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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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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小安

阿爾茲海默癥的並發癥有很多,確診的頭兩年,病情快速惡化下,高月姿的身體便每況愈下。

若非張姨及時趕來精心照料,如今很大可能已經臥床不起。

雖然小腿骨折不大嚴重,手術也很成功,但醫院建議還是住院兩周,一來等康覆,二來觀察一下其他方面的身體狀況。

丁仲陪了一晚上加一上午,可麻藥效果完全結束後,高月姿就開始鬧騰起來了,中午飯一口都不肯吃,連張姨都勸不住。

只喊著要見朗哥。

沒辦法,丁仲只好給易安發了條微信。

等了半小時,對方都沒回覆。

畢竟是自家家事,昨天沒能如約請教練吃飯,又麻煩他來回跑兩趟醫院,一趟送人,一趟送日常用品,丁仲已經很不好意思了。

他嘆了口氣,收起手機,靈機一動,沈下臉色對母親道:“月姿,再不好好吃飯,我就要去喝酒了。”

高月姿果然安靜下來,瞪大眼睛看著他,搖頭:“不對不對,我不認識你,你是誰?”

丁仲作聲道:“我是丁朗,你不記得我了?”

不料,高月姿撲哧一笑,神情頗似個小姑娘,一手捂嘴,一手指向他背後。

“胡說什麽呢,朗哥明明就在那。”

丁仲茫然回頭,只見病房門口矗立著一道高大的身影,雪白襯衫,雅灰西褲,檀色皮鞋,頭發二八分,整整齊齊梳在腦後,露出飽滿光潔的額頭和平闊疏朗的雙眉。

不是教練還有誰?

“教,教練,”丁仲突然有些結巴,“你怎麽來了?”

“不是你叫我來?”

易安走進來,特意放輕腳步,鞋跟在光潔地磚上敲擊出輕而篤定的節奏。

就像踩到丁仲心坎上,讓他整個人都踏實下來。

丁仲站起身,撓撓頭不知該說些什麽,只見易安從自己手中端過餐盤,輕輕放在高月姿身前架起的小桌板上。

先前高月姿好幾次都差點掀掉餐盤,丁仲才幹脆端在手裏,可這一次,她乖乖巧巧的,甚至都不用易安開口,就自己拿起勺子,一口一口吃起來。

也不說話,只是眼睛一直落在易安臉上。

丁仲又撓了撓頭,終於意識到易安的穿著,問道:“教練,你穿這麽正式,是不是有重要的事啊?沒事的,我自己……”

“已經推了。”易安淡淡道,拿起餐盤中的橘子,才擡起頭看向丁仲,“有濕巾?”

“有有。“丁仲忙抽出一張濕巾遞過去。

易安仔仔細細擦拭自己的手,從丁仲角度看過去,那手的後方正是窗戶,光線充盈,讓那雙指節修長又有力的雙手看上去既粉且白。

擦完,那雙手開始剝橘子。

丁仲看得目不轉睛。

這一幕落在一言不發的張姨眼裏,連眼角魚尾紋都收縮起來。

易安……

小安……

世上真有這麽巧的事?

等高月姿吃完午飯,又吃完水果,最後哄她睡午覺,易安表現出了丁仲前所未見的耐心。

最重要的是,這一切都輕輕巧巧,好似只要他動動嘴,高月姿就會聽話地做每一件事。

要知道,即便是張姨平日裏照顧,母親更多時候也像個木頭人,做什麽吃什麽都有些機械性,更別提像現在這麽主動了。

直到睡著,她臉上都帶著一絲笑意。

丁仲在張姨出神的眼前揮了好幾下手,張姨才回過神來。

“張姨,你沒事吧?”

丁仲壓低聲音,生怕吵醒母親。

張姨下意識仰頭看了眼他身後的易安,搖搖頭:“沒事沒事。”

丁仲神情關切:“要是累了你就睡會兒,反正有陪護床,我媽也睡著了。”

“真沒事。”張姨擺手,“你去陪陪小……易,大老遠讓人家跑一趟,太麻煩人家了。”

“行,那我回家一趟,把輪椅帶來。有事兒給我打電話。”

兩人悄聲出門,走向停車場。

丁仲時不時低眼,用餘光掃向身邊的易安。

不得不說,教練穿正裝真好看,肌肉把襯衫撐得飽滿有型,比……什麽都不穿時還要勾人。

他不由咽了口口水,驚醒過來,撓著頭找話題。

還真讓他找到一樁。

易安坐進主駕,丁仲跟進副駕,看向單手搭在方向盤上倒車的易安,猝不及防又被帥到一臉。

他覺得自己沒救了。

趕緊把話題拋出來:“教練,昨天那會兒,你怎麽知道他倆沒有履行贍養義務啊?按理說,你不知道他們是張姨孩子的事吧?”

午後日漸西斜,車子又正好往西走,易安順手摸出墨鏡戴上,然後掃了丁仲一眼。

“猜的。”

丁仲:“……”

媽的同樣是男人,他怎麽就這麽酷?

