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風此岸不解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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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風此岸不解意
他之於我一見鐘情,他說。
兩年前的一個午後,記得那時我穿了一身素娟羅裙,系腰處繡了一柄梅枝,外攏著淡綠色的紗袖。而他,一身墨衫,書生意氣,站在暖白的光線裏,揮著手沖我笑,笑燦如驕陽。伴著空氣中的花草香沖進鼻翼、漫過心肺,至浸入百骸。
那時,我竟被他晃晃暈了眼。
我們走到了一起,他很喜歡聽我彈琴,不知疲倦一聽便是幾個時辰,他有很多樂器,蕭、琴、隕,每樣都會一些。但他最喜歡的還是一只木笛,每次聽我彈琴到興起時,便會從腰間取出它,合著琴音即興吹奏起來。
一年前,我在他的住處發現了一把琴——那不是一把普通的琴,墨蘭色的琴額上雕刻了一朵綠荷,栩栩如生,仿佛湊近一些便能聞到荷花香,琴弦保養的很好。伸手撥弄,韻調流轉冗蕩不息。他平日便好書畫樂理,收集古琴也不奇怪,只是這把珍貴的荷花琴從未聽他提過,我撫摸著琴弦,發現了那刻在琴側的一行小篆:
“XX與朝暮永結同心”,XX是他的名字,但朝暮卻不是我。
朝暮是誰?
這是我當時腦海裏唯一的想法,最終還是在見到他時問了出口。問他時,我細細地望著他,能清楚的看到,他眼睛裏的光黯了一瞬。
“往事罷了”,他笑著語氣輕淡。
後來,我還是從他親友那裏打聽到了這段往事。
朝暮,是他的前任。
他們說,朝暮啊是個傻姑娘,從小與他相識,6、7歲便跟著他來成都拜師學藝。小時候只知道跟在他後面,愛哭,惹得鼻子總是紅紅的,說話細聲細氣。後來機緣巧合下拜得高人習劍,從此身後總背著一把半人高的巨劍,聽人說修的是山居劍意。
長大後倒不哭了,總是傻呵呵的笑,嘴唇肉嘟嘟的也合不攏,露出兩顆白凈的牙,若是有誰和她聊上幾句,她便用兩只圓溜溜的黑眼珠瞅著你,咧著嘴笑,即便是你當著面叫她傻姑娘,她也仍是笑,一副憨憨的樣子。
“那後來他們為什麽分開呢?嫌棄她傻嗎?”
“這便不知了,這些是我們所見,其他未見的問他一字未講。”
“那她現在在哪?”
“他們分手不久,朝暮就向我們辭別只身去了洛陽,一開始隔月還會有書信寄過來,現在也沒了聯系。”
去洛陽嗎,她該是有了多大的訣意,才能放棄生活了十多年的故地,放棄了舊友,一人前往陌生而繁華的東都呢?
後來在我的要求下,他們給我看了一張畫像,畫中一位少女拖拽著一把巨劍,背靠著一個頭高許多的少年。少女一襲明艷粉裙,少年一身紫衣雍袍。少女正對著鏡頭,笑容天真爛漫,少年背對鏡頭作深沈狀露出一半側臉。像中的人兒栩栩如生,能感受到少年少女的蓬勃朝氣,青梅竹馬不相負,這畫中人正是XX和朝暮。
他,原來也有這樣的一面。
或許是見我久久不語,怕我誤會。他們開口替他解釋:“姑娘放心好了,XX為人坦蕩正直,更待姑娘如寶如琢,你們彈琴吹笛、吟詩作畫,風雅高致,如天上的眷侶一般,著實傾羨。”
是的,我和他的喜好大部分交織重疊,我喜歡的曲子、字帖、籍典甚至吃穿打點,他也定會喜歡。討論歌賦文章時我們甚至會仿著對方的語氣思路說下去,與對方想得只字不差,每每這時我們便相視一笑,一切情意盡在不言中。
但是,與其說我們是情侶,倒不如說是知己。
我所謂知己,相處的時光裏總伴著琴書筆硯,而與風情無關。我們相敬如賓,從未越距,牽手擁抱更不曾有。知己一詞,對我們再適合不過。
可能就是從發現那把荷花琴開始,我對他存了芥蒂。直到今年除夕之夜,在離成都萬家燈火街市不遠的河中央,我向他道了出來。
那晚家家戶戶門前懸著紅燈籠,一家人三兩成群放著天燈,前面幾個孩童揮舞著手中的焰火,將整個大街照的流光溢彩。叫賣聲、鞭炮聲、喝彩聲交織在一起,襯的整個街市如仙老煉丹的火爐,鼎沸喧嚷。但我和他那時都穿了一身白色,不約而同地。走在紅火的人群中是那般格格不入。後來幹脆尋了一個僻靜處,在河的中央,望著對岸熱鬧的新春街景,他提議我彈奏一曲。
我抱著琴席地而坐,河水浸著白色衣袖,即興彈了起來,現在早已記不清曲調,最初只是輕慢和緩,他安靜地聽了一會後從腰間取出笛子,合著我的琴音吹奏起來。他看著對面的世界,升空的煙火時不時照亮他的臉,他看上去依舊是那麽美好,可世界上不會存在完美無缺的人,如果有,只是他不願把傷疤展示給你看罷了。
那麽,他此刻又在思念著誰呢?
