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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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章
夏月並不知道,他朝思暮想了整整十年的男人,就在不遠處,淚流滿面看著他。
拍照,已經成為了秋哲的本能。
他顫抖著手舉起相機,不停摁下快門鍵。
無數張照片因為手抖糊掉,可他並未因此而停止,仿佛想要將這十年的空缺都補回來一般,他舍不得放棄任何一個瞬間。
很快,小男孩邁著小短腿端著兩盒滿滿的盒飯向秋哲跑來。
而夏月已經再次開始忙碌起來。
“叔叔,你餓壞了吧,快吃,我爸爸做的飯可好吃了,附近的叔叔伯伯們都喜歡!”
小男孩將盒飯遞到秋哲面前,一臉驕傲說道。
秋哲以為自己會恨。
恨夏月拋棄了他們的誓言結婚生子。
可事實是,他對這個和小月一樣善良的孩子完全生不出恨意。
他甚至有些慶幸,他離開了夏月。
正因為他離開了,他才會擁有這麽可愛的孩子。
秋哲想到了丁建說的話。
夏月離婚了。
如果他出現在他面前,他願不願意放下國內的一切,和他出國重新開始……
這個荒唐而大膽的想法,在對上小男孩清澈的眼眸後瞬間煙消雲散。
他已經過了為愛瘋狂的年紀。
他是很愛夏月,甚至這輩子都可能放不下。
可他不能因為愛他,就破壞他現在的生活。
孩子的健康成長很重要,萬一影響到這個孩子……該怎麽辦!
心是無盡的荒涼。
“謝謝。”
秋哲哽咽著接過盒飯,蹲在地上大口大口吃起來,一邊吃,一邊落淚。
明明還是記憶中那個味道,可他們卻早已物是人非……
小哲看著他放在地上的相機,好奇的盯著。
“叔叔,這個是什麽?”
他指著相機問道。
“這是單反相機,拍照用的,我拍了很多照片,你要看麽?”
秋哲柔聲問道。
小家夥激動的點點頭。
“是我和爸爸!”
看到相機裏的夏月和自己,小家夥激動的手舞足蹈。
因為家裏窮,小哲沒怎麽照過相,家裏唯一一張照片,還是他五歲生日的時候夏月帶他去照相館拍的。
看出他很喜歡相機,秋哲也不怕價值過萬的東西被玩壞,教他搗騰。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
他知道,自己該離開了。
給小男孩和自己拍了一張合照,他站起身,摸摸小家夥的頭,離開。
陽光,將他的身影拉的老長。
有的感情,錯過了,就是永遠。
他和他,再也回不去了。
就像兩條永不相交的平行線,這一次的錯過,對於夏月和秋哲而言,是永遠。
下次再見面,卻是他們天人相隔的時候……
“老夏,你就不怕孩子被拐賣了?去看看吧……”
半天不見孩子回來,有工友好心提醒夏月。
最近兒童拐賣案子很多,他們擔心小哲被有心人拐走。
“不礙事兒,小哲很聰明的,你們要吃多少自己舀,我就去看一眼。”
夏月嘴上說著沒事,還是有些擔心,解開身上的圍裙就要去找人。
小哲啪嗒啪嗒跑了回來。
“爸爸!”
他抱著他的腿要抱抱。
夏月將他抱起來親了一口:“飯送過去了麽?”
小家夥點點頭:“送過去了,叔叔全部吃光光了,他誇爸爸做的飯好吃,叔叔人可好了,還幫我拍照,他說他是一名自由攝影師,爸爸,什麽是自由攝影師啊,小哲長大了也要做!”
“別了吧,你還是跟你爸爸賣盒飯吧,不然以後你爸爸老了幹不動活了,我們吃啥去。”
“就是,小哲別做那什麽攝影師,就賣盒飯,多有前途,以後開連鎖飯店。”
“那攝影師窮的飯都吃不起要靠你們父子倆施舍了,不行不行,這個行業不行!”
……
工友們七嘴八舌打趣。
“想做就做,你想做啥爸都賺錢供你!你乖乖在一旁不要亂跑,等爸爸工作完帶你去買冰淇淋。”
夏月樂呵呵說道,沒將這件事放在心上,交代完兒子這才繼續忙碌起來。
下定決心要和過去好好告別的秋哲,最終還是逃一般離開了華國。
三年後,丁建升官。
臨離開前,他心裏始終記掛著沒和秋哲吃上的那一頓飯。
也想知道夏月和秋哲到底見面了沒。
勤勤懇懇工作的夏月,如今有了一個屬於自己的小商鋪,為了多給兒子存點錢,他早上買早點,中午賣盒飯,晚上賣宵夜。
丁建找他的時間,正好是午飯過後,店裏沒有客人。
坐在小凳子上剝蒜的夏月聽見腳步聲,趕緊起身招呼:“你好,要吃點什麽。”
“小月,好久不見……”
有些熟悉的聲音響起,他遲疑的看著對方,半響才嘗試著開口:“丁建?”
