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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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總覺得他和沈拂行之間不太親近?

連翩心頭一跳。

明明在和沈拂行一起的場合, 兩人不說時刻恩愛也是情投意合,怎麽竟會被看出來淡的很。

還好看出來的人是裴仙樓。

想著日後還要盡職盡責,免得打亂沈拂行的計劃,再坑害了一對有情人。

一時心下又感動, 為裴度這麽重視他們之間的友情, 認真點了下頭,承諾似的說道:“我保證, 即使我和拂行將來分開了, 咱們還處咱們的, 不連坐。”

裴度見提到和沈拂行分開,連翩並沒有什麽很傷感的情緒, 判斷兩人的確感情不深,多半是那個救命之恩和正好搭對才在一起。

寬心了很多。

他能做很多事,也有能力做很多事。

但那都是物理層面的。

人他要,心他更要。

如果連翩對沈拂行情深義重, 那才讓人束手無策。

連翩說的認真, 裴度神情漸漸和緩開闊,一如往日, 攥著連翩手腕的手往前胡嚕了把連翩的腦袋:“好了, 走吧。”

兩人繼續往前。

話說開了,連翩覺得自己之前那種沒頭腦的逃避有些好笑。

不刻意往前跑了, 兩個人並肩而行。

堅持接下來讓裴度打獵,他在後面做小跟班, 拎東西撿獵物等等都行, 怕裴度不答應, 知道裴度這次是刻意帶他出來玩, 就誇他:“哥, 你打獵的樣子真是帥發財了!讓我飽飽眼福?”

裴度:“帥發財?”

連翩給他解釋這是網絡用語,原話是帥死了,但死啊死的不單不好聽,意思也不好,發財聽著多順耳。

他在網上閑逛的時候聽到這個說法,當時就薅過來用了。

裴度還是堅持東西他拎著,說山路難走,而且獵物也不輕:“看到獵物了我再動手,好不好?”

連翩:“那我們一人拿一些。”

鐵了心要分擔。

小孩兒心疼他呢,裴度既不樂意讓他累著,但心裏同時也感念,走著走著看了連翩一眼:“小羽,你這樣也帥發財了。”

就像連翩預料的那樣,裴度射箭的樣子果然帥氣逼人,而且箭無虛發。

很快兩人的獵物多的都不好拿了。

但要走,連翩雖然累但興沖沖的,大有向天再借五百年在這林子裏安營紮寨的趨勢。

天色還早,

裴度不願意敗他興致,索性將獵物放在網兜中掛在樹上,短時間內避免其他動物的破壞。

等回頭再過來拿。

掛網兜的繩子是他們自帶的,還帶了匕首、打火機等簡易的求生用具,不一定用得到,有備無患。

連翩左右看看,山林裏好像哪個方向都長的差不多。

有些擔心:“萬一找不回來怎麽辦?”

雖然拿著越來越多的獵物死沈死沈,確實不能撒開了玩,但第一次打獵的勞動成果,他其實很珍惜。

而且找不回來,這麽多肉懸空掛著,遲早腐爛發臭。

浪費不說,要是冷不丁有人路過再嚇著人。

裴度結結實實的綁好了繩子,動作間利落又好看:“不會,我找得回來。”

這種篤定讓人踏實。

連翩感嘆道:“哥,有你在,我好像出門都能不用帶腦子。”

裴度從樹上一躍而下,穩穩站在連翩面前,戲謔道:“不帶也行,給我保管,我給你揣著。”

這說的煞有介事。

連翩一個哆嗦:“還是別了,聽著怪嚇人的。”

兩個多小時後,裴度果然帶著連翩又找到了這裏。

兩人又滿載而歸。

這次連翩拎著兩個箭簍,背著弓,裴度一手一邊拎著分量不輕的獵物,讓連翩走他前面,免得被獵物的血沾到。

裴度時間掐的準,到山腳下剛近黃昏,為了讓連翩多玩會兒,比其他人來的都遲。

山跑不了,其實以後想來就來了。

但裴度總覺得第一次終歸不一樣。

他喜歡看連翩在自己跟前歡快的蹦跶,若不是還有很多人,若不是關系尚且不明確,或許兩人直接帶了露營工具宿在山上......

