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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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聽得陶崇此話,薛智一噎,到嘴邊的話又咽了下去。

仿佛方才尋釁挑事的行徑被人看透了背後藏匿的心思,整張臉變得通紅起來。

學生們年紀都不大,平日裏便酷愛攀比文房四寶,比毛筆、硯臺、墨錠,誰的四寶若是比旁人好,那可是要被高看一頭的。

聚商街醉香樓隔壁有家賣文房四寶筆具閣,老板娘便是薛智的姑母,因此薛智是不缺文具的,且他的文具通常比旁人的要好。

可誰知書院不知什麽時候開始流行鉛筆,也不知那破舊的木頭桿子哪裏好了,引得同窗們趨之若鶩,都沒人在意他新得的金絲楠木筆。

晨起時他把那金絲楠木筆故意擺在書案最顯眼的位置,好讓同窗們艷羨,可誰知竟沒一人在意,註意力全被“誰寫的鉛筆字最好”吸引去了,當真可惡至極。

他一開始便看不上那鉛筆,如今書院大多數人都買了他都沒買,可隨著同窗們對鉛筆越來越瘋狂,甚至展開一場童生與秀才的鉛筆字較量,直接把他給惹毛了。

他有些惱羞成怒:“我姑母開筆具閣又怎麽樣?”

有人恍然:“哦,原來是這樣,怪不得薛智見到有人去買鉛筆,總要阻止一番。”

薛智一張臉憋得通紅,怒吼道:“放屁!我管你們買不買鉛筆,那筆再怎麽用,難道科考時也讓你們用鉛筆作答麽!”

他說完,甩了甩衣袖,頭也不回地走出魁星閣。

陶崇揮揮手:“別去管他了,咱們繼續看雪松和喬承的比試。”

被薛智鬧這一出,趙冬的文章已經抄寫完了,一列列端秀瀟灑的字跡呈現在紙張上面,令人觀之便覺賞心悅目。

同窗們“嘖嘖”稱讚,不愧是書院學問最好的學生,連字都寫的讓人嘆服。

又過了一會兒,喬承也寫好了,雖然瀟灑不足,卻是很端正,像一個個立得端行得正的君子。

“兩人寫的都好啊,我看老半天也分辨不出來。”

“不是一種風格,一行一楷,這可怎麽比?”

“雖不是一種風格,但我覺得雪松兄的字更勝一籌,鉛筆寫端正的字總比寫行書要容易些,我投雪松兄一票。”

“那我便投年紀更小的喬承老弟。”

“……”

一番爭執下來,這場童生與秀才的比字也有了結果——趙冬以比喬承多八票的優勢勝出。

秀才們為趙冬鼓起掌,童生們倒也不難過,畢竟輸給秀才不丟人,況且喬承也沒落後太多票,輸得體面著呢!

趙冬在掌聲中顯得有些局促,苦笑不已,他也沒想到這場比試竟贏得頗為艱難,喬承水平不差,倘若長到跟自己一樣的年紀,定能比自己寫的更好。

他註意到喬承並沒有因為輸了比試而難過,而是認真對照兩張字,似乎在找自己的不足。

趙冬心裏咯噔一聲:這孩子心性驚人。

心中更是升騰起一股愧疚,走到喬承身邊,和他一起分析起兩種字的所長所短,各自取其精華,補己所短。

*

酉時時分,天色漸暗,講堂中陸陸續續沒了人。

這兩日留堂的學生不少,甚至於陶崇王昀之流都會留堂寫會兒課業才走。

商嶼和喬承更是留到很晚才離開,後者主要是為了等堂姐一起回家,至於前者,大約只是紳士風度,圓了喬寧想要還人情的願……

喬寧拎著食盒,透過窗子看到講堂內僅剩的兩人,喬承低著頭,手中攥著鉛筆,正專心致志寫著什麽,一副乖學生模樣。

這孩子背書一向喜歡默寫著背,說是這樣背得快,寫上幾遍就能背下來了。

反觀商嶼,則略顯悠閑地單手撐額,另一手翻書,跟看連環畫似的一頁一頁翻過去,實在不像看進去了的樣子。

喬寧苦笑著搖搖頭,推門進入。

喬承見堂姐來,一雙大眼彎成月牙,甜甜問:“寧兒姐姐,帶了什麽好吃的呀?”

喬寧把食盒擱下:“蘿蔔丁炒肉拌飯,排骨湯,還有你最愛吃的烤蜜薯。”

喬承原本聽到蘿蔔丁時聳了下肩,又聽到有烤蜜薯吃,這才重新興高采烈起來,為了能吃到甜絲絲的蜜薯,蘿蔔丁便忍了。

商嶼目光柔和地看著姐弟倆,這對堂了好幾輩的堂姐弟關系倒好。

“商嶼,一起來吃吧。”喬寧喚他。

商嶼倒也不推脫,這兩日他的晚膳都是喬寧帶來的,在聚商街上的百年字號買的,色香味俱全,比書院食舍裏的好吃太多了,答應喬寧下學後留堂看書,竟沒想到還有這種好處。

喬寧要等回家後陪楊氏用晚膳,因此不和他們同吃,她現在早出晚歸,只要晚上能陪陪楊氏,晚膳自然要和父母親一起用的。

喬承也不一樣,他爹喬青山公務繁忙,什麽時候下值還真說不定,母親許氏註重養生,晚膳不用,喬承反倒是跟著喬寧能吃的更規律些。

喬寧帶了兩塊蜜薯,一塊夾給喬承,大的則給了商嶼。

商嶼失笑:“我也有啊?”

