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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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章
在二十歲到二十四歲的這四年裏,方潮的人生發生了一些大的轉變。
二十歲的時候,大三那年,他換了兼職的工作,賺錢比以前多,但更加辛苦,並且在某一天晚上上班時撿到了一只小狗。小狗和他一樣很可憐,所以可憐的方潮把可憐的小狗抱起來了,再沒放手。
又過了一段時間,他喜歡上了一個人:程向月。他們認識的時間不算很長,相處模式也很奇異,方潮的喜歡很莫名,但又的確不像玩笑。
在一個初冬的夜晚,方潮親了程向月,第二天,他表白了,他很緊張,也很忐忑,在海邊說了一些晦澀難懂的、似是而非的話,但程向月聽懂了。方潮因此覺得程向月懂他,他們是最合適的情侶。
為了照顧小狗,方潮搬出了寢室,和程向月一起租住在學校對面的小區裏。程向月喜歡攝影,在家裏放了很多昂貴的相機和鏡頭,某一天,他站在陽臺上擺弄一個小小的卡片機,將鏡頭對準了坐在客廳裏陪小狗玩玩具的方潮,問:為什麽不嘗試拍一些視頻呢?
小狗給方潮帶來好運,很快,他有了一些粉絲,賬號小有起色,賺了一些錢——足夠他日常開支,並且可以再租一套房子的錢。
方潮用這些錢在老家租了一套小房子,接母親去那裏住,他的父親是個混蛋、賭鬼,一喝酒就會打人。
生活向好,母親安定,這一年很快就要結束了,但在暑假前的某一天,老家發生了一些事情,方潮和程向月之間爆發了矛盾,在程向月怒而出走後,方潮接到了一個電話。
程向月的父親在電話裏對他說:方潮,我們談談。
他們好像談了,又好像沒談,程向月的父親說了很多,方潮渾渾噩噩地聽著,被動地接受一些事實,最後聽見他用不容置喙的語氣說:程向月不會再來找你,也請你以後不要再去找他。
與程父單方面告別後,方潮來到了海邊,那是他向程向月表白的地方,那一天,也是在這裏,方潮提出了分手。
電話掛斷後,如程父所說,程向月再也沒來找過他。
天黑之後,方潮回到了他們一起租住的小房子裏,到處都暗暗的,沒有開燈,只能聽見角落裏傳來小狗嚶嚶的叫聲。
方潮打開燈,走進去,看見衣櫃空了半邊、床頭空了半邊、書房空了半邊,程向月的東西不見了,就像他本人一樣。
家裏變得很空,缺少的東西顯得小房子非常大,以至於方潮走不出去。他一個人坐在臥室裏,想程向月,想他們的一些回憶,他想起程向月給他們拍過一張照片,洗出來之後放到了床頭櫃上,於是方潮轉身去拿,但照片也和程向月的其他東西一樣不見了。
第二天,他收拾東西搬離了和程向月的家。
走的時候,小狗坐在門口不肯離開,想要等程向月回家。它不明白為什麽那一天程向月不肯回頭看它,也不明白為什麽程向月坐車離去後就再也沒有回來。
方潮蹲下來,輕輕地撫摸著小狗的脊背,小狗像是一座毛茸茸的小山,風雨不動。
他們一起坐在門前,從天亮等到天黑,最後,方潮對小狗說:走吧,他今天不會回來了。
小狗跟著他走了,方潮牽著它,覺得很抱歉,因為自己撒謊了,程向月今天不會回來、明天不會回來、後天不會回來……他再也不會回來了。
搬到新家後,方潮沈寂了一段時間,他的視頻沒有更新,粉絲掉了一些,收入漸漸變少了,需要動用曾經積攢下來的積蓄。
於是他只能重新振作,他買了新的相機和電腦,給小狗拍視頻、剪片子,方潮對於新相機的一些功能並不很熟悉,有時候會誤觸按鈕,相機屏幕就變成另一個樣子,讓他覺得陌生和頭疼。