胡思亂想著,有意無意我將曲調升高了幾個音。果然,他停了笛聲轉頭凝視著我。我將我的困惑、不滿和想說的話統統都揉進了琴音。琴音終了襯的四周空曠靜謐,我手指微微發著抖。
“你有什麽心事嗎?”,他問我,“今天是好日子,要開心才對。”
“我確實有問題要問你。”
他湊過來蹲在我面前,手支著臉,“生氣了,是生我的氣?”
我盯著他的眼睛,天黑看不清他表情,只是他這仿佛是16歲少年的語氣讓我楞怔了好一會,或許本來就是我庸人自擾了。
“沒有生氣,只是不解。”我頓了頓,將早在心頭纏繞數月的疑問說了出來:“我能問問,你們當初怎麽分手的嗎,和朝暮。”
“嗯?”他似乎有些不解,於是我又把話重覆了一遍。
“怎麽問這個?”
“我想了解。”
突然他拍拍腦門,恍然大悟一般:“是不是我那些親友跟你說的,難怪感覺你最近對我不大一樣了。”
“是誰閑的沒事與你說這些,看我不收拾他。”他擼起袖子露出半截手腕,看起來很憤怒的樣子,但是我知道他並沒有。相處一年多了他總是這樣,我從沒看見過他流露過任何生氣、憤怒的情緒。至少在我面前是這樣。
“這不重要,我只想知道你們分手的原因。”
他目光落向遠處,像是沈思,“志趣不同,她喜歡練武,走到哪都帶著一把五十多斤重的巨劍,到處找人切磋武藝。我就不行,從小就不愛這些,只好擺弄古玩文墨這樣。”
“既然這樣,那當初為什麽走到一起呢?”
他皺著眉頭,似乎不知道怎麽開口。“具體我也不知道。那時很小的時候就一起玩,大家就很自然默認我們一對,我也說不清楚也沒反駁。”
“那怎麽分了手呢?你提的?”
“嗯”,他點點頭,眼睛望著我,“她也覺得不合適,就分開了。沒什麽沖突,你別亂想。”
毫不意外的回答,想想以往十幾年的除夕夜陪伴在他身邊,陪伴著他看煙火的青梅,被竹馬拋棄後離家遠赴洛陽,如今除夕夜裏,竹馬卻和新人談情說愛,看煙花。
我本就不相信什麽一見鐘情,更何況青梅竹馬的感情都能被他如此輕描淡寫。“十幾年的感情,說斷就斷了麽,想想你也是實在是個鐵心腸。”
“還有,你可能不知道吧。其實我們長歌習文也習武,有音曲影氣四種招式,音、曲自然是琴音,而這影和氣指的就是,琴中劍。”
我將手裏的琴側斜,撥開機括,握著劍柄把劍從琴背之中抽出兩寸,劍光微寒,襯著這如水月光。我摩挲著劍身觀望他的表情,“你不喜歡練武的人,但其實我也算半個。還有,我喜歡和公子王孫們來往,他們喜歡的銀錢彩寶我也同樣喜歡,不要把我想得多高雅。”
其實,我對銀錢的需求僅限平常吃穿用度,但我自知不是高雅之士。如此說只是想讓他明白,真實的我不是他想象中的美好高潔,我們之間的交往從一開始就隱瞞了太多,互相呈現的都是對方期待的完美樣子。現在,我已經倦了。
當時他欲開口說些什麽,幾番躊躇卻終究垂下眸子默不作聲。夜很黑我們的臉都隱入夜色,只有身上的白衣映著月光,白的刺眼,不知岸上的人看到這番景象,會不會懷疑是河中溺鬼在除夕之夜跑來作亂。
那以後,我們便鮮有來往,說來也可笑,就像當初莫名其妙在一起,如今也是沒來由的突然沒了話題可聊。就在我以為我們已經默認分手的時候,我收到了一封信。
七夕前夕,XX寄,只是簡單的幾行字:七月初七,逢乞巧佳令,申時廣都亭外,待君重見。
他竟然還邀我過七夕。
現在想想是有些好笑,但當時我竟鬼使神差地拿起筆應了他。信寄出後才有些後悔,當時又在期待著什麽呢?
