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上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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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上弦2
我們總能在未來的某一時刻找到曾經失去的東西。
像時光倒回那一天一樣。
他貧瘠的土地上因為謝玦的出現開始出現新意,最初方衍試圖拔除壓制。
而此刻,他望著那扇窗,任由自己的愛意在心間生長,盎然春意席卷這六年的長冬。
方衍困在寒風中太久了,他應該走出來。
樓下的一盞燈照亮他的眼間,流轉似水的眸,熠熠生輝。
落葉歸根,水珠流向長江大海,失去的那部分自我也將回到身邊。
方衍拿出手機,沒有任何猶豫。
-王茹,訂一張去英國的機票,越快越好。
方衍需要向過去道個別,結束著六年的念想。
過去他想了無數次,再次遇見央央時他應該說些什麽,做些什麽。
像搭建好的多米諾骨牌,他用六年時間經營,在一瞬間坍塌夷為平地,連帶著那些木雕都將灰飛煙滅。
方衍也只能說一句,謝謝你。
-謝玦,等我回國,有些話想對你說。
他又笨拙的回覆了謝玦發的那兩條消息。
-我不莫名其妙。
-我也不是混蛋。
先告別過去,這是他對謝玦的尊重。
然後我們再談愛。
方衍今夜無眠,王茹秉持著頂級秘書的業務能力,定了最早的一班航班。
謝玦醒來時看見方衍無力的辯駁,回懟一句。
-養你的鳥去吧。
這王八犢子。
謝玦一邊刷牙,一邊心裏怒罵。
這些天他怨氣可比鬼多。
方衍是沒有看到謝玦的那句罵罵咧咧的話的,他在飛機上戴著眼罩卻怎麽也睡不著。
他很緊張。
一只手把玩另一只手指的骨節,玩的無趣了就搭在椅子上敲著慢拍子,目光一直盯著窗外,看著這架飛機跨過山河,海峽,進入了陰沈的天空。
其實他緊張的不是可能會見到央央,而是他回國時,等待他的是什麽呢?
方衍一向不是很喜歡這種失控感,搖搖欲墜,伴隨著強烈的失重感,在被穩穩托住和摔成一攤肉糜兩頭輾轉。
像一個等待被判刑的犯人。
飛機開始降落,方衍下了飛機第一件事是給在英國為自己務工找人的事務所打了通電話。
他罕見的急迫:“酒吧的位置。”
“方總,您來英國了嗎?”那人漫不經心,沒有察覺到方衍的迫切:“稍等哈,我給你發。”
“需要過去...”話還沒說完,方衍切掉了電話,點開了那個定位。
這家酒吧在倫敦藝術大學附近,他第一反應是這是謝玦的母校。
還挺巧的...方衍心想。
他坐在車上看著沿路的風景,不免得有些心生疑惑。
明明只是短暫的一夜,寥寥七八個小時,是人類這種擁有悠長壽命中蜻蜓點水般飛濺的那一滴水。
明明連那個人的全貌都未曾看清。
明明央央這個名字都是假的。
怎麽就能念想了六年呢?
他下了車。
熟悉的紅色牌頭,白字的燈光忽明忽暗,開在街邊一角。
方衍六年前因為一支煙點不燃,順著這下坡散步,走進這家酒吧。
他與央央的故事就此開始。
方衍不經感慨,有時候生命經歷的無數個平平無奇的瞬間,或許會在三五年後成為心頭滾燙的疤。
酒吧名叫Memory,老板是一個上了六十歲的華裔,他站在吧臺的一角,現在還是待營業狀態,方衍來的有些早。
“年輕人,還沒營業呢。”他拿出一支煙鬥,用一塊方巾仔細擦拭,隔著不遠的距離方衍都能聞見濃烈的煙草味。
“我找人。”
老頭瞇起眼,待煙霧散去他打量著方衍。
“我認識你,六年前在我店裏鬧事的那個中國人。”
這張臉論誰看一眼都不會忘記,他記憶很深刻,那個青年應該是張揚跋扈的,而眼前的這個人讓他險些認錯。
他平靜如水,沈穩內斂,站在門口帶著一身風雪,像是來找尋某個答案,眼中的困惑是被烏雲遮住的彎月,晦暗不清。
方衍微微欠身,道了聲歉,隨之他又開口:“那您還記得央央嗎?”
