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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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歌

清晨,白夕從有些悶熱的房間裏醒來。

想著今天是周末,便學起陶可卿工作日一般賴著床,往他身邊挪了過去。

“嗯?”

她摸了摸陶可卿的位置,卻沒有摸到人,便模模糊糊地醒了。

白夕揉著眼睛坐起來,發現陶可卿正坐在飄窗邊。

開著半扇窗,抱著他的動漫抱枕,一手耷拉在窗沿上,安靜地看著窗外的雨。

白夕伸伸懶腰,翻身下了床,走了過去。

在他身邊坐下,伸手抱住陶可卿,鼻尖在他耳邊蹭了蹭。

“早啊,寶寶。”

腰間被異物頂了一下,陶可卿下了一跳,從窗外收回目光。

“去去去,刷牙洗臉去,然後煮早餐給我吃。”

陶可卿捏了捏白夕的臉,然後推開了她。

白夕咬了咬他的耳朵,才舍得放開他,打著呵欠走進了浴室。

等她洗漱好走進廚房,才發現早飯已經弄好了。

香菇雞肉蔬菜粥還在鍋裏溫著,白夕笑了笑,便趕緊將那粥盛起來。

然後隨手切了些哈密瓜,將早飯端進了房間。

“怎麽了?睡不著?”

擠在陶可卿身邊,將東西放在便攜小木桌上,白夕一邊給他餵飯,一邊有些擔心地問著。

“沒有,就是被這淅淅瀝瀝的雨給吵醒了,然後就坐過來發呆。你說這雨得下到什麽時候啊?”

陶可卿順勢靠在她肩頭呢喃著,看著窗外的雨,嘴裏嚼著白夕餵過來的香菇。

“聽說過幾天就好了。怎麽了?想出去玩了?”

白夕放下碗,伸出一只手抱住他的肩膀,將陶可卿擁在懷裏。

外面的雨淅淅瀝,遠處的風景朦朦朧,懷裏的人可可愛。

這樣的清晨,充滿著難以言表的幸福。

白夕心裏想著,大抵往後的歲月都這般靜好便行。

“當然啊!這雨下的,小朋友都沒辦法去操場上玩了,我也快要發黴了!”

陶可卿“嗷嗷”地叫著,便窩進了白夕的懷裏,像一只大樹瀨一樣,把白夕當樹幹抱著。

突然,他似乎想到了什麽,趕緊從白夕懷裏跳開。

“你在這等等我,我就回來。給我再切點哈密瓜!”

“知道了。”

白夕不知道這調皮孩子要幹嘛,卻也沒有攔住他。

但,她剛吃了一口陶可卿做的香菇雞肉粥,就聽到一聲關門的聲音。

想著外面下著雨,陶可卿也不知道有沒有帶傘,她趕緊推開小桌,也跟著跑出去,但是人影早沒了。

白夕退了一步,看見玄關的傘少了一把,便也松了一口氣。

笑著搖搖頭,回房收拾了一下飄窗邊的小書桌。

等她切好水果,剛在飄窗邊上坐下,陶可卿就回來了。

白夕聽到開門聲,趕緊拿著事先準備好的毛巾走了出去,只見陶可卿在玄關踢掉拖鞋,身後背著一把吉他,正沖著她笑。

“回我家拿了把吉他,聽說下雨天跟音樂更配哦!”

陶可卿還沒有說完,白夕就已經開始檢查他身上有沒有被淋濕的地方,好趕緊讓他洗個澡。

不過,幸好陶可卿穿了短褲,只是濕了吉他包。

“沒事。走走走,給你看看小哥我的帥氣。”

陶可卿一把拉住白夕的手,就往房裏的飄窗上一坐,盤起腿,橫抱著吉他,就頓時深情了起來。

“我們是對方特別的人。奮不顧身,難舍難分。”

陶可卿一邊彈著,哼了起來,更沒忘記擡頭看著白夕,傳遞自己的深情。

這是一段頗有年代感的情歌,原本跳躍輕快的曲調,被陶可卿用吉他演繹成了小年輕的深沈。

“我帥不帥?”

《特別的人》一曲還沒完,陶可卿停下了手裏的動作,對白夕挑著眉,一個勁地對她眨巴眼睛,拋媚眼。

“帥!帥得可愛到爆胎了。”

白夕笑著,伸手給他餵了塊哈密瓜,然後在陶可卿嘴角咬了咬。

“那是!雖然是個小O,但是當年哥抑制貼一貼,坐在舞臺上,不知道迷倒多少小可愛。”

陶可卿伸手撩了撩自己的蓬松的頭發,耍帥地牽起白夕的手,在她手背上親了一口。

白夕見他自稱“哥”,就想起昨晚那個紅著眼睛,嘴上一直在求饒的小朋友。

這樣的反差,她真是愛地難以割舍。

她歪著頭笑著,只見陶可卿又摸上吉他,彈了一曲。

“教教我?”

白夕支起一只腿,手臂搭在上面,撐起下巴隨口說了一句。

“這個太磨手指頭了,如果不會......”

