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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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湯姆下了樓,跟老板道了聲早,接過早餐坐在了我的對面,我扯扯嘴角,“早,湯姆。”

“恩”湯姆應了聲,就低頭開始吃他的早飯。我也低頭吃了起來。湯姆吃飯的速度很快,一會兒就消滅完了,老板端著鍋子又給湯姆和我各盛了一個剛煎好的雞蛋肉餅。我看著這個油膩膩的餅就感覺飽了。早上,我更喜歡吃些清淡的東西。我把肉餅扒拉到湯姆的盤子裏。

湯姆看了我一眼,我說:“我吃不下,不能浪費。”湯姆沒說話,繼續消滅食物。等他消滅完兩個餅以後,我基本上也吃完了。湯姆舔了舔嘴唇。恩,終於看到不是抹袖口的那個招牌動作了,估計是吃飽了。

酒吧老板又給我們端來了牛奶,“謝謝,很豐盛的早餐,很美味。”湯姆說,“哈哈,喜歡就好。”老板笑著說。

“湯姆,你今天什麽安排?”我問。

湯姆端著牛奶杯子沒說話,“你有想法?”湯姆問。

“恩,我在想我們應該去打工。”我說。

“哦,小巫師們,這麽快就想要去工作拉?”老板又來到我們身邊。

“是啊,老板,有什麽好工作嗎?介紹給我們吧,我們很能幹的。”我連忙把牛給吹起來。

“唔,我想想,你們可以在我這裏做招待,一周可以拿一個加隆,我的老朋友是麗痕書店的老板,他那也要招工,他那的工資就比我高多了,一周是兩個加隆六銀西可,嘶,我想想,哦,對了,還有摩金夫人那也要招學徒,有興趣的話可以去看看,摩金夫人給的工資也不低。”老板說。

“恩,好的,那我們去看看,謝謝拉,老板,記得給我們留午飯,我們走拉~”我碰了碰湯姆的胳膊,兩個人來到了後院。湯姆碰了那塊磚頭,一點反應都沒有,我們兩傻楞在那裏。老板趕了出來,“忘了,你們還沒有魔杖。”老板敲了敲那塊磚頭,對角巷出現了。“好了,麗痕書店在左邊數過去第五家,摩金夫人的在麗痕的斜對面,一眼就能看到。”老板說。

“謝謝老板。”我說。

我們走在對角巷的小路上,“你想去哪打工?”我問,雖然我心裏已經有了答案,但是,問還是得問問的嘛。

“麗痕。”湯姆說,“你呢?”

哎?今天太陽從西邊出來了?湯姆竟然會問我問題?我有點驚訝,不過馬上回答了,“不知道,兩邊都去看看,其實我更想去麻瓜界幹活,那裏有種工作有小費可以賺。”我說。

湯姆停下了腳步,“你要離開這裏?”湯姆瞇起了眼睛。

哎~看來還是面對這個問題的。“不,我不想離開,至少暫時不,最近不,不過並不妨礙我在麻瓜那裏打工。我想,我們以後需要用錢的地方有很多。而且,我覺得,在那裏打工賺錢可能會更好賺點。”我拋出了麻瓜界好賺錢的論點。

湯姆似乎也想到了募捐的事,破天荒的讚同的點了點頭,“隨便你。”然後就大步往前邁。

我攤了攤手,哎,總歸要面對的,至少我還為以後的自己留了條路,萬一沒被霍格沃茨錄取,我也可以說那所學校不收我這樣喜歡麻瓜的巫師等等這樣那樣的謊言,反正我知道湯姆是絕對不會為了證實我的話去詢問的。

麗痕書店之行很成功,湯姆被錄取了,雖然年紀小,不過店長卻十分喜歡他,馬上就錄用了他,於是告別了湯姆,我就去往摩金夫人的店裏。

摩金夫人招學徒,一周也是兩加隆六西可,包三餐,從早上8點到晚上6點,我很是心動,不過,我還是想去麻瓜那打工,如果運氣好,可能會掙的更多。

我一個人出了酒吧,來到了大街上,我不知道我以前是幹什麽的,我也不知道我現在還能做什麽。也許當個服務員是個不錯的選擇。我看到一家飯店裏招聘服務生,我走了進去,剛對老板說明了來意就被趕了出來,“去去去,小孩子找什麽工作,別浪費我做生意的時間!”