我還是按約定出現在了成都的街頭,等了一會便在熙攘的人群中看見了他,他依然那麽顯眼。但與往日不同的是,他穿了一身殷紅的錦衣,衣身、衣袖處處繡著金線雲緞紋,裏頭搭著暖白色裏襟,頭戴著鎏金珍珠冠,富貴張揚,仿佛變了一個人,好像是從書香舍裏走出的紈絝。
走近後才肯確定是他,那雙清潤的眸子依舊帶著笑,仿佛一切都還沒變。
“等很久了嗎?”
“剛來。”
“那正好”,他笑著看著我,調侃道:“好久不見,你好像變了樣,我都快認不出了。”
我低頭審視了一遭,黑色的裙子,層層的黑紗裹住小腿,只漏出裸踝。那天我梳著繁覆的發髻,簪了好幾只金釵。
我笑著回應:“你不喜歡?”
似乎沒想到我會這麽問,他怔住,但也只是半秒。
“喜歡”他回答。
“那接下來做什麽?談琴?”說著,我手伸向背後取琴,但是他卻伸手按住了我的動作,附身貼在我耳邊,神神秘秘地說道:“今天我要給你看一份禮物。”
“什麽?”
“我新習得了一套劍法,雙人的,舞起來可好看了。”
“你試過?”
“不是,我可是一個人操練的”
“抱歉,我對舞劍不感興趣。”
他沈默了一陣,覆又像想起了什麽似的,拉住我的手讓我跟他來:“我只想給你看,你就當陪我吧。”這是我們第一次牽手,那時正好是七夕,街上隨處可見兩兩結伴過節的情侶,而我們就好像普通情侶一樣完美地融入了來往的人流中。
我們牽著手走過了一個又一個巷道口,最後在一個稍顯空曠僻靜處停了下來。他遞給我一柄劍,很輕。揮起來有細銳的鳴音,他先舞了一遍,然後又手把手的教,一共有四招,到現在只模糊的記得第一個招式,我們轉了很多圈,卷帶起火紅的葉子,四周虛化成一片紅花黃葉,唯有他的臉是清晰的,帶著溫柔的笑意。
我們練得累了,他便用衣擺拂了地上的塵灰,我們就地坐了下來。他望著我,額頭頰邊鋪著細密的汗珠,昏黃的光線灑在臉上,讓他看起來與平時截然不同。
“你好像變了很多。”
“你說的對,我回去仔細想了想,人總要嘗試下新事物。”
雖然他穿著鮮艷的紅衣,汗水浸濕了衣領。但他神情沒變,依舊似暖日明霞,溫燦柔和。
“做自己就好了,不必勉強如此”,我說。
他搖搖頭,我不解其意,只見他起身,拍了拍塵土,對我說道:“走,再帶你去個好地方。”
他騎著馬,而我側坐在他身前,他的那匹馬倒有個響名,因夜間騎行時馬通體雪白的皮毛映出熒熒暉光,如同天上月亮般耀眼,但四個馬蹄卻烏黑如墨,名“烏蹄抱月”。我們出了城,沿著一條崎嶇小路前去,趕了三四十裏路,又將他的烏啼馬系在柳樹下,步行走了一個陡坡,終於在夜裏來到了目的地。
那是一片泛著銀紫色的湖泊,庭閣般碩大的半圓月橫貫在湖面,粼粼波光裏盛著另一半月,整個月色照的空氣中的浮塵也逃不脫。
“漂亮吧”他語氣自豪,“這裏可是我的秘密,七八年前我發現了這個地方,此後一有時間就過來坐一坐,什麽煩惱都沒有了。”
他抱住了我,傾身在我額頭上落下一吻,這是我們第一次擁吻。七夕日,在他精心安排下我們就如同世間所有的情侶一樣,完成了各種情侶間該做的事。