“Memory經營了二十年,客人來來去去,我不認識你說的那個人。”
“他六年前在這裏打過工,腰間有一塊紋身。”
方衍想盡可能的去描述他的長相,卻怎麽也想不起來。
無論是六年前的他,還是央央。
“原來就是你啊...”老板從吧臺走了出來,煙草隨意的抖落在地上,他接著說:“我不知道他的名字,那個人以前在我這打過工,是黑工。被你帶走之後很長一段時間沒有見到他的人,後來他在這附近上了大學每周都會來Memory喝酒...”
老頭有些猶豫,神情覆雜的看了眼方衍。
“然後呢?”
“他找過你,那個年輕人形容你的樣子形容的很詳細。”他拍了拍方衍的肩頭。
似乎是想安慰方衍:“年輕人,你們錯過了。”
老頭幹笑了幾聲,拿出一個幹凈的玻璃杯倒滿了酒遞給了方衍,酒精的催化會讓人的情緒無限放大,這間酒吧他聽過的故事太多,真情假意,虛虛實實。
老頭無奈的搖了搖頭,沒有告訴方衍,在那天之後,那個男人一周都會來這間酒吧三四次,向每一個酒保形容他的模樣。
每一次都要問一句。
有沒有一個叫方衍的找過他?
後來那個人漸漸的不來了,來到這裏也不會再問,他借著酒精與許多人調情,讓在這裏工作並且知曉他事情的酒保都唏噓不已,印象極其深刻。
像一段爛尾的詩,這個句號時隔六年居然又圓滿起來了。
方衍抿了口酒,辛辣的味覺讓他有些清醒,老板輕飄飄的一句他找過你,讓他似乎回想起了什麽。
他記得那天在離別之際,他親吻上那腰身的白鴿。
一字一句,鄭重的承諾。
“我會回來找你的。”
老頭一支煙燃盡,火星熄滅發出滋啦聲響,方衍卻覺得這火花在灼燒著自己。
“你可以在這等等,那個孩子讀的大學馬上要舉辦校慶了,他一定會來到這的。”
老頭很是篤定,他覺得那個人會再次來到這裏。
他可能上了年齡,但那個瘦小的男人向他每一次問起有沒有找他時,目光炯炯,如火如炬,堅定的讓人移不開眼,所以也沒有忘卻。
方衍給了老板一串電話號碼,讓他一有消息立馬給他打電話,鄭重的再次對於六年前的鬧事道了歉。
老板揮了揮手,手上卷著煙草:“你應該提前準備一束花,見舊情人應該浪漫些。”
方衍走到門前聞言回首:“可惜了,我想準備鮮花的,另有其人。”
他踏入風雪中,擡頭望了望天空,陰霾的天,一切都在無限接近於昨天亦或者六年前。
方衍點開那個貓貓頭像,頭像突然切換了一下,從一只迎著陽光伸出爪的橘貓變成了一個看起來生悶氣的小黑貓,像是在瞪著方衍。
方衍沿著這條路一直走,他拿著手機對照著街景。
原來謝玦一年前在這喝過咖啡,照片裏的他迎著罕見的明媚陽光端著一杯咖啡仰起頭,笑的開懷。
他又翻向下一張。
謝玦蹲在地上撫摸一只敞開肚皮的肥貓,他沒有看鏡頭低著頭笑著,那天倫敦罕見出了太陽,晴光照耀在他的發絲間。
站在街頭的男人捂住自己的心口。
這一路走走停停,方衍試圖去了解謝玦過去生活的每一瞬間。
待過的咖啡店,打卡過的貓咖,最愛吃的中國菜館,還有踩過雷的紋身店。
這是一條六年多以前的照片了,惡狠狠的吐槽。
-飛鳥都能紋成笨雞!真的醜死了!
