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她的心一沈到底,沈到不可知的黑暗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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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她的心一沈到底,沈到不可知的黑暗裏
離開倫敦前一天,兩人驅車去看國際馬聯的盛裝舞步表演。
賈斯汀這次開的是上學時伊莎貝坐過的那輛車。
他打開副駕車門,個頭高,小臂疊放在車窗玻璃頂上,下巴杵在胳膊上,撒嬌似地說:“May I?”
上次開這輛車,被女同學雅搗亂坐了副駕,這次,她必須坐副駕。
“真是幼稚。”伊莎貝忍不住笑,眼睛都彎起來。
來到比賽馬場,一眼望去,坐席上全是白人,連棕色人種都沒有。
論人種覆雜程度,倫敦絕對世界領先,走在街頭,白人被稀釋,全然不覺自己身處白人國家。
但這裏,恐怕是伊莎貝在倫敦見過的白人濃度最高的場景了。
“怎麽這裏全是白人?”她小聲問他。
“和這項運動有關。Dressage…中文叫什麽來著?”
他搜索著詞匯,著實不知道對應的中文是什麽。
伊莎貝拿出手機查:“Dressage,盛裝舞步,又叫花樣騎術或馬場馬術。”她看著手機讀出來。
“對啰,馬場馬術。它起源於公元前的希臘,最早是為提升戰鬥技術而訓練馬匹。你知道的,當時不論東方西方,征服世界都靠騎馬,才有了所謂騎士精神。後來嘛,文明進步,不再打打殺殺,這種訓練就越來越具有觀賞性,體現紳士、淑女風度。”
伊莎貝點頭。
馬術嘛,眾所周知的貴族運動。博物館裏那些王公貴族的畫像邊,都有馬匹的身影。美國網紅 Bella Hadid,還有比爾蓋茨的女兒都靠自己的馬術比賽圈粉,顯示自己的上流氣質。國內中產家庭也興起了一股送孩子學馬術的風潮,價格不菲。
伊莎貝沒看過馬術,以為會驚險刺激,像小時候看的港片裏賭馬的場景。
“那是賽馬,Race,比賽時所有馬一起出發,先到終點者勝,比的是速度。這是馬術的一種,叫 Dressage,馬是一個個出場,做動作表演,好像是...藝術體操,又或者芭蕾,比的是表演和技巧,追求的是優雅。”賈斯汀在她耳邊小聲解釋道。
他的鼻息輕易地觸動了伊莎貝的耳朵。
逃避了無數次的只屬於他的氣息,那奶油蛋糕般天花亂墜的眩暈,在這局促的距離,全然將她吞噬。
誰說過,男女近距離共處黑暗的空間,最易令人產生遐想。
她感覺面頰發熱,心跳加快,十分不優雅。
Showing e fit a gentlemen or a lady.紳士與淑女從不輕易表露自己的情緒。
賈斯汀的眼睛沒離開過她,自然看出她的變化。
所以他故意繼續說:“馬術和賽馬的騎乘姿勢也不同。馬術比賽,騎手優雅直立坐在馬背上。而賽馬的時候,騎師腳踩馬鐙,身體前傾,基本是半蹲在馬背上,隨著馬匹的奔跑,騎師的身體跟著起伏,人馬渾然一體...”
