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7章 碧玉牡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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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0章 碧玉牡丹
熊林三人在客廳裏正在尬聊。沈旭堯從裏屋走了出來。
“李道友。”起身相迎,金倩倩笑著喚了一聲。
“金道友。”禮貌地朝著金倩倩點了點頭,沈旭堯看向了那名陌生的中年男子。“這位前輩是?”
“哦,這是我父親,他是蝶族的大長老,他叫金占江。”笑了笑,金倩倩立刻給雙方做介紹。
看了金倩倩一眼,沈旭堯瞧向了那位大長老。“原來是金前輩。晚輩見過金前輩。”說著,沈旭堯低頭行了一禮。
“李藥師不必多禮。我聽小女說,李藥師是八級的藥劑師,而且身手了得,斬殺了一名九級中期的鼠族強盜,從對方的手裏救出了小女。老夫感激不盡啊!”
“前輩言重了,路見不平拔刀相助。這也沒什麽。”笑了笑,沈旭堯不在意地說著。
“我女兒說,李藥師今次來我蝶族,是為了購買碧玉牡丹而來?”
沈旭堯聽到對方的詢問,點了點頭。“是的,我的確是為了購買碧玉牡丹而來。”
大長老盯著沈旭堯看了看。從自己的空間戒指裏取出了一朵臉盆大小的碧綠色牡丹花,送到了沈旭堯的面前。“李藥師,這個是老夫送給你的。算是報答你對小女的救命之恩。”
聞言,沈旭堯點了點頭。接過了對方送的碧玉牡丹。“多謝大長老成全。”
“李藥師,我蝶族山美水美,花也美,可以說是人傑地靈。如果李藥師有意留在我蝶族的話,老夫可以在王庭之中為李藥師某一個職位,不知道李藥師意下如何啊?”
聽到這話,沈旭堯笑了。“多謝大長老對我的厚愛,不過我暫時沒有留在蝶族的打算,我是要回人族的。”
“哦,李藥師這麽心心念念地要回人族,是不是惦記著家中的親人啊?”說著,大長老瞄了一眼沈旭堯手背上的金紋。
“是的,我家中還有妻子,和兩個兒子,他們還在家中等我呢!”這話倒也不算是假話,沈旭堯的確有妻有子。
“人族的女人不如我蝶族的女人美啊!”
聽到這話,沈旭堯擰了擰眉頭。“美醜不重要,他是我的糟糠之妻,十六歲便委身下嫁於我,這麽多年來風風雨雨,一直陪伴在我身旁。我不能辜負他。”
沈旭堯的一字一句之中都透露著對妻子的情誼,眼睛裏絲毫也沒有自己女兒,這讓大長老很失望。“你倒是個念舊的人啊!”
“人生在世,總有一些感情是無法割舍的。”對慕容的感情,是沈旭堯無法割舍的。同樣的,對兩個兒子的親情,也是他無法割舍的。這些既是他的軟肋,也同時是他的財富。
“嗯,那好吧,既然你不願意留在蝶族,那老夫也不勉強你了,我們先回去了,若是李藥師以後去王城的話,可以隨時去家裏做客。”
“前輩慢走。”微笑,沈旭堯帶著熊林把金倩倩父女二人送出了家門。
坐著飛行法器,金倩倩和大長老父女二人一起回家。
大長老看著一直悶悶不樂的女兒,無奈地搖了搖頭。“丫頭,別想了,人家有家室了。”
聽到這話,金倩倩不由得紅了眼眶。“我以為他冒死救我,對我總是有著三分情誼的,沒想到,他居然對我不屑一顧。”
想到當時,李安只有八級巔峰的實力,卻為了救她,斬殺了九級中期的強盜頭子,當時,金倩倩是很感動的。她覺得,李安是勇士,是最了不起的勇士。
“很少有男人會和自己的伴侶結契。他做到了,這就說明,他很愛他的伴侶。這樣的男人,不可能對你有情誼的。也許,他救你就是為了碧玉牡丹。就這麽簡單,只是你把簡單的事情,想覆雜了而已。”
一朵碧玉牡丹價值五十萬仙晶,其實仙晶倒是小事兒,主要是,有時候你有仙晶你也買不到。尤其是像李安那樣的外族,別說五十萬,一百萬仙晶都未必能買到一朵碧玉牡丹。因此,大長老覺得,李安救下倩倩,就是為了這朵花。
聽到父親這麽說,金倩倩不由得紅了眼眶。“難道,我還不如一朵花嗎?”