那她也和他來過這個地方麽?我心裏蹦出的第一個念頭就是這個,並很快地沒有思考就說了出來。他知道我說的是誰,很顯然,他的身形僵住,笑容慢慢隱在月光之下。
原來這個秘密她也知道啊。
我笑了笑,打破尷尬:“你準備的這麽充分,盡了地主之誼,我也沒什麽拿的出手,就在這彈一首聊表謝意吧。”
我從背後取出琴,“青煙冪”很符合這光這景致,更重要的是,這也是我給他彈奏的第一首曲子,猶記得當時他瞇著眼聽了半首後顫抖地從懷了掏出個笛子和了起來。那個欣喜激動的人兒與眼前的身影重疊,月光照著他的發冠,金燦的光映得刺眼,此刻的他垂下眼瞼,沒有表情也沒有吹笛應和,只靜靜地坐著聽完整首曲子。
一曲畢,我收拾著重新背上了琴,“時候也不早了,我們也該回去了。”
“等等”,身後傳來他匆忙起身的聲響,但我已經不想再回頭,下一秒,我被一雙手扯回,是他的懷抱,鼻間發散著他的香氣,我側耳貼著柔滑的衣料,聽著他心臟咚咚咚的跳動聲。
“抱歉”他說,“忘掉以前的事吧,我們重新開始。”
那一整天我都興致缺缺,獨在七夕將過的這刻來了勁。仿佛這一天都在為這一刻而準備。
“那我只問你,認識我時你們分開了嗎。”
“我早與她說清楚了。”
“你們分手原因是我?”
他沈默了許久。
“沒有”,聲音如蚊蟻般小心翼翼,他的回應在我聽來真是無比可笑。
“你要抱歉的人不應該是我。”
第二天,我收拾了家裏行當,摘掉頭上那些沈重的珠釵,簡單綰了發髻,換上了最初的白衣,租了輛馬車,踏上前往洛陽的路。現在回想起來也著實可笑,只憑借腦海裏的一張畫像,就想在茫茫人海裏找到一個姑娘。但現實有時比戲劇更加荒誕。
十天後,我在洛陽城裏一間酒肆裏找到了她,一時間我找不出形容她的詞,乍一見只是位平凡的姑娘,只簡單紮了馬尾,不施粉黛,濃眉杏眼桃面紅潤。但仔細一瞧,她身邊的長凳上擺著一把三尺巨劍,盡管劍鞘用油麻布細細包裹,但那浮雕金飾劍柄暴露在空氣中,向眾人展示著主人不平凡的身份。
沒有哪位閨閣的姑娘,會在正午休息時分,拿著齊人高的寶劍跑來酒肆喝酒。
“姑娘你好,初次見面”我仿著江湖上的規矩,朝她抱拳行禮。
“你是?”
我確實無顏面無立場說是XX的前任,只簡單說我和她有共同的親友,從他們那打聽到了她的事。
“哦”她拖著長長的尾音,眼睛仔細打量了我上下,忽然瞇眼笑了起來,露出兩顆白白的牙齒。這我聯想到了某種可愛的小動物。她或許已是微醺,伴著酒氣很自然的貼著我的肩膀湊了上來。
“你是xx的親友嗎?”我承認那一瞬間我慌了神,一直想著怎麽開口,沒想到被她很自然的說了出來。
“我們是和平分手,他說喜歡上了一個琴娘。”
雖然來之前已經預料到會是這樣,但真相殘忍地擺在我面前時,心境忍不住生出悲涼。
什麽時候開始,自己做了駢頭。
她夾起一粒花生米放進嘴裏,似乎漫不經心:“確實他平日就喜歡聽曲,喜歡上琴娘也很正常。”
“為什麽要離開成都?”
她笑了笑沒有回答,歪著頭反問我道:“他現在應該是已經和意中人相愛相守了吧?”
