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三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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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家裏全都是學渣, 眼看就這麽一個學習好的。

林三哪舍得他去搞什麽體育。

而且有句話不是那麽說的嘛……體育是不得冠軍沒有用,得了冠軍一身病。

他可舍不得自己的孩子去遭那個罪。

但現在問題的結癥是:那個臭小子,似乎有點動心的樣子。

林三所謂的煩惱, 蕭聽瀾完全不能夠理解, 自然也就沒有任何的意見可以給出。不過正好他也有話要跟對方說——持續二十日的雨露期已經結束,他沒有再留下的必要了。果然,在知道蕭聽瀾即將離開的消息後,男人明顯的楞了一下, 隨後他的臉上出現了沈思的表情。

“既然如此, 那麽趁著你走前, 我們去做一件事情吧。”

蕭聽瀾皺眉:“什麽事?”

林三笑了笑而後用著理所當然地語氣說:“是約會啊。”

誰要跟你去約會!

蕭聽瀾面無表情, 剛想攥起拳頭讓這個家夥清醒一些時, 不料對方卻突然露出一臉可憐兮兮的表情, 不但雙目濕潤, 且還雙手摩擦做乖巧哀求狀:“看在我這些日子, 盡心盡力伺候你的份上就答應吧,行不行, 答應吧, 求求了!!!!”

蕭聽瀾聞言頓時泛起一身雞皮疙瘩,所以說, 他真的很討厭狗, 特別是某些大型犬。

雖然一開始的時候表現的心不甘情不願,但奈何林三實在是有夠“磨”人,為了使蕭聽瀾答應, 他甚至能夠一整晚趴在床頭, 故意發出那種嚶嚶嚶……嚶嚶嚶……地聲音,最後實在是沒有辦法了, 為了保證自己的睡眠質量,蕭聽瀾最終還是選擇了:“屈服”。

於是第二天一早,他先是被某人強行拉起做了一波“晨間運動”,而後又一臉迫不及待地拉著對方出去約會了。關於二人首次約會的地點,林三也是經過仔細考量的。

首先,吵鬧,低俗的地方肯定不行。

所以游樂場,酒吧之類的被PASS掉。

其次,比較普通的,如電影院之類的也不行,因為蕭聽瀾肯定不會感興趣。

最後,一定得是高雅一點的。

起碼看起來就要脫離低級趣味的。

於是林三最後就選擇了——看展。正好,他聽王遙說,最近有一位國畫大師正在榕城辦展。

在高熱的天氣裏,與對象一起遨游在藝術的海洋裏,遨著遨著,對方說不定就能愛上自己了呢!

鄭舒嫻是一名在校大學生,這日無事,便約了同寢的兩個小姐妹一起出來看展,看著看著她中途去了趟衛生間,誰想等到再出來的時候,看見的就是兩個小姐妹擠縮在一起竊竊私語,並滿臉興奮的樣子。

鄭舒嫻問:“你兩怎麽跟被踩了尾巴似的。”

小姐妹不說話,只一把拉住她,並拼命的朝著某方向打起了眼色。

鄭舒嫻一楞,隨即望去,而後——

她倒抽一口冷氣也有點亞麻呆住了。

都說美女讓人心折,而反過來其實也是一樣的。

那是兩個一見便叫人印象深刻的絕世大帥哥,而且還是不同款型的。

一個陽剛俊美,雖然穿著身運動裝,但身材實在太好,一身腱子肉遮都遮不住,渾身上下更是充滿了一種難以言說的性感張力。而另一個,則像是古老世家的清貴公子,如天上之月,霧中之光,朦朧迷人,卻也令人心生距離,不敢接近。

鄭淑嫻喃喃道:“極品,絕對的極品。”

兩個室友聞言立刻對視一眼,先是異口同聲的表達了讚成,而後又你一言我一語地想讓鄭淑嫻過去打個先鋒。

斜眼:“你兩咋不去?”

兩室友討好一笑:“因為不敢。”

鄭淑嫻是敢的,她本來就是個膽子很大的姑娘,於是在深吸兩口氣後,她便紅著臉,大著膽子的走了過去……

一分鐘後,她回來了。

室友們立刻問道:“怎麽樣,怎麽樣,搭訕成功了嗎?”

“成功什麽呀,別想了,沒戲。”鄭淑嫻嘟嘟囔囔地說道:“人家是一對。”

哈?

兩室友的臉上頓時出現了失望?不!是比剛才還要興奮的眼神。

其中一個甚至激動的握拳道:“一個清冷如玉,一個狂野如風,窩草,太般配了有木有!!!”

另一個同樣滿是讚成的狂點其頭。

如果要是這麽說的話,好像是挺萌的……這樣一想,剛剛被拒絕了一波的鄭淑嫻心裏頓時變得好受了許多。

“先生,能要個聯系方式嗎?”