陶可卿還沒有說完,手裏的吉他就已經被對方拿走了。

白夕摸了摸吉他弦,嘴角勾起一抹笑,便看著陶可卿隨意地摸了起來。

她選了一首《最浪漫的事》,更具有年代感,覆古了上世紀的戀舊情懷,一下子就把陶可卿給鎮住了。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變老。”

白夕一直盯著陶可卿的驚訝,順嘴就唱了出來。

“啊!白夕,你特麽的真的好帥!”

陶可卿看著對方的眼睛,忍不住瞬間化成了花癡少男。

綿長卻有些輕快的曲調紛紛揚揚,一曲終了,白夕才說:“很久沒碰了,手好生。”

“我信你個鬼!你這個寶藏Alpha!”

陶可卿假裝就要去掐白夕,他覺得白夕真的是無所不能,好像就沒有她不會的東西。

“真的,這還是大學的時候,隨手學了幾把。因為那時候,我舍友正想學這個去追一個男O。”

“然後那個男Omega卻喜歡你?”

陶可卿猜測了一個狗血的劇情,趴在小桌上,好奇地盯著白夕。

“額、算是。偷偷地給我表白過,但是被我拒絕了之後,就跟我舍友在一起了。好像前幾年結婚了,我跟顧欣還去了。”

白夕摸著吉他,又隨意地彈了一曲。

陶可卿見她故事頗多,便將隔在兩個人之間的小木桌給收了,然後躺在白夕盤起的腿上。

白夕怕吉他敲著他,於是將吉他放在一旁,從旁邊抽出一個抱枕,墊在陶可卿的後腦勺,低頭親了他一口。

“白夕,你這麽優秀,怎麽在我之前都沒有談過戀愛啊?除了高行周那個垃圾。”

陶可卿抓住她的手,枕在自己臉邊,隨口問了一句。

“一是傻,二是真沒有遇到喜歡的人。”

“你雙商高的可怕,我才不信你是傻。老實說,我不會讓你跪搓衣板的。”

陶可卿討好地在她手臂上吧嗒了幾口。

“確實有一些人追過我,但是你知道我對別的O的信息素一點都不敏感。所以就算聞到味道,那也跟吃飽飯的人,對普通的花草或者食物一般的香氣,沒有別的想法。”

“所以你是因為我的信息素才喜歡我?”

陶可卿爬起來,抿著嘴,用質疑的眼神看著她。

白夕笑了一聲,將他抱在懷裏:“以前不全是,結了婚之後就完全不是了。”

她頓了頓,繼續說道:“除了信息素,沒有人比你更讓我著迷。就像有句話說的‘遇見你前,我從未想過結婚。遇到你後,結婚我就沒有想過別人’。”

白夕捧起陶可卿的臉,一本正經說:“所以,你就是我餘生的那個人。無關信息素,但是卻又百分百契合。”

陶可卿刷的一下臉就紅了。

這個讓人愛而不舍的漂亮女人,肯定又從顧欣那學到什麽壞東西!陶可卿心裏想著。

還沒等他反應過來,白夕已經吻住了他的雙唇,將他嵌入自己的懷裏。

“等等!等等!”

“怎麽了?”

陶可卿突然想到一件事,他趕緊清了清嗓子,推開白夕,走下了飄窗。

“美好的雨天,不是窩在家裏情/情/愛/愛的!跟我來。”

他說著,就牽起白夕的手,從吉他包旁邊的小包包裏抽出了兩身衣服,對著白夕以為意味深長地笑了出來。

20分鐘之後,朦朧的商業街上,就多了兩個撐著油紙傘的年輕人。

只見高個子女生一身藍白色交領漢服,外面一層白色半透明大袖衫。

衣擺上的漸變孔雀藍顯得整個人更是英氣。

小半個頭的男生一身杏色同款,頗為養眼。

兩個人郎才美貌,行走在煙雨時節的大街上,有種勝似謫仙的美感。

他們同撐一把傘,惹得每個路人都羨煞不已,頻頻回頭。

“放松。你穿的很好看呢!”

陶可卿牽著白夕的手,對著她笑了出來,還揮了揮手跟過路的人打招呼。

他之前回家拿吉他的時候,看見了一個包裹放在桌上。

這才想起自己買過東西,但是忘了改地址。

包裹到了之後,又遇到學校裏的各種事,然後最近急著要孩子,情緒不振,所以就一時間給忘了。

時隔幾天,回家才看到,所以便想著給白夕試試看。

“好看是好看,但是第一次穿就有點不太適應,而且這雨慢慢小了,回頭率就更高了。”

白夕擡頭看了看手裏的油紙傘,也不知道會不會破。

“你天天穿襯衫,好不容易周末了,那不得給你多安排幾件衣服,刷新一下你的三觀,不然等我28歲了,你就已經是個32歲的老古董了。”

陶可卿笑著,站住了腳跟,幫她整理了一下衣領。

看著他一臉認真的樣子,白夕覺得自己早上應該多打個領帶,這麽甜甜膩膩的時光怎麽可以錯過。

她心裏這麽想著,低頭迅速地嘗了一口開心的葡提。

“大、大街上呢!”

陶可卿順手就捏住了白夕的臉,鼓著腮幫子,皺起眉,小聲地說了一句。

“國家法律沒有規定,街上......”

可是白夕還沒有說完,陶可卿墊了墊腳,就吻住了白夕。

“我說的是,在大街上偷親是不行的,光明正大地吻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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