“他們已經分開了”,我解釋著。“或許,他並不值得你的掛念。”
“所以你這趟來就是想勸我放下嗎?放心啦,我早就不想了。”
“或許你要是在這邊孤單,可以回去。成都不只有他,還有你的親友吧。”
“剛來這邊是有點孤單,不過現在不覺得有什麽。”
半個時辰後,我向她告別,離開了東都。近一年來的困惑,終於被我尋到了答案,我自詡是個循禮守據的人,未曾想過會有這一天。
他對我很好,卻不值得被愛。
至此,我的故事結束了,我想說的話也都暢快的說出來了,感謝這段回憶,以後,請不要再相信什麽一見鐘情的話,也別相信有一個完美情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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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之於我一見鐘情,他說。
兩年前的一個午後,記得那時我穿了一身素娟羅裙,系腰處繡了一柄梅枝,外攏著淡綠色的紗袖。而他,一身墨衫,書生意氣,站在暖白的光線裏,揮著手沖我笑,笑燦如驕陽。伴著空氣中的花草香沖進鼻翼、漫過心肺,至浸入百骸。
那時,我竟被他晃晃暈了眼。
我們走到了一起,他很喜歡聽我彈琴,不知疲倦一聽便是幾個時辰,他有很多樂器,蕭、琴、隕,每樣都會一些。但他最喜歡的還是一只木笛,每次聽我彈琴到興起時,便會從腰間取出它,合著琴音即興吹奏起來。
一年前,我在他的住處發現了一把琴——那不是一把普通的琴,墨蘭色的琴額上雕刻了一朵綠荷,栩栩如生,仿佛湊近一些便能聞到荷花香,琴弦保養的很好。伸手撥弄,韻調流轉冗蕩不息。他平日便好書畫樂理,收集古琴也不奇怪,只是這把珍貴的荷花琴從未聽他提過,我撫摸著琴弦,發現了那刻在琴側的一行小篆:
“XX與朝暮永結同心”,XX是他的名字,但朝暮卻不是我。
朝暮是誰?
這是我當時腦海裏唯一的想法,最終還是在見到他時問了出口。問他時,我細細地望著他,能清楚的看到,他眼睛裏的光黯了一瞬。
“往事罷了”,他笑著語氣輕淡。
後來,我還是從他親友那裏打聽到了這段往事。
朝暮,是他的前任。
他們說,朝暮啊是個傻姑娘,從小與他相識,6、7歲便跟著他來成都拜師學藝。小時候只知道跟在他後面,愛哭,惹得鼻子總是紅紅的,說話細聲細氣。後來機緣巧合下拜得高人習劍,從此身後總背著一把半人高的巨劍,聽人說修的是山居劍意。
長大後倒不哭了,總是傻呵呵的笑,嘴唇肉嘟嘟的也合不攏,露出兩顆白凈的牙,若是有誰和她聊上幾句,她便用兩只圓溜溜的黑眼珠瞅著你,咧著嘴笑,即便是你當著面叫她傻姑娘,她也仍是笑,一副憨憨的樣子。
“那後來他們為什麽分開呢?嫌棄她傻嗎?”
“這便不知了,這些是我們所見,其他未見的問他一字未講。”
“那她現在在哪?”
“他們分手不久,朝暮就向我們辭別只身去了洛陽,一開始隔月還會有書信寄過來,現在也沒了聯系。”
去洛陽嗎,她該是有了多大的訣意,才能放棄生活了十多年的故地,放棄了舊友,一人前往陌生而繁華的東都呢?
後來在我的要求下,他們給我看了一張畫像,畫中一位少女拖拽著一把巨劍,背靠著一個頭高許多的少年。少女一襲明艷粉裙,少年一身紫衣雍袍。少女正對著鏡頭,笑容天真爛漫,少年背對鏡頭作深沈狀露出一半側臉。像中的人兒栩栩如生,能感受到少年少女的蓬勃朝氣,青梅竹馬不相負,這畫中人正是XX和朝暮。
他,原來也有這樣的一面。
或許是見我久久不語,怕我誤會。他們開口替他解釋:“姑娘放心好了,XX為人坦蕩正直,更待姑娘如寶如琢,你們彈琴吹笛、吟詩作畫,風雅高致,如天上的眷侶一般,著實傾羨。”
是的,我和他的喜好大部分交織重疊,我喜歡的曲子、字帖、籍典甚至吃穿打點,他也定會喜歡。討論歌賦文章時我們甚至會仿著對方的語氣思路說下去,與對方想得只字不差,每每這時我們便相視一笑,一切情意盡在不言中。
但是,與其說我們是情侶,倒不如說是知己。
我所謂知己,相處的時光裏總伴著琴書筆硯,而與風情無關。我們相敬如賓,從未越距,牽手擁抱更不曾有。知己一詞,對我們再適合不過。
可能就是從發現那把荷花琴開始,我對他存了芥蒂。直到今年除夕之夜,在離成都萬家燈火街市不遠的河中央,我向他道了出來。
那晚家家戶戶門前懸著紅燈籠,一家人三兩成群放著天燈,前面幾個孩童揮舞著手中的焰火,將整個大街照的流光溢彩。叫賣聲、鞭炮聲、喝彩聲交織在一起,襯的整個街市如仙老煉丹的火爐,鼎沸喧嚷。但我和他那時都穿了一身白色,不約而同地。走在紅火的人群中是那般格格不入。後來幹脆尋了一個僻靜處,在河的中央,望著對岸熱鬧的新春街景,他提議我彈奏一曲。
我抱著琴席地而坐,河水浸著白色衣袖,即興彈了起來,現在早已記不清曲調,最初只是輕慢和緩,他安靜地聽了一會後從腰間取出笛子,合著我的琴音吹奏起來。他看著對面的世界,升空的煙火時不時照亮他的臉,他看上去依舊是那麽美好,可世界上不會存在完美無缺的人,如果有,只是他不願把傷疤展示給你看罷了。
那麽,他此刻又在思念著誰呢?
