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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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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手吧

我的成績上南滕綽綽有餘,但也沒有那麽好,老師說如果我要讀南滕,學校將不再會承擔我的學雜費。

跟我媽如實說了,但她看著面色凝重,走之前丟下一句:“你要讀可以,自己交錢。”

一個剛滿十五歲的初出茅廬的楞頭青去哪找工作?更別說還要兼顧學業。

與此同時,荊門直屬的高中向我拋來橄欖枝,說是如果我去他們的學校就讀可以免除高中三年的學雜費。

他們的錄取線比南滕低了三十五分,雖說也算是個重高,但名聲遠不及省重點的南滕。

是選擇並沒有那麽好的荊門?還是邊兼職邊上高中?

我並沒有做出選擇。

做出選擇的是我爸。

一向不關心我死活的他卻在我填報志願的時候填了荊門,理由竟然是荊門每個月都會給我發兩百的助學金,這樣他們就不用再給我生活費了。

偏偏就是這荒誕無稽的理由,改變了我的人生軌跡。

我如他們所願上了荊門。

也懂得了一個道理:人如果想要決定自己的道路,必須手握金錢。

錢,或許在有些人眼中是嗤之以鼻的身外之物,可我三番五次經歷了那麽啼笑皆非的事後真正認識到了什麽叫“有錢才是立身之本”。

所以我找了個在便利店兼職的工作,在中學隔了兩條街的地方,後面就是荊門難得的高檔小區。

店長是個很灑脫的姐姐,第一次見面的時候是在暑假,她穿著很修身的吊帶,染發著一頭純白的頭發。她先是說不收暑假工,如果做長期工的話按小時工作,一小時十二元。我答應了。

不過跟她簽了合同後她就很少來店裏。

跟我倒班的也是個姑娘,叫佟莫。她戴著很厚的眼鏡,說話也輕聲細語的,可惜的是她沒在讀書了。

那時她正擦著收銀臺,看著店長一甩頭發出門後騎上摩托,隨後朝我靦腆一笑:“很帥吧,華桑姐是這樣的,而且她人很好的。”

收回目光,我也微笑著點點頭。

她有些驚訝道:“你居然不覺得奇怪哎,我還以為你會認為女孩子騎機車很傷風敗俗。”

“為什麽會這樣覺得?”我有些奇怪,“女性可以做任何她們想做的事不是嗎?為什麽要去居高臨下地批判她們?”

“因為……”她看著有些猶豫不決,但還是說出了口,“小地方的人比較保守,所以我聽過有很多人都罵過她……”

心下了然,我認真地跟她解釋,“那不是她的錯,相反的,我覺得她很厲害不是嗎?那麽年輕就開了店,還成為了自己想成為的人。”

“是啊,”她怔楞一下,隨即甜甜一笑,“我也覺得。”

或許是我的這番話,佟莫對於我上學一天只上四個小時的班並沒有異議,甚至跟我細無巨細地交代了所有註意事項。

暑假我跟她輪流值班,想著小姑娘大晚上不安全所以大都選擇晚班,一直上到淩晨一點半,畢竟到時候上學還是佟莫幫我比較多。

我沒什麽意見,倒是薛獻比較慘,練完一天琴還要去便利店陪我。

“薛少爺,下次別來了。”我一瓶冰可樂隔著手指輕輕貼在他的臉上。

薛獻一挑眉,停下手中的筆接過飲料,玩笑地問:“怎麽?不樂意我來?”

“我是來賺錢,你來幹嘛,受罪嗎?嗯?”我真是有些搞不懂他了。

不知怎麽的,自從在薛獻家樓下見過那個西裝革履的男人後,薛獻明顯沒之前那麽緊巴巴的樣子,至少沒再缺過課,每天跟我上下學也沒再去打過零工。

有次回去的路上問他最近怎麽樣,他突然笑起來,玩笑似的說自己已經搖身一變變成富三代了。

這話聽著很扯,但從他嘴裏說出來又有些可信。不過不論真假,起碼薛獻沒再跟之前一樣疲憊的樣子了。

現在倒好,天天跟我一起打烊了才回家,精神狀態一夜回到解放前。

“沒事,我就是陪陪你唄。”他一臉雲淡風輕,像是說自己剛洗了手一樣簡單。

薛獻總是十分敞亮地說出自己心中所想,對我從來沒有那些彎彎繞繞。

即使已經習慣了,也還是會莫名想多。

早已不是當初青澀的孩子,心智一點點成熟,對薛獻的情感也愈發多了些道不明的意味。

那條名叫“朋友”的白線越來越模糊,情感宛若流體,私心在一點一點探過去。

克制住鄒池!

