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重返迷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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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重返迷宮
2035年10月8日。
下午四點半左右,南城公安局刑事專案組的人員重新送來一份屍檢報告,以及DNA鑒定報告書。
前兩個案發現場所提取到的人體組織,經過化驗,再對比第三個案發現場死者的DNA,結果顯示均一致。
這個結果讓整個案件終於有了些許進展,同時又陷入另一個迷宮。
第一案發現場在一個廢棄的停車場內,雖不見死者,但其中一輛破損的車內,主駕駛座上殘留了大部分人體的背部皮肉,粘連在駕駛座的靠背椅上。
肉眼一看,也能明顯發現駕駛座的靠背處殘留些大量的強力膠水。
方向盤上綁著定時炸彈,時間停在00:03,這輛車上沒有擋風玻璃,在近車前蓋的位置被安裝上了一個經過二次改裝的變速桿。
經過一段時間的偵破,以及專業人員對現場的排查,大概推測出了整個案發的過程:
受害人起碼是以赤著上身的狀態,被兇手用強力膠黏在主駕駛上,具體黏住的部位便是背部,定時炸彈的時限為一分鐘,停止炸彈的方式就是需要握住車前蓋的變速桿並後推。由於變速桿的位置比較遠,所以需要擡起身體才能去握住,也就是說,受害人需要將自己從被黏在主駕駛位置上的狀態解脫出來,即靠自身力氣撕扯下被牢牢黏在駕駛座上的背部皮肉,才能去停下定時炸彈,這是最能解釋駕駛座的靠背處殘留著大片血跡、膠水及人體皮肉的原因。
現場的組織細胞經過化驗,從DNA的損壞程度推測出受害者的年紀在50歲左右,以及性別男。
排查了一下附近的失蹤人口,都與死者的DNA不相符,在變速桿上采集到的指紋,卻在指紋數據庫裏也排查不到,因此第一個案件的死者身份暫且成謎。
第二案發現場在一個爛尾樓內,距離第一案發現場約五公裏左右,依舊不見死者,但現場留下了一只男性左腳,以及部分屬於腹部部位的肉塊,大小不一,明顯切割的手法和過程極具缺乏經驗。
一眼過去,會以為這是一起分屍案,但案發現場除了一把沾滿血跡的斧頭,還有一個經過改裝的天平秤,左邊的稱盤放了一個重達兩千克的秤砣,而右邊的秤盤,則放置著那些腹部肉塊以及那只男性左腳。
天平秤的外部還鏈接著一根黑色電線,明顯是通過天枰稱在控制著些什麽。
第二個案子與第一個案子明顯都是出自於同一個兇手,推測過程的思路,大部分也參照第一個案子的過程,最後的案發過程的推測大體如下:
受害者的身上也許被套上了類似有時間限制的裝置,並且時間一到,這個裝置會引發受害者直接死亡,而這個裝置是通過天枰稱來控制。
控制住裝置的條件便是需要天枰稱在同樣的時限內,右邊稱盤的重量要超過左邊稱盤,或者達到平衡,所以受害者必然是以裸體的狀態,才只能選擇從自己身上割下一定重量的肉,放在天枰稱的右盤,並且重量必須達到兩千克或者超過兩千克,因為從兇手極其殘忍的作案手法中,不可能不超過重量就讓受害者解脫。
受害者一開始選擇切下自身脂肪含量較高的部位,但由於時間有限,所以最後只能選擇一下子砍下自己的左腳。
這就能解釋一起高智商犯罪案件裏面,為什麽“分屍”過程的肉塊還會大小不一,不規整,明顯缺乏經驗。
畢竟是受害者在被迫自己割下自己的肉,不可能達到經驗豐富的程度。
經化驗,第二起案件的受害者年齡也在50歲左右,性別男。
斧頭上殘留的指紋經過指紋數據庫的排查,依舊無果,同樣,在最近的失蹤人口中,也與死者的DNA不相符。
到第二起案件為止,依舊存在眾多疑點,比如為什麽現場只留下部分人體組織,都不見受害者,在周圍的地方搜尋,也不見任何一具屍體。
刑警暫且將這判定為一起連環殺人案,並且根據兩起案件受害者的共同點,只能推測兇手的目標是放在50歲左右的男性。
然而,這個推測不到一個月的時間便被推翻,因為第三起同類型的案件出現了。