我氣憤!小孩子怎麽了!我身體小是小,我的實際年齡又不會比你小!竟然鄙視我,氣死我了!無奈,只能另辟溪徑。

走到一家女士服裝店門口,發現這裏也招人,招店員,時薪5先令/時。很高的薪水!我算了一下,一天運氣好可以掙到2鎊,一個月就有60鎊的收入,可以兌換12個加隆,而且,還不算小費在內。我嘭然心動。一定要拿下!

我進了店裏,現在還不到購物高峰期,店裏沒什麽人。老板娘對我一個小孩子竟然來打工有點懷疑,為了不被趕出去,我立馬要求老板娘對我進行測試。老板娘很有興趣的說道:“測試啊,那這樣吧,你給我配套衣服,如果我滿意了,我就留下你做店員。”

配衣服啊,哈哈哈哈哈哈,我快要笑出來,太簡單了,我上輩子別的沒記住,但是記住了我自己是個女人,對於我自己的穿衣品位我還是很有信心的。我圍著老板娘團團轉了兩圈,從頭打量到腳,問了老板娘的衣服大小號後,我開始在衣服堆裏開始翻騰了。

老板娘是個濃妝艷抹的微胖女人,想學闊太太的打扮,身上穿金戴銀,珠光寶氣,弄的自己很俗。於是我給她選了件紫色的寬大連衣裙讓她換上,她換完以後,我又讓她把脖子上的那串又長又大的珍珠項鏈拿了下來,正好圍在了她的腰上,幸好是正好的,不然我還真找不到其他的東西來取代。

把衣服拉出來點,稍微遮住點腰上的珍珠“腰帶”,讓她把手上的戒指全摘了,就留一個鑲著紫色石頭的戒指,然後,換了一雙虎皮短跟靴,今年的春裝就出來了。

然後我把她盤起來的頭發給拆了,妝給卸了,重新給她弄過,虧的老板娘配和我,不然我還真不好搞,弄完了一切,我才發現,老板娘很年輕,最多30出頭一點,一開始我還以為是個四,五十的歐巴桑,太郁悶了,搞的自己這麽老做什麽?

呼,看來我的女人記憶還是挺有幫助的,我滿意的看著新出爐的造型,老板娘對於鏡子裏出現的新形象有點驚嚇,可能是從來沒畫過淡妝的原因吧,一下子都認不出自己了。當然,效果是非常好的,我被簽了下來,我還順便問了老板娘工作時間,小費問題。

老板娘明顯心情很好,很樂意回答我的問題,“從早上9點到晚上10點,你還太小,所以你7點就可以下班了,薪水是一日一結,做的好的話月末我還會發點獎金,小費的話,你自己留著好了。”老板娘扔給我一布兜半身圍裙,“系上,那口袋是給你放小費的。”

我趕緊系上,然後開始熟悉店裏的衣服,還去倉庫看了下,老板娘也跟我說了哪些是積壓著的,哪些是新進的等等。到10點左右,第一位客人踏進了門檻,我看到陪同她的是一位軍人,或許是位軍官留在了車後座。“您好,美麗的小姐,請問您需要點什麽?”我趕緊迎了上去,接我的第一位客人。

漂亮女人傲慢地看了我一眼,“小孩子?給我找你們的服務員來。”

“您好,我就是這家店的新來的服務員,請相信我,我的服務是最好的。”我趕忙陪笑。

女人皺了皺眉毛,一扭頭,看到了在櫃臺上坐著的老板娘,眼睛一亮,“呦,露絲,你今天可真漂亮,你自己打扮的?這可不是你的品位啊,有高手嗎?介紹給我吧。”

老板娘呵呵一笑,伸手指指我,“我這身全是這孩子的手筆,這孩子,絕對是天才。”

女人挑了挑眉毛,開始正視我,“哦~那我要一套出行的衣服,小號的。我要去德國,丹尼爾給我挑了匹好馬~”

“好的,小姐請稍等。”我打量了一下她的身材以後心裏有了譜。

我奔進倉庫裏,拿了條針織手工上衣,馬甲還有件小西裝,配上馬褲和軍靴,還有一套休閑的夾克杉和緊身褲,當然還有套正裝裙子走了出來,女人看到我手裏的東西很生氣,“你拿的是什麽東西,你要我穿著馬褲出行嗎?!”