別過界了!!

我打斷自己不切實際的幻想,低頭看薛獻,嘴巴張了張:“還是別來了吧。”

別再給我期待了。

他眨了眨眼睛,放下汽水轉過來看我,“我呢,跟著你是自願的,別太有心理負擔了。”

腦袋亂亂的,我只好低頭不再去看他。

剛好門口傳來客人進店的提示音,我沒有回答,丟下薛獻落荒而逃。

沒想到的是荊門中學居然有校報,說是歡迎學生和老師自行投稿。獲獎者不僅會在校刊上刊登自己的作品,而且能拿到證書,還有定量的稿費。

“我就說那麽多,有需要的同學自己準備一下昂。”班主任金尚峰收拾完保溫杯和文件袋,掐著下課鈴一揮手,“下課!”

班上的人齊刷刷地睡倒一大片,排山倒海之勢跟海浪相比有過而不及。

即使已經步入高二,我也並沒有辭去在便利店的工作,相反,周末去的更勤了些。

薛獻的諾言挺管用,以至於他高中也跟我一個班,甚至跟我做了同桌。

說起來這事兒還挺有意思,金老師是個十分有意思的人,對於我們基本采取散養的方式,在一些事上特隨意,就比如說排位置。

我們班的位子不靠成績,也不看跟老師的關系,全靠自己——自己征集。

簡單概括就是誰願意跟誰坐在一起就坐一起,實在不認識就寫個“征同桌”的稿子貼在班級的告示欄裏,等個有緣人。

很不巧,我那段時間在跟薛獻鬧矛盾。其實也不算,準確來說是我單方面躲著他。

因為我發現了一個關於我自己的,難以被人接受的事實。

我喜歡薛獻。

我對這個想法感到煩躁又害怕。

人家薛獻從小到大都只是單純的把我當好朋友,我居然對他產生了這樣的想法。我甚至不敢想象如果被薛獻知道他會怎麽看我。

變態?還是神經病?

他或許會遠離我,或許會覺得我下賤又惡心。

我無法想象薛獻用那種鄙夷嫌棄的眼神輕飄飄地看過來。即使他不會這樣。

想起每個盛夏的夜晚,薛獻偏著頭等我一起回家。

我們並肩走著,偷偷側過臉去瞥他。那臉總是微微揚起,被路邊透過來的路燈打上白亮的光,漂亮又不可一世。

向下一瞥,薛獻脖頸上的疤痕清晰可見。

腦中警鈴大作,過去的種種又如洪水決堤般湧現,它們的存在都在提醒我一個無可厚非的真相——因為我,薛獻才會受傷。

雖然他說過沒事,但他心裏真的是這樣想的嗎?

我近乎偏執地去鉆牛角尖。

人心隔肚皮,那麽多年,那麽多人,我幾乎每個都能推想他的內心所感。薛獻呢?我從未真正去揣測過他,也從未真正看透過他。

心裏把這個名字裹上一層層膠帶,可又猶豫很久也不舍得丟出去。

只好把它埋在最深的地方,自己再悄然離去。

我從不認為薛獻能跟我有除了朋友後的更多進展。我懦弱又渺小,只有在他累了,在我這歇腳的時候,才能被薛獻的光輕輕掃到。

冬天的太陽溫暖明媚卻不亮眼。我像是一個偷偷撿到他的人,被他短暫普照過。

輾轉反側的每一個深夜,理智都在叫囂:放手吧!別再去碰不屬於你的東西了!

是啊,明明不是一類人,為什麽非要折磨自己去硬生生靠近呢?

不過理智又能勝利多久呢?情感的漩渦太深了。

我開始躲著薛獻,因為我怕自己控制不住敗露這個秘密。

和佟莫換了班,竭盡全力不再去想薛獻,我開始接受自己獨來獨往,甚至走路都貼著墻根盡量不顯得引人註目。

但我錯了,這招對別人或許有用,可那是薛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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