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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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兆南之前來過C市,兩次出差,一次陪老太太過來走親戚。出差只顧著忙正事,走親戚要打理人情世故,沒機會好好轉一轉。

第二天天氣好轉,烏壓壓的雲層散開,透出幾縷陽光。金曼姍一年回來兩三次,也惦記著打小喜歡吃的那幾家店,痛經的勁兒緩過去,換了衣服就帶沈兆南出門。

C市有兩個出名的5A景區,沈兆南說想去看看。金曼姍一萬個不同意:“現在去哪是看風景?往前看是一片後腦勺,往後看是幾千張苦瓜臉。”

他尋思有點道理,兩手一攤,全聽她安排。

金曼姍愛去的店面有八成集中在學校附近,學生時代中午來不及回家吃飯,全是在那一片解決溫飽。

早上八點出門,打車過去,八點半,進早餐店吃一碗餛飩,點一屜小籠包,配上兩杯豆漿,吃個半飽。沈兆南還想要個別的,她揮揮手和老板娘說這些足夠了,等老板娘掀簾子進小廚房,才壓低聲音說:“少吃點,留著肚子,等下吃不下別的後悔死你。”

沈兆南在吃這方面沒什麽講究,不難吃,能填飽肚子就行。金曼姍和他差不多,但遇到好吃的,總管不住嘴,樣樣想來一點,吃多了又難受,後面養成少吃多餐的習慣,隨時留著兩分肚子,就怕突然想吃個別的,只能看著嘆氣。

“你就瞎折騰吧,到時候胃疼別來找我。”

金曼姍不以為然:“胃疼看醫生去啊,找你幹嘛。”

行吧,難得回一趟家,讓她盡興一次。

可惜長了個小鳥胃,路過小攤買個芝麻團吃進去,喝口奶茶都差點打嗝。她摸摸肚皮,委屈得很:“打包帶走吧,等下餓了再吃。”

“明天再來不行?”

“明天就走了。”

行行行,沈兆南抵不住她水汪汪的大眼睛攻擊,掃碼付款。

賣烤腸的老板認得她,憨厚老實的臉上掛著熱情的笑容:“姍姍回來啦?回來過節啊?”

“想家了,回來看看。”金曼姍隔著玻璃板挑了兩根靠裏的,加醬加辣,被沈兆南掃一眼,悻悻地改口只加醬不加辣。

“帶朋友回來玩啊?”

她咧著小白牙:“不是,帶男朋友見家長來的。”

“噢,眼光不錯,小夥子長得有鼻子有眼,和你般配。”老板麻利地刷好醬汁,在下端竹簽裹了一截衛生紙,遞給她。

誇人還挺有特色,長得有鼻子有眼?沈兆南笑笑,沒說話。

金曼姍接過,分一根給他:“那是,配得上我的可不多。”

“追你的小夥子哪個不好哦?”

“嘿嘿。”

“結婚別忘了老叔的喜糖。”

“給您送一箱。”

“小丫頭凈會哄人。”

走出去一段路,沈兆南把東西全換到右手,左手牽著她,站在路邊等紅燈。偏頭看看專心啃烤腸的女人,嘴角沾了醬,伸出舌尖舔了,馬上咬下下一口,明明幾分鐘前還叫著肚皮要撐破了。他搖搖頭,學著老板的語氣:“小丫頭凈會哄人。”

她沒聽清,眼睛直勾勾盯著他的烤腸上:“你不喜歡這個嗎?”

“我的,看了也白看。”

“哦。”她嚼著最後一口,轉著小簽子玩,“我跟你說,學校裏有家小賣鋪,平時會賣手抓餅,味道和其他家不一樣,可好吃了,假期有學生留宿,估計開著門呢,我們去看看,就是不知道現在賣不賣了。”

沈兆南揚起沈甸甸的右手:“夠了,買了也是浪費糧食。”

“拿回去當晚飯和宵夜嘛,晚上餓了點外賣多不方便?”

“你想得真周到。”

“什麽呀,我這不是怕你在我的地盤上吃不好嗎?”

“我謝謝您。”

“你看你看,一老爺們兒天天陰陽怪氣的。”

有些人,表面上說著要帶他去看曾經學習的地方,讓他切身體會到她曾經的生活狀態,實際上只是為了幾口吃的,抓他來當苦力。

呵,女人。

“小學太久遠了記不清,初中太中二了不忍直視,高中有我和我那前任的各種回憶,你去了會不舒服。”這是原話。

不能說不好奇,但也沒達到打破砂鍋問到底的程度,反正人都在身邊了。

仍是去了高中,因為那家賣手抓餅的小賣鋪在高中。

六年,小賣鋪改頭換面,老板自然也是換了的。金曼姍遺憾地從貨架上拿了兩包薯片,結賬時要了個大號塑料袋,把他手上那幾個零散的袋子全放進去。

沈兆南看看時間,下午五點,問她:“現在回去?”