胡思亂想著,有意無意我將曲調升高了幾個音。果然,他停了笛聲轉頭凝視著我。我將我的困惑、不滿和想說的話統統都揉進了琴音。琴音終了襯的四周空曠靜謐,我手指微微發著抖。
“你有什麽心事嗎?”,他問我,“今天是好日子,要開心才對。”
“我確實有問題要問你。”
他湊過來蹲在我面前,手支著臉,“生氣了,是生我的氣?”
我盯著他的眼睛,天黑看不清他表情,只是他這仿佛是16歲少年的語氣讓我楞怔了好一會,或許本來就是我庸人自擾了。
“沒有生氣,只是不解。”我頓了頓,將早在心頭纏繞數月的疑問說了出來:“我能問問,你們當初怎麽分手的嗎,和朝暮。”
“嗯?”他似乎有些不解,於是我又把話重覆了一遍。
“怎麽問這個?”
“我想了解。”
突然他拍拍腦門,恍然大悟一般:“是不是我那些親友跟你說的,難怪感覺你最近對我不大一樣了。”
“是誰閑的沒事與你說這些,看我不收拾他。”他擼起袖子露出半截手腕,看起來很憤怒的樣子,但是我知道他並沒有。相處一年多了他總是這樣,我從沒看見過他流露過任何生氣、憤怒的情緒。至少在我面前是這樣。
“這不重要,我只想知道你們分手的原因。”
他目光落向遠處,像是沈思,“志趣不同,她喜歡練武,走到哪都帶著一把五十多斤重的巨劍,到處找人切磋武藝。我就不行,從小就不愛這些,只好擺弄古玩文墨這樣。”
“既然這樣,那當初為什麽走到一起呢?”
他皺著眉頭,似乎不知道怎麽開口。“具體我也不知道。那時很小的時候就一起玩,大家就很自然默認我們一對,我也說不清楚也沒反駁。”
“那怎麽分了手呢?你提的?”
“嗯”,他點點頭,眼睛望著我,“她也覺得不合適,就分開了。沒什麽沖突,你別亂想。”
毫不意外的回答,想想以往十幾年的除夕夜陪伴在他身邊,陪伴著他看煙火的青梅,被竹馬拋棄後離家遠赴洛陽,如今除夕夜裏,竹馬卻和新人談情說愛,看煙花。
我本就不相信什麽一見鐘情,更何況青梅竹馬的感情都能被他如此輕描淡寫。“十幾年的感情,說斷就斷了麽,想想你也是實在是個鐵心腸。”
“還有,你可能不知道吧。其實我們長歌習文也習武,有音曲影氣四種招式,音、曲自然是琴音,而這影和氣指的就是,琴中劍。”
我將手裏的琴側斜,撥開機括,握著劍柄把劍從琴背之中抽出兩寸,劍光微寒,襯著這如水月光。我摩挲著劍身觀望他的表情,“你不喜歡練武的人,但其實我也算半個。還有,我喜歡和公子王孫們來往,他們喜歡的銀錢彩寶我也同樣喜歡,不要把我想得多高雅。”
其實,我對銀錢的需求僅限平常吃穿用度,但我自知不是高雅之士。如此說只是想讓他明白,真實的我不是他想象中的美好高潔,我們之間的交往從一開始就隱瞞了太多,互相呈現的都是對方期待的完美樣子。現在,我已經倦了。
當時他欲開口說些什麽,幾番躊躇卻終究垂下眸子默不作聲。夜很黑我們的臉都隱入夜色,只有身上的白衣映著月光,白的刺眼,不知岸上的人看到這番景象,會不會懷疑是河中溺鬼在除夕之夜跑來作亂。
那以後,我們便鮮有來往,說來也可笑,就像當初莫名其妙在一起,如今也是沒來由的突然沒了話題可聊。就在我以為我們已經默認分手的時候,我收到了一封信。
七夕前夕,XX寄,只是簡單的幾行字:七月初七,逢乞巧佳令,申時廣都亭外,待君重見。
他竟然還邀我過七夕。
現在想想是有些好笑,但當時我竟鬼使神差地拿起筆應了他。信寄出後才有些後悔,當時又在期待著什麽呢?