他總會在這個時候叫程向月,想讓程向月來幫他調試、修理,然後才後知後覺地意識到自己已經搬離了原來的房子,而程向月也搬離了。
暑假,方潮在老家給他媽租了新的房子,小區門口也有一家水果店,有一天晚上,方潮看見水果店裏在賣車厘子,他買了一盒,花了一百五十元。
車厘子很大很紅,顆顆飽滿,汁水豐盈,方潮吃了一顆,卻覺得很酸很苦。
大四,程向月沒有來學校,有一天方潮回宿舍收拾東西,看見隔壁寢室搬進了新的人,對方拿著水果和零食分發,熱情地向他打招呼。
大學畢業後,方潮留在了省會,起先,他找到了一份還算不錯的工作,白天上班,晚上回家陪小狗、剪視頻,生活過得緊張而充實,可以讓他忘掉一些事情。
但有一天,他爸找到他,他們在公司樓下爆發了爭吵,幸運的是他爸並不知道他住在哪裏,也不知道他媽住在哪裏。省會偌大,想要找到一個人很難很難,自媒體的收入已經非常穩定,足夠支撐他的生活開銷,所以方潮辭職得很幹脆。
沒過多久,方潮離職了,沒有了工作的約束,他的生活變得不大規律,常常坐在沙發上發呆,小狗就在一邊陪著他。
和程向月分開很久很久後,小狗才終於接受了這個事實,起初,方潮還會每天對它說:他今天也不回來,後來,小狗理解了,明白了今天就是明天,是後天,是每一天,於是就不會再坐在門口等了。
除了遛狗外方潮很少出門,不是怕被他爸找到,只是覺得自己與這座陌生的城市格格不入。
又過了幾年,他成為了非常有名的寵物博主,簽了公司,有了自己的團隊,曾經被丟棄的可憐小狗也變成了明星,在每一個人的手機屏幕裏閃爍著。
二十四歲的一天晚上,方潮收到了助理發來的信息,說要給他的小狗拍一組照片。第二天,方潮帶著小狗去了,為小狗拍照的攝影師是程向月,而在這之前,他們已經快四年沒有見面。
程向月變了很多,和方潮分開之後,他變得成熟了,變得禮貌且得體,讓方潮覺得有些陌生。
這一天回家時,方潮請司機把車停在路邊,獨自去超市買了兩盒車厘子,回家後放在了冰箱裏。
晚上,方潮和程向月一起吃飯,小狗也去了,他們並肩走在一起,像許多年前去吃夜宵的夜晚,一起出門,笑著說話,然後再一起回家。
吃完飯後,程向月送方潮回家,他們在樓下遇見了屈雨彤。
方潮和屈雨彤算是朋友,他們是大學同學,互有聯系方式,畢業後曾在同一家公司上班,但後來方潮離職了,屈雨彤沒有。
屈雨彤給方潮送來水果,方潮不想要,但還是收了,他對此有些苦惱,因為程向月好像有一點不高興。
他請程向月上樓坐,程向月問了他一些屈雨彤的事,方潮意識到他很介意,覺得他好像沒有很輕易地放下自己。他本該得意,或者發問詰難,但他沒有,因為他知道自己和程向月一樣,他們都沒放下。
程向月走後,方潮也出門了,他獨自回到了大學時和程向月一起租住的地方,站在樓下仰望,看見房間裏的燈沒有開,不知道有沒有人居住。他在小區裏慢慢地走著,走到門口的時候,他看見程向月的車,程向月站在一家連鎖炸串店裏,背對著他,正和店員說著什麽。
方潮沒有和他打招呼,他只是站在小區門口望著他,樹影擋住了路燈,也擋住了方潮,他看見程向月拿著買來的炸串上了車,然後離開了。
第二天,程向月沒有聯系方潮,第三天第四天也沒有,方潮摸不準他的意思,不敢給他打電話,短信界面開了又關,內容編輯了又刪除,刪除了又編輯,最後字句斟酌地發出一條消息。
程向月很少回覆,他像夜空中的流星,在方潮的生活中出現了一下就消失了。之後屈雨彤開始頻繁地約方潮出門,她向方潮表白,但方潮拒絕了。
屈雨彤問方潮是不是因為程向月,方潮對她說是,屈雨彤就哭著離開了。
兩周後,方潮忍耐得有些辛苦,他給程向月發出了一條短信,詢問他在幹什麽,但程向月沒有回覆,於是方潮帶著小狗去了海濱公園。