這回的案發現場是在一個工廠的地下倉庫,囤積著大量的廢鐵器。
並且這次終於出現了受害者。
然而躺在鐵架板上的屍體已經是從腹部被分成兩截的狀態,並且缺失了一只左腳。
鐵架板兩側到處都是殘缺不堪的器官及肉碎,屍體的正上方,垂掛著一根較大型斧頭,仿佛時鐘的擺錘一樣輕微地搖晃著。
屍體的兩只手掌被固定在兩側,並被套上了一個小型裝置,兩只手掌都已經被裝置中的密密麻麻的鐵釘刺穿,而兩邊裝置內部還有一個按鈕,已經是被按下的狀態。
整個案發過程大概是:作為擺錘的斧頭一直在大幅度地左右搖晃,在一定時間內會不斷下降,最終會抵達足以將受害者斬成兩截的高度。
這個過程受害者需要有限的時間內,按下裝置內的按鈕,由於裝置上方幾乎布滿了鐵釘,所以受害者的雙手必須完全被這些鐵釘穿破,才能去按下暫停這個按鈕,並暫停斧頭繼續朝自己的腹部下降。
這三起案件的共同點,就是兇手不需要自己動手,通過巧妙的裝置就能讓受害者進行自我虐殺。
不過,根據前兩個案件,比如變速桿被停下後,炸彈也同時停下,以及天枰稱在達到“平衡”條件後,案發現場也再沒有出現其他部位的肉碎。
而第三個案件,裝置的按鈕被按下後,“擺錘”卻還是依舊下降。
也許是第三個案件的裝置出現問題,但經過專業人員對裝置的研究,發現這個按鈕並不能控制“擺錘”的下降程度。
也就是說,前兩個案件,兇手都給受害者留下生存的可能性,而第三個案件,卻一點生存的可能性都沒有。
看到第三個案發現場死者的狀態,特別是缺失的那只左腳,刑警立刻推測出,這並不是一起連環殺人案,可能這三個案件,死者都是同一個人。
化驗結果出來後,果然如此。
原本以為兇手是無差別的精神變態殺人犯,如今三起案件的死者都是同一個人,最大的可能性也就變成了具有殺人動機的熟人作案。
三起案件的間隔時間都在一個月左右,也就是說,兇手在受害者從一個死亡倒計時裝置下逃脫出來之後,只留給受害者一點生存恢覆的時間,又讓受害者進入下一個自我虐殺的懲罰游戲,明顯的目的就是出於為了反覆折磨死者。
手段如此殘酷,令人不寒而栗。
就算是熟人作案,兇手的精神狀態也趨向重癥崩壞和人格扭曲的程度。
案件被媒體報導出去後,很快有群眾反映這起案件與一部名為《豎鋸》的電影裏的殺人手法極其相似。
但電影只是虛構,相當於提供了一種粗略的概念,要將虛構的東西具體實現到每個零件精準吻合,以及要引發裝置內部的一系列連鎖反應,將整個死亡逃脫裝置成功具現化,其難度也絕非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專案組的每個人員都陷入困境,案發現場附近的監控都遭到破壞,兇手一個腳印都沒有留下,死者的身份至今也未查明,整個案件只能推測出大概過程,其他都是一團謎。
各種平臺及新聞都在報導這起駭人聽聞的兇殺案,公安局的門口整天都站滿記者。
最終通過人像對比科技才終於辨別出死者身份,經死者居住地址附近的鄰居口述,死者是南城本地人,二十二年前喪子後,沒多久又跟妻子走向離婚的局面,這個年紀已經沒有其他家屬,並且常年不在家,各地跑生意,所以即使失蹤了兩三個月,不被視為失蹤也正常。
由於死者生前各地跑生意,那麽要排查嫌疑犯的範圍就更大,警方已經從死者最近的一個生意所接觸過的人開始調查。
還有另一個信息,可以成為查案過程的轉折點,但提供的作用可能不大,那就是死者在二十年前從事的工作是一家連鎖母嬰店的老板。
經過對案發現場的反覆推敲,一周後又得到另一個具有排查意義的結果,從經過二次改裝的裝置上來看,兇手極大可能是物理方面的高材生,或者是精通機械改裝的資深人員,智商及動手能力極高,才能做到把虛構的電影情節覆刻在具體的現實當中,這一點毋庸置疑。
重點是,從這些裝置的改裝痕跡來看,兇手極有可能是一個左撇子。
但。
專案組的人很快又陷入困境,因為在死者生前接觸過的所有人中,沒有一個人是左撇子。
破案經驗豐富的老刑警煩躁地將煙掐滅在煙灰缸裏,整個辦公室煙霧繚繞,每個人都愁眉莫展。