“小姐,請別生氣,不妨請我說完,請先換上,我保證,您的這次出行會讓你十分滿意。”我笑著說。

女人瞇了瞇眼睛,最後還是進去把衣服換了,然後我又說服她把妝卸了,重新給她上妝,還告訴她該怎麽化,然後頭發也盤了起來,一個英姿颯爽帶點野性味道的女人出現了。

“怎麽還沒好?”一個男人的聲音出現在門口。我們轉過頭去,男人看到站在鏡子前面的女人,眼睛明顯的一亮,充滿欲望的眼神就這麽赤果果的,毫不掩飾的展現了出來。

女人得意的一笑,“親愛的,好看嗎?”

“恩,多少錢,我要了。”男人說道。

我趕緊給老板娘使個眼色,老板娘是什麽人,做了這麽多年的生意,可能今天會是轉運的第一天,怎麽可能不抓住機會痛宰一頓呢。於是老板娘就開始和男人扯皮了,而我,則拉著女人繼續開始換衣服之行。

在我給她試完三套衣服以後,女人服了,她還多買了一些內衣,襪子之類的衣物,總共174鎊。男人一揮手,就有人過來提袋子,女人很大方的塞給我1鎊作為小費,男人從女人口中知道這些都是我挑的以後,朝我點點頭,“你是不個不錯的行家。”

“謝謝您的誇獎。”我彎腰行禮道。男人也塞給我2鎊作為小費,不錯,今天的收獲很大。送走了大客戶,老板娘對我招招手,我走過去,“小家夥,你叫什麽?”

“艾倫,老板娘你可以叫我艾倫。”我說。

“吶,艾倫啊,不如你就在我這裏幹吧,每賣出一件衣服,我分你3%的提成,小費還是你的,當天結算。做的好月底再加錢,怎麽樣?”老板娘說道。

呵,不虧生意人啊,算盤打的真快!我想想,看起來似乎對我有利,比拿時薪有賺頭,如果我一小時裏賣出一件25鎊的衣服,我就有15先令可以拿,抵的上三個小時的工錢,而且這家店的地理位置也不錯,就在商業街入口處,只要我幹的好,不怕賣不出去,風險與利潤並存,拼了!

“那老板娘,剛剛賣出的衣服算不算工錢啊?”我問。

老板娘糾結了一下,一咬牙:“算!幹不幹?”

“幹!老板娘還要包兩餐。”我也爽快的開出條件。

“成!我吃什麽你就吃什麽。”老板娘樂呵了。

這一天,凡是踏進店門的客人都是這麽一個固定模式,先是看不起我,鄙視我的能力,然後咨詢老板娘,再服從我的安排,最後滿意的被狠狠地宰了一刀。到晚上七點,老板娘關門了,衣服賣的不錯,明天要進貨了,提早關門,在店裏我和老板娘一起對著單子挑選,畢竟賣是我來賣,還是得問問我的意見,順便結了我這天的工資。哈,有62鎊4先令,第一天大成功!

我揣著錢,跟老板娘道過晚安,就沖回酒吧,當然,我沒忘了註意看看四周,我沖到古靈閣,兌換了60鎊,12個加隆,我拿了兩個西可買了錢袋,我自己拿了4個,剩下的全給湯姆了,我只是要買些衣服,其他的應該不需要,不過他就說不定了。對於魔王大人的花錢能力,我還是挺心有餘悸的,雖然成年後的他賺錢也很厲害,只是現在,他還是個小孩子,就別指望他了。

哎~巫師錢的真不好賺!算了,走一步算一步吧。我走到麗痕書店,發現湯姆還沒下班。書店老板看見我,一擡頭,已經八點了,連忙放湯姆下班。湯姆拿著書和我一起回到酒吧,酒吧老板已經準備好了晚飯。

“今天過的怎麽樣?”老板問我們。

“很好!”我和湯姆異口同聲的說。說完我們兩個有點意外自己的默契。對視了一眼就沒再說話了。

“那就好,吃晚飯吧,吃完了,可以去逛逛巫師的夜市,也是件很不錯的事。”老板說。

對哦,突然想起來要買衣服的,恩,晚上帶上湯姆去買衣服好了,我想他會需要的。這次湯姆吃的卻很慢,不,確切的說,好象變的斯文了很多,優雅了一些,是因為發現什麽了嗎?