這個地方對於方潮來說象征著某種禁忌,他已經很久沒有來過海濱公園了,這裏的記憶好也不好,但無論哪一種,他都不想回憶。
進了公園之後,小狗變得很激動,它拉著方潮往前跑,嘴裏發出興奮的叫聲,方潮被它拉到海邊,看見了站在沙灘前的程向月。
方潮覺得他們很有緣分,在學校門口遇見是,在海濱公園遇見也是。
他給程向月打電話,這次程向月接了,方潮問他在哪裏,他就站起來回過頭,像過去的每一次一樣聽懂了方潮的意思。
之後他們去小賣部買水,看見了海濱公園的紀念品,老板向他們推銷,程向月拒絕了,說質量不好,但方潮買了,他想紀念一下今天。
其實方潮是一個很容易滿足的人,天黑之後,程向月說送他回家,他就原諒了程向月不回覆自己短信的事實。
回家的路上他們遇見了方曉雷,方曉雷開車跟蹤程向月,被司機發現,方潮就又想起了四年前他和程向月最後見面的那一天。那天方曉雷出現在家裏,打了他媽,程向月趕來幫忙,而他拒絕了程向月的好意。
方潮很恨方曉雷,於是他朝方曉雷發洩怒火,然後,方曉雷追出來報覆他們,那根木棍抽向的人是程向月,但方潮替他擋住了。
醫院裏的味道有一點難聞,方潮吊著一條手臂出來,看見了站在走廊裏的程向月。他背對著方潮在打電話,襯衫的袖子被卷至關節處,露出手臂上的肌肉,外套被他拿在手裏,說話至情緒波動時,他就有點憤怒地重重甩一下。
“程向月。”方潮叫他,程向月幾乎立刻回過了頭,他匆匆向電話那邊說了什麽,然後把手機放進口袋裏,朝方潮走了過來。
方潮給他看自己吊著的手臂,說:“骨頭裂開了,但不嚴重。”
程向月伸手去摸,蜷起關節在石膏上輕輕敲了兩下,方潮沒反應,看起來不是很疼。
“你能吃什麽?”程向月問,“我帶你去吃飯。”
方潮回憶了一下醫生對他的叮囑,但發現自己想不起來,因為他在裏面的時候腦袋裏想著的都是程向月。所以方潮沒有正面回答,而是問他:“你還好嗎?”
“我沒有事。”程向月說。
方潮就點點頭:“那就好。”
程向月的車停在醫院門口的露天停車場裏,他替方潮打開了副駕駛的車門,然後自己繞到另一邊,說:“哈哈在曹瀚宇那裏,我沒有你家門鎖的密碼。”
方潮的手不大方便,他有些艱難地去拉安全帶,動作很慢:“去我家吃飯吧。”他說,“我可以告訴你密碼。”
安全帶哢嚓一聲扣上,車內安靜了。
到方潮家樓下的時候,方潮看見曹瀚宇牽著哈哈站在單元門口,等程向月把車停好後,曹瀚宇夾著煙上前敲了敲車窗,對程向月說:“你爸剛才給我打電話了。”
“他說什麽?”程向月問。
曹瀚宇吐了個煙圈,把哈哈的牽引繩給他,說:“他問我你不回家吃飯是不是因為和方潮在一起。”
哈哈看見方潮受傷,非常擔心,嚶嚶嚶地要去找他,把程向月牽著它的那條手臂拉得很直。程向月往方潮那裏走了幾步,對曹瀚宇說:“那你告訴他,是。”
方潮客氣地請曹瀚宇上樓坐坐,但曹瀚宇很有眼色地拒絕了,送走他之後,兩人一起上樓,方潮晃了晃自己的傷手,說:“你幫我按一下密碼。”
他是故意的,門鎖裏存著的是沒有受傷的那只手的指紋,但方潮騙人也騙得很坦然:“密碼是你的生日。”
程向月放在屏幕前的手頓了一下,然後他開始慢吞吞地按密碼,門鎖發出一陣輕快的音樂,冰冷的電子女聲說:“歡迎回家。”
方潮用完好的那只手給哈哈擦爪子,看見程向月換鞋走進了廚房,打開了他的冰箱,站在雙開門前端詳。
“我其實不大會弄吃的,”程向月思考了一會兒,最終選擇了放棄,“聚會的時候我只是向大家提供場地和工具。”
方潮表示理解,然後說:“我來吧。”
程向月很自然地把廚房讓給他,走到客廳坐下,看見了一臺被放在電視櫃底下的老舊卡片機。他把那臺薄薄的卡片機拿出來搗鼓了兩下,按動開機鍵,屏幕就亮了起來。
機器有些老了,反應不大靈敏,開機也很慢,程向月坐在地上等了一會兒,卡片機終於閃了一下,進入了拍照界面。
