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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八章花好月正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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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老五本就是個浪蕩子,除了嘴巴會哄人以外,啥本事也沒有,本指望著莫老爺死後,多少能分到手個幾個鋪子,結果竟是一場空,而且又被分了家,一家幾口人,就靠著趙氏以前積攢的一些家底過活。

莫老五一家人,也是享受慣了的,現在日子一下子從峰頂跌倒了谷底,一家人都有些受不了。

日子過的窘迫了,難免會產生矛盾,一些平時看起來雞皮蒜皮的小事,在窘困面前,都會無限放大起來,家裏成天爭吵聲不斷。

至於莫夫人和莫紫萱,按著規矩,跟著莫老大過日子。

開始的時候,林嬌杏很真擔心莫夫人會想要跟著莫梓楓。

其實莫夫人是有這個想法,必竟跟莫老大比起來,她最喜歡的還是莫梓楓這個小兒子。

不過莫夫人一直不喜歡林嬌杏,再加上莫紫萱跟林嬌杏,就跟仇人似的,見面就想要掐架,莫夫人也怕鬧得家裏雞犬不寧,所以思來想去,還是跟了莫老大。

莫老爺離世的時候,擔心莫紫萱嫁不出去,給莫紫萱留了不少的嫁妝,可饒是如此,也沒人敢娶莫紫萱,莫紫萱真成了一個嫁不出去的老姑娘,性情越發的乖張,人人為之側目,這一輩子,怕是要老死在家中了。

轉眼就是5個寒暑。

這5年間,發生了不少事:楊雲娘和孫墨早已成了親,都已經有兩個娃娃了。

小菊嫁給了大柱,其他幾個丫頭小廝也都各自成了家。

孫愚老了,再也拎不動炒勺了,小味軒的廚師正式換成了慶林。

慶林確實有廚藝方面的天份,他不愛說話,卻愛獨自琢磨菜品,再加上有林嬌杏這個穿越人士從旁加以指點,慶林的廚藝是突飛猛進,小味軒的生意是愈加的紅火。

林嬌杏趁熱打鐵,跟莫梓楓一合計,幹脆又在別的地方開起了分號,後來蘭德又摻和了進來,游說著林嬌杏在京城也開了一家分號。

京城富貴人家多,高檔酒樓也多,食客的胃口早就被養刁了,所以一定得派一個最可靠的廚師過去主廚,而這個最佳人選,自然非慶林莫屬。

可是讓慶林去京城,林嬌杏有些為難。

雖說現在慶林不象以前那樣自閉了,多少也會跟外人說上一兩句話,可是讓他獨自去京城,林嬌杏還是不大放心,而且她覺著慶林也不會答應,因為慶林長這麽大,可是很少離開過她的身邊的。

可是讓林嬌杏沒想到的是,慶林竟然一口就答應了。

林嬌杏開始的時候有些吃驚,後來一想就明白了,肯定是蘭德慫恿著慶林過去的。

因為除了林嬌杏,慶林最依賴的就是蘭德了。

一想到蘭德和慶林,林嬌杏心裏就特別覆雜,其實她早就有所猜測,只是一直不敢去面對。

林嬌杏把自己的猜測跟莫梓楓說了,沒想到的是,莫梓楓反倒比她還要想得開,說他早看出來蘭德是個有擔當的人,肯定也是深思熟慮了才慫恿著慶林去京城的。

如果蘭德真能說服了自己的爹娘,他自然也是樂見其成,起碼不要象葉子文一樣,坑了人家姑娘。

莫梓楓這麽一說,林嬌杏也有些釋然:起碼到現在為止,慶林是快樂的,既然這樣,何不順其自然。

俗話說車到山前必有路,也許事情沒有自己想象中的那樣糟糕也說不定。

慶林去了京城分號,和蘭德一起,只用了一年的時間,就把小味軒經營成了京城數一數二的酒樓。

而且蘭德已經二十來歲了,卻一直沒有婚娶,也不知道他是如何說服家裏人的,反正林嬌杏聽說他是一天到晚的膩在小味軒。

慶林卻是越加的開朗起來,興之所致,還會給林嬌杏寫信,在信裏啰哩啰嗦的扯些閑篇兒。

這就夠了,人生苦短,何必太在意別人的眼光呢?就象林嬌杏,開始的時候,頂著多大的壓力才沖出重圍,如今有了恩愛的夫君,有了可愛的孩子,日子過的和和美美,不知有多少人羨慕呢。