“來都來了,順便轉轉吧。”她扣好大衣,習慣性勾起他的胳膊。

“去哪兒?”他問,步子已經跟著她邁出去。

金曼姍仰頭,沖他微笑,沒作聲。

多半是想起林知恒了。她說的沒錯,來高中,他會感到不舒服。

“什麽意思?”他目視前方,看的是她看的方向。

大操場前種著一棵高大的花樹,正值花期,滿樹緊簇著淡藍色花團,在遠處看不見綠葉,走近了倒能從密密匝匝的花瓣間發現幾點墨綠。

“你不是好奇嗎?我和他的事。”

“特意帶我過來睹物思人?”他淺笑,伸直手臂,臂彎裏的手垂落下去,他順勢握住。

金曼姍便牽著他,在樹的一側找到張長木椅,拂去上面鋪滿的花瓣,努努下巴:“坐。”

沈兆南嗯了聲,坐下,袋子放在旁邊,翻手看看,勒出兩道紅印。金曼姍挨著他坐下,沒長骨頭似的,靠在他肩膀上,長長吐一口氣:“好累啊,好久沒這麽逛過了。”

“你想說什麽?”他不想繞圈子。

“你一直在意,不是嗎?這次完完整整地告訴你,以後不許再問,也不許無聊地吃飛醋,我找你是過日子的,不是找來吵架的。”

“好。”他幫她掃掉落在頭頂的小花。

“我喜歡他的時候,他還是一個剛進入青春期的小男生。我打小就挺受歡迎的,收到好多情書,這事不知道怎麽傳到他耳朵裏,他來找我,說不讓我收別人的情書,不能答應別的男生,因為他喜歡我,他想和我在一起。我記得特清楚,當時我十五歲,他十三歲,正是對愛情懵懂憧憬的年紀,他特別認真地說喜歡我,我不知道我當時是不是真的喜歡他,或許是一起長大的情誼,讓我誤以為那是喜歡。”

她頓頓,手指擠進他的指縫,十指相扣,“不過後來我喜歡他了,特別特別喜歡,他說他以後要娶我,我答應一定會嫁給他。”

“嗯。”沈兆南悶聲應著。

“我開始覺得他年紀太少,根本不懂得感情是怎麽一回事,我不肯答應他。直到我十八歲那年,和他走在一起,發覺他已經比我高了好多。有一次,就在那裏——”

金曼姍擡起另一只手,指向操場左側的八號籃球場,“我在那裏看他打球,不小心被籃球砸到額頭,他著急得不得了,比我還委屈,看上去別提多可愛了。然後他當著所有人的面,在我那個鼓包上親了一口,我說沒關系,他抓著我的手按在胸口,說他那裏疼。我故意不理他,我和別的男生說笑,我受傷,都讓他覺得疼。我那時候就想,我確實很喜歡他,雖然他離成熟穩重還差一大截,我也想和他在一起,陪他一起長大。”

“嗯。”

“他十五歲生日那天,只邀請我一個人,看著我的眼睛把願望說出來,說他只想和我在一起,照顧我一輩子,我答應了。之後我去G市上大學,他留在這邊備戰高考,想和我去同一所學校。他成績馬馬虎虎吧,偏科太嚴重,沒能去G市,他為了這個情緒消沈了好一陣子,我放暑假回來,他來找我,抱著我撒嬌說想覆讀,我不準,他還生氣了,好幾天不見我。我的意思是,前面兩年都熬過來了,不在乎多幾年異地戀,他才松口說怕我跟別的男人跑了,我向他保證絕對不會,用我自己的身體,讓他徹底安心。”

“……嗯。”

“你能不能有點別的反應?”她撓撓他的下巴,招來一個警告的眼神。

“這一段可以略過。”他不是很想聽。

金曼姍彎著眉眼,覺得他別扭起來有點可愛。清清嗓子,繼續道:“反而是他自己忍不住,我當時特地跑去找他,晚上才到他的學校。打電話給他,說我在他宿舍樓下,他很驚訝地問我為什麽會過去,他以前從不會這樣,一般是接到電話先激動地喊兩聲,然後跑著來迎接我。雖然你們都說我神經大條,其實我敏感得很,聽他的語氣就感覺不對。後來他回來了,甚至沒有隱瞞的打算,大大方方帶著那個女生出現在我面前,我看到他脖子上的抓痕,還有那個女生手臂內側的吻痕,傻子也知道發生了什麽。”

“嗯。”

“我選擇分手,他說那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再也不會做對不起我的事。可是已經對不起了,第幾次有什麽分別?我刪掉他所有的聯系方式,他去G市找了我好幾次,我每次都讓知予把他打發走。寒暑假回家,他找到家裏,我爸媽根本不給他進門的機會,慢慢就斷了,沒人主動和我提過他的消息,也不許別人告訴他我的消息。”

“可你決定等他一年。”沈兆南說。

“因為他從窗戶扔了一封信給我,說他愛我,他只愛我。我和他在一起五年,往久一點說,喜歡了他八年,我真的想和他一直在一起,為他披上婚紗……我在等他主動找我,告訴我那是個意外,我們還可以和以前一樣,好好的在一起。但是他沒來,可能是因為我沒給他回信,可能他那時候確實想放棄。兩年,轉眼也過來了。”

沈兆南沈吟片刻,攥緊她的手:“你現在愛我,有愛他那樣深嗎?”

金曼姍歪頭想了想,沒正面回答,反拋給他一個問題:“如果你哪天帶著別的女人站在我面前,我不會等你一年。你覺得,我更愛你,還是更愛他?”

“更愛他。”因為深愛,所以寧願隱忍。

好吧,畢竟八年的感情擺在那裏,又是初戀,他可以理解……個球!

金曼姍突然站起來,撣掉衣襟上花瓣,手揣進兜裏,看的是八號籃球場:“現在的話,肯定更愛你。只是我變小氣了,我喜歡的男人,只能是我的,如果別人也能擁有,就不是我的了。”

沈兆南望著她。

風吹起她的圍巾,吹落一陣細密的花雨。她站在夕陽餘暉裏莞爾,美得不似真實,沈靜的聲音飄進他耳朵裏,擲地有聲:“你一直都是我的,我就一直喜歡你。”

“我也要你,一直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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