喬寧特意也給商嶼帶了,聽沈老兒說他寄住在舅舅家,雖不知他那舅舅舅母待他如何,應是終歸沒自己家舒坦的,惻隱之下,便帶了塊甜甜的蜜薯。

喬承一本正經解釋:“堂姐說,這是入冬四件套,冬日裏必須要吃的。”

商嶼沒聽過這種說法,詫異道:“入冬四件套?”

喬寧“哈哈”一笑,解釋說:“就是冬日裏必吃的四樣食物,冰糖葫蘆、糖炒栗子、福橘和烤蜜薯嘛。”

商嶼饒有興趣的“哦”了聲:“有什麽說法嗎?”

“沒。”喬寧攤手坦白,“都是我自創的。”

商嶼微微勾勾唇角,把甜如蜜的蜜薯送進口中。

“商嶼,跟你商量件事唄。”喬寧突然說。

商嶼問何事。

“明日中午我想在書院門口演示橡皮擦,想請你當場寫一首詩作,誰的詩都可以。”

商嶼一頓:“我寫?”

喬寧知道商嶼的鉛筆字還不錯,甚至在喬承之上,便想邀請他當眾演示。

喬承聞言插話道:“錦年哥哥寫九央的詩吧。”

商嶼問他:“你也崇拜九央?”

喬承點點腦袋:“九央君也是我的偶像。”

商嶼笑笑:“好,雖然九央的詩不多,用來辦好喬寧的差事是足夠了。”

如此便說定了。

翌日中午,講堂還沒下學,學生們就有些騷動。

因為晨起時喬寧在門口立了個牌子,上面寫著幾個字——字跡消失術,演示時間:午時一刻。

學生們紛紛好奇,什麽叫“字跡消失術”?難不成這鉛筆寫的字還能消失?

有人試著用手擦、用水浸泡,甚至於用火燒……那灰黑色的方塊字自然健在,洗好不見消失的跡象。

“閻先生怎麽還在講?那什麽消失術的時間不是午時一刻嗎?這就快到了啊。”

“是啊,我還打算去圍觀呢。”

“……”

堂下竊竊私語,閻行不是聽不到,這群兔崽子,多聽一刻鐘的學都跟要了他們命似的,就知道到點兒吃飯,當真沒出息!

就知道他們心已經不在這了,他吹吹胡子道:“今日就講到這兒,明早抽查《梁惠王》下篇。”

講堂一片唉聲嘆氣的“悲傷”氛圍。

只等閻行一離開,這群正當活潑年紀的學生們“嘩啦”一聲站起來,直奔書院門口而去。

薛智這幾日心情都不大好,一個人悶悶不樂地走在路上,正要去食舍打飯,突然看到講堂裏湧出一群人奔向門口方向,便嘟囔一句:“又整什麽幺蛾子。”

好奇之下,他拉住個童生詢問。

那童生添油加醋說明原因,還勸他:“薛兄也一同去吧,反正看熱鬧又不虧本,整日光讀書有什麽樂趣。”

薛智瞬間被說服,雖說也沒有整日讀書,可免費的熱鬧不看才不看,便跟著那童生一道去了書院門口。

喬寧照樣在門房前擺攤。

這次攤位上的鉛筆有兩種,一種仍舊是之前那種,另一種則是一端帶橡皮擦的,橡皮擦呈現乳白色,觸之可彈又不至於太軟,圓圓滾滾像個小蘑菇頭一樣纏裹在鉛筆頂端。

“這是什麽筆?跟鉛筆看起來差不多,又跟毛筆有些像。”

“一端的那白色該不會是筆尖吧?就像毛筆的筆毫一樣。”

“是、是這樣嗎?我怎麽覺得那是頂端啊。”

學生們對新出的筆議論紛紛,有人反應過來,他們此來不是看這種白頭筆,而是看喬寧表演“字跡消失術”的。

“這就開始。”喬寧微笑著道,“我請商嶼商生員來幫個忙。”

桌上已經擺好紙張和鉛筆,只見商嶼從人群中走出來,拿起筆開始在紙張上寫字。

他寫的正是九央的詩,不說秀才,便是童生也耳熟能詳,因此他寫的時候有不少人都能跟著背出來。

“素手平四海,滿紙留緘默……誒不對,緘默的緘字寫錯了。”有人當即就看了出來。

“哎呀,可惜可惜,一首詩馬上要寫完了又寫錯一個字。”

“錯一個字便滿盤皆輸,只能重新寫了。”

“是啊,這若是考試時寫錯一個字,豈不是要悔恨死。”

喬寧擺擺手,示意大家夥莫要著急,而後遞給商嶼一只帶橡皮擦的鉛筆。M漫漫

商嶼拿那白生生的“蘑菇頭”在錯字上輕輕一擦,那錯字竟然消失不見了,竟連半點痕跡都沒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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