看著委屈的女兒,大長老苦笑。“丫頭,人族陰險狡詐。你啊,不嫁給人族是好事兒。族裏追求你的勇士那麽多,你幹嘛那麽看重一個外族呢?”
“可是,族裏的那些勇士都是匹夫之勇,有勇無謀和李安不一樣。李安有勇有謀,還會煉制藥劑,他才是良配。”
“好好好,你要是喜歡藥劑師啊!趕明,爹給你挑選一個人族的藥劑師。百花城裏的藥劑師多得是。呂家也有意和咱們蝶族聯誼。那呂家可是一城之主啊!呂家的城主府少爺,那不是比這個李安強百倍嗎?”
聽到父親這麽說,金倩倩擰起了柳眉。“爹爹,女兒還小呢?還不想嫁。”
“你這丫頭啊!”知道女兒心裏還想著李安,大長老嘆息了一聲,也沒再說什麽。
………………………………………………………………
大長老和金倩倩走了之後,沈旭堯立刻帶著熊林離開了租住的民房,直接使用了三次靈言術,兩個人來到了熊族境內的一座小鎮之中。
熊族的修士比較喜歡種樹,喜歡種果樹,也喜歡種茶樹,還喜歡養蜜蜂。熊族的修士愛吃甜食,所以,熊族的領地範圍內,種滿了各種各樣的果樹。而且家家戶戶都養蜂。
熊族的果園很多,鎮子裏的綠化也很好,街道兩旁都種著茶樹。不過,熊族不喜歡喝茶,茶樹是專門用來綠化城市的,茶葉長成之後,就會運到人族去,賣給人族的修士,用來交換人族的丹藥、藥劑、法器、靈符之類的商品。
不得不說,熊王真的很聰明,這樣一來,不但增加了熊族的收入,而且還美化了熊族的環境,真是一舉兩得啊!
經歷了一百多年被人追殺,被人暗殺的黑暗生活,終於又回到了熊族的土地上。熊林心中五味雜陳感慨良多。說實話,此時此刻,他真的很懊悔,後悔沒有聽父母的話,後悔自己一葉障目,偏聽偏信錯信了那個女人,險些害了自己的性命,後悔自己的愚蠢,後悔自己的無知,更後悔自己的擅作主張。
沈旭堯帶著熊林在街上轉了一圈,買了一些茶葉和蜂蜜,又去其它的店鋪轉了一圈,一直逛到晚上。兩個人才找了客棧休息。
坐在椅子上,看著眼前的蜂蜜蛋糕,熊林不由得瞪大了眼睛。“師父,你給我做的啊?”
“嗯,試試看啊!看看喜不喜歡吃。”
聞言,熊林笑了。“您的手藝好,我聞著就香。”說著,熊林拿起蛋糕來大快朵頤。
小言站在沈旭堯的肩膀上,看著吃的歡的熊林,不由得笑了起來。“大笨熊果然很喜歡吃蜂蜜啊!”
“不只是蜂蜜,我們熊族喜歡吃甜食。各種靈果,我們都喜歡吃,我們熊族的蜂蜜和靈果大多數都是留給族中的幼崽吃的,一般都不對外售賣。”一邊吃著,熊林一邊含糊不清地說著。
“幼崽?你是幼崽嗎?你不是都有未婚妻了嗎?”
聞言,熊林尷尬地笑了笑。“其實成年的熊族也喜歡吃甜的。”
“哦,你這麽說還差不多。”
“你們熊族的蜂蜜很純,而且靈氣也很濃郁。”說著,沈旭堯拿出了一盤子蜜糖雞翅,低著頭吃了起來。
看到雞翅,熊林吸了吸鼻子。“師父,給我一塊唄!”