相機的電是滿的,程向月盯著發了一會兒呆,然後去看圖庫,最新的一張照片拍攝於四年前,在這之後就沒有拍過新的照片了。
卡片機上的左右按鍵被磨得掉了色,只剩下兩個黑色的凸起,程向月按了一下,屏幕就遲鈍地切換了照片,程向月又按了幾下,去看相機裏的視頻。
“方潮,”他聽見卡片機裏傳來自己的聲音,“你要不要試試給它拍一些視頻發到網上?”
“給它開一個賬號嗎?”方潮的聲音很小,遠遠傳來,視頻裏的程向月就說是。
過了一會兒,程向月關掉了卡片機,把它放回了電視櫃上。
“方潮。”他說,“你現在拍視頻用什麽相機?我送你一臺新的吧。”
廚房裏傳來抽油煙機的聲音,方潮沒有聽見,程向月就從地上爬起來,走到廚房門外又重覆了一遍。
方潮給鍋蓋上蓋子,然後說:“不用了。”
程向月沒有強求,他在方潮家吃完了晚飯,方潮還給他泡了那天晚上沒有來得及喝的紅茶。他們坐在客廳裏,共同沈默著。
“那個攝影展,”方潮突然說,“我想帶哈哈一起去,你可以幫我拍一期視頻嗎?”
程向月說可以,方潮又問:“今天在海邊的時候,你在想什麽?”
程向月想的東西很多,想他的工作,想接下來的安排,想他還沒買到手的房子,想他在國外的朋友,想他父親的態度,想很久沒有見的哈哈,當然,想得最多是方潮。
他有一點無從下口,於是說:“沒有想什麽。”
“你沒回我的短信。”方潮說,“我希望你以後看到能回一下。”
坐在旁邊的程向月拿出了手機,手指在屏幕上點了兩下,然後方潮的手機就響了。
“我現在回算晚嗎?”程向月問。
手機的屏幕亮了又熄滅,方潮沒有動,只是看著程向月。其實他不是想要程向月回短信,也不會在乎程向月回覆得晚不晚,他只是想要程向月。
過了一會兒,方潮突然靠過去,親了親程向月的嘴唇。程向月的嘴唇上還殘留著紅茶的味道,方潮閉上眼睛,借著這個淺嘗輒止的觸碰吻住了他。
程向月沒有推拒,但也沒有迎合,方潮受傷的手臂橫在他的身前,石膏硬硬地抵著他的胸口,程向月只是托住了他的手,沒有再動了。
親吻結束,方潮睜開眼睛,很小聲地說:“對不起。”
他沒有說為什麽對不起,因為要對不起的東西太多,能說出來的又太少,所以他只好一遍一遍地重覆,對不起,對不起。
程向月聽他說了很多遍對不起,於是握住他的手,也說:“對不起。”
然後,他們又碰了碰彼此的唇角,互相對對方說:“沒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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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十歲到二十四歲的這四年裏,方潮的人生發生了一些大的轉變。
二十歲的時候,大三那年,他換了兼職的工作,賺錢比以前多,但更加辛苦,並且在某一天晚上上班時撿到了一只小狗。小狗和他一樣很可憐,所以可憐的方潮把可憐的小狗抱起來了,再沒放手。
又過了一段時間,他喜歡上了一個人:程向月。他們認識的時間不算很長,相處模式也很奇異,方潮的喜歡很莫名,但又的確不像玩笑。
在一個初冬的夜晚,方潮親了程向月,第二天,他表白了,他很緊張,也很忐忑,在海邊說了一些晦澀難懂的、似是而非的話,但程向月聽懂了。方潮因此覺得程向月懂他,他們是最合適的情侶。
為了照顧小狗,方潮搬出了寢室,和程向月一起租住在學校對面的小區裏。程向月喜歡攝影,在家裏放了很多昂貴的相機和鏡頭,某一天,他站在陽臺上擺弄一個小小的卡片機,將鏡頭對準了坐在客廳裏陪小狗玩玩具的方潮,問:為什麽不嘗試拍一些視頻呢?