“是我,老同學!”
丁建感慨著上前給了他一個擁抱。
夏月有些慌,還有些不安。
畢竟當年的離開,並不光彩,這十幾年裏,他被人指指點點過日子,已經成為了習慣……
“這都什麽年代了,當年……是我們太過年少,對不住你和秋哲!”
丁建看出他的不安,嘆了口氣,拍拍他的肩膀安撫道。
乍一聽見秋哲兩個字,夏月渾身一僵。
“沒事,你坐,我給你弄點吃的去……”
他強撐著笑容轉身,哆哆嗦嗦往廚房走去。
看出他情緒崩潰的丁建善意的沒有拒絕。
只一眼,他就看出來了,夏月,並未放下!
這讓他心中越發疑惑,既然秋哲和他都沒放下,而夏月又離婚了,兩人為什麽不和好。
廚房裏,夏月手抖到連勺子都拿不穩。
‘啪嗒——’
勺子落地,他看著一地的狼藉,捂著眼蹲在了地上。
十三年了,他將那個名字深深藏在心中。
如今再聽見有人提及,他根本沒辦法不在乎……
等他再出去的時候,丁建發現他眼圈是紅的。
兩人都十分默契的沒有再提那個人。
彼此講述了一下這十幾年裏是如何過的。
“我馬上就要離開了,一眨眼,我也在這個城市待了十三年了,還怪舍不得的……你的手藝還是和當年一樣,好吃!”
丁建笑著對他豎起大拇指。
“難得見一次,今天就去我家吃飯吧,正好給你踐行!”
夏月熱情提出邀約。
他沒有朋友,再次見到老同學,還不計較他的過去,他很激動,也很開心。
丁建也是個爽快的人,當即答應下來。
“那可就要讓你破費一次了,正好老高來這邊出差,我叫上他一起?”
“老高也在?那感情好啊……給他打電話!”
夏月高興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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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月並不知道,他朝思暮想了整整十年的男人,就在不遠處,淚流滿面看著他。
拍照,已經成為了秋哲的本能。
他顫抖著手舉起相機,不停摁下快門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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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小男孩邁著小短腿端著兩盒滿滿的盒飯向秋哲跑來。
而夏月已經再次開始忙碌起來。
“叔叔,你餓壞了吧,快吃,我爸爸做的飯可好吃了,附近的叔叔伯伯們都喜歡!”
小男孩將盒飯遞到秋哲面前,一臉驕傲說道。
秋哲以為自己會恨。
恨夏月拋棄了他們的誓言結婚生子。
可事實是,他對這個和小月一樣善良的孩子完全生不出恨意。
他甚至有些慶幸,他離開了夏月。
正因為他離開了,他才會擁有這麽可愛的孩子。
秋哲想到了丁建說的話。
夏月離婚了。
如果他出現在他面前,他願不願意放下國內的一切,和他出國重新開始……
這個荒唐而大膽的想法,在對上小男孩清澈的眼眸後瞬間煙消雲散。
他已經過了為愛瘋狂的年紀。
他是很愛夏月,甚至這輩子都可能放不下。
可他不能因為愛他,就破壞他現在的生活。
孩子的健康成長很重要,萬一影響到這個孩子……該怎麽辦!
心是無盡的荒涼。
“謝謝。”
秋哲哽咽著接過盒飯,蹲在地上大口大口吃起來,一邊吃,一邊落淚。
明明還是記憶中那個味道,可他們卻早已物是人非……
小哲看著他放在地上的相機,好奇的盯著。
“叔叔,這個是什麽?”
他指著相機問道。
“這是單反相機,拍照用的,我拍了很多照片,你要看麽?”
秋哲柔聲問道。
小家夥激動的點點頭。
“是我和爸爸!”
