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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章 常安吳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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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章常安吳緣

眾人此時也圍了過來,又是好奇又是害怕,然而最終好奇心戰勝了對於鬼魂的恐懼,更何況有神仙坐鎮,出不了什麽幺蛾子,於是也就擺出了一副親切的姿態。

“真是‘活見鬼’了……”

“丫頭,你和吳緣那孩子,到底怎麽回事?怎麽就一起在棺材裏了呢?”

“還有這人說你被活活釘死,是真的嗎?”

“你這傻孩子,怎麽不知道跑呢?跑來伯伯家,伯伯給你做主啊!”

“是啊是啊,怎麽就弄成這樣了呢?”

常安想要解釋,卻不知從何說起,只是一直落淚。

閣主道:“你若是不介意,我可以提取出你這段記憶。不需要回憶得很清楚,我只是需要一點信息來定位。”

常安點了點頭。閣主擡手在她額前一點,眾人隨即發現自己周身場景,已是換了一副模樣。

“我不記得了。”

“那,那我們重新開始,重新開始好不好?”

說話的正是常安和吳緣。

“重新開始什麽?你和我有什麽相幹?”

“我們訂了親的啊。”

“不作數了。”

“怎麽會不作數呢?”

“怎麽會不作數,你應該比我清楚吧?十年前我阿爹去世,從此家境大不如前。我們沒有求你們幫我們,可你們家卻從此對我們視若妖魔,避之不及。既是如此,何必論親?”

“我那時真的不知道。我父母說是常叔叔去世後,你們不好走遠路來我家,怕不安全。又說我體質差,不適合遠行,他們自己去看你們。我沒有想到會是這樣。”

“倒是把自己撇得幹凈。”

“安安,我對天發誓,我說的都是真的。”

“好,就算如此。你又來找我做什麽?”

“我現在已經說服了阿爹阿娘,他們答應我娶你了。”

“答不答應,與我何幹?我難道還要求著你娶我嗎?”

“是我不好。你恨我,怨我,都可以。嫁給我,我用一輩子來補償你,好嗎?”

“你不欠我什麽,我也不需要你補償。我早就不喜歡你了,只希望你也看開一點,另謀良配吧!”

“為什麽?我哪裏不好?你告訴我,我會改,都會改的!”

“一定要我把話說得這麽清楚嗎?就算你毫不知情,可是那麽容易戳穿的謊言,你卻一直被蒙在鼓裏,整整被騙了十年。你這樣的人,有什麽值得我喜歡的嗎?一旦沒有利益,便會立即拋棄,避之不及,你們這樣的人家,又有誰敢嫁?當然,人情淡薄,趨利避害,本性如此,無可厚非。只是我們家不是你們想的那樣,可以招之即來,揮之即去。”

“安安,對不起,對不起!你能不能再給我一次機會?我一定會對你好的!”

“抱歉。我有喜歡的人了。”

“是,是那個魏成嗎?”

“你倒是打聽得很清楚。這時候倒是不傻了?”

“他又有什麽好?他不也是拋下你去掙所謂的前程,三年都沒有回來嗎?”

“我喜歡他,我願意等。”

“可你從前喜歡的明明是我。”

“是嗎?我不記得了。”

畫面一轉,變成了常安和一對夫婦。

那婦人指著常安大罵:“賤人,賤人!都是因為你!就是你害了我的兒子!”

常安道:“他怎麽了?”

婦人上前,一把將常安推翻在地:“怎麽了?誰知道你這祖宗和他說了什麽?虧他那麽喜歡你!為了娶你,楞是跪了一天一夜。你就是這麽對他的?我兒子滿心歡喜去找你,可回來後就像丟了魂一般,飯也不吃,水也不喝,只是一個勁地哭。”說著,那婦人自己也哭了起來。

常安沈默片刻,用手撐著,站起身來:“這又是何必?我去勸他。”

吳母抓著常安肩膀歇斯底裏地搖晃,邊哭邊道:“勸?你去哪裏勸?他已經死了!死了!被你害死了!”

常安一楞:“怎麽會這樣?”

吳母將常安摜在地上,大聲哭嚎起來:“怎麽會這樣?我也想知道怎麽會這樣?”

常安道:“對不起。”

吳母道:“對不起?對不起有用嗎?我兒子他活不過來了!活不過來了!”

常安只是重覆地說著對不起。

吳母道:“我兒子那麽喜歡你。既然這樣,你就去陪他好了!老吳,別傻站著,動手!”

吳父聞言,抄起手中棍子,打斷了常安的雙腿。

常安本在恍惚中,此時雙腿劇痛,終於清醒過來,想要求救。吳父於是又打斷了常安的兩條手臂,然後塞了一團布在她口中,將她拖到屋外的車上,埋進稻草堆裏。

吳母道:“走啊!怎麽還不走?緣兒還等著呢!”