小狗給方潮帶來好運,很快,他有了一些粉絲,賬號小有起色,賺了一些錢——足夠他日常開支,並且可以再租一套房子的錢。
方潮用這些錢在老家租了一套小房子,接母親去那裏住,他的父親是個混蛋、賭鬼,一喝酒就會打人。
生活向好,母親安定,這一年很快就要結束了,但在暑假前的某一天,老家發生了一些事情,方潮和程向月之間爆發了矛盾,在程向月怒而出走後,方潮接到了一個電話。
程向月的父親在電話裏對他說:方潮,我們談談。
他們好像談了,又好像沒談,程向月的父親說了很多,方潮渾渾噩噩地聽著,被動地接受一些事實,最後聽見他用不容置喙的語氣說:程向月不會再來找你,也請你以後不要再去找他。
與程父單方面告別後,方潮來到了海邊,那是他向程向月表白的地方,那一天,也是在這裏,方潮提出了分手。
電話掛斷後,如程父所說,程向月再也沒來找過他。
天黑之後,方潮回到了他們一起租住的小房子裏,到處都暗暗的,沒有開燈,只能聽見角落裏傳來小狗嚶嚶的叫聲。
方潮打開燈,走進去,看見衣櫃空了半邊、床頭空了半邊、書房空了半邊,程向月的東西不見了,就像他本人一樣。
家裏變得很空,缺少的東西顯得小房子非常大,以至於方潮走不出去。他一個人坐在臥室裏,想程向月,想他們的一些回憶,他想起程向月給他們拍過一張照片,洗出來之後放到了床頭櫃上,於是方潮轉身去拿,但照片也和程向月的其他東西一樣不見了。
第二天,他收拾東西搬離了和程向月的家。
走的時候,小狗坐在門口不肯離開,想要等程向月回家。它不明白為什麽那一天程向月不肯回頭看它,也不明白為什麽程向月坐車離去後就再也沒有回來。
方潮蹲下來,輕輕地撫摸著小狗的脊背,小狗像是一座毛茸茸的小山,風雨不動。
他們一起坐在門前,從天亮等到天黑,最後,方潮對小狗說:走吧,他今天不會回來了。
小狗跟著他走了,方潮牽著它,覺得很抱歉,因為自己撒謊了,程向月今天不會回來、明天不會回來、後天不會回來……他再也不會回來了。
搬到新家後,方潮沈寂了一段時間,他的視頻沒有更新,粉絲掉了一些,收入漸漸變少了,需要動用曾經積攢下來的積蓄。
於是他只能重新振作,他買了新的相機和電腦,給小狗拍視頻、剪片子,方潮對於新相機的一些功能並不很熟悉,有時候會誤觸按鈕,相機屏幕就變成另一個樣子,讓他覺得陌生和頭疼。
他總會在這個時候叫程向月,想讓程向月來幫他調試、修理,然後才後知後覺地意識到自己已經搬離了原來的房子,而程向月也搬離了。
暑假,方潮在老家給他媽租了新的房子,小區門口也有一家水果店,有一天晚上,方潮看見水果店裏在賣車厘子,他買了一盒,花了一百五十元。
車厘子很大很紅,顆顆飽滿,汁水豐盈,方潮吃了一顆,卻覺得很酸很苦。
大四,程向月沒有來學校,有一天方潮回宿舍收拾東西,看見隔壁寢室搬進了新的人,對方拿著水果和零食分發,熱情地向他打招呼。
大學畢業後,方潮留在了省會,起先,他找到了一份還算不錯的工作,白天上班,晚上回家陪小狗、剪視頻,生活過得緊張而充實,可以讓他忘掉一些事情。