打獵,還有些別的什麽,畢竟天黑了能做的事想做的事,不多。

思緒在危險的邊緣時及時拉回。

眾人只見連翩空著手走在前面——他將箭簍和弓都背著了,再相比長腿兩邊都是手裏拎著的獵物的裴度,真是個空蕩蕩輕飄飄。

其實並不輕飄飄。

連翩已經累的不行了,腎上腺素褪去後,下山下的艱難,腿都抖,也許是在園子裏鹹魚癱太久的緣故,猛的一運動招架不住。

也曾堅持要拿一部分獵物。

裴度也不拒絕,快走幾步讓連翩追他,趕上了就給他拿一部分獵物。

結果顯而易見。

連翩認清了兩人的差距,也不逞強,但還是相當有尊嚴和體恤對方的,拒絕了裴度說的還可以順帶背他一段的提議。

盡管裴度說的認真,而且也許真的做得到。

但連翩覺得,真沒這麽欺負人的,哪怕裴度不覺得是欺負,但投桃報李的,他也得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心疼心疼對方。

半小時後暮色降臨。

早有人搭好帳篷,燒烤的工具也都安置的妥妥當當,既有燒烤的鐵板之類,也有純粹的篝火。

火光掩映,

早有打雜的人去接裴度手裏的獵物。

衛天應就見明明裴度拎的輕輕松松的東西,一只手裏拎著的東西,在那人接過去後便明顯的被往下一綴。

目測一邊的東西差不多七八十斤。

要是他,拎沒問題,但拎著一直走,兩只手都拎著,還走山路,嘶......

胳膊肘懟了一下旁邊的沈拂行,低聲:“你表哥是人嗎?”

沈拂行沒說話。

不要說衛天應,就是他曾在小舅舅眼皮子底下生活過一年,也從來沒發現對方居然有這樣悍糲的一面。

再看莊驍習以為常,沈拂行便知道小舅舅應當慣常這樣,只是他沒見到過而已。

天色愈黑,篝火便愈發亮,

第一波肉烤好,裴度先拿了遞給連翩,低聲道:“饞貓!”也是跑累跑餓了,還挑嘴,不肯吃帶的零食。

連翩作息規律,飲食也規律,向來只愛吃正餐,不喜歡亂七八糟的零食,偶爾消磨時間會吃點兒。

但力氣活的時候,寧肯餓著也排斥面包之類的簡易食品,吃了胃裏不舒服。

剛才就餓了,一直盯著肉串。

也沒客氣,接了過來。

至於饞不饞貓的,反正他都叫他哥了,他小,饞就饞唄。

吃完了,旁邊又遞過來一根。

是沈拂行。

又遞過來一根,是衛天應:“這是我獵的兔子,嘗嘗。”

再然後接力似的,又一根,是莊驍,笑道:“嘗嘗我的,掛樹上的鴿子,我爬樹才弄到手。”

燒烤架子多。

勞動所得格外珍貴,大家都守著自己一畝三分,充分享受自己動手豐衣足食的感覺。

連翩還沒說話,跟前又遞了一根。

謝遠情像是隨大流似的,有點低聲的道:“我的......野雞。”

雖然他在周圍這些人中存在感很低,但在娛樂圈如今也算混出頭,算得上眾星拱月,人際交往早沒有初見連翩時的青澀內斂。

但面對連翩,他還是不自覺就有點羞怯的心態。

不過眾人對他都不太了解,只以為他本身就是這麽個性子,又因為和其他人都不搭邊,給連翩遞肉串也是在努力融入。

烤肉一熟一大片,大家都不缺吃的。

連翩沒客氣,都接過來:“大夥辛苦了,再加把勁,將來我不會虧待你們。”