獨自暗流湧動,說正事的心思也沒了,丁仲又不知該接著說什麽,只好拿出手機擺弄。

說起來,小安子最近話越來越少了,有些天甚至都沒會他消息。

丁仲算了下時差,小安子那邊應該是晚上十一點。

可能還沒睡。

於是敲下一句:【小安子,沒睡吧】

剛點擊發送,扶手箱裏有什麽東西震了一下。

丁仲低頭一看,是一臺手機,顯然是教練的,可和教練慣常用的那臺新手機比,這臺一看就舊了許多。

邊角上很多磕痕,像是摔過。

是教練的工作手機吧?

他心想著,對易安道:“教練,你手機震了。”

同時繼續給小安子發微信:【小安子,計劃的走向好像不大對】

於是教練的工作手機又震了一下。

丁仲又低下眼,只見教練白皙的手掌握住了那臺手機,哐當一聲扔進了門邊儲物格裏。

他眨眨眼,看向教練線條利落的側臉。

明明沐浴著金色陽光,卻莫名散發出一絲冷峻。

那兩片粉白的嘴唇開啟:“工作,無聊。”

丁仲無聲作出“哦”的口型,心底突然湧出一股沖動。

好像貼上那片薄唇。

不好不好,他趕緊低下眼,無措地在手機上敲打鍵盤:【咋辦我好像喜歡上他了】。

一句話成形,冷不丁一楞,趕緊刪除。

思來想去,改成:【小安子,他好像真的不咋壞,能交朋友那種】。

小安子正在開車,自然沒有功夫回覆。

等到車停在丁仲樓下,他悄然從車門處摸出手機,跟著丁仲上樓,才有查閱消息的空間。

作為條理性極強的人,易安看未讀消息習慣性從上往下一條條看,所以看到第一句時,他勾了勾唇角。

是想睡呢。

睡你。

看到第二句:哪裏不對,我看對得很。

看到第三句:誰要跟你交朋友。

依然選擇冷淡處理——不予回覆。

再擡頭,赫然驚覺,自己已經站在丁仲家裏。

不大的客廳,同時擺著沙發茶幾和餐桌,略顯擁擠。

一頭是廚房,因為是邊戶,正好有窗,被張姨打掃得幹幹凈凈,在金色陽光照耀下,呈現出溫暖色調。

兩邊各有兩間房間,一邊是主臥和衛生間,另一邊是次臥和書房。現在只有衛生間和次臥的門開著,易安的視線一落到那個方向,便久久不能移開。

露出小半的墻面上,是一幅拼貼起來的毛筆字。

之所以不能用字畫或書法來稱呼,是因為它——是十歲的易安寫的。

那是一首蘇軾的詞,以“常羨人間琢玉郎”起頭,以“此心安處是吾鄉”結尾。

縱使當時的仲哥把它誇上了天,但在易安自己看來,這幅字轉折青澀,筆畫稚嫩。

易安不自覺推門進去,果然,在末尾的“鄉”字的最後一撇上,看到了一點暈染開的墨跡。

那是他寫完時,不小心滴到上面的眼淚。

喜悅的、開心的眼淚,卻讓當時的仲哥惶然無措,圍著他轉啊轉,又做鬼臉又講笑話的,試圖把他逗笑,然後不小心磕到床角,野猴子頓時變作木雞。

易安的眼睛熱了起來,有液體在上湧,還沒能盈眶而出,便聽見身後響起腳步聲。

丁仲跟了進來:“教練……”

隨後發現易安正對著那幅毛筆字,得意道:“咋樣,厲害不?這我弟寫的,別看沒有那種高手龍飛鳳舞的樣子,但這水平擱我同學裏,也難找出幾個比得上的。你都不知道,我弟寫這篇的時候,才十歲!”

丁仲說著湊上前,指腹摸了摸覆蓋在毛筆字上的塑料膜,搖頭:“不行,又老化了,改天幹脆做個玻璃框給裱起來……”

再回頭時,易安已經離開原位,站到了窗戶邊上。

丁仲房間朝北,而北邊隔著七八棟樓,正是他那年住過的房子。

走在小區裏時不認得,一站到這個熟悉的位置上,一眼就找了出來。

熟悉又陌生的陽臺上不再掛著母親的連衣裙,也不再是後來的空空蕩蕩,而是掛起了顏色鮮艷的衣服。

挺好。

素色衣裙也好,空空蕩蕩也罷,都太冷清。

丁仲拍了拍他的肩膀。

“教練,都進屋了,咋不摘墨鏡啊?”

趕巧,易安下車時忘了摘下墨鏡,正好遮住此刻通紅的眼睛。

他嗓音有些粘稠:“我想戴就戴。”

他算是看明白了,仲哥這種性格,太軟不行,太強硬也要不得,這種耍脾氣似的小性子,正合適。

和小時候一樣一樣的。

當然,前提是,仲哥喜歡你。

正巧,他現在基本能確定,仲哥多少是喜歡當前的他的。

果然,丁仲從善如流小雞啄米:“那你戴你戴……不過,戴墨鏡黑漆漆的,一會兒怎麽幹活?”

“嗯?”

丁仲又一次不經大腦地伸手,拽著易安走到廚房,指著水池裏泡水化凍的小龍蝦。

“吶,這就是你的活,把小龍蝦刷幹凈。”

隨後咧嘴一笑:“離六點還有時間,正好把昨天欠你的飯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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