吳父似乎有些不忍:“常壽就這麽一個女兒。”

吳母道:“可你也只有這麽一個兒子!”

吳父搖搖頭:“唉!造孽啊!”

畫面又一轉,是滿眼的白。白中有一方黑,黑中有一片紅。

常安已被換上大紅婚服,和同樣穿著大紅婚服的吳緣並排躺在棺材中,斷骨處的鮮血將衣服染得比婚服更紅。

常安口中的布已被除去,卻並不叫喊,也不掙紮,只是安靜地躺在那裏。垂眼間,忽然看見吳緣手中死死攥著的錦囊,認出了是她小時候送給他的那個:“這麽多年了,竟然還留著?可是這院中並沒有紅豆樹,想來你沒能把它種活吧?”

吳父拿著錘子和桃木釘向棺材走去。

常安笑了笑,對吳緣道:“我原諒你了,我們兩清了。”

吳父雙手顫抖,將桃木釘對準常安的心臟。

一片漆黑中,傳來幾聲鈍響,和一道漸行漸遠的聲音。

“成哥哥,我們來世再見了。”

畫面變回大火後破敗的房屋。樓主不知何時離開了,眾人則是議論起來——

“吳家夫婦也太……”

“老吳他還是於心不忍的。”

“再於心不忍又有什麽用?做的事還不是一樣?”

“愛子心切罷了。”

“吳緣那孩子也真是可憐!無辜受父母拖累。”

“常安就不可憐了嗎?”

“唉,兩個孩子之間的恩怨,已經拿命相抵了。我們這些外人,就不要追究了吧。”

“怎麽就相抵了?明明已經把話說得很清楚了,是那孩子自己想不開。”

“能封個‘貞女’,也算很值了。”

“什麽?”

“律法上說,未婚夫死,女方聞訊自盡,或哭往夫家守節,可稱‘貞女’。若是吳家夫婦不死,只會咬定常安是自願殉情,並非是他們逼迫,那她就是‘貞女’了。無論貞女還是節婦,其夫家、娘家皆可免除差役。一個女娃子,免了兩家的差役,怎麽算都值了,都可以抵得上一個男娃了。”

“是是,說得有理,說得有理啊。”

“有理什麽?這名聲給你家女兒,你要不要?”

“你這人怎麽這麽惡毒!”

“你剛不還說做‘貞女’好嗎?怎麽到了自家身上,卻覺得不好了?”

“這怎麽能一樣呢?”

“你記錯了,只有節婦才可以,而且只免除夫家差役。”

“所以吳家夫婦說是為了兒子生前的心願,實際上還是為了……”

“常家又有什麽不同?鬧那麽大動靜,也沒見到其他人,還不是默許了?”

“孀母弱弟的。應該只是害怕吧。”

“行了,你們吵來吵去,有什麽用啊?反正免除差役這等好事,也輪不到我們。與其關心他們,不如關心關心自己家的屋子。唉!燒成這樣,真是倒黴!”

“是啊是啊,入了冬可怎麽辦啊,我家房子破成那樣。”

“知足吧,我家新打的谷子都被燒沒了。連吃的都得去借。”

“話說回來,這火,是那個叫什麽魏成的放的吧?”

“人是我殺的,我認!” 魏成道,“只是這火,並不是我放的。”

“怎麽不是你?不是你放的,你為什麽要救?”

“對啊,無親無故的,不是你心生愧疚,為什麽要犯險來救我們?”

“神仙,要為我們做主啊!”

閣主本來一邊和皎皎說著話,一邊慢吞吞為她撣去身上的灰塵,此時嘆了口氣,方道:“不是他。且不說救火縱火之間到底有沒有這種荒唐的聯系,也不提他方才舍身救你們出來的恩情,單說常安,若是他所為,也必定會先帶出心上人的屍身,怎麽會任由她和別人葬在一起?”

“說得不錯!”樓主不知何時回來了,身後還跟著一隊人。那隊人似乎擡著重物,正吃力地喊著號子。待其走近,放下擡東西的長杠,眾人才看清所擡之物——是三副棺材。

樓主接著道:“這個小夥子,為了這個小姑娘殺了人,自己料定不能活了,毀屍滅跡倒是有可能。可讓她和別人同棺而葬,卻不可能。若是沒有這位神仙路過,只怕他救完人,就會沖回火場,不是拔出釘子把那小姑娘帶出來,便是把另一個人扔出,自己躺進去。估計是其他人放的,比如…… 反正臨死掙紮也不是沒有可能。不過話雖如此,還是請這位神仙稍勞,取出記憶,為他證明清白。”

魏成也道:“勞煩神仙了。”

閣主頓了頓,伸手在魏成額前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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