我還是按約定出現在了成都的街頭,等了一會便在熙攘的人群中看見了他,他依然那麽顯眼。但與往日不同的是,他穿了一身殷紅的錦衣,衣身、衣袖處處繡著金線雲緞紋,裏頭搭著暖白色裏襟,頭戴著鎏金珍珠冠,富貴張揚,仿佛變了一個人,好像是從書香舍裏走出的紈絝。
走近後才肯確定是他,那雙清潤的眸子依舊帶著笑,仿佛一切都還沒變。
“等很久了嗎?”
“剛來。”
“那正好”,他笑著看著我,調侃道:“好久不見,你好像變了樣,我都快認不出了。”
我低頭審視了一遭,黑色的裙子,層層的黑紗裹住小腿,只漏出裸踝。那天我梳著繁覆的發髻,簪了好幾只金釵。
我笑著回應:“你不喜歡?”
似乎沒想到我會這麽問,他怔住,但也只是半秒。
“喜歡”他回答。
“那接下來做什麽?談琴?”說著,我手伸向背後取琴,但是他卻伸手按住了我的動作,附身貼在我耳邊,神神秘秘地說道:“今天我要給你看一份禮物。”
“什麽?”
“我新習得了一套劍法,雙人的,舞起來可好看了。”
“你試過?”
“不是,我可是一個人操練的”
“抱歉,我對舞劍不感興趣。”
他沈默了一陣,覆又像想起了什麽似的,拉住我的手讓我跟他來:“我只想給你看,你就當陪我吧。”這是我們第一次牽手,那時正好是七夕,街上隨處可見兩兩結伴過節的情侶,而我們就好像普通情侶一樣完美地融入了來往的人流中。
我們牽著手走過了一個又一個巷道口,最後在一個稍顯空曠僻靜處停了下來。他遞給我一柄劍,很輕。揮起來有細銳的鳴音,他先舞了一遍,然後又手把手的教,一共有四招,到現在只模糊的記得第一個招式,我們轉了很多圈,卷帶起火紅的葉子,四周虛化成一片紅花黃葉,唯有他的臉是清晰的,帶著溫柔的笑意。
我們練得累了,他便用衣擺拂了地上的塵灰,我們就地坐了下來。他望著我,額頭頰邊鋪著細密的汗珠,昏黃的光線灑在臉上,讓他看起來與平時截然不同。
“你好像變了很多。”
“你說的對,我回去仔細想了想,人總要嘗試下新事物。”
雖然他穿著鮮艷的紅衣,汗水浸濕了衣領。但他神情沒變,依舊似暖日明霞,溫燦柔和。
“做自己就好了,不必勉強如此”,我說。
他搖搖頭,我不解其意,只見他起身,拍了拍塵土,對我說道:“走,再帶你去個好地方。”
他騎著馬,而我側坐在他身前,他的那匹馬倒有個響名,因夜間騎行時馬通體雪白的皮毛映出熒熒暉光,如同天上月亮般耀眼,但四個馬蹄卻烏黑如墨,名“烏蹄抱月”。我們出了城,沿著一條崎嶇小路前去,趕了三四十裏路,又將他的烏啼馬系在柳樹下,步行走了一個陡坡,終於在夜裏來到了目的地。
那是一片泛著銀紫色的湖泊,庭閣般碩大的半圓月橫貫在湖面,粼粼波光裏盛著另一半月,整個月色照的空氣中的浮塵也逃不脫。
“漂亮吧”他語氣自豪,“這裏可是我的秘密,七八年前我發現了這個地方,此後一有時間就過來坐一坐,什麽煩惱都沒有了。”
他抱住了我,傾身在我額頭上落下一吻,這是我們第一次擁吻。七夕日,在他精心安排下我們就如同世間所有的情侶一樣,完成了各種情侶間該做的事。
那她也和他來過這個地方麽?我心裏蹦出的第一個念頭就是這個,並很快地沒有思考就說了出來。他知道我說的是誰,很顯然,他的身形僵住,笑容慢慢隱在月光之下。
原來這個秘密她也知道啊。
我笑了笑,打破尷尬:“你準備的這麽充分,盡了地主之誼,我也沒什麽拿的出手,就在這彈一首聊表謝意吧。”
