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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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看得出來,李冰是真心不喜歡她家裏人,一直都是,和吳一一樣。

“今天是我表弟的生日,我才知道。”

“我不喜歡他,連見都不想見,討人厭的孩子。”

“不在意的人我連問都不想問。”

她的表弟真慘,這麽不受姐姐待見。但有一說一,既然不想見就不見,不想問就不問。難道還是要受家裏人壓迫嗎?不是說已經“出來了”?現在看來,還是沒能擺脫家裏呢。

關於李冰家裏的事吳一並不想說太多,況且人家還沒機會讓你說。

原來之前李冰的突然離開是因為她表弟來了,不是說不喜歡嗎,可以拋棄時時陪她聊天的吳一,寧願去見她討厭的表弟。

這讓吳一怎麽想。

真令人傷心。

臨走前還要和她姑姑告別。真有禮貌。

“臨走談錢很傷感情,嘖嘖嘖。”

吳一眼神一亮,她是不是缺錢,如果不介意的話......唉,那又怎樣呢,想送錢嗎?以什麽身份?有什麽資格?會被當成神-經-病的吧?況且,吳一自己本身就沒多少錢。

但是!但是!她居然說她不缺錢!那傷個屁的感情啊!!!

算了算了,也罷,也不是一次兩次了,總是這樣出其不意。浪費感情,浪費一腔熱血。

“我姑姑臨走的時候說要買吃的給我。”

“我說不用,她喜歡的我又不喜歡。”

“又說,要不給錢吧,我就挺尷尬的。”

有一說一,她這個姑姑人還挺好的,還是挺關心她的。至於她為什麽討厭,不清楚,可能人與人之間不一樣吧。

“人家就喜歡旺仔小饅頭。”

!!!這不是撒嬌?這是想幹嘛?想幹嘛?

吳一:是不是想搞我,啊,是不是!

肯定又是誤會,肯定又是想多了,好煩啊,就算不知道是什麽心思也不能這麽肆無忌憚吧。有句話說的真是太對了,直女撩姬,最要人命。就不該喜歡上直女這種生物。後悔當初。

李冰的確喜歡旺仔小饅頭之類的,之前喜歡,現在仍然喜歡。還有哇哈哈之類的也是。

別人說她幼稚。還好吧,挺好吃的,童心未泯不行嗎?回憶童年不行嗎?真是。

“上一輩的人的童年是奶油瓜子,她們理解不了。”

“那些人啊就喜歡說以前的事,我都聽膩了。”

“說我們多幸福,看看你們吃的什麽什麽,真羨慕你們......”

“大人好像都是這樣的。”

是吧,也不是吧,吳一有點無奈,不知道該怎麽接,不想再敷衍,可是。所以就一直沈默下去吧。

幸好,李冰打破了沈默,吳一順著臺階下了。

“聽音樂嗎?推薦個。”

吳一很少聽音樂,但最近有一個特別喜歡的歌,從一個小說中了解到,是用來表白的,一個女孩向另一個女孩,還改了歌詞。

《寫給我第一個喜歡的女孩的歌》,歌詞寫的很好,聽的時候的那種心情不知道該怎麽形容。不怎麽喜歡原唱,比較喜歡旺仔小喬翻唱的版本,更有感覺。

吳一給李冰推薦了這首歌。吳一承認,的確存有那麽一點點的私心。雖然知道,李冰是不可能能感受到的。就當做自我催眠也挺好。

“不是還有,寫給我第一個喜歡的男孩的歌?”

“好像是成對的。”

???不知道,不喜歡,不想知道,不想了解。感覺吳一現在都有關於“男”的PTSD了,討厭男性討厭到了極致,一點也不想聽到這個字。

幸好李冰沒有繼續下去換了個話題,不然吳一就真的忍不下去了。

“給你推薦個歌手,中島美雪,可以了解一下。”

吳一真的不想了解,剛才查了一下,日本的一個歌手,吳一不怎麽感興趣,也不想太傷她的心,只好下意識的選擇逃避。

這是是吳一第一次先選擇的離開。一個笨拙的借口。

“我現在有點忙不好意思先再見了。”

吳一可能當時真的有點小忙,但也不至於離開,只是不知道該怎麽和李冰繼續聊下去。

兩人的興趣不同,話題怎麽都湊不到一起,或許逃避也是個不錯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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