畫面感隨之清晰。
伊莎貝合理懷疑他這段不是在講騎馬,而是在“開車”。
她像一只受了驚嚇的貓,弓著背一動不動,甚至停下了呼吸,生怕急促熾熱的呼吸聲出賣自己。
而賈斯汀說完,一臉無事轉過頭去,攤開手裏的比賽介紹讀了起來。
Damn!被這個家夥耍了。她心裏疾呼。慢慢地呼出一口氣,聳起的肩膀隨之落回。捏了捏拳,卻發現手掌裏已滿是汗。
賈斯汀偷眼瞟到,暗自壞笑:今日終於報仇,讓你體會一下我的苦。
這對華人男女的較量告一段落,面前的場地燈光亮起,馬術比賽揭開序幕。
騎手果然如賈斯汀所說,優雅地直直坐在馬背上。
他戴著黑色寬沿禮帽,身著黑色燕尾服,白色褲子,腳蹬黑色長筒馬靴,仰首挺胸由他的馬匹載著入場。看著確實新鮮。
嘿,那神氣勁兒。伊莎貝想要是阿文在,她倆一定給周圍觀眾帶來一場中文彈幕解說。
想想自己先樂了。
馬小跑到 arena賽場中間,不偏不倚,停下來定住,騎手脫帽向大家致敬。
那匹馬像懂事小孩等待家長發號施令似的,安靜站在那兒,一動不動。
片刻後音樂響起,節奏輕快,輕重節拍聲震賽場。
馬匹聽懂音樂,抓著節奏,從一個合適的鼓點裏進入,便隨著一重一輕的節奏顛著蹄子跑起來。輕節拍時,身體騰起,四蹄離地,重節拍時,前後各一蹄落地,循環往覆,嚴絲合縫。這樣跑了小半圈後,繞回到中間位置隨節拍原地踏步,騎手一直坐在上面像什麽都沒做似的。
這馬真是神了。中文彈幕在伊莎貝心裏走起來。
它在中間定住,伊莎貝仔細觀察它。
棕色的皮毛被刷的油亮亮,賽場的燈光隨著它的動作,在身上反射出一條條光暈,勾勒著強壯肌肉。像歐美美妝博主化好妝,在鏡頭前轉動臉頰時,那滾動的高光。
它的鬃毛很短,還被修剪出了造型。
“馬尾辮”一詞的來源—馬的尾巴,尾部修剪整齊,隨動作在身後蕩。
中文彈幕 again:去拍任何洗發水焗油膏的廣告都不用加“duang duang”的特效。
音樂變奔放,它便開始在場內大步繞圈跑,依然沒亂了節奏。
伊莎貝目不轉睛跟隨著馬匹和騎手。她喜歡新奇的東西,更喜歡弄清背後的歷史、原因、科學研究等等。這大概是學霸之所以為學霸的小習慣。
所以,現在她雖然投入地看著眼花繚亂的表演,可一頭霧水,打破砂缸問到底的沖動按耐不住,卻又不情願再次與他的氣息纏鬥。
太危險。
內心糾結難耐,眉頭便輕輕皺了起來。
賈斯汀比那馬兒還通人性,又湊過來:“它剛剛完成的這兩個動作是 passage(高擡腿)和 piaffe(原地踏步)。馬匹需要展示出四肢的爆發力和控制力,動作富有彈性、輕盈和活力。雖然步幅有變化,但馬的節奏,也就是它騰起和落地時間間隔不能變。”
原來如此,經過他的解釋,everythingmake sense.有意思了。她心裏瞬間舒服了。雖然不情願,怎奈自己需要他解釋馬術比賽的規則啊。
所以說,女人,永遠不要依靠別人。
一曲終了,馬匹和騎手紳士謝幕。
趁著中場休息,看得投入的伊莎貝故作不屑地說:“騎士精神,應該英勇無畏,這麽花哨有什麽用?”
“誒,此言差矣,這種訓練是馬術的基礎。在國外,想騎好馬,至少得先練三個月舞步。”
好吧,萬事皆有學問。何況這歷史悠久的運動,已成為文化的一部分。不是長久浸淫在那個階層,怎麽懂?真不怪她。
“你練過?”她問。
“練過。”
“你有自己的馬嗎?”再次挑釁。
“她叫 Bonfire.”
“篝火?”
“致敬 2000 年奧運會 Dressage 金牌得主,荷蘭的 Bonfire。”
“公的還是母的?”
“She is a lady, and she is pretty.”他突然用英音說。第三人稱指代他的馬時,不僅沒用她說的“母的”,還用“lady”而不是“girl”,一下升了不止兩級,充滿紳士意味。
在此之前,好像沒聽他這樣說過任何女性。
她突然有些嫉妒一匹馬。這該死的資本主義,果然腐化人心。
有位作家說過:倫敦的雨像思念,讓人無處可逃。
回去的路上天色漸變,鉛色烏雲聚集,低低壓下來。到家之後,外面便淅瀝下起雨來。加之第二天就要啟程回國,兩人便決定不出門去了。
這幾天,賈斯汀特意沒讓傭人過來。
他們拿出一起在超市買的冰凍 pizza 和甜品,烤箱風扇嗡嗡作響,一會兒香氣就漲滿房間。
窗外是傍晚,細雨迷蒙,是前所未見的溫柔清亮,聲若游絲。沒拉窗簾,也沒開燈,外界的光線和雨聲都滲透進室內,令人舒適放松。
房子雖位於世界大都市的市中心,可鬧中取靜,即使窗子打開,連車聲都聽不到。
倆人窩在沙發上邊吃邊看電影。
記得步行去盧浮宮的路上玩快問快答,她問:“Fancy restaurant or backyard barbecue?”高檔餐廳還是後院燒烤?