附帶著一張窘著眉的懟臉自拍,眼眶被氣的發紅。方衍不經笑出聲,他似乎沒想起來。
謝玦的身體上沒有紋身,只有一塊疤痕。
這些天方衍一直在等待著那通電話,在房間內坐立不安,躺在床上輾轉反側的睡不著,不知道是看著天花板看了多少天。
清脆的鈴聲撕碎了寧靜,方衍立馬直起身拿過手機。
“他來了,年輕人,要想讓我幫你留住他,六年前的修理費你得雙倍賠了。”
“十倍,我五分鐘後就到。”
他就住在這家酒吧臨街的酒店,最多一百米的距離卻有些舉步維艱,像是走了一個寒冬。
酒吧閃爍著正如六年前那般暖黃色的燈光,照映在雪地裏與方衍的身上,但明顯沒有幾年前鬧熱了。
他推開那扇門,那首歌像是在為他打著節拍,好巧不巧,當他踏進門的第一步,一首歌響了起來。
And can you feel the love tonight
今晚,你感受到愛了嗎,
It is where we are,
它是如此如影隨行,
It's enough for this wide-eyed wanderer,
要讓那流浪者嘆訝長久,
That we got this far,
我們的愛已然足夠,
And can you feel the love tonight
今晚,你感受到愛了嗎,
How it's laid to rest,
它豈能煙消雲散。
老板的目光示意了吧臺的一個小角落,瘦小的身影背對著方衍,頭頂上忽明忽暗的燈光模糊了方衍的視線。
他走的越近,回憶便越清晰。
這個人的右鎖骨上有一顆紅痣,頭發是微卷的棕毛,身上是很濃重的脂粉氣息,眼角下垂著,紅著眼帶著□□在身下搖晃時,望向他的眼神像只兔子。
方衍的手有些顫抖,他不用看這個人的臉,心底的答案已然揭曉了。
怎麽會忘了自己呢?方衍心想。
因為他懦弱。
可憎的自尊心讓他這些年來無法回頭觀望過去一眼,方衍怕他回過頭看心生澀意的去感慨道:原來曾經的自己也是意氣風發,熱烈的活在這個世上。
光明的存在有時候並不是讓身處黑暗的人產生希冀去追逐,而是時刻的提醒著他。
方衍早就死在了那個雨夜裏。
那只顫抖的不像話的手拍了拍男人的肩頭。
他轉過身,暖調的燈光照在他們之間將距離拉近了些。
撥開雲霧,他看清了一切,濕著的一雙眼,僵硬的身軀,在嘈雜的音樂裏被無限放大的心跳聲。
“原來你在這。”
我找了你好久。
謝玦伸出一只手撫過方衍的眼,將那淚珠拭去。
“我不是一直都在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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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衍困在寒風中太久了,他應該走出來。
樓下的一盞燈照亮他的眼間,流轉似水的眸,熠熠生輝。
落葉歸根,水珠流向長江大海,失去的那部分自我也將回到身邊。
方衍拿出手機,沒有任何猶豫。
-王茹,訂一張去英國的機票,越快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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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他想了無數次,再次遇見央央時他應該說些什麽,做些什麽。
像搭建好的多米諾骨牌,他用六年時間經營,在一瞬間坍塌夷為平地,連帶著那些木雕都將灰飛煙滅。
方衍也只能說一句,謝謝你。
-謝玦,等我回國,有些話想對你說。
他又笨拙的回覆了謝玦發的那兩條消息。
-我不莫名其妙。
-我也不是混蛋。
先告別過去,這是他對謝玦的尊重。
然後我們再談愛。
方衍今夜無眠,王茹秉持著頂級秘書的業務能力,定了最早的一班航班。
謝玦醒來時看見方衍無力的辯駁,回懟一句。
-養你的鳥去吧。
這王八犢子。
謝玦一邊刷牙,一邊心裏怒罵。
這些天他怨氣可比鬼多。
方衍是沒有看到謝玦的那句罵罵咧咧的話的,他在飛機上戴著眼罩卻怎麽也睡不著。
他很緊張。
一只手把玩另一只手指的骨節,玩的無趣了就搭在椅子上敲著慢拍子,目光一直盯著窗外,看著這架飛機跨過山河,海峽,進入了陰沈的天空。
其實他緊張的不是可能會見到央央,而是他回國時,等待他的是什麽呢?