但有一天,他爸找到他,他們在公司樓下爆發了爭吵,幸運的是他爸並不知道他住在哪裏,也不知道他媽住在哪裏。省會偌大,想要找到一個人很難很難,自媒體的收入已經非常穩定,足夠支撐他的生活開銷,所以方潮辭職得很幹脆。
沒過多久,方潮離職了,沒有了工作的約束,他的生活變得不大規律,常常坐在沙發上發呆,小狗就在一邊陪著他。
和程向月分開很久很久後,小狗才終於接受了這個事實,起初,方潮還會每天對它說:他今天也不回來,後來,小狗理解了,明白了今天就是明天,是後天,是每一天,於是就不會再坐在門口等了。
除了遛狗外方潮很少出門,不是怕被他爸找到,只是覺得自己與這座陌生的城市格格不入。
又過了幾年,他成為了非常有名的寵物博主,簽了公司,有了自己的團隊,曾經被丟棄的可憐小狗也變成了明星,在每一個人的手機屏幕裏閃爍著。
二十四歲的一天晚上,方潮收到了助理發來的信息,說要給他的小狗拍一組照片。第二天,方潮帶著小狗去了,為小狗拍照的攝影師是程向月,而在這之前,他們已經快四年沒有見面。
程向月變了很多,和方潮分開之後,他變得成熟了,變得禮貌且得體,讓方潮覺得有些陌生。
這一天回家時,方潮請司機把車停在路邊,獨自去超市買了兩盒車厘子,回家後放在了冰箱裏。
晚上,方潮和程向月一起吃飯,小狗也去了,他們並肩走在一起,像許多年前去吃夜宵的夜晚,一起出門,笑著說話,然後再一起回家。
吃完飯後,程向月送方潮回家,他們在樓下遇見了屈雨彤。
方潮和屈雨彤算是朋友,他們是大學同學,互有聯系方式,畢業後曾在同一家公司上班,但後來方潮離職了,屈雨彤沒有。
屈雨彤給方潮送來水果,方潮不想要,但還是收了,他對此有些苦惱,因為程向月好像有一點不高興。
他請程向月上樓坐,程向月問了他一些屈雨彤的事,方潮意識到他很介意,覺得他好像沒有很輕易地放下自己。他本該得意,或者發問詰難,但他沒有,因為他知道自己和程向月一樣,他們都沒放下。
程向月走後,方潮也出門了,他獨自回到了大學時和程向月一起租住的地方,站在樓下仰望,看見房間裏的燈沒有開,不知道有沒有人居住。他在小區裏慢慢地走著,走到門口的時候,他看見程向月的車,程向月站在一家連鎖炸串店裏,背對著他,正和店員說著什麽。
方潮沒有和他打招呼,他只是站在小區門口望著他,樹影擋住了路燈,也擋住了方潮,他看見程向月拿著買來的炸串上了車,然後離開了。
第二天,程向月沒有聯系方潮,第三天第四天也沒有,方潮摸不準他的意思,不敢給他打電話,短信界面開了又關,內容編輯了又刪除,刪除了又編輯,最後字句斟酌地發出一條消息。
程向月很少回覆,他像夜空中的流星,在方潮的生活中出現了一下就消失了。之後屈雨彤開始頻繁地約方潮出門,她向方潮表白,但方潮拒絕了。
屈雨彤問方潮是不是因為程向月,方潮對她說是,屈雨彤就哭著離開了。
兩周後,方潮忍耐得有些辛苦,他給程向月發出了一條短信,詢問他在幹什麽,但程向月沒有回覆,於是方潮帶著小狗去了海濱公園。
這個地方對於方潮來說象征著某種禁忌,他已經很久沒有來過海濱公園了,這裏的記憶好也不好,但無論哪一種,他都不想回憶。