吃完了飯,我問湯姆:“要去買點衣服嗎?我覺得我們需要。”我遞給他一個黑色的錢袋子,“裏面大概是7個加隆15個西可。”我說,“給你留著備用,說實話,長這麽大我們都沒過過生日,這些錢是我剛兌出來的,就當是我給你買生日禮物的錢吧。”

湯姆皺了皺眉毛,接了過來,“你今天賺了很多?”

“哈哈,我今天賺了62鎊4先令,可是變成加隆才12個,我拿了4個,一會兒買衣服去,你也會去吧?”我問

湯姆想了想,點點頭。突然湯姆像是想到了什麽,問“你剛剛說你今天賺了12個加隆?”

“是啊”我點點頭。

湯姆瞇起了眼睛,“麻瓜的錢真的這麽好賺?”

“湯姆,錢不分好賺不好賺,只有看你怎麽賺!”我說,“只有懂麻瓜的文化,你才能賺麻瓜的錢,你懂了巫師的文化,你就能賺巫師的錢。就是這麽回事。”

湯姆一臉的不屑,不過並沒有反駁我,沈默的走了一路,來到了摩金夫人的店。湯姆和我買了內衣褲,湯姆還買了兩件長袍,共10個加隆,我和摩金夫人討價還價了番,硬是讓她給我打了折扣,花了9加隆包下了我們買的衣服,湯姆的長袍要等會兒。於是我決定出去逛逛,留湯姆一個人在店裏等。

走出店門,四處轉悠了一圈,嘿,發現了一家賣板燒的!哇~這玩意兒,聞著真香。我走過去,花了1西可2納特買了兩條烤魚。我舉著兩根長棍子跑回店裏,遞一個給湯姆。“嘿,等著也無聊,吃著玩兒吧~味道還不錯。”

湯姆接過以後,開動了,我看著他使勁的嚼著,心想:這孩子對待食物雜都是一種態度呢?怎麽就沒有學會享受呢?看著看著,就覺得手裏的魚吃起來沒味道了。湯姆可是要去讀蛇院的,蛇院說白了就是貴族集中營。貴族,最要懂的就是學會享受。

我看著湯姆三下五除二就把手裏的魚給解決了。不過這次既沒有抹袖口也沒有舔嘴唇,而是不知道從哪裏弄來了塊手帕,抹了抹嘴巴。雖然動作稱不上優雅,不過明顯有禮貌多了,跟剛才的吃相比起來就像是兩個人。精神分裂?

我抖了下,想到以後那個制造了N個魂器,分裂了N片靈魂的某人,感情是已經習慣了一件事情一種態度吧?所以才不覺得自己有什麽變化。

恩,要不要提醒他一下?這念頭在腦海裏轉了一圈,放棄了。我已經改了湯姆童年的歷史,已經算是照顧了他,再加上斯萊特林這麽聰明,從骨子裏就是貴族,這些事湯姆應該在知道斯萊特林以後就會有所覺悟才對,我就在一旁看著好了。而且,如果要提醒的話,保不準湯姆又會有什麽其他的想法,我還是做我麻瓜好了。

接下來,直到年底我一直在麻瓜世界打工,也鍛煉出副好口才,也許我以前是做推銷的也說不定,不然怎麽這麽快上手類?反正我賺的錢倒是挺多,老板娘挺通融的,有的時候生意不多,就讓我去隔壁的隔壁的一家飯店做服務生,那家店的顧客流通大,賺小費賺的快,工資雖然是7先令/時,不過我主要是賺小費。所以到年底,收入還是挺可觀的。我自己變化倒是不怎麽大,鬼道還是在第二卷徘徊。

到是湯姆,一年下來,感覺就是天翻地覆,先是有了貴族的氣質,不是高傲,是儒雅,沒錯,跟公孫策先生的感覺很像,只要你不跟他說話,他一開口,磁場就全破壞了。我不知道是不是我跟他犯沖,他和我說話的時候,我感覺我就是在和一條毒蛇說話,而他和別人說話的時候,可不是這樣,我曾經在一旁看著他和別人說話,根本沒那種感覺,就一翩翩貴公子。該死的臭小子!