他答:“Definitely backyard barbecue.”當然是後院燒烤
“Pizza or pasta?”披薩還是意面?
“Ah, it's a tough one…pizza.”啊這個難選···披薩吧
讀書時他邀請過她吃 pizza,都以失敗告終。但此時他們就窩在自己家的沙發上,吃著 pizza 看電影。
過一會兒,春雨濺起的濕冷氣飄進屋子,伊莎貝雙手抱膝。
賈斯汀看到她白糯如粉藕般的腳踝。
他起身離開,回來時拿了一條毯子給她。
她用毯子把自己裹起來。
又過一會兒,夜色如水漸漸註進來,慢慢將兩個人淹沒。
賈斯汀又起身,去把窗簾拉了下來,還是沒開燈。
伊莎貝的眼睛隨著屏幕的光線一閃一閃。
賈斯汀再次起身,回來時手裏拿了一瓶紅酒和兩個杯子。
“喝點嗎?”他的聲音像個溫柔的陷阱。
伊莎貝擡起頭,黑暗中借著屏幕的光,看到他漆黑的眼球,仿佛一個充滿磁力的黑洞,要把她吸進去。
黑暗,讓人恐懼,又給人勇氣。
只有在黑暗的掩護下,那些不敢正視的七情六欲,才像蝙蝠紛紛飛出來。
伊莎貝咬咬下嘴唇。
又是兩個人,又是在沙發上,又是紅酒…和下雪那夜在酒店同樣的場景…
又是一個艱難的時刻。
喝酒太簡單,滑入這個溫柔陷阱也太簡單。
艱難的是什麽?
自己已不是清白小姑娘,清楚互相欣賞的男女間發生點什麽,在現代社會,再普通不過了。各取所需後,第二天醒來,大家拍拍屁股各走各的路。女人不必期待男人專一養家,男人不會要求女人繁衍自己的基因。這難道不是人類進化的一大進步嗎?
更何況,他的紳士風度已 more than enough足夠了。她清楚這些天他照顧她的那些心思。這個風雨不沾、單純想讓她開心的男孩,生活在奶油蛋糕裏的男孩,他有一顆甜蜜的心。
但是,my boy...
賈斯汀見她不置可否,心裏苦笑一下。罷了,何苦讓她繼續為難。
“算了,明天趕飛機,不喝了。”他說。
酒瓶和酒杯放在桌上,發出輕輕的聲音。
他再次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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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斯汀這次開的是上學時伊莎貝坐過的那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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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開這輛車,被女同學雅搗亂坐了副駕,這次,她必須坐副駕。
“真是幼稚。”伊莎貝忍不住笑,眼睛都彎起來。
來到比賽馬場,一眼望去,坐席上全是白人,連棕色人種都沒有。
論人種覆雜程度,倫敦絕對世界領先,走在街頭,白人被稀釋,全然不覺自己身處白人國家。
但這裏,恐怕是伊莎貝在倫敦見過的白人濃度最高的場景了。
“怎麽這裏全是白人?”她小聲問他。
“和這項運動有關。Dressage…中文叫什麽來著?”