至於慶海,最終走上了仕途,以他的聰明才智,前途定是一片光明。

在這裏要提一提的是方有翠的閨女大妮。

大妮在小味軒幹了兩年就出了嫁。

我們前面說過,劉承業得了小兒麻痹癥,雖然救回了一條命,可是卻瘸了一條腿,再加上家裏窮,方有翠一直擔心劉承業日後會娶不上媳婦,所以就把主意打到了大妮和二妮的身上。

有一次偶然得知,南村有一戶人家,因為家裏窮,兒子都三十歲了都沒有討上媳婦,所以就放出話來,想要跟人換親。

所謂換親,就是俗稱的“姑嫂換”,指男子以自己的姐妹給女方的兄弟做媳婦,以換取女方嫁過來作為自己的媳婦。

方有翠一聽就動了心,因為那戶人家還有一個小女兒,比孫承業只小了一歲,如果把大妮嫁過去的話,正好可以把那家的小女兒換到自己家給劉承業做媳婦。

雖說那個小姑娘年紀小了點,可可以先當成童養媳養起來,等到及了笄,孫承業的年紀也夠了,就給兩人圓房。

方有翠打的好主意,也不跟大妮商量,就自做主張的把這事兒給定了下來。

當林嬌杏和大妮得知這個消息時,大妮出嫁的日子都已經定下來了。

林嬌杏氣得差點沒兜頭給方有翠一巴掌。

大妮不同別人,必竟是在自己手下幹活的,林嬌杏有心維護,想要逼著方有翠退親,後來還是四英嫂提醒了她一聲,說大妮現在不管掙多掙少,銀子都被方有翠拿了去,既如此,倒不如讓大妮早點成親,等到大妮有了自己的家,大妮掙的工錢,可就有理由不給方有翠了。

而且要是退親的話,可是有損大妮的名聲,不如先托人去打聽一下,如果那家人家只是窮,那男的別的也沒啥毛病,不如就應了這門親事。

必竟窮一點沒啥,等到兩人成了親,做事勤快些,慢慢的也會有好日子過,總比方有翠貪圖錢財,把大妮嫁給一個不幹正經事的男人強。

林嬌杏覺著四英嫂說的在理兒,托了人去打聽了一下,知道那家人家還算是實誠人,男人身強體壯的,性子也還不錯,也沒啥大的毛病,是個靠得住的人,林嬌杏才算是放了心。

大妮嫁過去後,林嬌杏也給那男人找了個活兒幹,兩口子都是能吃苦的,也知道感恩,幹活都很賣力氣,不到兩年的光景,日子就紅火了起來。

自己看重的人,現在都過得稱心如意,林嬌杏覺得自己的人生已經圓滿了。

莫梓楓從背後摟住了她,“媳婦,在想什麽?”

林嬌杏轉過身摟住了莫梓楓的脖子,“我在想,如果有下一輩子的話,我怎樣才能繼續做你媳婦?”

莫梓楓輕輕咬了咬林嬌杏的耳墜,林嬌杏心裏頓時一陣酥麻麻的癢。

“我聽說,只要一個人在對方身上打的烙印多了,不管是下一輩子,還是下下輩子,這兩人永遠都不會再分開了。”

林嬌杏信以為真,傻乎乎地問道,“怎麽打烙印?”

“為夫這就給你打。”

莫梓楓說完,將林嬌杏壓到床上,在林嬌杏身上專心致志地打起烙印來。

林嬌杏總算是明白了莫梓楓話裏的意思,臉上一陣的躁熱,可是很快的,隨著莫梓楓的動作,身上也開始燥熱難耐,擡手摟住了莫梓楓的脖子。

窗外,月華如水,花好月正圓。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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