“不行哦,家裏老婆管的嚴,給你的話我回去會挨揍的。”

“那……可以幫我要一下你同伴的聯系方式嗎?”

“那就更不行了,他老婆是個醋壇子,要是知道他搞外遇,說不定立刻就會去臥軌。”

這已經是第幾波了?

蕭聽瀾面色冷淡的站在那裏,但心中卻有不耐煩的情緒在一波一波的湧動。他聽著男人在那裏對每一個試圖前來搭訕的女生解釋他們的關系,當然,這其中有認真解釋的,也有隨口胡謅的但其□□同點就是:女孩子們只去找他說話。

還真是有夠招蜂引蝶呢!

兩個小時後,終於在藝術的海洋裏遨游夠了,林三便帶著蕭聽瀾一同離開了,沒回家,而是直接去了下一站——人民公園。這個時候的公園還是很熱鬧的,特別是門口處,有很多那種專門照相的人,一塊錢一張照片,三天後來取。

林三見狀二話不說,直接拉著蕭聽瀾就一連照了十來張。

“你也笑一笑嘛!”一手搭在男人的肩膀上,一手擺出個歐耶造型,林三說:“快,茄子!”

最終,蕭聽瀾笑沒笑不知道,他只知道,旁邊的男人看起來真是傻透了。

事實上,更加傻透的事情很快就又出現了。。

林三在公園門口的攤位上買了很多東西,其中就有一只風箏,兩個草莓棉花糖,兩瓶汽水,兩瓶小孩玩的那種吹泡泡的玩具。買玩之後,他就帶著一臉白癡般的笑意,樂呵呵地拉著蕭聽瀾進了公園大門。

他們走在林蔭的小路裏,林三低下頭,撕了塊棉花糖在嘴巴裏黏糊糊的嚼著。他也試圖讓蕭聽瀾吃,但卻被人家嫌棄的躲掉了。

林三說:“這人民公園是市政府去年才修建完畢的,裏面的設施都很新,而且還能坐船,去中心島玩玩。”

蕭聽瀾看了他一眼,微微皺了下眉頭。

兩人走了一會兒,最終來到了一座假山附近的涼亭裏,這裏的地勢瞞高的,從上面望去,東邊是一幫正在耍太極劍的大爺,西邊是一群正在跳交誼舞的大媽,林三遞了瓶水給對方。蕭聽瀾這次倒是接了過來。

林三出神的望著遠方,突然地,有些遲疑地問了句:“你那個雨露期……該不會一輩子就一次吧?”所謂的雨露期,在林三看來,指的應該是一種性/癮,對方可能是心裏上有什麽疾病,需要統一發洩之類的……

蕭聽瀾:“……”。

深吸一口氣,他冷聲道:“不會,基本上一年一次。”

一年一次?

林三聞言著整個人頓時露出一臉欲哭無淚的表情,不會吧,不會吧,他的意思是,一年來找我一次,一次做足二十天,然後其餘時間再也不見?

不要哇。

那樣也太殘忍了!!!

“所以我下次再想見到你,就得是明年的這個時候?”林三可憐巴巴地望著他,抗議道:“不行,絕對不行,我會寂寞的死掉。”

“別忘了,協議……”

“大不了你去告我。”林三明擺著耍起無賴:“總之,一年一次,絕對不可以。”

蕭聽瀾聞言沈默半晌,那張清冷俊俏的臉上浮現出濃濃的掙紮之色,最終,他再一次選擇了妥協,於是一年一次,變成了一年兩次。

林三:“我能接受的最低標準是一年三次。而且我要擁有可以與你自由通訊的權利。”

蕭聽瀾:“……”。

“吶,不說話,就是答應的意思嘍!”林三的雙眼中劃過一抹狡猾的笑意。

一年一次,可以變成一年三次,一年三次,也可以變成一個月一次,而終有一天,他會把所謂的次數,變成“天天”。到時候,他想什麽時候見到他就什麽時候見到他。

劃小船,放風箏,外帶在一個看起來還不錯的西餐廳吃了晚飯。總之,今天的約會,在林三看來完成度還是比較高的,雖然某人全程依然冷冰冰的沒什麽笑意,但不管怎麽說,總體來講人家還是比較配合的,如此,林三便也就心滿意足了。

兩日後,林三睜開眼睛,蕭聽瀾卻已經不再身邊,整座庭院空蕩蕩的,除了他 ,一個人都沒有了。林三對此卻也並不感到意外,不,更準確的說,讓他意外的其實另有其物。

那是放在床頭的一份合同。

“……茲將:榕城市潤華路金地大廈寫字樓……世貿商圈旺鋪十二間……臨湖濱江別墅……豪車阿斯頓.馬丁……”

贈與者是蕭聽瀾。被贈與者的地方,寫的則是:林見海。

這還辛辛苦苦的賣什麽BB機。

林三捏著手中的合同,仰天無語,長嘆一聲:總感覺自己好像找到了人生的捷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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