這像個地主老財樣的發言,讓人忍俊不禁。

氣氛活絡。

大家都又去看顧自己的攤子去了,也都餓了,送出去這個,自吃自的,也低聲交談。

像謝遠情,見衛天應和沈拂行在一塊兒說話,識趣的沒過去,遞給莊驍一個肉串,對他道謝。

要不是莊驍撿了石頭砸傷野雞,讓他站在那兒練手,他可能什麽都獵不到。

原以為是陪富家子弟消耗時間的一天,沒想到自己竟也得到了在野外放肆的樂趣,這種和大自然親近的感覺,真好。

連翩捧著好幾個肉串,讓裴度先挑。

裴度隨意拿了一根。

如果剛才的畫面能回放的話,連翩一定會發現裴度隨意拿的那一串是沈拂行送來的。

但暮色四合星空低垂,沒有人會刻意註意這個。

吃飽喝足已經將近十點。

裴家就在不遠處,他們從這裏開車半小時不到,所以也就沒必要在野地裏過夜。

到地方,莊驍帶客人們去客房。

進大門就往左。

照理說情侶應該會被安排同一間房,像衛天應和謝遠情,像沈拂行和連翩。

但主人家安排一人一間,也沒人說什麽。

衛天應和沈拂行都沒覺得怎麽。

謝遠情則悄悄松了口氣,他和衛天應從來都沒有什麽,也從來不曾住在一起,他不想改變這一點。

尤其是在連翩的眼皮子底下。

莊驍將幾人各自送入房間,又返回沈拂行的房間。

沈拂行也正要找莊驍:“宣玉呢?”

莊驍沒有立即回答,只道:“老大現在的身份......委屈沈少住在客院了,李小少爺來這玩過幾次,有單獨的房間。”

沈拂行已經習慣了裴度對連翩的特殊待遇,表示理解:“辛苦了。”

兩人客氣了幾句,莊驍這才離開。

回主院的路上碰到傭人們端著湯水過來,跑了一天,晚餐吃的肉又多,這是廚房專門為客人燉的解膩安神的湯。

連翩這會兒也正在喝湯。

裴度對連翩的解釋是這邊的院子他小叔也常過來,不喜歡人聲嘈雜,只有連翩是他特意提過的,所以在這裏沒關系。

客隨主便,連翩沒意見。

只是喝過湯再被帶到過年時住過的臥室,就覺得應當說點什麽了,之前是不知道,後來知道了也要走了,沒必要提。

可現在,總不能揣著明白裝糊塗。

叫住連翩:“哥,給我換個房間吧。”

裴度:“怎麽,不喜歡這間?”

連翩走到床邊,看了裴度一眼:“也不是。”

彎腰從床頭櫃第二個抽屜裏拿出相框:“哪有主人的房間比客人的差的,我就翻了翻......”

這機靈鬼兒。

裴度倒也不慌,接過連翩手裏的相框看了一眼:“家裏有些老舊的規矩,來客進了這裏,小叔叔會過問,那天他病著,不好說這些,我安排你在我的地盤,他不會有意見。這間屋子既然給你睡,沒有再收回來的道理,以後這裏就是你的專屬房間,至於我,睡哪裏都一樣。”

當然,連翩不在的時候他會偶爾會住在這裏。

之所以說是偶爾,是因為裴度現在相當一段時間都在園子裏住,隔壁就是連翩。

原來是這樣。

連翩眉心微蹙:“你小叔叔他,很......很嚴厲嗎?”

是問句,但心裏已經很肯定了。

家裏子弟優秀不單有自身天生出類拔萃的緣故,也得益於長輩們的悉心教導,像裴度這樣腦力武力都硬成這樣,可見早年下了苦工。

連帶客人回來還有這麽多講究,平常過的必然辛苦。

裴度見他望著自己,眼神明顯流露著擔憂和憐惜,四肢百骸像陡然被註入了一股勢不可擋的暖流。

他垂眼:“也還好,習慣了,和你住那兒是因為喜歡你,也因為更自由一些。”

喜歡他?

