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良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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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良緣
狼在山林間奔跑,閃著銀光的飄逸毛發在風中拂動,矯健如游龍,靈動如脫兔。它的耳朵時不時抖動幾下,在風中追尋著獵物的痕跡。
濕潤而帶著清香的泥土裏,留下了梅花般的爪痕。
狼的目標是一頭野豬。
這頭山豬稱得上是豬王,皮糙肉厚,嘴邊伸出一對翻卷的泛黃長獠牙。它的眼珠很小,卻閃著狡詐的光芒。
它是頭妖,只不過並非善妖。這豬妖曾經是頭家豬,拱翻了籬笆去尋母野豬。等到了山裏,便恢覆了野性。與常人想得不同,豬並非只食素,它就嘗過許多次人肉的滋味。
它不蠢,反而非常精明,當看見那白狼的一瞬間,野豬就知道自己怕是逃不過了。
逃是肯定逃不過的,只能背水一搏。
它用那雙小眼睛仔細打量著眼前的白狼,心裏不得不冒出了妒忌:憑什麽這些血統尊貴的妖不需刻苦修行便能成為大妖!而它龜縮在這地方幾百年,即便食了無數血氣,卻也不能化形!
野豬忽然眼前一亮。
它註意到了白狼身畔的人。那人望上去細皮嫩肉,蒼白得過分,雖然拉高了衣領,卻難掩頸間一圈青黑的勒痕。
妖仆?
野豬也收過妖仆,只是沒過幾天玩膩了,就吞吃了他們。不過,它知曉,那些名門望族的大妖,對妖仆很看重。
既然如此——
野豬從鼻孔裏簌簌噴出粗氣,做激怒狀,粗短的四蹄不斷刨地。它體型碩大,如同一頭小象,又常年磨蹭樹脂而皮糙肉厚。就算是南離,被它撞一下也不會好受。
狼弓起背,眼神冷冽,兩條長尾高高揚起。
它沒有用火焰,用南明焰的確能迅速解決對手,可那樣肉也會變得焦黑,無法交差。
說時遲那時快,野豬如一座行走的肉山,如炮彈般像白狼猛撞過去。狼輕而易舉地避開,可野豬雖然看上去笨重,卻十分靈巧。龐大的身軀一轉,竟向一旁的逄風沖了過去。
只是野豬並沒有在那個人類眼中,看見將死前的惶恐與驚愕。
它從前看過無數次人殺豬,同族面對屠刀的慘叫與哀嚎,它到現在都記得。因此,它修煉有成之後,最喜歡的便是在兩股戰戰的人類面前吃人。沒有人不畏懼它,他們屎尿橫流,和待宰的家豬沒什麽區別。
可唯獨這個人例外。
明明是低賤的妖仆,憑什麽——
怒從心頭起,野豬牟足了勁,向那個人死命撞了過去。它要用獠牙豁開人類脆弱的身軀,撞碎他的骨頭!一時間,它似乎忘記了白狼的存在,滿身滿心都是對人的仇恨。
可就在它的長牙離逄風只剩幾寸時,一股徹骨的寒意忽然從心臟處冒了出來,游走至全身。它的四肢瞬間失去了氣力,跪倒在地。
……到底怎麽了?
野豬視線緩緩下滑,那人手裏不知何時出現了一柄長劍,帶著凍徹心肺的寒意,已經貫穿了它的心臟。
豬被人吃,人被它吃,然後——
這就是報應嗎?
它不甘地閉上了眼。
水紋蕩漾,逄風動作輕巧地拭掉了劍鋒的血跡,眉眼含笑道:“怎麽,我又贏了?”
南離變回人形,不服氣道:“這是犯規……”
說實話,那野豬改變方向時,南離確實嚇了一跳,卻沒如之前一般火急火燎到五內俱焚,心魔發作。他漸漸開始意識到,林逢很強,不需要自己的保護。
他漸漸開始學著相信自己的愛人。
南離一指那頭死去的野豬:“用這個?”
