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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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楓日記 11.22

我起床,走到陽臺上,倚著欄桿。

深藍色的晨風拂過我的身體。

對樓,有一個房間裏亮著燈。橘黃色從四四方方的窗戶裏射出,被窗外深藍所包裹。

我看見,對面的房間裏,一位女畫家,正忙忙碌碌地作畫。

事實上,今天是我28歲生日。

早上去警局上班,發現桌子上擺滿了鮮花,一問才知道,那是同事們對我升職的祝賀。為什麽會升職呢?可能是因為我在上次的任務裏立了功?

這不是什麽壞是事,你說對吧?林默。

如果你還在,你會祝賀我的吧。

不過你也知道,我不太喜歡花。

今天下班的早,因此我在下班後開車去了監獄。我要去看看孫燊,或許你也可以把它視作我給予我自己的生日禮物。

然後我見到了他,在訪問室裏,隔著窗口。

我看著他,他也看著我。

他倒是比原來滄桑了一些,瞎掉的那只眼睛裏是空洞,完好的那只眼睛裏是恨。

這說明他還沒有到一無所有的境地。

一無所有的人的眼裏不會有仇恨,一無所有的人的眼睛裏,什麽都不會有,就像我。

我想不通,當年的受害人明明是你和我。我又做了什麽呢?不過是讓他為當年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應有的代價。

他不該心虛麽?還是他對死的恐懼把心虛掩蓋得嚴嚴實實?

畢竟,他下周要執行死刑了。

我沈默地看了他一陣,長長地舒了一口氣,然後轉身走了。

而此時,我聽見孫燊發狂地撞在欄桿上的聲音。在死的重壓下,他終於歇斯底裏了麽?

他在咆哮,在咒罵,在嘶吼,而我沒有回頭。

我能清晰地想象到,他的那只沒有瞎的眼睛,此刻會是怎樣的飽含著激烈的情感,會怎樣浸著仇恨·憤怒與絕望,而那些在死的重壓下誕生的情感,又是怎樣沖擊著我離去的背影。

林默,你高興嗎?孫燊,父親的債主,那個讓你在火裏死去的人要走上刑場了。你一定很高興吧?

可是林默,我感覺不到高興。

你不要擔心,我並沒有活在你離世的陰影裏,因為我也沒有一直感到悲痛。

我只是覺得,在孫燊被判處死刑的那一刻,我的一段使命已經結束,而我不知道餘生的意義。當我在這世上最後一個在乎的人死去,當他那只沒有瞎的眼睛從我的記憶裏徹底淡去,那個時候,我會成為與世界徹底斷了聯系的人。

今天,我看見孫燊發狂地撲在監獄的欄桿上,我不知道我的餘生會不會有像他那樣強烈的對生的渴望。

離開監獄後,我回了家,回到那所擠在老城區的公寓裏。我吃過晚飯,然後開始查看我的工作資料。

我拒絕了局長讓我休假的建議,盡管這休假是帶薪的。事實上,我只是不知道如果休假了我該去幹什麽。

晚上,我照例去夜跑,沿著無盡的海岸線,沿著熱鬧的老街。

天氣已經冷了,宣告這沿海的小城市即將進入冬季。泛著深藍色的暮色中,那群老街上的小販支起他們的攤店,點亮他們的小車。大鍋裏冒著的蒸汽,炒鍋裏飄香的油煙在初冬的夜裏騰湧,在人聲鼎沸中彌散。

我跑過山東煎餅果子店、重慶炒面店、臺灣手抓餅店。。。。。。我跑過圍在塑料小桌旁的擁擠人群。我看見王大爺正在追趕他脫了繩的狗;我看見賣燒烤的謝大嬸正在和顧客討價還價;我看見那賣豆腐的陳大嫂不知從誰的口袋裏摸了幾張鈔票;我看見那個得了精神病的瘋女人正在大鬧買炒面的小攤,不知為什麽,她總是讓我感到不安。

我從那些熟悉的身影邊跑過,老街像一卷在我面前放映的長長的膠卷。

跨過海堤,又是不一樣的景象:盤旋著鳴叫的海鷗,海平面挪移的船舶,倒映在海裏的深藍的天空。

長長的海堤,像是把世界分成了兩半:一半是燈火闌珊,一半是暮色蒼茫。

住對樓的女畫家穿著熒光色的寬大衛衣,坐在畫板上寫生。你說,他會不會把這一切畫在她那張白紙上呢?

我一路向前,跑到那處人煙稀少的海灣。我在那站了一會,看拍打在礁石上的海浪,看已經離我很遠的老街映在海面上的點點燈火。

我脫下鞋子,踩進海浪裏,一路向海的深處走去,一路讓海水沒過我的身體:從腳踝,到大腿,到腰部,再到肩膀。

哦,林默,你不要擔心我,我不會投水自盡,我再次向你保證。

我深深地吸氣,沒入海水裏。冷酷的海,自由的海。我張開雙臂,讓身體在海浪的褶皺裏浮沈,不做抵抗。

每當這一刻,缺氧的環境與斑駁的光影讓我恍惚中窺見了生死的裂隙,透過這裂隙,我再一次擁有了那種熟悉的感覺——痛苦而溫暖,那是與你相依為命時所體會到的感覺,此刻又從我的心臟蔓延至我的全身。透過生死的裂隙,我好像看見站在岸上的你,隔著海水,你蹲著,喚我上去。

我探出海面,卻只見空蕩的海岸與遙遠的,熱鬧的老街的燈火。

海平面上有一只小小的漁船,此刻正悠悠地駛過天際。

我走上海岸,我該回去了。

回去的路上,經過老街,看見一群人圍在豆腐攤旁邊。我經過時,那穿熒光色衛衣的女畫家突然從人群中沖出來拉住我:“她偷錢的時候你也在啊,你看見她偷錢了吧?”她指著那賣豆腐的陳大嫂,“你看見了吧?”

我說,是,我看見了。

陳大嫂臉上即刻露出心虛的神情,人群則發出勝利的喧鬧。那畫家一笑,沖進人群,抓住大嫂的袖口:“這下你還有什麽好說的?”她得意地一捋自己的滿頭紅色卷發,“你要不服,讓警察來評評理啊!”她的目光落在我身上。人群開始附和。

老實說,我並不想參與這場紛爭,因此我只是很平和地告訴他們,這不屬於我的職權,他們可以去派出所調解。

在人群確認我無法幫上忙後,我很快被他們所拋棄,我也因此得以全身而退。

這時,我看見那個瘋女人從人群的外圍一瘸一拐地走過。她看見我了,我也正看著她。我莫名地感到心慌與惶恐。然而只是沖我咧嘴笑笑,便走了。

於是,我最終濕淋淋地回到家。

而明天,我還得去上班。

我不知道為什麽每次都要向你記錄下這些瑣碎。如果你真的能看到,如果你感到厭煩,那麽我向你道歉。可你真的能看到嗎?你能看到該多好。

今夜,我將懷揣著這樣的夢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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