進了公園之後,小狗變得很激動,它拉著方潮往前跑,嘴裏發出興奮的叫聲,方潮被它拉到海邊,看見了站在沙灘前的程向月。
方潮覺得他們很有緣分,在學校門口遇見是,在海濱公園遇見也是。
他給程向月打電話,這次程向月接了,方潮問他在哪裏,他就站起來回過頭,像過去的每一次一樣聽懂了方潮的意思。
之後他們去小賣部買水,看見了海濱公園的紀念品,老板向他們推銷,程向月拒絕了,說質量不好,但方潮買了,他想紀念一下今天。
其實方潮是一個很容易滿足的人,天黑之後,程向月說送他回家,他就原諒了程向月不回覆自己短信的事實。
回家的路上他們遇見了方曉雷,方曉雷開車跟蹤程向月,被司機發現,方潮就又想起了四年前他和程向月最後見面的那一天。那天方曉雷出現在家裏,打了他媽,程向月趕來幫忙,而他拒絕了程向月的好意。
方潮很恨方曉雷,於是他朝方曉雷發洩怒火,然後,方曉雷追出來報覆他們,那根木棍抽向的人是程向月,但方潮替他擋住了。
醫院裏的味道有一點難聞,方潮吊著一條手臂出來,看見了站在走廊裏的程向月。他背對著方潮在打電話,襯衫的袖子被卷至關節處,露出手臂上的肌肉,外套被他拿在手裏,說話至情緒波動時,他就有點憤怒地重重甩一下。
“程向月。”方潮叫他,程向月幾乎立刻回過了頭,他匆匆向電話那邊說了什麽,然後把手機放進口袋裏,朝方潮走了過來。
方潮給他看自己吊著的手臂,說:“骨頭裂開了,但不嚴重。”
程向月伸手去摸,蜷起關節在石膏上輕輕敲了兩下,方潮沒反應,看起來不是很疼。
“你能吃什麽?”程向月問,“我帶你去吃飯。”
方潮回憶了一下醫生對他的叮囑,但發現自己想不起來,因為他在裏面的時候腦袋裏想著的都是程向月。所以方潮沒有正面回答,而是問他:“你還好嗎?”
“我沒有事。”程向月說。
方潮就點點頭:“那就好。”
程向月的車停在醫院門口的露天停車場裏,他替方潮打開了副駕駛的車門,然後自己繞到另一邊,說:“哈哈在曹瀚宇那裏,我沒有你家門鎖的密碼。”
方潮的手不大方便,他有些艱難地去拉安全帶,動作很慢:“去我家吃飯吧。”他說,“我可以告訴你密碼。”
安全帶哢嚓一聲扣上,車內安靜了。
到方潮家樓下的時候,方潮看見曹瀚宇牽著哈哈站在單元門口,等程向月把車停好後,曹瀚宇夾著煙上前敲了敲車窗,對程向月說:“你爸剛才給我打電話了。”
“他說什麽?”程向月問。
曹瀚宇吐了個煙圈,把哈哈的牽引繩給他,說:“他問我你不回家吃飯是不是因為和方潮在一起。”
哈哈看見方潮受傷,非常擔心,嚶嚶嚶地要去找他,把程向月牽著它的那條手臂拉得很直。程向月往方潮那裏走了幾步,對曹瀚宇說:“那你告訴他,是。”
方潮客氣地請曹瀚宇上樓坐坐,但曹瀚宇很有眼色地拒絕了,送走他之後,兩人一起上樓,方潮晃了晃自己的傷手,說:“你幫我按一下密碼。”
他是故意的,門鎖裏存著的是沒有受傷的那只手的指紋,但方潮騙人也騙得很坦然:“密碼是你的生日。”
程向月放在屏幕前的手頓了一下,然後他開始慢吞吞地按密碼,門鎖發出一陣輕快的音樂,冰冷的電子女聲說:“歡迎回家。”
方潮用完好的那只手給哈哈擦爪子,看見程向月換鞋走進了廚房,打開了他的冰箱,站在雙開門前端詳。