擡起頭看了看熊林,沈旭堯拿出了一個盤子,分了一半的雞翅給對方。
“謝謝師父。”接過來,熊林歡快地吃了起來。
瞧著吃的那麽香的熊林,沈旭堯無奈地搖了搖頭。心說:這位熊族的王子被保護的太好了,一點兒防備心都沒有,每一次吃飯的時候都是這麽放心大膽的吃,他就不怕我給他下毒嗎?這個傻小子。
“既然你叫我師父,那我就教你一些本事。記著,不要隨隨便便相信任何人,在這個世上,唯一可以讓你全心全意相信的人只有你自己。懂嗎?”
聞言,熊林盯著沈旭堯看了看,隨即點頭。“嗯,知道了師父。”
看著傻乎乎還在啃雞翅的熊林,沈旭堯抽了抽嘴角。他覺得,他好像說了一句廢話,或者是,他正在對牛彈琴。熊林這個家夥根本就聽不懂。
“蠢貨,看到飯就吃,毒死你,你都不知道自己怎麽死的?”
轉過頭,熊林看了看罵他的小言,不在意地笑了笑。“我相信你和師父,我還欠你們一千萬呢?我要是死了,那你們不是虧大了嗎?”
聽到這話,小言轉了轉眼珠。“那倒是。”
熊林又看了小言一眼,轉而看向了沈旭堯。“師父,我明白您的意思,這一次回到王宮之後,我一定會加倍小心的,絕對不會再給別人害我的機會。這些日子跟在您身邊兒,我多多少少也學到了一些。”
聞言,沈旭堯挑高了眉頭。“哦?你學到什麽了?”
“學會了跑。其實我知道,您不願意讓金倩倩跟著我們,是因為您不信任她。您不去蝶族的王城,那是因為您覺得那裏高手多不安全。還有,他們走了之後,您就帶著我離開了,那是因為您擔心他們殺個回馬槍,來抓我們。”
看著說的頭頭是道的熊林沈旭堯點了點頭。“嗯,孺子可教也。”
得到師父的誇獎,熊林笑了。“都說人族睿智過人。跟在師父身邊長本事。”
聽到這話,沈旭堯苦笑。睿智過人嗎?應該是陰險狡詐吧?妖族經常在人族手裏吃虧,所以,妖族形容人族的詞匯多半是卑鄙無恥、陰險狡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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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林三人在客廳裏正在尬聊。沈旭堯從裏屋走了出來。
“李道友。”起身相迎,金倩倩笑著喚了一聲。
“金道友。”禮貌地朝著金倩倩點了點頭,沈旭堯看向了那名陌生的中年男子。“這位前輩是?”
“哦,這是我父親,他是蝶族的大長老,他叫金占江。”笑了笑,金倩倩立刻給雙方做介紹。
看了金倩倩一眼,沈旭堯瞧向了那位大長老。“原來是金前輩。晚輩見過金前輩。”說著,沈旭堯低頭行了一禮。
“李藥師不必多禮。我聽小女說,李藥師是八級的藥劑師,而且身手了得,斬殺了一名九級中期的鼠族強盜,從對方的手裏救出了小女。老夫感激不盡啊!”
“前輩言重了,路見不平拔刀相助。這也沒什麽。”笑了笑,沈旭堯不在意地說著。
“我女兒說,李藥師今次來我蝶族,是為了購買碧玉牡丹而來?”
沈旭堯聽到對方的詢問,點了點頭。“是的,我的確是為了購買碧玉牡丹而來。”
大長老盯著沈旭堯看了看。從自己的空間戒指裏取出了一朵臉盆大小的碧綠色牡丹花,送到了沈旭堯的面前。“李藥師,這個是老夫送給你的。算是報答你對小女的救命之恩。”
聞言,沈旭堯點了點頭。接過了對方送的碧玉牡丹。“多謝大長老成全。”
“李藥師,我蝶族山美水美,花也美,可以說是人傑地靈。如果李藥師有意留在我蝶族的話,老夫可以在王庭之中為李藥師某一個職位,不知道李藥師意下如何啊?”
聽到這話,沈旭堯笑了。“多謝大長老對我的厚愛,不過我暫時沒有留在蝶族的打算,我是要回人族的。”
“哦,李藥師這麽心心念念地要回人族,是不是惦記著家中的親人啊?”說著,大長老瞄了一眼沈旭堯手背上的金紋。
“是的,我家中還有妻子,和兩個兒子,他們還在家中等我呢!”這話倒也不算是假話,沈旭堯的確有妻有子。
“人族的女人不如我蝶族的女人美啊!”