我從背後取出琴,“青煙冪”很符合這光這景致,更重要的是,這也是我給他彈奏的第一首曲子,猶記得當時他瞇著眼聽了半首後顫抖地從懷了掏出個笛子和了起來。那個欣喜激動的人兒與眼前的身影重疊,月光照著他的發冠,金燦的光映得刺眼,此刻的他垂下眼瞼,沒有表情也沒有吹笛應和,只靜靜地坐著聽完整首曲子。
一曲畢,我收拾著重新背上了琴,“時候也不早了,我們也該回去了。”
“等等”,身後傳來他匆忙起身的聲響,但我已經不想再回頭,下一秒,我被一雙手扯回,是他的懷抱,鼻間發散著他的香氣,我側耳貼著柔滑的衣料,聽著他心臟咚咚咚的跳動聲。
“抱歉”他說,“忘掉以前的事吧,我們重新開始。”
那一整天我都興致缺缺,獨在七夕將過的這刻來了勁。仿佛這一天都在為這一刻而準備。
“那我只問你,認識我時你們分開了嗎。”
“我早與她說清楚了。”
“你們分手原因是我?”
他沈默了許久。
“沒有”,聲音如蚊蟻般小心翼翼,他的回應在我聽來真是無比可笑。
“你要抱歉的人不應該是我。”
第二天,我收拾了家裏行當,摘掉頭上那些沈重的珠釵,簡單綰了發髻,換上了最初的白衣,租了輛馬車,踏上前往洛陽的路。現在回想起來也著實可笑,只憑借腦海裏的一張畫像,就想在茫茫人海裏找到一個姑娘。但現實有時比戲劇更加荒誕。
十天後,我在洛陽城裏一間酒肆裏找到了她,一時間我找不出形容她的詞,乍一見只是位平凡的姑娘,只簡單紮了馬尾,不施粉黛,濃眉杏眼桃面紅潤。但仔細一瞧,她身邊的長凳上擺著一把三尺巨劍,盡管劍鞘用油麻布細細包裹,但那浮雕金飾劍柄暴露在空氣中,向眾人展示著主人不平凡的身份。
沒有哪位閨閣的姑娘,會在正午休息時分,拿著齊人高的寶劍跑來酒肆喝酒。
“姑娘你好,初次見面”我仿著江湖上的規矩,朝她抱拳行禮。
“你是?”
我確實無顏面無立場說是XX的前任,只簡單說我和她有共同的親友,從他們那打聽到了她的事。
“哦”她拖著長長的尾音,眼睛仔細打量了我上下,忽然瞇眼笑了起來,露出兩顆白白的牙齒。這我聯想到了某種可愛的小動物。她或許已是微醺,伴著酒氣很自然的貼著我的肩膀湊了上來。
“你是xx的親友嗎?”我承認那一瞬間我慌了神,一直想著怎麽開口,沒想到被她很自然的說了出來。
“我們是和平分手,他說喜歡上了一個琴娘。”
雖然來之前已經預料到會是這樣,但真相殘忍地擺在我面前時,心境忍不住生出悲涼。
什麽時候開始,自己做了駢頭。
她夾起一粒花生米放進嘴裏,似乎漫不經心:“確實他平日就喜歡聽曲,喜歡上琴娘也很正常。”
“為什麽要離開成都?”
她笑了笑沒有回答,歪著頭反問我道:“他現在應該是已經和意中人相愛相守了吧?”
“他們已經分開了”,我解釋著。“或許,他並不值得你的掛念。”
“所以你這趟來就是想勸我放下嗎?放心啦,我早就不想了。”
“或許你要是在這邊孤單,可以回去。成都不只有他,還有你的親友吧。”
“剛來這邊是有點孤單,不過現在不覺得有什麽。”
半個時辰後,我向她告別,離開了東都。近一年來的困惑,終於被我尋到了答案,我自詡是個循禮守據的人,未曾想過會有這一天。
他對我很好,卻不值得被愛。
至此,我的故事結束了,我想說的話也都暢快的說出來了,感謝這段回憶,以後,請不要再相信什麽一見鐘情的話,也別相信有一個完美情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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