他搜索著詞匯,著實不知道對應的中文是什麽。
伊莎貝拿出手機查:“Dressage,盛裝舞步,又叫花樣騎術或馬場馬術。”她看著手機讀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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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莎貝點頭。
馬術嘛,眾所周知的貴族運動。博物館裏那些王公貴族的畫像邊,都有馬匹的身影。美國網紅 Bella Hadid,還有比爾蓋茨的女兒都靠自己的馬術比賽圈粉,顯示自己的上流氣質。國內中產家庭也興起了一股送孩子學馬術的風潮,價格不菲。
伊莎貝沒看過馬術,以為會驚險刺激,像小時候看的港片裏賭馬的場景。
“那是賽馬,Race,比賽時所有馬一起出發,先到終點者勝,比的是速度。這是馬術的一種,叫 Dressage,馬是一個個出場,做動作表演,好像是...藝術體操,又或者芭蕾,比的是表演和技巧,追求的是優雅。”賈斯汀在她耳邊小聲解釋道。
他的鼻息輕易地觸動了伊莎貝的耳朵。
逃避了無數次的只屬於他的氣息,那奶油蛋糕般天花亂墜的眩暈,在這局促的距離,全然將她吞噬。
誰說過,男女近距離共處黑暗的空間,最易令人產生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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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斯汀的眼睛沒離開過她,自然看出她的變化。
所以他故意繼續說:“馬術和賽馬的騎乘姿勢也不同。馬術比賽,騎手優雅直立坐在馬背上。而賽馬的時候,騎師腳踩馬鐙,身體前傾,基本是半蹲在馬背上,隨著馬匹的奔跑,騎師的身體跟著起伏,人馬渾然一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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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莎貝合理懷疑他這段不是在講騎馬,而是在“開車”。
她像一只受了驚嚇的貓,弓著背一動不動,甚至停下了呼吸,生怕急促熾熱的呼吸聲出賣自己。
而賈斯汀說完,一臉無事轉過頭去,攤開手裏的比賽介紹讀了起來。
Damn!被這個家夥耍了。她心裏疾呼。慢慢地呼出一口氣,聳起的肩膀隨之落回。捏了捏拳,卻發現手掌裏已滿是汗。
賈斯汀偷眼瞟到,暗自壞笑:今日終於報仇,讓你體會一下我的苦。
這對華人男女的較量告一段落,面前的場地燈光亮起,馬術比賽揭開序幕。
騎手果然如賈斯汀所說,優雅地直直坐在馬背上。
他戴著黑色寬沿禮帽,身著黑色燕尾服,白色褲子,腳蹬黑色長筒馬靴,仰首挺胸由他的馬匹載著入場。看著確實新鮮。
嘿,那神氣勁兒。伊莎貝想要是阿文在,她倆一定給周圍觀眾帶來一場中文彈幕解說。
想想自己先樂了。
馬小跑到 arena賽場中間,不偏不倚,停下來定住,騎手脫帽向大家致敬。
那匹馬像懂事小孩等待家長發號施令似的,安靜站在那兒,一動不動。
片刻後音樂響起,節奏輕快,輕重節拍聲震賽場。
馬匹聽懂音樂,抓著節奏,從一個合適的鼓點裏進入,便隨著一重一輕的節奏顛著蹄子跑起來。輕節拍時,身體騰起,四蹄離地,重節拍時,前後各一蹄落地,循環往覆,嚴絲合縫。這樣跑了小半圈後,繞回到中間位置隨節拍原地踏步,騎手一直坐在上面像什麽都沒做似的。
這馬真是神了。中文彈幕在伊莎貝心裏走起來。
它在中間定住,伊莎貝仔細觀察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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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的鬃毛很短,還被修剪出了造型。
“馬尾辮”一詞的來源—馬的尾巴,尾部修剪整齊,隨動作在身後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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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變奔放,它便開始在場內大步繞圈跑,依然沒亂了節奏。
伊莎貝目不轉睛跟隨著馬匹和騎手。她喜歡新奇的東西,更喜歡弄清背後的歷史、原因、科學研究等等。這大概是學霸之所以為學霸的小習慣。
所以,現在她雖然投入地看著眼花繚亂的表演,可一頭霧水,打破砂缸問到底的沖動按耐不住,卻又不情願再次與他的氣息纏鬥。
太危險。
內心糾結難耐,眉頭便輕輕皺了起來。
賈斯汀比那馬兒還通人性,又湊過來:“它剛剛完成的這兩個動作是 passage(高擡腿)和 piaffe(原地踏步)。馬匹需要展示出四肢的爆發力和控制力,動作富有彈性、輕盈和活力。雖然步幅有變化,但馬的節奏,也就是它騰起和落地時間間隔不能變。”
原來如此,經過他的解釋,everythingmake sense.有意思了。她心裏瞬間舒服了。雖然不情願,怎奈自己需要他解釋馬術比賽的規則啊。
所以說,女人,永遠不要依靠別人。
一曲終了,馬匹和騎手紳士謝幕。
趁著中場休息,看得投入的伊莎貝故作不屑地說:“騎士精神,應該英勇無畏,這麽花哨有什麽用?”