聽到這話,沈旭堯擰了擰眉頭。“美醜不重要,他是我的糟糠之妻,十六歲便委身下嫁於我,這麽多年來風風雨雨,一直陪伴在我身旁。我不能辜負他。”
沈旭堯的一字一句之中都透露著對妻子的情誼,眼睛裏絲毫也沒有自己女兒,這讓大長老很失望。“你倒是個念舊的人啊!”
“人生在世,總有一些感情是無法割舍的。”對慕容的感情,是沈旭堯無法割舍的。同樣的,對兩個兒子的親情,也是他無法割舍的。這些既是他的軟肋,也同時是他的財富。
“嗯,那好吧,既然你不願意留在蝶族,那老夫也不勉強你了,我們先回去了,若是李藥師以後去王城的話,可以隨時去家裏做客。”
“前輩慢走。”微笑,沈旭堯帶著熊林把金倩倩父女二人送出了家門。
坐著飛行法器,金倩倩和大長老父女二人一起回家。
大長老看著一直悶悶不樂的女兒,無奈地搖了搖頭。“丫頭,別想了,人家有家室了。”
聽到這話,金倩倩不由得紅了眼眶。“我以為他冒死救我,對我總是有著三分情誼的,沒想到,他居然對我不屑一顧。”
想到當時,李安只有八級巔峰的實力,卻為了救她,斬殺了九級中期的強盜頭子,當時,金倩倩是很感動的。她覺得,李安是勇士,是最了不起的勇士。
“很少有男人會和自己的伴侶結契。他做到了,這就說明,他很愛他的伴侶。這樣的男人,不可能對你有情誼的。也許,他救你就是為了碧玉牡丹。就這麽簡單,只是你把簡單的事情,想覆雜了而已。”
一朵碧玉牡丹價值五十萬仙晶,其實仙晶倒是小事兒,主要是,有時候你有仙晶你也買不到。尤其是像李安那樣的外族,別說五十萬,一百萬仙晶都未必能買到一朵碧玉牡丹。因此,大長老覺得,李安救下倩倩,就是為了這朵花。
聽到父親這麽說,金倩倩不由得紅了眼眶。“難道,我還不如一朵花嗎?”
看著委屈的女兒,大長老苦笑。“丫頭,人族陰險狡詐。你啊,不嫁給人族是好事兒。族裏追求你的勇士那麽多,你幹嘛那麽看重一個外族呢?”
“可是,族裏的那些勇士都是匹夫之勇,有勇無謀和李安不一樣。李安有勇有謀,還會煉制藥劑,他才是良配。”
“好好好,你要是喜歡藥劑師啊!趕明,爹給你挑選一個人族的藥劑師。百花城裏的藥劑師多得是。呂家也有意和咱們蝶族聯誼。那呂家可是一城之主啊!呂家的城主府少爺,那不是比這個李安強百倍嗎?”
聽到父親這麽說,金倩倩擰起了柳眉。“爹爹,女兒還小呢?還不想嫁。”
“你這丫頭啊!”知道女兒心裏還想著李安,大長老嘆息了一聲,也沒再說什麽。
………………………………………………………………
大長老和金倩倩走了之後,沈旭堯立刻帶著熊林離開了租住的民房,直接使用了三次靈言術,兩個人來到了熊族境內的一座小鎮之中。
熊族的修士比較喜歡種樹,喜歡種果樹,也喜歡種茶樹,還喜歡養蜜蜂。熊族的修士愛吃甜食,所以,熊族的領地範圍內,種滿了各種各樣的果樹。而且家家戶戶都養蜂。
熊族的果園很多,鎮子裏的綠化也很好,街道兩旁都種著茶樹。不過,熊族不喜歡喝茶,茶樹是專門用來綠化城市的,茶葉長成之後,就會運到人族去,賣給人族的修士,用來交換人族的丹藥、藥劑、法器、靈符之類的商品。
不得不說,熊王真的很聰明,這樣一來,不但增加了熊族的收入,而且還美化了熊族的環境,真是一舉兩得啊!
