落。高元之見狀,忙安慰道:“拐賣兒童這個問題,歷朝歷代都有,即使是我的家鄉,也有這種人間慘事,你不必自責,這也不是你的錯。”

“元之,我竟還帶你去看這種熱鬧。”蕭翦想來極其自責。

“倘若你不帶我去,也不能救下這個孩子啊!發現問題,解決它,才是今日機緣的意義。”高元之溫柔地撫摸他的臂膀。

“京城東門外,為往關東必由之路。一路開枋店者俱通販賣人口者,附近窯子甚多,所騙之人俱藏窯內最難查禁。早年一些缺德少行之人,包括一些內城人裏外勾結,專門瞄準那些不谙世事的少年兒童,以花言巧語相誘。也有的是讓小孩兒吃一塊攉了麻藥的水果兒糖,孩子就乖乖地跟著人販子走了。人販子拍到小孩兒以後轉手倒賣,男孩兒一般去給人家做奴仆下人,女孩子多被賣到老鴇兒手裏,一步步墜入人間苦海。總之一旦跟著拍花子的走了,這孩子就立馬掉下了萬丈深淵生不如死。這路畜生離□□女、奪人子女當是十惡不赦之罪,須予以根除。”蕭翦氣憤地拍桌子道:“我雖殺敵如麻,卻見不到孩子們受半點苦,婦人兒童沒有強大的武力,而且也容易輕信他人,故此采生折割人專對婦女兒童下手。”

高元之想了想問道:“蕭國律法,抓住這樣的人應當如何?”

“如果有人抓到這樣的人,主犯便會直接被送去淩遲處死;如果犯人有家人,就算他家裏人不知情,也會被抓起來判刑,而主犯的妻子更會被流放兩千裏;主犯之外的犯人,如果有立功表現,只殺頭不沒收財產,沒有立功表現不僅要殺頭還會被抄家。但如此重刑重罰,仍然斷不了這種風氣。元之,你新奇想法最多,要想更絕此事,可還有其他更好的辦法?”

“凡事要破,則要究其原因。拐賣者貪財圖利、受經濟利益驅動是主要原因,因為有較大的收益,總有人以身試法。高壓之下仍不能根絕的根本原因在於經濟發展不協調,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窮人家的孩子,即使丟了,也沒有那個本事追回,買賣同罪雖然起到震懾作用,卻也給被拐者帶來風險,一旦不從,就很可能被殺,並不能根絕此等惡事。”這種事,在她那邊都時有發生,高元之也沒有什麽更好的辦法,只能從加大偵辦力度和實施幹預上給蕭翦一點點建議。

蕭翦是那種鐵血手腕、雷厲風行、說做就做的人,他次日上奏朝廷“掠販人口為害,請飭地方官捕治。”傳令各州縣加大偵辦力度,要求地方官驗認到人口便仰根問來處,牒送所屬州府付本家。官員多抓罪犯有獎、瀆職也會受罰。

於是各地對當地人販子進行了更嚴厲的打擊,要求劫掠之事,即時擒拿,不使漏網,前後抓獲人販子數百人。對於審理人口拐賣案的官員,也有一套賞罰制度。一年之內,地方文武官員如果能夠捉拿人販或捆掠人口的流棍,都將記錄在冊,抓獲越多,獎勵越多。而那些在拐賣案中瀆職的官員也會受到處罰。假如一地出現人口拐賣而未能抓獲犯人,反而被別處官員查獲的,原事發地的官員根據情節嚴重的程度,每五人罰俸一年,十人罰俸二年,十五人降一級調用,二十人降二級調用,滿五十人者革職。

同時他又是心懷悲憫之人,說服朝廷動用公帑替那些貧困家庭贖回孩子。因為除了不合法的略賣和誘人口犯罪之外,還存在一種無奈卻合法的販賣人口行為:貧困家庭由於無力撫養未成年人口,只好將自己的孩子賣掉。

因為貧窮而賣掉自己的孩子,盡管不是犯罪,卻無疑是骨肉相離的人間悲劇。這種贖買的幹預方式,雖然意味著朝廷默認這種人口交易為合法,但由於許多被父母賣出去的兒童都被朝廷贖回,導致不少人家均不願意再掏錢買。因為收養後被朝廷發現,又會被贖回去,盡管經濟上或無損失,卻白白浪費了工夫。對於實際上被販賣的蕭國兒童數目而言,朝廷的贖回政策可能是杯水車薪。但蕭翦出於仁者愛人之念,為貧困人家贖回無奈賣掉的孩子,正是蕭翦心底無奈卻又珍貴的悲憫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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