雖然知道裴度說的喜歡不是那個意思,但連翩心頭還是莫名被點了下似的,有點不自在。

不過重點不是這個。

管中窺豹,連翩覺得裴度實在太嚴苛了。

心中陡然生出一種憤懣。

但畢竟是旁人的家事,他拍了下裴度的臂膀,手還頓在那,像一種支撐:“也許裴叔叔對你是愛之深責之切。”

裴度看他:“裴叔叔?”

他眼中有種奇異的亮光,烏沈沈的眼眸,卻似乎帶著什麽滾燙的東西。

也許是感動。

連翩判定了這眼神,問道:“他是你小叔,就是長輩,我不能叫他叔叔嗎?如果不可以,那我叫他......裴先生?”

裴度笑起來:“還是叫叔叔吧,他其實不難相處,就是覺得人心詭詐,太近了影響心情,但你不一樣,他肯定喜歡你。”

因為連老太太的緣故,連翩始終對未曾謀面的裴度始終有一層濾鏡。

當然希望他好相處。

聞言點點頭:“那就好。”

氣氛輕松下來,裴度讓連翩洗個澡早點休息,又囑咐了一句:“我就在隔壁,有事就叫我。”

這囑咐明顯是因為過年時候他生病的事。

連翩應了,腦海陡然浮現這人在那個冬日的深夜,背對著他,精.健的後脊閃著水光的樣子。

裴度不知連翩在想什麽。

話說完,越過連翩將自己那相框正大光明的擺在了床頭。

視線點了下放著兩個枕頭的大床。

遲早......

連翩叫住他:“哥,這張照片......誰給你照的?”

裴度:“不好看?”

連翩:“那倒沒有,我就問問。”

裴度:“莊驍。”

不止拍照的人是莊驍,他想,這照片居然沒被收起來反而放在床頭櫃,家裏傭人都是千挑萬選,絕不會出這樣的疏忽。

所以......

不過這些事自有他私下計較,並不會在連翩面前露出半點端彌。

裴叔叔......

也不知為什麽,想起這個稱呼四肢百骸的神經電流就有種集體造反的感覺,形容不出來,但挺刺激人。

作戰靴在地上囔囔有聲。

這提醒了裴度一件事。

他已經走到門邊上了,手扶著門把手,回頭問站在床邊目送他離開的連翩:“衣服好看嗎?”

連翩面上有一瞬的不好意思,還有點小驕傲。

誠實的點頭。

裴度攥著門把手,挑了下眉:“怎麽不問我為什麽這麽穿?”

其實之前從連翩的表現中,裴度已經知道他很喜歡自己這一身打扮,至於為什麽這麽穿,兩人更是心知肚明。

不必問,看得出來。

但動了心好像人也不穩重起來,竟是沒忍住非要問這一句話。

挺沖動,也挺孩子氣。

話說出口自己都有些心跳加速。

但他畢竟年長,心思更成熟更老辣,哪怕胸腔裏跟揣著只不斷蹬腿的兔子一樣不安寧,卻是璨然一笑。

也沒等連翩的回答,直接出去了。

還帶上了門。

留在原地的連翩:“......”

感覺被調戲了。

不是那種愛情中的調戲,就是......像兩個小男孩互相逗著玩似的,挺幼稚。

唇角還帶著笑,轉頭看了眼照片。

莊驍拍的啊。

原本已經美美的沖了個熱水澡,躺在大床上半進入夢鄉的莊驍,驟然驚醒。

這是他自小就有的本能。

如果有什麽超出預料的危機或者意外出現,他通常都會有點感應,有時候是眼皮跳,有時候是磕磕碰碰,有時候就是睡不安穩。

馬上捋了捋最近發生的事。

難道是晚上那根遞給連翩的肉串惹的禍?

就是湊個趣,老大不至於醋成這樣吧......

緊跟著床頭的手機響起,莊驍一看來電的是誰,一個激靈,但不敢不接通。

那邊裴度的聲音淡淡的:“馬上滾來書房。”

作者有話說:

麽麽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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