看到相機裏的夏月和自己,小家夥激動的手舞足蹈。
因為家裏窮,小哲沒怎麽照過相,家裏唯一一張照片,還是他五歲生日的時候夏月帶他去照相館拍的。
看出他很喜歡相機,秋哲也不怕價值過萬的東西被玩壞,教他搗騰。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
他知道,自己該離開了。
給小男孩和自己拍了一張合照,他站起身,摸摸小家夥的頭,離開。
陽光,將他的身影拉的老長。
有的感情,錯過了,就是永遠。
他和他,再也回不去了。
就像兩條永不相交的平行線,這一次的錯過,對於夏月和秋哲而言,是永遠。
下次再見面,卻是他們天人相隔的時候……
“老夏,你就不怕孩子被拐賣了?去看看吧……”
半天不見孩子回來,有工友好心提醒夏月。
最近兒童拐賣案子很多,他們擔心小哲被有心人拐走。
“不礙事兒,小哲很聰明的,你們要吃多少自己舀,我就去看一眼。”
夏月嘴上說著沒事,還是有些擔心,解開身上的圍裙就要去找人。
小哲啪嗒啪嗒跑了回來。
“爸爸!”
他抱著他的腿要抱抱。
夏月將他抱起來親了一口:“飯送過去了麽?”
小家夥點點頭:“送過去了,叔叔全部吃光光了,他誇爸爸做的飯好吃,叔叔人可好了,還幫我拍照,他說他是一名自由攝影師,爸爸,什麽是自由攝影師啊,小哲長大了也要做!”
“別了吧,你還是跟你爸爸賣盒飯吧,不然以後你爸爸老了幹不動活了,我們吃啥去。”
“就是,小哲別做那什麽攝影師,就賣盒飯,多有前途,以後開連鎖飯店。”
“那攝影師窮的飯都吃不起要靠你們父子倆施舍了,不行不行,這個行業不行!”
……
工友們七嘴八舌打趣。
“想做就做,你想做啥爸都賺錢供你!你乖乖在一旁不要亂跑,等爸爸工作完帶你去買冰淇淋。”
夏月樂呵呵說道,沒將這件事放在心上,交代完兒子這才繼續忙碌起來。
下定決心要和過去好好告別的秋哲,最終還是逃一般離開了華國。
三年後,丁建升官。
臨離開前,他心裏始終記掛著沒和秋哲吃上的那一頓飯。
也想知道夏月和秋哲到底見面了沒。
勤勤懇懇工作的夏月,如今有了一個屬於自己的小商鋪,為了多給兒子存點錢,他早上買早點,中午賣盒飯,晚上賣宵夜。
丁建找他的時間,正好是午飯過後,店裏沒有客人。
坐在小凳子上剝蒜的夏月聽見腳步聲,趕緊起身招呼:“你好,要吃點什麽。”
“小月,好久不見……”
有些熟悉的聲音響起,他遲疑的看著對方,半響才嘗試著開口:“丁建?”
“是我,老同學!”
丁建感慨著上前給了他一個擁抱。
夏月有些慌,還有些不安。
畢竟當年的離開,並不光彩,這十幾年裏,他被人指指點點過日子,已經成為了習慣……
“這都什麽年代了,當年……是我們太過年少,對不住你和秋哲!”
丁建看出他的不安,嘆了口氣,拍拍他的肩膀安撫道。
乍一聽見秋哲兩個字,夏月渾身一僵。
“沒事,你坐,我給你弄點吃的去……”
他強撐著笑容轉身,哆哆嗦嗦往廚房走去。
看出他情緒崩潰的丁建善意的沒有拒絕。
只一眼,他就看出來了,夏月,並未放下!
這讓他心中越發疑惑,既然秋哲和他都沒放下,而夏月又離婚了,兩人為什麽不和好。
廚房裏,夏月手抖到連勺子都拿不穩。
‘啪嗒——’
勺子落地,他看著一地的狼藉,捂著眼蹲在了地上。
十三年了,他將那個名字深深藏在心中。
如今再聽見有人提及,他根本沒辦法不在乎……
等他再出去的時候,丁建發現他眼圈是紅的。
兩人都十分默契的沒有再提那個人。
彼此講述了一下這十幾年裏是如何過的。
“我馬上就要離開了,一眨眼,我也在這個城市待了十三年了,還怪舍不得的……你的手藝還是和當年一樣,好吃!”
丁建笑著對他豎起大拇指。
“難得見一次,今天就去我家吃飯吧,正好給你踐行!”
夏月熱情提出邀約。
他沒有朋友,再次見到老同學,還不計較他的過去,他很激動,也很開心。
丁建也是個爽快的人,當即答應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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