經歷了一百多年被人追殺,被人暗殺的黑暗生活,終於又回到了熊族的土地上。熊林心中五味雜陳感慨良多。說實話,此時此刻,他真的很懊悔,後悔沒有聽父母的話,後悔自己一葉障目,偏聽偏信錯信了那個女人,險些害了自己的性命,後悔自己的愚蠢,後悔自己的無知,更後悔自己的擅作主張。
沈旭堯帶著熊林在街上轉了一圈,買了一些茶葉和蜂蜜,又去其它的店鋪轉了一圈,一直逛到晚上。兩個人才找了客棧休息。
坐在椅子上,看著眼前的蜂蜜蛋糕,熊林不由得瞪大了眼睛。“師父,你給我做的啊?”
“嗯,試試看啊!看看喜不喜歡吃。”
聞言,熊林笑了。“您的手藝好,我聞著就香。”說著,熊林拿起蛋糕來大快朵頤。
小言站在沈旭堯的肩膀上,看著吃的歡的熊林,不由得笑了起來。“大笨熊果然很喜歡吃蜂蜜啊!”
“不只是蜂蜜,我們熊族喜歡吃甜食。各種靈果,我們都喜歡吃,我們熊族的蜂蜜和靈果大多數都是留給族中的幼崽吃的,一般都不對外售賣。”一邊吃著,熊林一邊含糊不清地說著。
“幼崽?你是幼崽嗎?你不是都有未婚妻了嗎?”
聞言,熊林尷尬地笑了笑。“其實成年的熊族也喜歡吃甜的。”
“哦,你這麽說還差不多。”
“你們熊族的蜂蜜很純,而且靈氣也很濃郁。”說著,沈旭堯拿出了一盤子蜜糖雞翅,低著頭吃了起來。
看到雞翅,熊林吸了吸鼻子。“師父,給我一塊唄!”
擡起頭看了看熊林,沈旭堯拿出了一個盤子,分了一半的雞翅給對方。
“謝謝師父。”接過來,熊林歡快地吃了起來。
瞧著吃的那麽香的熊林,沈旭堯無奈地搖了搖頭。心說:這位熊族的王子被保護的太好了,一點兒防備心都沒有,每一次吃飯的時候都是這麽放心大膽的吃,他就不怕我給他下毒嗎?這個傻小子。
“既然你叫我師父,那我就教你一些本事。記著,不要隨隨便便相信任何人,在這個世上,唯一可以讓你全心全意相信的人只有你自己。懂嗎?”
聞言,熊林盯著沈旭堯看了看,隨即點頭。“嗯,知道了師父。”
看著傻乎乎還在啃雞翅的熊林,沈旭堯抽了抽嘴角。他覺得,他好像說了一句廢話,或者是,他正在對牛彈琴。熊林這個家夥根本就聽不懂。
“蠢貨,看到飯就吃,毒死你,你都不知道自己怎麽死的?”
轉過頭,熊林看了看罵他的小言,不在意地笑了笑。“我相信你和師父,我還欠你們一千萬呢?我要是死了,那你們不是虧大了嗎?”
聽到這話,小言轉了轉眼珠。“那倒是。”
熊林又看了小言一眼,轉而看向了沈旭堯。“師父,我明白您的意思,這一次回到王宮之後,我一定會加倍小心的,絕對不會再給別人害我的機會。這些日子跟在您身邊兒,我多多少少也學到了一些。”
聞言,沈旭堯挑高了眉頭。“哦?你學到什麽了?”
“學會了跑。其實我知道,您不願意讓金倩倩跟著我們,是因為您不信任她。您不去蝶族的王城,那是因為您覺得那裏高手多不安全。還有,他們走了之後,您就帶著我離開了,那是因為您擔心他們殺個回馬槍,來抓我們。”
看著說的頭頭是道的熊林沈旭堯點了點頭。“嗯,孺子可教也。”
得到師父的誇獎,熊林笑了。“都說人族睿智過人。跟在師父身邊長本事。”
聽到這話,沈旭堯苦笑。睿智過人嗎?應該是陰險狡詐吧?妖族經常在人族手裏吃虧,所以,妖族形容人族的詞匯多半是卑鄙無恥、陰險狡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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