再來,他在整條街上,至少是明面上的都有比較好的名聲,勤奮,刻苦,好學的孩子,麗痕書店自開業以來,第一位6歲的正式員工,享受員工待遇和福利,工資翻了一翻,漲到一周4加隆12西可,月末還有分紅,如果被評上優秀店員,還有5個加隆的額外獎勵。湯姆反正已經連續第幾個月被評為這玩意來著?

反正他自己也不說的,我也不太清楚,再加上我混的是麻瓜界,他則是巫師界,我們兩除了晚上睡一間房以外就沒什麽交集了。我有的時候也再想,是不是已經到了分道揚鑣的地步了?不過我沒提出來,畢竟還答應著斯萊特林呢,分開了我怎麽看著他?

值得慶幸的是,湯姆也沒有說這個話題,而且,每天晚上,我都會和湯姆聊聊一天的見聞,他也很配合,還好,因為湯姆,我還知道點巫師界的事,沒太脫軌。怎麽說這兩個世界也是一塊兒的,脫軌任何一個都不好。

所以,現在的情況就是咱倆是“和平相處”。其實我是有點“形同陌路”的感覺拉,但是,感覺又不是那麽回事,麻煩啊麻煩。然後最主要的是,在10月底的那一天,他不知道從哪知道了自己的什麽或者說確定了什麽。反正,在那一天,他放了血,在浴室裏。我後來估計是他知道自己是斯萊特林的血脈,或者是知道了自己的父親是麻瓜的事,我不知道他是憑著什麽來判斷的,又這麽肯定的,堅定地割開了自己的血管,要不是我回來的早,正想去洗澡,打開浴室發現他蒼白著臉倒在浴缸裏,我敢肯定,按照我平時回來的時間來看,那他就絕對是一屍體了!

氣息這麽微弱的家夥還敢在睜開眼睛對我說的第一句話竟然是“多管閑事!”而不是“謝謝!”

“靠!我欠你的呀!誰愛管你!你求我管我還不一定要管呢!混蛋!”我忍不住就爆發了我長久以來的積怨。

話是這麽說,手可沒停,那血還沒止呢,床單都被我撕成條了,酒吧老板要知道了會不會廢了我?我邊想邊給那臭小子包紮。結果他還不領情,對著那傷口不知道說了什麽,那個就好了,連痕跡都沒有,還拿出一罐罐瓶子灌了下去。

我有點郁悶了,早知道這位有著自虐傾向的魔王大人這麽有準備,我還撕啥床單呢!天啊~我怎麽會忘了魔咒和魔藥的事啊~活該應了這小鬼的話,多管閑事啊~

什麽,你還想讓我用鬼術幫他止血?你想我一鬼卒,你見過鬼受傷流血嗎?那一魂魄說白了就是物理免疫啊,你能指望我從鬼道裏看到這種事麽。更讓我郁悶的是,我撕的竟然是自己的床單,天啊~我今天是瘋了嗎?酒吧老板會撕了我的!

我哀怨的看著染色變成碎條的“原”床單無語,湯姆撇了我一眼,揮揮手,“原”床單又回來了。哦~神奇的魔法,聽到是一回事,看到,那就是另一回事拉~

“你小子,算你夠兄弟,今天晚上,你就做對了這麽一件事!”我扯過床單,拍了拍他的肩膀,哧溜的回到自己床上去了,這個晚上太倒黴了,還是早點睡吧!

我自顧自的逃到識海自我反省去了,絲毫沒看到臉色蒼白的湯姆發生了什麽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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