仿佛兜兜轉轉,最終一切還是會重新回到迷宮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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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5年10月8日。
下午四點半左右,南城公安局刑事專案組的人員重新送來一份屍檢報告,以及DNA鑒定報告書。
前兩個案發現場所提取到的人體組織,經過化驗,再對比第三個案發現場死者的DNA,結果顯示均一致。
這個結果讓整個案件終於有了些許進展,同時又陷入另一個迷宮。
第一案發現場在一個廢棄的停車場內,雖不見死者,但其中一輛破損的車內,主駕駛座上殘留了大部分人體的背部皮肉,粘連在駕駛座的靠背椅上。
肉眼一看,也能明顯發現駕駛座的靠背處殘留些大量的強力膠水。
方向盤上綁著定時炸彈,時間停在00:03,這輛車上沒有擋風玻璃,在近車前蓋的位置被安裝上了一個經過二次改裝的變速桿。
經過一段時間的偵破,以及專業人員對現場的排查,大概推測出了整個案發的過程:
受害人起碼是以赤著上身的狀態,被兇手用強力膠黏在主駕駛上,具體黏住的部位便是背部,定時炸彈的時限為一分鐘,停止炸彈的方式就是需要握住車前蓋的變速桿並後推。由於變速桿的位置比較遠,所以需要擡起身體才能去握住,也就是說,受害人需要將自己從被黏在主駕駛位置上的狀態解脫出來,即靠自身力氣撕扯下被牢牢黏在駕駛座上的背部皮肉,才能去停下定時炸彈,這是最能解釋駕駛座的靠背處殘留著大片血跡、膠水及人體皮肉的原因。
現場的組織細胞經過化驗,從DNA的損壞程度推測出受害者的年紀在50歲左右,以及性別男。
排查了一下附近的失蹤人口,都與死者的DNA不相符,在變速桿上采集到的指紋,卻在指紋數據庫裏也排查不到,因此第一個案件的死者身份暫且成謎。
第二案發現場在一個爛尾樓內,距離第一案發現場約五公裏左右,依舊不見死者,但現場留下了一只男性左腳,以及部分屬於腹部部位的肉塊,大小不一,明顯切割的手法和過程極具缺乏經驗。
一眼過去,會以為這是一起分屍案,但案發現場除了一把沾滿血跡的斧頭,還有一個經過改裝的天平秤,左邊的稱盤放了一個重達兩千克的秤砣,而右邊的秤盤,則放置著那些腹部肉塊以及那只男性左腳。
天平秤的外部還鏈接著一根黑色電線,明顯是通過天枰稱在控制著些什麽。
第二個案子與第一個案子明顯都是出自於同一個兇手,推測過程的思路,大部分也參照第一個案子的過程,最後的案發過程的推測大體如下:
受害者的身上也許被套上了類似有時間限制的裝置,並且時間一到,這個裝置會引發受害者直接死亡,而這個裝置是通過天枰稱來控制。
控制住裝置的條件便是需要天枰稱在同樣的時限內,右邊稱盤的重量要超過左邊稱盤,或者達到平衡,所以受害者必然是以裸體的狀態,才只能選擇從自己身上割下一定重量的肉,放在天枰稱的右盤,並且重量必須達到兩千克或者超過兩千克,因為從兇手極其殘忍的作案手法中,不可能不超過重量就讓受害者解脫。
受害者一開始選擇切下自身脂肪含量較高的部位,但由於時間有限,所以最後只能選擇一下子砍下自己的左腳。
這就能解釋一起高智商犯罪案件裏面,為什麽“分屍”過程的肉塊還會大小不一,不規整,明顯缺乏經驗。
畢竟是受害者在被迫自己割下自己的肉,不可能達到經驗豐富的程度。
經化驗,第二起案件的受害者年齡也在50歲左右,性別男。
斧頭上殘留的指紋經過指紋數據庫的排查,依舊無果,同樣,在最近的失蹤人口中,也與死者的DNA不相符。
到第二起案件為止,依舊存在眾多疑點,比如為什麽現場只留下部分人體組織,都不見受害者,在周圍的地方搜尋,也不見任何一具屍體。
刑警暫且將這判定為一起連環殺人案,並且根據兩起案件受害者的共同點,只能推測兇手的目標是放在50歲左右的男性。
然而,這個推測不到一個月的時間便被推翻,因為第三起同類型的案件出現了。
這回的案發現場是在一個工廠的地下倉庫,囤積著大量的廢鐵器。
並且這次終於出現了受害者。
然而躺在鐵架板上的屍體已經是從腹部被分成兩截的狀態,並且缺失了一只左腳。