逄風搖頭道:“算了,它活了太久,詛咒已經深入骨髓了,還是找些尋常的獵物罷。”
這次倒沒出什麽幺蛾子,狼放棄了狩獵那些強橫巨獸的想法,老老實實獵了頭野羊來。
火升起來了,逄風指揮他控制著火焰的溫度,將肉烤成便於攜帶的幹肉。烤了半只羊,逄風便讓他停了手:“足夠了。”
南離以為他要丟棄剩下的肉,逄風卻話鋒一轉:“剩下的不做幹肉,靈氣稀薄,無法打坐調息,我們也需補充體力。”
南離:“你不是不喜歡吃肉?不如我去找些果子來?”
逄風道:“不用,這些不能浪費。”
羊肉很嫩,不加佐料也沒有什麽膻味,逄風取了一條羊腿,熟練地翻烤著,油脂一滴滴滲了出來。他將烤好的羊肉剔下,卻沒有直接遞給南離,而在一塊有些晶瑩的奇異巖石上蹭了蹭。
南離接過來,本以為這肉肯定是寡淡無味的,結果異樣的鮮美卻在口中炸開。
有鹽的味道,卻和他從前吃到的不太一樣,更加粗獷,卻突出肉的鮮嫩。
“是巖鹽,”逄風解釋道,“我恰巧見到有巖鹽礦石,便取了一塊回來。牧人婚配,便要送去鹽碗,用它吃飯便無需放鹽,寓意良緣。”
他本只是解釋,可說者無意,聽者有心。南離望向那塊透亮的巖石,心中泛起柔波。
他終於忍不住問道:“你明明不喜歡吃肉,為什麽這麽擅長烹制?你明明不需要親自下廚才是。”
逄風答道:“一碼歸一碼,將飯做得難吃,也是糟蹋食材。我不喜浪費,更何況……”
他輕描淡寫道:“家裏養了只愛吃肉的小狗,沒辦法。”
南離一開始沒反應過來,以為他真的養過小狗。過了兩秒才反應過來,腦中“嗡”一聲,漲紅了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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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在山林間奔跑,閃著銀光的飄逸毛發在風中拂動,矯健如游龍,靈動如脫兔。它的耳朵時不時抖動幾下,在風中追尋著獵物的痕跡。
濕潤而帶著清香的泥土裏,留下了梅花般的爪痕。
狼的目標是一頭野豬。
這頭山豬稱得上是豬王,皮糙肉厚,嘴邊伸出一對翻卷的泛黃長獠牙。它的眼珠很小,卻閃著狡詐的光芒。
它是頭妖,只不過並非善妖。這豬妖曾經是頭家豬,拱翻了籬笆去尋母野豬。等到了山裏,便恢覆了野性。與常人想得不同,豬並非只食素,它就嘗過許多次人肉的滋味。
它不蠢,反而非常精明,當看見那白狼的一瞬間,野豬就知道自己怕是逃不過了。
逃是肯定逃不過的,只能背水一搏。
它用那雙小眼睛仔細打量著眼前的白狼,心裏不得不冒出了妒忌:憑什麽這些血統尊貴的妖不需刻苦修行便能成為大妖!而它龜縮在這地方幾百年,即便食了無數血氣,卻也不能化形!
野豬忽然眼前一亮。
它註意到了白狼身畔的人。那人望上去細皮嫩肉,蒼白得過分,雖然拉高了衣領,卻難掩頸間一圈青黑的勒痕。
妖仆?