方衍一向不是很喜歡這種失控感,搖搖欲墜,伴隨著強烈的失重感,在被穩穩托住和摔成一攤肉糜兩頭輾轉。
像一個等待被判刑的犯人。
飛機開始降落,方衍下了飛機第一件事是給在英國為自己務工找人的事務所打了通電話。
他罕見的急迫:“酒吧的位置。”
“方總,您來英國了嗎?”那人漫不經心,沒有察覺到方衍的迫切:“稍等哈,我給你發。”
“需要過去...”話還沒說完,方衍切掉了電話,點開了那個定位。
這家酒吧在倫敦藝術大學附近,他第一反應是這是謝玦的母校。
還挺巧的...方衍心想。
他坐在車上看著沿路的風景,不免得有些心生疑惑。
明明只是短暫的一夜,寥寥七八個小時,是人類這種擁有悠長壽命中蜻蜓點水般飛濺的那一滴水。
明明連那個人的全貌都未曾看清。
明明央央這個名字都是假的。
怎麽就能念想了六年呢?
他下了車。
熟悉的紅色牌頭,白字的燈光忽明忽暗,開在街邊一角。
方衍六年前因為一支煙點不燃,順著這下坡散步,走進這家酒吧。
他與央央的故事就此開始。
方衍不經感慨,有時候生命經歷的無數個平平無奇的瞬間,或許會在三五年後成為心頭滾燙的疤。
酒吧名叫Memory,老板是一個上了六十歲的華裔,他站在吧臺的一角,現在還是待營業狀態,方衍來的有些早。
“年輕人,還沒營業呢。”他拿出一支煙鬥,用一塊方巾仔細擦拭,隔著不遠的距離方衍都能聞見濃烈的煙草味。
“我找人。”
老頭瞇起眼,待煙霧散去他打量著方衍。
“我認識你,六年前在我店裏鬧事的那個中國人。”
這張臉論誰看一眼都不會忘記,他記憶很深刻,那個青年應該是張揚跋扈的,而眼前的這個人讓他險些認錯。
他平靜如水,沈穩內斂,站在門口帶著一身風雪,像是來找尋某個答案,眼中的困惑是被烏雲遮住的彎月,晦暗不清。
方衍微微欠身,道了聲歉,隨之他又開口:“那您還記得央央嗎?”
“Memory經營了二十年,客人來來去去,我不認識你說的那個人。”
“他六年前在這裏打過工,腰間有一塊紋身。”
方衍想盡可能的去描述他的長相,卻怎麽也想不起來。
無論是六年前的他,還是央央。
“原來就是你啊...”老板從吧臺走了出來,煙草隨意的抖落在地上,他接著說:“我不知道他的名字,那個人以前在我這打過工,是黑工。被你帶走之後很長一段時間沒有見到他的人,後來他在這附近上了大學每周都會來Memory喝酒...”
老頭有些猶豫,神情覆雜的看了眼方衍。
“然後呢?”
“他找過你,那個年輕人形容你的樣子形容的很詳細。”他拍了拍方衍的肩頭。
似乎是想安慰方衍:“年輕人,你們錯過了。”
老頭幹笑了幾聲,拿出一個幹凈的玻璃杯倒滿了酒遞給了方衍,酒精的催化會讓人的情緒無限放大,這間酒吧他聽過的故事太多,真情假意,虛虛實實。
老頭無奈的搖了搖頭,沒有告訴方衍,在那天之後,那個男人一周都會來這間酒吧三四次,向每一個酒保形容他的模樣。
每一次都要問一句。
有沒有一個叫方衍的找過他?