鐵架板兩側到處都是殘缺不堪的器官及肉碎,屍體的正上方,垂掛著一根較大型斧頭,仿佛時鐘的擺錘一樣輕微地搖晃著。
屍體的兩只手掌被固定在兩側,並被套上了一個小型裝置,兩只手掌都已經被裝置中的密密麻麻的鐵釘刺穿,而兩邊裝置內部還有一個按鈕,已經是被按下的狀態。
整個案發過程大概是:作為擺錘的斧頭一直在大幅度地左右搖晃,在一定時間內會不斷下降,最終會抵達足以將受害者斬成兩截的高度。
這個過程受害者需要有限的時間內,按下裝置內的按鈕,由於裝置上方幾乎布滿了鐵釘,所以受害者的雙手必須完全被這些鐵釘穿破,才能去按下暫停這個按鈕,並暫停斧頭繼續朝自己的腹部下降。
這三起案件的共同點,就是兇手不需要自己動手,通過巧妙的裝置就能讓受害者進行自我虐殺。
不過,根據前兩個案件,比如變速桿被停下後,炸彈也同時停下,以及天枰稱在達到“平衡”條件後,案發現場也再沒有出現其他部位的肉碎。
而第三個案件,裝置的按鈕被按下後,“擺錘”卻還是依舊下降。
也許是第三個案件的裝置出現問題,但經過專業人員對裝置的研究,發現這個按鈕並不能控制“擺錘”的下降程度。
也就是說,前兩個案件,兇手都給受害者留下生存的可能性,而第三個案件,卻一點生存的可能性都沒有。
看到第三個案發現場死者的狀態,特別是缺失的那只左腳,刑警立刻推測出,這並不是一起連環殺人案,可能這三個案件,死者都是同一個人。
化驗結果出來後,果然如此。
原本以為兇手是無差別的精神變態殺人犯,如今三起案件的死者都是同一個人,最大的可能性也就變成了具有殺人動機的熟人作案。
三起案件的間隔時間都在一個月左右,也就是說,兇手在受害者從一個死亡倒計時裝置下逃脫出來之後,只留給受害者一點生存恢覆的時間,又讓受害者進入下一個自我虐殺的懲罰游戲,明顯的目的就是出於為了反覆折磨死者。
手段如此殘酷,令人不寒而栗。
就算是熟人作案,兇手的精神狀態也趨向重癥崩壞和人格扭曲的程度。
案件被媒體報導出去後,很快有群眾反映這起案件與一部名為《豎鋸》的電影裏的殺人手法極其相似。
但電影只是虛構,相當於提供了一種粗略的概念,要將虛構的東西具體實現到每個零件精準吻合,以及要引發裝置內部的一系列連鎖反應,將整個死亡逃脫裝置成功具現化,其難度也絕非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專案組的每個人員都陷入困境,案發現場附近的監控都遭到破壞,兇手一個腳印都沒有留下,死者的身份至今也未查明,整個案件只能推測出大概過程,其他都是一團謎。
各種平臺及新聞都在報導這起駭人聽聞的兇殺案,公安局的門口整天都站滿記者。
最終通過人像對比科技才終於辨別出死者身份,經死者居住地址附近的鄰居口述,死者是南城本地人,二十二年前喪子後,沒多久又跟妻子走向離婚的局面,這個年紀已經沒有其他家屬,並且常年不在家,各地跑生意,所以即使失蹤了兩三個月,不被視為失蹤也正常。
由於死者生前各地跑生意,那麽要排查嫌疑犯的範圍就更大,警方已經從死者最近的一個生意所接觸過的人開始調查。
還有另一個信息,可以成為查案過程的轉折點,但提供的作用可能不大,那就是死者在二十年前從事的工作是一家連鎖母嬰店的老板。
經過對案發現場的反覆推敲,一周後又得到另一個具有排查意義的結果,從經過二次改裝的裝置上來看,兇手極大可能是物理方面的高材生,或者是精通機械改裝的資深人員,智商及動手能力極高,才能做到把虛構的電影情節覆刻在具體的現實當中,這一點毋庸置疑。
重點是,從這些裝置的改裝痕跡來看,兇手極有可能是一個左撇子。
但。
專案組的人很快又陷入困境,因為在死者生前接觸過的所有人中,沒有一個人是左撇子。
破案經驗豐富的老刑警煩躁地將煙掐滅在煙灰缸裏,整個辦公室煙霧繚繞,每個人都愁眉莫展。
仿佛兜兜轉轉,最終一切還是會重新回到迷宮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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