“我其實不大會弄吃的,”程向月思考了一會兒,最終選擇了放棄,“聚會的時候我只是向大家提供場地和工具。”
方潮表示理解,然後說:“我來吧。”
程向月很自然地把廚房讓給他,走到客廳坐下,看見了一臺被放在電視櫃底下的老舊卡片機。他把那臺薄薄的卡片機拿出來搗鼓了兩下,按動開機鍵,屏幕就亮了起來。
機器有些老了,反應不大靈敏,開機也很慢,程向月坐在地上等了一會兒,卡片機終於閃了一下,進入了拍照界面。
相機的電是滿的,程向月盯著發了一會兒呆,然後去看圖庫,最新的一張照片拍攝於四年前,在這之後就沒有拍過新的照片了。
卡片機上的左右按鍵被磨得掉了色,只剩下兩個黑色的凸起,程向月按了一下,屏幕就遲鈍地切換了照片,程向月又按了幾下,去看相機裏的視頻。
“方潮,”他聽見卡片機裏傳來自己的聲音,“你要不要試試給它拍一些視頻發到網上?”
“給它開一個賬號嗎?”方潮的聲音很小,遠遠傳來,視頻裏的程向月就說是。
過了一會兒,程向月關掉了卡片機,把它放回了電視櫃上。
“方潮。”他說,“你現在拍視頻用什麽相機?我送你一臺新的吧。”
廚房裏傳來抽油煙機的聲音,方潮沒有聽見,程向月就從地上爬起來,走到廚房門外又重覆了一遍。
方潮給鍋蓋上蓋子,然後說:“不用了。”
程向月沒有強求,他在方潮家吃完了晚飯,方潮還給他泡了那天晚上沒有來得及喝的紅茶。他們坐在客廳裏,共同沈默著。
“那個攝影展,”方潮突然說,“我想帶哈哈一起去,你可以幫我拍一期視頻嗎?”
程向月說可以,方潮又問:“今天在海邊的時候,你在想什麽?”
程向月想的東西很多,想他的工作,想接下來的安排,想他還沒買到手的房子,想他在國外的朋友,想他父親的態度,想很久沒有見的哈哈,當然,想得最多是方潮。
他有一點無從下口,於是說:“沒有想什麽。”
“你沒回我的短信。”方潮說,“我希望你以後看到能回一下。”
坐在旁邊的程向月拿出了手機,手指在屏幕上點了兩下,然後方潮的手機就響了。
“我現在回算晚嗎?”程向月問。
手機的屏幕亮了又熄滅,方潮沒有動,只是看著程向月。其實他不是想要程向月回短信,也不會在乎程向月回覆得晚不晚,他只是想要程向月。
過了一會兒,方潮突然靠過去,親了親程向月的嘴唇。程向月的嘴唇上還殘留著紅茶的味道,方潮閉上眼睛,借著這個淺嘗輒止的觸碰吻住了他。
程向月沒有推拒,但也沒有迎合,方潮受傷的手臂橫在他的身前,石膏硬硬地抵著他的胸口,程向月只是托住了他的手,沒有再動了。
親吻結束,方潮睜開眼睛,很小聲地說:“對不起。”
他沒有說為什麽對不起,因為要對不起的東西太多,能說出來的又太少,所以他只好一遍一遍地重覆,對不起,對不起。
程向月聽他說了很多遍對不起,於是握住他的手,也說:“對不起。”
然後,他們又碰了碰彼此的唇角,互相對對方說:“沒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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