後來那個人漸漸的不來了,來到這裏也不會再問,他借著酒精與許多人調情,讓在這裏工作並且知曉他事情的酒保都唏噓不已,印象極其深刻。
像一段爛尾的詩,這個句號時隔六年居然又圓滿起來了。
方衍抿了口酒,辛辣的味覺讓他有些清醒,老板輕飄飄的一句他找過你,讓他似乎回想起了什麽。
他記得那天在離別之際,他親吻上那腰身的白鴿。
一字一句,鄭重的承諾。
“我會回來找你的。”
老頭一支煙燃盡,火星熄滅發出滋啦聲響,方衍卻覺得這火花在灼燒著自己。
“你可以在這等等,那個孩子讀的大學馬上要舉辦校慶了,他一定會來到這的。”
老頭很是篤定,他覺得那個人會再次來到這裏。
他可能上了年齡,但那個瘦小的男人向他每一次問起有沒有找他時,目光炯炯,如火如炬,堅定的讓人移不開眼,所以也沒有忘卻。
方衍給了老板一串電話號碼,讓他一有消息立馬給他打電話,鄭重的再次對於六年前的鬧事道了歉。
老板揮了揮手,手上卷著煙草:“你應該提前準備一束花,見舊情人應該浪漫些。”
方衍走到門前聞言回首:“可惜了,我想準備鮮花的,另有其人。”
他踏入風雪中,擡頭望了望天空,陰霾的天,一切都在無限接近於昨天亦或者六年前。
方衍點開那個貓貓頭像,頭像突然切換了一下,從一只迎著陽光伸出爪的橘貓變成了一個看起來生悶氣的小黑貓,像是在瞪著方衍。
方衍沿著這條路一直走,他拿著手機對照著街景。
原來謝玦一年前在這喝過咖啡,照片裏的他迎著罕見的明媚陽光端著一杯咖啡仰起頭,笑的開懷。
他又翻向下一張。
謝玦蹲在地上撫摸一只敞開肚皮的肥貓,他沒有看鏡頭低著頭笑著,那天倫敦罕見出了太陽,晴光照耀在他的發絲間。
站在街頭的男人捂住自己的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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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鳥都能紋成笨雞!真的醜死了!
附帶著一張窘著眉的懟臉自拍,眼眶被氣的發紅。方衍不經笑出聲,他似乎沒想起來。
謝玦的身體上沒有紋身,只有一塊疤痕。
這些天方衍一直在等待著那通電話,在房間內坐立不安,躺在床上輾轉反側的睡不著,不知道是看著天花板看了多少天。
清脆的鈴聲撕碎了寧靜,方衍立馬直起身拿過手機。
“他來了,年輕人,要想讓我幫你留住他,六年前的修理費你得雙倍賠了。”
“十倍,我五分鐘後就到。”
他就住在這家酒吧臨街的酒店,最多一百米的距離卻有些舉步維艱,像是走了一個寒冬。
酒吧閃爍著正如六年前那般暖黃色的燈光,照映在雪地裏與方衍的身上,但明顯沒有幾年前鬧熱了。
他推開那扇門,那首歌像是在為他打著節拍,好巧不巧,當他踏進門的第一步,一首歌響了起來。
And can you feel the love tonight
今晚,你感受到愛了嗎,
It is where we are,
它是如此如影隨行,
It's enough for this wide-eyed wanderer,
要讓那流浪者嘆訝長久,
That we got this far,
我們的愛已然足夠,
And can you feel the love tonight
今晚,你感受到愛了嗎,
How it's laid to rest,
它豈能煙消雲散。
老板的目光示意了吧臺的一個小角落,瘦小的身影背對著方衍,頭頂上忽明忽暗的燈光模糊了方衍的視線。
他走的越近,回憶便越清晰。
這個人的右鎖骨上有一顆紅痣,頭發是微卷的棕毛,身上是很濃重的脂粉氣息,眼角下垂著,紅著眼帶著□□在身下搖晃時,望向他的眼神像只兔子。
方衍的手有些顫抖,他不用看這個人的臉,心底的答案已然揭曉了。
怎麽會忘了自己呢?方衍心想。
因為他懦弱。
可憎的自尊心讓他這些年來無法回頭觀望過去一眼,方衍怕他回過頭看心生澀意的去感慨道:原來曾經的自己也是意氣風發,熱烈的活在這個世上。
光明的存在有時候並不是讓身處黑暗的人產生希冀去追逐,而是時刻的提醒著他。
方衍早就死在了那個雨夜裏。
那只顫抖的不像話的手拍了拍男人的肩頭。
他轉過身,暖調的燈光照在他們之間將距離拉近了些。
撥開雲霧,他看清了一切,濕著的一雙眼,僵硬的身軀,在嘈雜的音樂裏被無限放大的心跳聲。
“原來你在這。”
我找了你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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