野豬也收過妖仆,只是沒過幾天玩膩了,就吞吃了他們。不過,它知曉,那些名門望族的大妖,對妖仆很看重。
既然如此——
野豬從鼻孔裏簌簌噴出粗氣,做激怒狀,粗短的四蹄不斷刨地。它體型碩大,如同一頭小象,又常年磨蹭樹脂而皮糙肉厚。就算是南離,被它撞一下也不會好受。
狼弓起背,眼神冷冽,兩條長尾高高揚起。
它沒有用火焰,用南明焰的確能迅速解決對手,可那樣肉也會變得焦黑,無法交差。
說時遲那時快,野豬如一座行走的肉山,如炮彈般像白狼猛撞過去。狼輕而易舉地避開,可野豬雖然看上去笨重,卻十分靈巧。龐大的身軀一轉,竟向一旁的逄風沖了過去。
只是野豬並沒有在那個人類眼中,看見將死前的惶恐與驚愕。
它從前看過無數次人殺豬,同族面對屠刀的慘叫與哀嚎,它到現在都記得。因此,它修煉有成之後,最喜歡的便是在兩股戰戰的人類面前吃人。沒有人不畏懼它,他們屎尿橫流,和待宰的家豬沒什麽區別。
可唯獨這個人例外。
明明是低賤的妖仆,憑什麽——
怒從心頭起,野豬牟足了勁,向那個人死命撞了過去。它要用獠牙豁開人類脆弱的身軀,撞碎他的骨頭!一時間,它似乎忘記了白狼的存在,滿身滿心都是對人的仇恨。
可就在它的長牙離逄風只剩幾寸時,一股徹骨的寒意忽然從心臟處冒了出來,游走至全身。它的四肢瞬間失去了氣力,跪倒在地。
……到底怎麽了?
野豬視線緩緩下滑,那人手裏不知何時出現了一柄長劍,帶著凍徹心肺的寒意,已經貫穿了它的心臟。
豬被人吃,人被它吃,然後——
這就是報應嗎?
它不甘地閉上了眼。
水紋蕩漾,逄風動作輕巧地拭掉了劍鋒的血跡,眉眼含笑道:“怎麽,我又贏了?”
南離變回人形,不服氣道:“這是犯規……”
說實話,那野豬改變方向時,南離確實嚇了一跳,卻沒如之前一般火急火燎到五內俱焚,心魔發作。他漸漸開始意識到,林逢很強,不需要自己的保護。
他漸漸開始學著相信自己的愛人。
南離一指那頭死去的野豬:“用這個?”
逄風搖頭道:“算了,它活了太久,詛咒已經深入骨髓了,還是找些尋常的獵物罷。”
這次倒沒出什麽幺蛾子,狼放棄了狩獵那些強橫巨獸的想法,老老實實獵了頭野羊來。
火升起來了,逄風指揮他控制著火焰的溫度,將肉烤成便於攜帶的幹肉。烤了半只羊,逄風便讓他停了手:“足夠了。”
南離以為他要丟棄剩下的肉,逄風卻話鋒一轉:“剩下的不做幹肉,靈氣稀薄,無法打坐調息,我們也需補充體力。”
南離:“你不是不喜歡吃肉?不如我去找些果子來?”
逄風道:“不用,這些不能浪費。”
羊肉很嫩,不加佐料也沒有什麽膻味,逄風取了一條羊腿,熟練地翻烤著,油脂一滴滴滲了出來。他將烤好的羊肉剔下,卻沒有直接遞給南離,而在一塊有些晶瑩的奇異巖石上蹭了蹭。
南離接過來,本以為這肉肯定是寡淡無味的,結果異樣的鮮美卻在口中炸開。
有鹽的味道,卻和他從前吃到的不太一樣,更加粗獷,卻突出肉的鮮嫩。
“是巖鹽,”逄風解釋道,“我恰巧見到有巖鹽礦石,便取了一塊回來。牧人婚配,便要送去鹽碗,用它吃飯便無需放鹽,寓意良緣。”
他本只是解釋,可說者無意,聽者有心。南離望向那塊透亮的巖石,心中泛起柔波。
他終於忍不住問道:“你明明不喜歡吃肉,為什麽這麽擅長烹制?你明明不需要親自下廚才是。”
逄風答道:“一碼歸一碼,將飯做得難吃,也是糟蹋食材。我不喜浪費,更何況……”
他輕描淡寫道:“家裏養了只愛吃肉的小狗,沒辦法。”
南離一開始沒反應過來,以為他真的養過小狗。過了兩秒才反應過來,腦中“嗡”一聲,漲紅了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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