“誒,此言差矣,這種訓練是馬術的基礎。在國外,想騎好馬,至少得先練三個月舞步。”
好吧,萬事皆有學問。何況這歷史悠久的運動,已成為文化的一部分。不是長久浸淫在那個階層,怎麽懂?真不怪她。
“你練過?”她問。
“練過。”
“你有自己的馬嗎?”再次挑釁。
“她叫 Bonfire.”
“篝火?”
“致敬 2000 年奧運會 Dressage 金牌得主,荷蘭的 Bonfire。”
“公的還是母的?”
“She is a lady, and she is pretty.”他突然用英音說。第三人稱指代他的馬時,不僅沒用她說的“母的”,還用“lady”而不是“girl”,一下升了不止兩級,充滿紳士意味。
在此之前,好像沒聽他這樣說過任何女性。
她突然有些嫉妒一匹馬。這該死的資本主義,果然腐化人心。
有位作家說過:倫敦的雨像思念,讓人無處可逃。
回去的路上天色漸變,鉛色烏雲聚集,低低壓下來。到家之後,外面便淅瀝下起雨來。加之第二天就要啟程回國,兩人便決定不出門去了。
這幾天,賈斯汀特意沒讓傭人過來。
他們拿出一起在超市買的冰凍 pizza 和甜品,烤箱風扇嗡嗡作響,一會兒香氣就漲滿房間。
窗外是傍晚,細雨迷蒙,是前所未見的溫柔清亮,聲若游絲。沒拉窗簾,也沒開燈,外界的光線和雨聲都滲透進室內,令人舒適放松。
房子雖位於世界大都市的市中心,可鬧中取靜,即使窗子打開,連車聲都聽不到。
倆人窩在沙發上邊吃邊看電影。
記得步行去盧浮宮的路上玩快問快答,她問:“Fancy restaurant or backyard barbecue?”高檔餐廳還是後院燒烤?
他答:“Definitely backyard barbecue.”當然是後院燒烤
“Pizza or pasta?”披薩還是意面?
“Ah, it's a tough one…pizza.”啊這個難選···披薩吧
讀書時他邀請過她吃 pizza,都以失敗告終。但此時他們就窩在自己家的沙發上,吃著 pizza 看電影。
過一會兒,春雨濺起的濕冷氣飄進屋子,伊莎貝雙手抱膝。
賈斯汀看到她白糯如粉藕般的腳踝。
他起身離開,回來時拿了一條毯子給她。
她用毯子把自己裹起來。
又過一會兒,夜色如水漸漸註進來,慢慢將兩個人淹沒。
賈斯汀又起身,去把窗簾拉了下來,還是沒開燈。
伊莎貝的眼睛隨著屏幕的光線一閃一閃。
賈斯汀再次起身,回來時手裏拿了一瓶紅酒和兩個杯子。
“喝點嗎?”他的聲音像個溫柔的陷阱。
伊莎貝擡起頭,黑暗中借著屏幕的光,看到他漆黑的眼球,仿佛一個充滿磁力的黑洞,要把她吸進去。
黑暗,讓人恐懼,又給人勇氣。
只有在黑暗的掩護下,那些不敢正視的七情六欲,才像蝙蝠紛紛飛出來。
伊莎貝咬咬下嘴唇。
又是兩個人,又是在沙發上,又是紅酒…和下雪那夜在酒店同樣的場景…
又是一個艱難的時刻。
喝酒太簡單,滑入這個溫柔陷阱也太簡單。
艱難的是什麽?
自己已不是清白小姑娘,清楚互相欣賞的男女間發生點什麽,在現代社會,再普通不過了。各取所需後,第二天醒來,大家拍拍屁股各走各的路。女人不必期待男人專一養家,男人不會要求女人繁衍自己的基因。這難道不是人類進化的一大進步嗎?
更何況,他的紳士風度已 more than enough足夠了。她清楚這些天他照顧她的那些心思。這個風雨不沾、單純想讓她開心的男孩,生活在奶油蛋糕裏的男孩,他有一顆甜蜜的心。
但是,my boy...
賈斯汀見她不置可否,心裏苦笑一下。罷了,何苦讓她繼續為難。
“算了,明天趕飛機,不喝了。”他說。
酒瓶和酒杯放在桌上,發出輕輕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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